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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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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晓瑜?你怎么也在这里?”

    围观的人群已散的差不多了,路芊走到这边,刚要挽住凌煜的手臂,却一眼看到了站在一旁抡起袖子的叶晓瑜,顿时脸色一变,竟然在京城也能遇到,叶晓瑜简直是阴魂不散。

    叶晓瑜懒得回答路芊,她现在只想狠狠的暴打一顿黄衣女,然后收拾好自己散落了一地的手绢,默默的回家。这样一弄,连去布市买布的时间都没有了,下次还得另找个时间来卖剩下的手绢和买布匹,简直可恶。

    “凌哥哥,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女的又是谁?”

    路芊指着黄衣女问道,对于凌煜周围的女的,她的眼神总是很好。

    “我不认识。”

    凌煜淡淡的回答,他知道路芊的性子,不回答的话,到时候又要浪费更多的时间来解释。

    “你是凌煜凌少爷?”

    黄衣女终于问了这样的一句话。刚才看她的眼神,叶晓瑜就猜到这女的绝对知道凌煜,不然不会前后态度变化这么大,如今看来,不仅是“知道”了,可能还是凌煜的一个女粉丝。

    “你知道我?”

    凌煜十分惊讶,他搜索了一遍自己的记忆,并没有关于眼前这个人的影像。

    “嗯,去年秋围的时候,我们见过面的,只是凌少爷你可能忘记了。刚才我真的不是故意要为难这位小妹妹的……”

    我……去!这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啊,不是故意?难道刚才是被鬼附身了吗?叶晓瑜根本听不下去。

    黄衣女口中的所谓秋围,就是一种狩猎活动,每年立冬前的一段时间,京城都会组织这种活动,参加的人都是贵族、大地主和他们的家属。凌家作为京城首富家的少爷,这种活动,肯定是少不了要参加的。这样看来,这黄衣女估计也是非富即贵之人。不过一听到她开口,叶晓瑜就想再给她一巴掌,惺惺作态,实在太恶心了,比路芊还要可恶。

    “不好意思,当时可能人太多了……”

    去年秋围他是有参加,但眼前这位黄衣女凌煜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凌哥哥,什么秋围啊?这女的到底是谁?”

    路芊站在一旁什么都没听进去,她的重点只在去年秋围凌煜和这黄衣女的事情。

    “待会儿再跟你说。”

    被路芊这么一问,凌煜满头黑线,路芊就是这样子,每次都问一些让自己没有办法回答的问题。

    眼看着自己的凶案现场已经变成凌煜和黄衣女聊家常忆过往的温馨聊天室,叶晓瑜也懒得再掺合,索性蹲在地上收拾自己的手绢,还好,这边的地倒是挺干净的,手绢基本都没有弄脏。

    “凌公子,那我先走了……”

    把手绢打包好放进篮子里,叶晓瑜站起来向凌煜告辞。她不知道凌煜和路芊来京城所为何事,什么时候离开,但自己今天是要回路家庄的,被黄衣女这么一闹,如今都已经是下午了,再不走,就要走夜路了。

    “诶?晓瑜,你怎么走了,咱们一起回去呀。”

    听说叶晓瑜要走,凌煜立刻说道,今天的事情充满奇异,自己还有好多点的问题要问呢。

    “啊?你们今天要回去吗?”

    叶晓瑜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路家庄,如果要当天回去的话,那得赶紧了。

    “反正你不用担心,和我们待在一起就行……”

    凌煜没有回答叶晓瑜,而是说了这么一句。

    叶晓瑜无法,只能停住脚步,凌煜都这样说了,自己如果还要走的话,那就显得任性了。

    “凌少爷,你不是去乡下体验生活了吗?今天怎么回来了?”

    黄衣女好像已经和凌煜很熟了一样,滔滔不绝的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

    “今天回来有些事情,如果没事儿的话,那我们就先走了吧,既然是误会一场,那下次就不要再产生误会了……”

    凌煜笑着对黄衣女说道,转身便要离开。

    “不会的,这次怎么说也是我的不对,下次这位妹妹再来京城,我一定好好赔罪。”

    黄衣女十分殷勤的回答,眼神也没有离开过凌煜。

    “既然是误会,那我只能自认倒霉,当做被京城恶狗咬了几口,还是母的……”

    叶晓瑜走到黄衣女的面前,压低声音的说道。凌煜可能听不到,但黄衣女,正好听得一清二楚,气的脸部表情都扭曲了,可凌煜在那里,又不好发作,只能恶狠狠的瞪着叶晓瑜。

    没有再理会她,叶晓瑜把衣服袖子放下来,跟上凌煜的脚步。手臂和肩膀还在隐隐作痛,虽然刚才自己嘴皮上是赢了一点,可是,今天这一趟下来,自己还是输的很惨,被打不说,还凭空遇见了一个恶心的女人,白白给自己添堵。

    也不知道凌煜是怎么打算的,叶晓瑜只得默默的跟在凌煜和路芊后面,在越京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突然凌煜在一家街边客栈前停了下来,三人被店小二热情的请进去坐下后,凌煜点了一桌子的菜,招呼叶晓瑜和路芊赶紧吃。

    路芊怎么想的不知道,反正叶晓瑜是饿到不行了,早上就带了两个馒头,早就吃完了,刚才和黄衣女那些人交锋还不觉的饿,如今一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饿的不行,也不管礼仪不礼仪,赶紧低头扒饭。

    “晓瑜,你怎么会在这儿?”

    看对面的叶晓瑜吃的差不多了,凌煜便开始问。今天他的疑问实在太多,如果不问清楚,他会一直觉得不舒服的。

    “我……”

    叶晓瑜轻轻的叹了口气,罢了,直接跟凌煜说实话好了,反正自己做的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我自己做了一些手绢,刚好学堂停课,我就拿到这边来卖。”

    叶晓瑜言简意赅的回答道。

    “啊?你还会做手绢?”

    听叶晓瑜说完,凌煜满脸惊讶。眼前的叶晓瑜年纪并不大,怎么会如此多的东西?

    “哼,不务正业,尽搞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路芊咬了一口鸡腿,恨恨的说道。

    “生活所迫,没办法。”

    无视路芊,叶晓瑜淡淡的回答。如果自己能像凌煜、路芊那样,过着衣食无忧,锦衣玉食的日子,谁又愿意过这种每天赶工,起早贪黑的摆地摊生活?

    凌煜一阵沉默,他没有想到,同样是住在路家,叶晓瑜的生活竟然是如此的艰辛。他以为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根本没有想到,原来对于某些人来说,衣食无忧也会成为一种困难。

    “其实也没什么,反正现在也没有下地,我闲着也是闲着。”

    看凌煜沉默,叶晓瑜补充道。在路家,如果自己不奢望吃好的,每天随便填饱肚子还是可以实现的,只是,这种完全依附于他人的日子,自己无论怎样过的也不安心。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一点积蓄,一旦发生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卦的话,自己就会饿死,这种生活,怎么样也不能继续下去。所以,卖手绢这事情,并不能怪路家,算是她叶晓瑜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