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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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雀,是一家酒吧的名字。
在银都学院,像蓝雀这样的酒吧有近百家——十几万学生,绝大部分是成年人,他们需要这样的酒吧。
蓝雀在每天晚上六点开始营业,直到早上四点它才打烊,这十个小时是学生们释放压力的时间。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这里买醉。有为欣赏美女帅哥而来的,有为偿还高额的学费而借酒消愁的。有为感情要死要活的世家千金,也有杀人谈价的刀客枪手。甚至还有买卖消息拉拢人才的掮客。
李小龙无疑是最后一种。他在蓝雀酒吧等人。
再过几天就是期中考试了,李小龙却一点也不急,他有信心。这种信心来自于他对小天的信任——小天一定有办法造出“妙狗”,自己凭借这张数盘一定可以取得好成绩。
别看小天平时没个正形,但李小龙知道那家伙为了这帮兄弟已经拼了老命了。每天只睡五个小时,没日没夜地研究数盘,就是为了让这帮兄弟成为数士。杨蔓能不能在杨家站稳脚跟,杨开心能不能再见到小哑巴,自己能不能替豹帮报仇——这些事情小天从来不曾忘记。
李小龙甚至有个直觉:张鹏华想要突破现有的械数师系统,可能也要靠小天......
当然,李小龙也在刻苦锻炼,只是他跟杨开心的锻炼方法不同。杨开心是拼命打架疯狂锻炼,而他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将锻炼融入日常动作中。
比如,在酒吧里,比如,现在。
李小龙看似是坐在吧椅上的,实则他的腿是悬空的,根本没沾在椅子上----他在扎马步。
李小龙的姿势太自然太熟练,以至于根本没人注意他的锻炼。
他的马步和其他人不同,是专门用来锻炼轻功的。比如他的脚跟几乎是不落地的,这样可以锻炼脚弓的力量,让自己跳得更远更高。再比如他有时会扎“独脚马”,即只让一只脚落地,这样下盘不稳但移动灵活——而在外人看来,他只是翘着二郎腿罢了。
这都是杨燕南传授的技巧。
当然,李小龙来酒吧不是为了练功,他有正事要办。他约了邹立顺、张明慧、汪庆娟等人谈加入杨家学生会的事情。
时间快到了——李小龙不由皱皱眉暗想:“那几个家伙真慢…还是先听听音乐看看美女吧”。想到这,他不由得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一个女人。
每次看到这个女人,李小龙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她穿着一件蓝色丝质长裙,气质高雅大方,身材玲珑有致,皮肤吹弹可破,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特有的迷人气质,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看了都会喉咙发干心跳加速。
此时,这个女人正面带微笑手握酒杯,在人群间慢悠悠地穿梭。她时而和吧桌上的酒客美目顾盼地调笑两句,时而和欣赏音乐的人群俏眉飞舞地打个招呼。
这个美艳动人的女人就是蓝雀酒吧的老板。
她的名字,就叫蓝雀。
事实上,酒吧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李小龙知道,她绝对是个老手----纵横欢场中周旋权利间的老手。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的笑声让人听了忧愁全无,她的神态让人看了赏心悦目。远远地欣赏她,绝对是人生的一件快事。
李小龙喜欢来蓝雀酒吧,除了可以欣赏这个美艳动人的女老板之外,还因为这里的音乐----加斯波音乐。自从小天喜欢上了这种音乐之后,李小龙也渐渐对这种节奏摇曳略带忧伤的古老音乐发生了兴趣。
此时,在摇曳人心的加斯波音乐中,美艳动人的女老板正手握酒杯向李小龙款款走来。
看到蓝雀向自己走来,李小龙微微一笑,举杯向她轻轻一晃,算作打招呼。
两人是点头之交,虽然经常见面,但从没有过太深的交谈----当然,李小龙也不愿有太深的交谈。因为他知道,越美艳的女人往往也越危险。
李小龙只喜欢能欣赏的女人,不喜欢会带来危险的女人。
“今天一个人?”蓝雀半倚在吧台边,眼神朦胧,声音温柔。附近的人狠狠盯着李小龙----他们眼红得要死,不明白那小子为什么获得了美人的青睐。
李小龙也不明白。不过美人不可负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于是他微笑回答道:“有人迟到”
“哦?”蓝雀调笑道:“一定是个美女吧?”
“算是吧”,李小龙笑着点点头:“一个两米多高的北极熊,还有一个能把北极熊打倒的大猩猩。”
“呵呵”蓝雀似被逗笑了:“就没有不长胡子的美女吗?”
“有”,李小龙想到了汪庆娟,他正色道:“还有个女孩,她能把北极熊和大猩猩当绣球抛着玩”
“哈...”蓝雀捂嘴轻笑,她真的被逗乐了。
“真美”,李小龙微笑看着蓝雀说:“你笑的样子真美”----如果有人认为蓝雀笑得样子不美的话,那他一定是个瞎子。
李小龙不是瞎子。
“喜欢我?”蓝雀似乎来了兴趣,她款款坐在李小龙身边,将自己的酒杯轻轻推到李小龙面前,把李小龙的酒杯拿来抿了一口又放下。喝完后她轻轻一笑,眼神迷离地说:“你,可以追求我呀,像他们一样”----他们,指的就是酒吧里的其他人。
“不敢”,李小龙对这种充满挑逗的言语有着相当的免疫力,他把自己的酒杯拿回来,把蓝雀的酒杯慢慢推回去,缓缓道:“三千弱水,我只取一瓢饮”
蓝雀眼珠一转,好奇地说:“你的意思是你很专一?”
“不是”,李小龙摇摇头道:“一瓢一瓢饮,前一瓢还没喝完”
蓝雀扑哧就笑了,她明白李小龙只是婉转地拒绝她罢了----银都学院藏龙卧虎,谁追求她谁就要面临无数对手,可能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而且,她不可能让别人追到自己,真追到的话的酒吧就该关门了。
名花有主的美女,就不那么吸引人了。
蓝雀酒吧这么火,有一半原因是这里有个无法被追到的美艳女老板。不仅美艳而且聪明----可惜一般人总是低估了女人的的智商。
蓝雀的智商很高,所以她总是和酒客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暧昧距离。从来没人能把她真正追到手。
李小龙将杯口向蓝雀一斜,轻点两下笑道:“你是火,离近了会被烧到”,他又看了一眼其他酒客道:“我们都是飞蛾,只是我这只飞蛾甘愿远远地欣赏罢了”。他知道,能在学院里开酒吧的人,背后一定都有不小的势力。这个蓝雀说不定就是某个从不露面的大人物的三姨太----离得越近死得越快。
“你说得对”,蓝雀拿回自己的酒杯,有些神色黯然地说:“离我太近的人,活的时间都不长”
“谁让你是火苗呢”,李小龙笑道:“美丽的火苗总会让飞蛾忘了危险”
“为了火苗”,蓝雀冲李小龙举起杯子笑道:“干杯!”
“为了飞蛾”,李小龙同样举杯笑道:“干杯!”。说着他抿了一口酒,仔细品味着----酒杯上还留有蓝雀留下的淡淡余香。
蓝雀放下酒杯,突然抿嘴轻笑道:“不如...我们私奔吧”
“私奔?”李小龙顿时觉得一阵头疼,刚说了两句就深入到私奔这种话题了?虽然明知是玩笑,但越深入越危险的道理他还是懂的----赶紧脱身才是上策。李小龙不由揉揉脑门道:“你是想害死我吧”
“是啊”,蓝雀妩媚笑道:“你这么帅,害起来一定很有意思”
李小龙觉得头更疼了,不由苦笑道:“私奔我可不敢,你能换其他办法来害我吗?”
“已经换了啊”,蓝雀眼波流转,她指着李小龙的杯子轻笑道:“比如迷药”
“迷药?”李小龙浑身一滞暗道不好,他真的觉得四肢开始无力,连抬头说话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刚才的头疼小部分是心理的,大部分真的是迷药在起作用。他艰难而困惑地说:“为,为什么?”
“也许是你太帅了”,蓝雀的声音越来越遥远,听起来似乎是空荡荡的山谷里的回音。李小龙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真可惜啊,这么好看的男人...”
李小龙用最后一点力气,想去按手腕上的紧急通讯器----张鹏华给每个人造了一个微型通讯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知其他人。可惜,现在他连抬起手腕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感觉困得要命,眼睛都睁不开了,整个人像躺在一堆棉花里。
为什么?----李小龙在努力思考可能对自己下手的人:杨家族人?其他世家?学生帮派?梵家?----他感觉思路越来越模糊,大脑慢慢停止了运转。
终于,他失去了最后一丝神智。
聪明的飞蛾都会远离火苗,但谁能想到火苗会主动来拥抱飞蛾呢?
*******************
李小龙被找到,已经是一天以后的事情了。
当时,巡逻队在学院大门外进行换岗,有个队员发现了地上的血迹,这才循迹找到了奄奄一息的李小龙。
惨!浑身是血!遍体鳞伤!
医生的诊断结果是:受尽虐待但无大碍,神智不清必须静养。
李小龙失踪的这一天里,他所有的朋友都急疯了。他人缘极好所以朋友很多,除了小天一伙,还有杨家的两百族人,飞行器上认识的各路人马比如李大志、马军等人,以及学院里新结交的比如余伟杰、邹立顺等等。
寻找他的人足足有三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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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雀,是一家酒吧的名字。
在银都学院,像蓝雀这样的酒吧有近百家——十几万学生,绝大部分是成年人,他们需要这样的酒吧。
蓝雀在每天晚上六点开始营业,直到早上四点它才打烊,这十个小时是学生们释放压力的时间。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这里买醉。有为欣赏美女帅哥而来的,有为偿还高额的学费而借酒消愁的。有为感情要死要活的世家千金,也有杀人谈价的刀客枪手。甚至还有买卖消息拉拢人才的掮客。
李小龙无疑是最后一种。他在蓝雀酒吧等人。
再过几天就是期中考试了,李小龙却一点也不急,他有信心。这种信心来自于他对小天的信任——小天一定有办法造出“妙狗”,自己凭借这张数盘一定可以取得好成绩。
别看小天平时没个正形,但李小龙知道那家伙为了这帮兄弟已经拼了老命了。每天只睡五个小时,没日没夜地研究数盘,就是为了让这帮兄弟成为数士。杨蔓能不能在杨家站稳脚跟,杨开心能不能再见到小哑巴,自己能不能替豹帮报仇——这些事情小天从来不曾忘记。
李小龙甚至有个直觉:张鹏华想要突破现有的械数师系统,可能也要靠小天......
当然,李小龙也在刻苦锻炼,只是他跟杨开心的锻炼方法不同。杨开心是拼命打架疯狂锻炼,而他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将锻炼融入日常动作中。
比如,在酒吧里,比如,现在。
李小龙看似是坐在吧椅上的,实则他的腿是悬空的,根本没沾在椅子上----他在扎马步。
李小龙的姿势太自然太熟练,以至于根本没人注意他的锻炼。
他的马步和其他人不同,是专门用来锻炼轻功的。比如他的脚跟几乎是不落地的,这样可以锻炼脚弓的力量,让自己跳得更远更高。再比如他有时会扎“独脚马”,即只让一只脚落地,这样下盘不稳但移动灵活——而在外人看来,他只是翘着二郎腿罢了。
这都是杨燕南传授的技巧。
当然,李小龙来酒吧不是为了练功,他有正事要办。他约了邹立顺、张明慧、汪庆娟等人谈加入杨家学生会的事情。
时间快到了——李小龙不由皱皱眉暗想:“那几个家伙真慢…还是先听听音乐看看美女吧”。想到这,他不由得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一个女人。
每次看到这个女人,李小龙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她穿着一件蓝色丝质长裙,气质高雅大方,身材玲珑有致,皮肤吹弹可破,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特有的迷人气质,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看了都会喉咙发干心跳加速。
此时,这个女人正面带微笑手握酒杯,在人群间慢悠悠地穿梭。她时而和吧桌上的酒客美目顾盼地调笑两句,时而和欣赏音乐的人群俏眉飞舞地打个招呼。
这个美艳动人的女人就是蓝雀酒吧的老板。
她的名字,就叫蓝雀。
事实上,酒吧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李小龙知道,她绝对是个老手----纵横欢场中周旋权利间的老手。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的笑声让人听了忧愁全无,她的神态让人看了赏心悦目。远远地欣赏她,绝对是人生的一件快事。
李小龙喜欢来蓝雀酒吧,除了可以欣赏这个美艳动人的女老板之外,还因为这里的音乐----加斯波音乐。自从小天喜欢上了这种音乐之后,李小龙也渐渐对这种节奏摇曳略带忧伤的古老音乐发生了兴趣。
此时,在摇曳人心的加斯波音乐中,美艳动人的女老板正手握酒杯向李小龙款款走来。
看到蓝雀向自己走来,李小龙微微一笑,举杯向她轻轻一晃,算作打招呼。
两人是点头之交,虽然经常见面,但从没有过太深的交谈----当然,李小龙也不愿有太深的交谈。因为他知道,越美艳的女人往往也越危险。
李小龙只喜欢能欣赏的女人,不喜欢会带来危险的女人。
“今天一个人?”蓝雀半倚在吧台边,眼神朦胧,声音温柔。附近的人狠狠盯着李小龙----他们眼红得要死,不明白那小子为什么获得了美人的青睐。
李小龙也不明白。不过美人不可负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于是他微笑回答道:“有人迟到”
“哦?”蓝雀调笑道:“一定是个美女吧?”
“算是吧”,李小龙笑着点点头:“一个两米多高的北极熊,还有一个能把北极熊打倒的大猩猩。”
“呵呵”蓝雀似被逗笑了:“就没有不长胡子的美女吗?”
“有”,李小龙想到了汪庆娟,他正色道:“还有个女孩,她能把北极熊和大猩猩当绣球抛着玩”
“哈...”蓝雀捂嘴轻笑,她真的被逗乐了。
“真美”,李小龙微笑看着蓝雀说:“你笑的样子真美”----如果有人认为蓝雀笑得样子不美的话,那他一定是个瞎子。
李小龙不是瞎子。
“喜欢我?”蓝雀似乎来了兴趣,她款款坐在李小龙身边,将自己的酒杯轻轻推到李小龙面前,把李小龙的酒杯拿来抿了一口又放下。喝完后她轻轻一笑,眼神迷离地说:“你,可以追求我呀,像他们一样”----他们,指的就是酒吧里的其他人。
“不敢”,李小龙对这种充满挑逗的言语有着相当的免疫力,他把自己的酒杯拿回来,把蓝雀的酒杯慢慢推回去,缓缓道:“三千弱水,我只取一瓢饮”
蓝雀眼珠一转,好奇地说:“你的意思是你很专一?”
“不是”,李小龙摇摇头道:“一瓢一瓢饮,前一瓢还没喝完”
蓝雀扑哧就笑了,她明白李小龙只是婉转地拒绝她罢了----银都学院藏龙卧虎,谁追求她谁就要面临无数对手,可能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而且,她不可能让别人追到自己,真追到的话的酒吧就该关门了。
名花有主的美女,就不那么吸引人了。
蓝雀酒吧这么火,有一半原因是这里有个无法被追到的美艳女老板。不仅美艳而且聪明----可惜一般人总是低估了女人的的智商。
蓝雀的智商很高,所以她总是和酒客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暧昧距离。从来没人能把她真正追到手。
李小龙将杯口向蓝雀一斜,轻点两下笑道:“你是火,离近了会被烧到”,他又看了一眼其他酒客道:“我们都是飞蛾,只是我这只飞蛾甘愿远远地欣赏罢了”。他知道,能在学院里开酒吧的人,背后一定都有不小的势力。这个蓝雀说不定就是某个从不露面的大人物的三姨太----离得越近死得越快。
“你说得对”,蓝雀拿回自己的酒杯,有些神色黯然地说:“离我太近的人,活的时间都不长”
“谁让你是火苗呢”,李小龙笑道:“美丽的火苗总会让飞蛾忘了危险”
“为了火苗”,蓝雀冲李小龙举起杯子笑道:“干杯!”
“为了飞蛾”,李小龙同样举杯笑道:“干杯!”。说着他抿了一口酒,仔细品味着----酒杯上还留有蓝雀留下的淡淡余香。
蓝雀放下酒杯,突然抿嘴轻笑道:“不如...我们私奔吧”
“私奔?”李小龙顿时觉得一阵头疼,刚说了两句就深入到私奔这种话题了?虽然明知是玩笑,但越深入越危险的道理他还是懂的----赶紧脱身才是上策。李小龙不由揉揉脑门道:“你是想害死我吧”
“是啊”,蓝雀妩媚笑道:“你这么帅,害起来一定很有意思”
李小龙觉得头更疼了,不由苦笑道:“私奔我可不敢,你能换其他办法来害我吗?”
“已经换了啊”,蓝雀眼波流转,她指着李小龙的杯子轻笑道:“比如迷药”
“迷药?”李小龙浑身一滞暗道不好,他真的觉得四肢开始无力,连抬头说话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刚才的头疼小部分是心理的,大部分真的是迷药在起作用。他艰难而困惑地说:“为,为什么?”
“也许是你太帅了”,蓝雀的声音越来越遥远,听起来似乎是空荡荡的山谷里的回音。李小龙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真可惜啊,这么好看的男人...”
李小龙用最后一点力气,想去按手腕上的紧急通讯器----张鹏华给每个人造了一个微型通讯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知其他人。可惜,现在他连抬起手腕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感觉困得要命,眼睛都睁不开了,整个人像躺在一堆棉花里。
为什么?----李小龙在努力思考可能对自己下手的人:杨家族人?其他世家?学生帮派?梵家?----他感觉思路越来越模糊,大脑慢慢停止了运转。
终于,他失去了最后一丝神智。
聪明的飞蛾都会远离火苗,但谁能想到火苗会主动来拥抱飞蛾呢?
*******************
李小龙被找到,已经是一天以后的事情了。
当时,巡逻队在学院大门外进行换岗,有个队员发现了地上的血迹,这才循迹找到了奄奄一息的李小龙。
惨!浑身是血!遍体鳞伤!
医生的诊断结果是:受尽虐待但无大碍,神智不清必须静养。
李小龙失踪的这一天里,他所有的朋友都急疯了。他人缘极好所以朋友很多,除了小天一伙,还有杨家的两百族人,飞行器上认识的各路人马比如李大志、马军等人,以及学院里新结交的比如余伟杰、邹立顺等等。
寻找他的人足足有三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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