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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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吧,身体是自己的。”
察觉到莺儿的心思后,叶晓瑜便走过去捡起被扔在地上的外套,重新披在了莺儿的身上,也不理会她的反应,径自走了。
看着叶晓瑜远去的背影,莺儿拢了拢披在身上的外套,脸色飘忽不定。
回到南苑,红儿出去洗衣服了,这批手绢也已经完工,叶晓瑜一个人突然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这样无所事事下去肯定不行,也许自己不该再听江萍的话,休息的也差不多,是时候重新回学堂了。其实,叶晓瑜自己一直有一个纠结的地方,这批手绢已经完工,到底是该先拿着手绢去京城卖,还是该先去学堂上课?因为叶晓瑜的情况特殊,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却有着很大的关联性。
如果现在就回去上课,到时候去京城又要面临像上次一样的问题,即请假还是逃课。如果先去京城的话,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是,上回的京城经历在叶晓瑜的心里留下了一些疙瘩,导致她现在心里有一些抗拒,老是觉得再休息一段时间再去比较好。
纠结来纠结去,最后还是决定先去上课,自己现在也不急着用钱,手绢的事情再定个时间见机行事。
所以,那天下午,叶晓瑜在向江萍报备完了之后,便去学堂了。骞翼一看到叶晓瑜,走过来关心的嘘寒问暖,因为多亏了叶晓瑜和凌煜,他的祖母才可平安无事,一想到这里,他就越来越对这两人刮目相看,年纪虽小,却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能力,而自己虽已为人师表,饱读诗书,但却一直被江湖术士蒙在鼓里,想来,不禁有些汗颜。
凌煜像以往一样,即使多日不见,依旧和叶晓瑜进行着看似熟悉但又陌生的寒暄,可能是路芊在一旁瞪着眼睛的缘故,叶晓瑜觉得即便自己和凌煜经历了一些事情,但他们之间的感觉却永远是疏远和陌生。
晴朗就更不用说了,永远都是那么一副死样子,冷着一张脸,好像所有人都欠他好多钱一样。
无视掉路芊频频投过来的眼刀,叶晓瑜径自坐到了自己之前的位置上,不过,当骞翼宣布说下午为书法课的时候,叶晓瑜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自己的毛笔字,说难听点,简直和“鬼画符”差不多,不用说给别人看了,就是自己也是不忍直视的,早知道如此,还不如直接选择去京城卖手绢呢。
骞翼走到课堂前,展开卷轴,呈现在叶晓瑜他们面前的是“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这十个繁体字,其实这几个字并不难,如果能有钢笔之类的,叶晓瑜一口气写10000个都没有问题,可是,现在要用的是那软绵绵的毛笔,叶晓瑜拿起桌上笔架上的毛笔,沾了下墨水,试着写了几个字,发现自己连单纯的“丨”都写不直。顿时有些囧,赶紧悄悄的把那张纸撕了,揉成一团,扔进抽屉里。
如今的自己是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既然已经来上课了,肯定要按时完成先生布置的任务,这是基本的礼数,没办法,可是,作为一个从小就写硬笔简体字的现代人,对于毛笔这种东西,叶晓瑜可是一点基础也没有。因此,她只得硬着头皮对照着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画,没错,她确实是“画”而不是写,就这么几个字,搞的叶晓瑜满头大汗,抬头看看前排的凌煜,虽然看不见他所写的字,但从那手的动作就可以看出,他笔下的世界肯定是龙飞凤舞。
“啊……!!!”
伴随着惊叫声,前排的路芊整个人突然从座位上跳起来。
叶晓瑜伸长脖子一看,原来是打翻了墨盒,她的桌上、衣服袖子上黑漆漆一片全是墨汁。
凌煜赶紧搬开椅子,让路芊走出来,免得衣服上再沾上墨汁,骞翼从讲台的桌子的抽屉里拿了一块抹布,把桌上的墨汁擦干,墨汁很浓,那白色的抹布一沾上,便瞬间变得乌黑。
“莺——儿——”
路芊站在桌子前大喊,她今天穿了一件全新的白色绒毛斗篷,如今袖子上和衣服的前面全是墨汁,又湿又黑,整个人瞬间变得焦躁异常。
“小姐,怎么了?”
路芊在上课期间,莺儿是一直要站在门外候着的,如今一听到喊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赶紧冲进教室。
一看到路芊的样子,莺儿不由的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一身,自己又有的忙了。也不知道前世造了什么虐,这辈子竟然跟了路芊这个蠢货。
“怎么了?赶紧送我回去换衣服!!!笨手笨脚的。”
路芊急的大喊,自己决不能在凌煜面前丢脸,现在最急迫的事情,就是赶紧离开这里,回去换一套衣服。想到这里,路芊一刻也不想让凌煜看到自己的囧样,急急让莺儿送她回去了。
路芊走后,书法课还是要继续,看着眼前自己的字,叶晓瑜已经绝望了,虽然自己已经很用心去写了,可是仔细一看,还是难以出手,不过叶晓瑜也知道,练字这种东西,一时半会是没有办法速成的,以后在做手绢之余,也还是要抽出些时间练练毛笔字,不然,不管你人怎么样,别人一看这歪歪扭扭的字,应该印象分就会减了一大半吧。
“叶同学,你向来观点很独特我们是知道的,没想到你的字也写的如此特别。”
不知道什么时候,骞翼已经站在自己的前面,此时他正低着头看着叶晓瑜之上的字。
“哈?被先生见笑了,我的字从小就写的很丑……”
听了骞翼的话,叶晓瑜有些尴尬,不过想到自己现在才十岁而已,会写字就已经不错了,又立刻释然了。
“晓瑜,你的字……哈哈”
前排的凌煜听到声音,转过身子,看到叶晓瑜的字,不禁大笑。
“怎么了?我的字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叶晓瑜没好气的回答,自己现在才十岁,能够完整的写出这么多个繁体字已经不错了,而且可能是因为看习惯的缘故,叶晓瑜现在觉得她桌上的这些字写的其实也还不错。
“没……只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凌煜强忍着笑说道。也许是因为在“画”的原因,叶晓瑜写的那些字,有些结构都已经重合在一起,糊成一团。平时看叶晓瑜足智多谋的样子,凌煜一直觉得她的字也应该是十分好看的,没想到,今日一见……看着桌头的那些字,凌煜又再次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事儿,小孩子嘛,字这种东西,多练练就会好的。”
骞翼微笑着安慰叶晓瑜。
额,自己才十岁啊,十岁的小孩子,字能写好看到哪里去?叶晓瑜想起来自己前世十岁的时候,字写的,呃,好吧,是比现在好看一些,可是现在写的是毛笔字嘛,这和硬笔字是不一样的。不管他了,无论他们怎么笑,叶晓瑜都觉得自己的字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么丑。
“披着吧,身体是自己的。”
察觉到莺儿的心思后,叶晓瑜便走过去捡起被扔在地上的外套,重新披在了莺儿的身上,也不理会她的反应,径自走了。
看着叶晓瑜远去的背影,莺儿拢了拢披在身上的外套,脸色飘忽不定。
回到南苑,红儿出去洗衣服了,这批手绢也已经完工,叶晓瑜一个人突然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这样无所事事下去肯定不行,也许自己不该再听江萍的话,休息的也差不多,是时候重新回学堂了。其实,叶晓瑜自己一直有一个纠结的地方,这批手绢已经完工,到底是该先拿着手绢去京城卖,还是该先去学堂上课?因为叶晓瑜的情况特殊,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却有着很大的关联性。
如果现在就回去上课,到时候去京城又要面临像上次一样的问题,即请假还是逃课。如果先去京城的话,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是,上回的京城经历在叶晓瑜的心里留下了一些疙瘩,导致她现在心里有一些抗拒,老是觉得再休息一段时间再去比较好。
纠结来纠结去,最后还是决定先去上课,自己现在也不急着用钱,手绢的事情再定个时间见机行事。
所以,那天下午,叶晓瑜在向江萍报备完了之后,便去学堂了。骞翼一看到叶晓瑜,走过来关心的嘘寒问暖,因为多亏了叶晓瑜和凌煜,他的祖母才可平安无事,一想到这里,他就越来越对这两人刮目相看,年纪虽小,却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能力,而自己虽已为人师表,饱读诗书,但却一直被江湖术士蒙在鼓里,想来,不禁有些汗颜。
凌煜像以往一样,即使多日不见,依旧和叶晓瑜进行着看似熟悉但又陌生的寒暄,可能是路芊在一旁瞪着眼睛的缘故,叶晓瑜觉得即便自己和凌煜经历了一些事情,但他们之间的感觉却永远是疏远和陌生。
晴朗就更不用说了,永远都是那么一副死样子,冷着一张脸,好像所有人都欠他好多钱一样。
无视掉路芊频频投过来的眼刀,叶晓瑜径自坐到了自己之前的位置上,不过,当骞翼宣布说下午为书法课的时候,叶晓瑜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自己的毛笔字,说难听点,简直和“鬼画符”差不多,不用说给别人看了,就是自己也是不忍直视的,早知道如此,还不如直接选择去京城卖手绢呢。
骞翼走到课堂前,展开卷轴,呈现在叶晓瑜他们面前的是“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这十个繁体字,其实这几个字并不难,如果能有钢笔之类的,叶晓瑜一口气写10000个都没有问题,可是,现在要用的是那软绵绵的毛笔,叶晓瑜拿起桌上笔架上的毛笔,沾了下墨水,试着写了几个字,发现自己连单纯的“丨”都写不直。顿时有些囧,赶紧悄悄的把那张纸撕了,揉成一团,扔进抽屉里。
如今的自己是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既然已经来上课了,肯定要按时完成先生布置的任务,这是基本的礼数,没办法,可是,作为一个从小就写硬笔简体字的现代人,对于毛笔这种东西,叶晓瑜可是一点基础也没有。因此,她只得硬着头皮对照着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画,没错,她确实是“画”而不是写,就这么几个字,搞的叶晓瑜满头大汗,抬头看看前排的凌煜,虽然看不见他所写的字,但从那手的动作就可以看出,他笔下的世界肯定是龙飞凤舞。
“啊……!!!”
伴随着惊叫声,前排的路芊整个人突然从座位上跳起来。
叶晓瑜伸长脖子一看,原来是打翻了墨盒,她的桌上、衣服袖子上黑漆漆一片全是墨汁。
凌煜赶紧搬开椅子,让路芊走出来,免得衣服上再沾上墨汁,骞翼从讲台的桌子的抽屉里拿了一块抹布,把桌上的墨汁擦干,墨汁很浓,那白色的抹布一沾上,便瞬间变得乌黑。
“莺——儿——”
路芊站在桌子前大喊,她今天穿了一件全新的白色绒毛斗篷,如今袖子上和衣服的前面全是墨汁,又湿又黑,整个人瞬间变得焦躁异常。
“小姐,怎么了?”
路芊在上课期间,莺儿是一直要站在门外候着的,如今一听到喊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赶紧冲进教室。
一看到路芊的样子,莺儿不由的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一身,自己又有的忙了。也不知道前世造了什么虐,这辈子竟然跟了路芊这个蠢货。
“怎么了?赶紧送我回去换衣服!!!笨手笨脚的。”
路芊急的大喊,自己决不能在凌煜面前丢脸,现在最急迫的事情,就是赶紧离开这里,回去换一套衣服。想到这里,路芊一刻也不想让凌煜看到自己的囧样,急急让莺儿送她回去了。
路芊走后,书法课还是要继续,看着眼前自己的字,叶晓瑜已经绝望了,虽然自己已经很用心去写了,可是仔细一看,还是难以出手,不过叶晓瑜也知道,练字这种东西,一时半会是没有办法速成的,以后在做手绢之余,也还是要抽出些时间练练毛笔字,不然,不管你人怎么样,别人一看这歪歪扭扭的字,应该印象分就会减了一大半吧。
“叶同学,你向来观点很独特我们是知道的,没想到你的字也写的如此特别。”
不知道什么时候,骞翼已经站在自己的前面,此时他正低着头看着叶晓瑜之上的字。
“哈?被先生见笑了,我的字从小就写的很丑……”
听了骞翼的话,叶晓瑜有些尴尬,不过想到自己现在才十岁而已,会写字就已经不错了,又立刻释然了。
“晓瑜,你的字……哈哈”
前排的凌煜听到声音,转过身子,看到叶晓瑜的字,不禁大笑。
“怎么了?我的字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叶晓瑜没好气的回答,自己现在才十岁,能够完整的写出这么多个繁体字已经不错了,而且可能是因为看习惯的缘故,叶晓瑜现在觉得她桌上的这些字写的其实也还不错。
“没……只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凌煜强忍着笑说道。也许是因为在“画”的原因,叶晓瑜写的那些字,有些结构都已经重合在一起,糊成一团。平时看叶晓瑜足智多谋的样子,凌煜一直觉得她的字也应该是十分好看的,没想到,今日一见……看着桌头的那些字,凌煜又再次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事儿,小孩子嘛,字这种东西,多练练就会好的。”
骞翼微笑着安慰叶晓瑜。
额,自己才十岁啊,十岁的小孩子,字能写好看到哪里去?叶晓瑜想起来自己前世十岁的时候,字写的,呃,好吧,是比现在好看一些,可是现在写的是毛笔字嘛,这和硬笔字是不一样的。不管他了,无论他们怎么笑,叶晓瑜都觉得自己的字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么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