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胡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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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姑娘长的很好看,肌赛白雪,尖尖的下巴,眼头比较低有点钩圆,且眼尾往上翘起,看起来很特别。
小姑娘似乎还没完全长开,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
即便这样,看到这姑娘的人都会说一句。
“这小姑娘真是俊俏,好看!”
只是张安平觉得这姑娘好看是好看,脑子却有些不清醒。
因为他们把这冻僵的姑娘带回去后,母亲又给跑来给他送了一些食物,是张安平都有些嫌弃的烤糊的地瓜。
被这姑娘瞧见后,吃的那叫一个香呀。
“大娘,呜呜,你的手艺太好了,太香了,这是我吃过最香的食物呀,太好吃了!”
这话夸的金巧芳心花怒放。
要知道,她做的食物连自己的亲儿子,都是毫不掩饰的嫌弃。
没想到这捡来的小姑娘,却真是赞不绝口,狂夸不已!
乐的她赶紧又去给烤了一块兔子肉,虽然看着黑乎乎的有股子焦糊的味道,但是真的吃不死人的!
“好香呀,真的太好吃了,呜呜,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香的肉呀!”
那小姑娘吃的那叫一个馋呀,几乎是狼吞虎咽。
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的夸奖着,这食物真的太香了,真的太好吃了。
偏偏哪怕是狼吞虎咽,因为小姑娘长的好看,也会觉得她这动作丝毫不粗鲁,反而让旁边守着那小姑娘几个人,眼睛都红红的!
“这可怜的娃呀,真是饿坏了,留下吧,好歹一条命呀!”
张老头这话一说,众人自然是都不会反对,毕竟他们都是苦过的人。
只有张安平心底一直觉得,自己是不是捡到一个傻子?
母亲做的食物,确实吃不死人,但是真的很难吃呀!
他都佩服这姑娘,一口气吃了那么多,还不停的夸奖着这是美食?
美食?
要不是饿坏了,就是脑子有点问题!
很快,张安平决定试一试!
等到这姑娘和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她的面前摆放了三娘做的白米稀饭,拷的金黄红薯,还有就是母亲煮糊的糊糊,还有一块烤糊的红薯!
没办法金巧芳厨艺真的不行,烤红薯烤糊那是正常操作。
“好香,大娘做的最好吃!”
这说自己叫胡灵儿的小姑娘,伸手就拿起那烤糊的红薯,外带母亲煮糊的黑糊糊,低着头一点不含糊的吃起来。
偏偏吃的时候还是狂赞不已,一个劲的夸这黑糊糊好吃,这烤糊的红薯好吃!
这让金巧芳乐的眉眼间都是笑意,脸上露出欢喜的表情,这闺女真是对她的性格,长得俊俏又喜欢吃她做的菜呀!
其实自己做的菜,难得有一个人喜欢!
“灵儿真懂事,乖!”
张安平一看胡灵儿这模样,心底一声叹息,哎,自己果然是捡到了一个傻子!
不是傻子,谁会放着三娘做的美食不吃,偏偏吃母亲做的那些烤糊的食物?
而且看着胡灵儿吃的那叫一个香,根本就不像是作伪,何况,桌子上食物丰富,也没必要委屈自己?
胡灵儿吃的香,看着一边的张家武都有些犹豫了。
忍不住端来媳妇煮的半碗黑糊糊,也喝了一口,只是那一口苦涩的和药差不多的糊糊,差点让他喷出来。
真难喝呀!
他情愿饿着,都不愿吃这比药还苦的食物!
“儿子,你也尝尝你娘的手艺!”
看着被自己喝了一口,还剩下半碗的黑糊糊,张家武推给了张安平。
坑儿子总比让自己喝下去好。
反正这个喝不死人的!
张安平看着父亲递过来的黑糊糊,他看了一边的几个姐姐,五姐六姐都不敢看他的目光,因为她们也知道,母亲煮的糊糊。
确实吃不死人,但是足以让你下一顿都没胃口。
嘴巴一天都是苦涩的,真的很难吃呀!
“好香呀!”
偏偏这胡灵玉还吃的心满意足狂赞不已。
这让张安平和张家人心底,立刻露出惋惜的目光。
这捡来的胡灵儿长的好看,可惜,是个傻子呀。
等到晚上,一家人商量怎么安置胡灵儿的时候,金巧芳表示,自己可以收她为义女的时候,张家人几乎都在反对。
“不行,家要有家规,就刘三一家投奔我们的时候,还是从奴仆开始做起的,这胡灵儿来历不明,我们还不知道她人品如何,应该先用奴仆身份观察一段时间……”
张安平摇头,人是他捡回来的。
但是这胡灵儿说是和亲人走散了,然后就晕倒在雪地里,只知道自己叫胡灵儿。
至于她家在何处,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一问三不知。
再问就是头疼,什么都记不得了。
“哎呀,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坏心思?多好的小姑娘,怎么能让他做奴仆?”
金巧芳不同意,觉得难得有一个欣赏她厨艺的人,多难得呀!
“那我们张家人就不记名公投,看着小姑娘是做张家奴仆还是张家的闺女!”
最后还是张老头拍板。
其实他们早就约定了,以后接纳为张家族人,都得接受他们的公投。
绝大部分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就可以成为张家的族人。
这一次刘三一家人也参加了公投,可惜最后只有金巧芳一个人赞同接纳为族人,剩下人全部都投了反对票。
赞同让胡灵儿成为张家奴仆。
“多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坏心思?实在是不行,让她跟在安安身边吧,毕竟,人是他捡回来的,而且来宝都变成安安的哥哥了……”
金巧芳是真的很喜欢这胡灵儿。
多漂亮的小姑娘呀!
一双眼睛可真好看,关键是喜欢吃她做的糊糊呀,简直跟自己亲闺女一样呀!
"这个主意不错,就放在安安身边做丫鬟吧,合适也放心,等到她家人找来了,就可以让她回去了……"
张老头想了想,媳妇这提议其实不错。
这小姑娘来历有点可疑,虽然在雪地里被发现的,但是那长的也太漂亮点,看着就不像是普通人。
这样的小姑娘放在哪里都不合适。
好歹,安安年纪小一些,又是这姑娘救命恩人,就暂时放在他身边做丫鬟了。
以后人品要是没问题,也可以成为张家人。
胡灵儿就这样被安置下来,成为张家奴仆,成为张安平的丫鬟。
她的年纪和张芝春差不多,但是那容貌却是绝佳,特别是那双眼睛简直绝了,流转之间会让人惊叹!
张安平其实知道,这胡灵儿还没完全长开,要是长开了,她那双眼睛就是传说中能让人男人沉沦的狐媚眼。
不过这眼睛对他没用,也就觉得这胡灵儿蠢萌蠢萌的。
捡到胡灵儿的第二天,张安平带着人出去打猎。
一来是训练那些奴仆,二来也是给冬日多准备一些食物,因为天晴朗了,路上慢慢有行人走动了,不过大多数都是马车。
或者是小有家资的那种,要不然逃难这么久还能有马车的人,多少也有些能耐或者家资!
这村里许久没有人烟,以至于后山的飞禽走兽还是不少,而且越是往山里走,那些大型的野兽不少。
甚至张安平他们还发现了一窝野猪!
领头的是二只大野猪,后面领着七八只小野猪,每只小野猪也有六七十斤的模样,看的他们这群人两眼放光。
这哪里是野猪,这是一群行走的肉呀!
这小姑娘长的很好看,肌赛白雪,尖尖的下巴,眼头比较低有点钩圆,且眼尾往上翘起,看起来很特别。
小姑娘似乎还没完全长开,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
即便这样,看到这姑娘的人都会说一句。
“这小姑娘真是俊俏,好看!”
只是张安平觉得这姑娘好看是好看,脑子却有些不清醒。
因为他们把这冻僵的姑娘带回去后,母亲又给跑来给他送了一些食物,是张安平都有些嫌弃的烤糊的地瓜。
被这姑娘瞧见后,吃的那叫一个香呀。
“大娘,呜呜,你的手艺太好了,太香了,这是我吃过最香的食物呀,太好吃了!”
这话夸的金巧芳心花怒放。
要知道,她做的食物连自己的亲儿子,都是毫不掩饰的嫌弃。
没想到这捡来的小姑娘,却真是赞不绝口,狂夸不已!
乐的她赶紧又去给烤了一块兔子肉,虽然看着黑乎乎的有股子焦糊的味道,但是真的吃不死人的!
“好香呀,真的太好吃了,呜呜,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香的肉呀!”
那小姑娘吃的那叫一个馋呀,几乎是狼吞虎咽。
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的夸奖着,这食物真的太香了,真的太好吃了。
偏偏哪怕是狼吞虎咽,因为小姑娘长的好看,也会觉得她这动作丝毫不粗鲁,反而让旁边守着那小姑娘几个人,眼睛都红红的!
“这可怜的娃呀,真是饿坏了,留下吧,好歹一条命呀!”
张老头这话一说,众人自然是都不会反对,毕竟他们都是苦过的人。
只有张安平心底一直觉得,自己是不是捡到一个傻子?
母亲做的食物,确实吃不死人,但是真的很难吃呀!
他都佩服这姑娘,一口气吃了那么多,还不停的夸奖着这是美食?
美食?
要不是饿坏了,就是脑子有点问题!
很快,张安平决定试一试!
等到这姑娘和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她的面前摆放了三娘做的白米稀饭,拷的金黄红薯,还有就是母亲煮糊的糊糊,还有一块烤糊的红薯!
没办法金巧芳厨艺真的不行,烤红薯烤糊那是正常操作。
“好香,大娘做的最好吃!”
这说自己叫胡灵儿的小姑娘,伸手就拿起那烤糊的红薯,外带母亲煮糊的黑糊糊,低着头一点不含糊的吃起来。
偏偏吃的时候还是狂赞不已,一个劲的夸这黑糊糊好吃,这烤糊的红薯好吃!
这让金巧芳乐的眉眼间都是笑意,脸上露出欢喜的表情,这闺女真是对她的性格,长得俊俏又喜欢吃她做的菜呀!
其实自己做的菜,难得有一个人喜欢!
“灵儿真懂事,乖!”
张安平一看胡灵儿这模样,心底一声叹息,哎,自己果然是捡到了一个傻子!
不是傻子,谁会放着三娘做的美食不吃,偏偏吃母亲做的那些烤糊的食物?
而且看着胡灵儿吃的那叫一个香,根本就不像是作伪,何况,桌子上食物丰富,也没必要委屈自己?
胡灵儿吃的香,看着一边的张家武都有些犹豫了。
忍不住端来媳妇煮的半碗黑糊糊,也喝了一口,只是那一口苦涩的和药差不多的糊糊,差点让他喷出来。
真难喝呀!
他情愿饿着,都不愿吃这比药还苦的食物!
“儿子,你也尝尝你娘的手艺!”
看着被自己喝了一口,还剩下半碗的黑糊糊,张家武推给了张安平。
坑儿子总比让自己喝下去好。
反正这个喝不死人的!
张安平看着父亲递过来的黑糊糊,他看了一边的几个姐姐,五姐六姐都不敢看他的目光,因为她们也知道,母亲煮的糊糊。
确实吃不死人,但是足以让你下一顿都没胃口。
嘴巴一天都是苦涩的,真的很难吃呀!
“好香呀!”
偏偏这胡灵玉还吃的心满意足狂赞不已。
这让张安平和张家人心底,立刻露出惋惜的目光。
这捡来的胡灵儿长的好看,可惜,是个傻子呀。
等到晚上,一家人商量怎么安置胡灵儿的时候,金巧芳表示,自己可以收她为义女的时候,张家人几乎都在反对。
“不行,家要有家规,就刘三一家投奔我们的时候,还是从奴仆开始做起的,这胡灵儿来历不明,我们还不知道她人品如何,应该先用奴仆身份观察一段时间……”
张安平摇头,人是他捡回来的。
但是这胡灵儿说是和亲人走散了,然后就晕倒在雪地里,只知道自己叫胡灵儿。
至于她家在何处,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一问三不知。
再问就是头疼,什么都记不得了。
“哎呀,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坏心思?多好的小姑娘,怎么能让他做奴仆?”
金巧芳不同意,觉得难得有一个欣赏她厨艺的人,多难得呀!
“那我们张家人就不记名公投,看着小姑娘是做张家奴仆还是张家的闺女!”
最后还是张老头拍板。
其实他们早就约定了,以后接纳为张家族人,都得接受他们的公投。
绝大部分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就可以成为张家的族人。
这一次刘三一家人也参加了公投,可惜最后只有金巧芳一个人赞同接纳为族人,剩下人全部都投了反对票。
赞同让胡灵儿成为张家奴仆。
“多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坏心思?实在是不行,让她跟在安安身边吧,毕竟,人是他捡回来的,而且来宝都变成安安的哥哥了……”
金巧芳是真的很喜欢这胡灵儿。
多漂亮的小姑娘呀!
一双眼睛可真好看,关键是喜欢吃她做的糊糊呀,简直跟自己亲闺女一样呀!
"这个主意不错,就放在安安身边做丫鬟吧,合适也放心,等到她家人找来了,就可以让她回去了……"
张老头想了想,媳妇这提议其实不错。
这小姑娘来历有点可疑,虽然在雪地里被发现的,但是那长的也太漂亮点,看着就不像是普通人。
这样的小姑娘放在哪里都不合适。
好歹,安安年纪小一些,又是这姑娘救命恩人,就暂时放在他身边做丫鬟了。
以后人品要是没问题,也可以成为张家人。
胡灵儿就这样被安置下来,成为张家奴仆,成为张安平的丫鬟。
她的年纪和张芝春差不多,但是那容貌却是绝佳,特别是那双眼睛简直绝了,流转之间会让人惊叹!
张安平其实知道,这胡灵儿还没完全长开,要是长开了,她那双眼睛就是传说中能让人男人沉沦的狐媚眼。
不过这眼睛对他没用,也就觉得这胡灵儿蠢萌蠢萌的。
捡到胡灵儿的第二天,张安平带着人出去打猎。
一来是训练那些奴仆,二来也是给冬日多准备一些食物,因为天晴朗了,路上慢慢有行人走动了,不过大多数都是马车。
或者是小有家资的那种,要不然逃难这么久还能有马车的人,多少也有些能耐或者家资!
这村里许久没有人烟,以至于后山的飞禽走兽还是不少,而且越是往山里走,那些大型的野兽不少。
甚至张安平他们还发现了一窝野猪!
领头的是二只大野猪,后面领着七八只小野猪,每只小野猪也有六七十斤的模样,看的他们这群人两眼放光。
这哪里是野猪,这是一群行走的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