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小说网 > 唐朝好地主:天子元从 > 第381章 金殿舌战黑手现

第381章 金殿舌战黑手现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381章金殿舌战黑手现

    次日早朝。

    刚回京的凉州都督应国公武士彟、利州都督陆安县公武士逸,还有司农卿、宣城县公武士棱,兄弟三人一起上书请辞。

    理由都一样,年纪大了。

    不过这话一出,殿中很多人都想笑。

    三兄弟中的老大武士棱,虽说七十多岁了,可现在一年起码要纳四五房新妾,这糟老头子现在都有儿女五十多个了,还在不停的纳妾生孩子,据说还很龙精虎猛,十分老当益壮。

    听说是吃了武怀玉开的方炼的丹,所以老树逢春,因为这个活广告,甚至带动了武家千金堂这些补丹的大卖。

    而武士彟武士逸兄弟都才五十来岁,两人一个都督凉州一个都督利州,分别收拾李孝常李幼良两谋反被诛的王爷留下的烂摊子,这两兄弟在地方上都以能干闻名,

    招辑亡叛、抚循老弱,赈其匮乏开其降首。

    不仅迅速安定了两地,郡境乂安,且在地方上打击豪强,恢复生产,宽力役之事,急农桑之业,重开丝路,振兴工商,表现都是非常好的。

    甚至兄弟俩的履历也是非常亮眼的,武士彟就不说了,中枢、地方都干过,武士逸也不差,早年辅佐元吉留守太原,虽曾被俘,但也还能刺探刘武周虚实、部署,然后秘报朝廷。

    后来又去益州大行台做行台左丞,也是表现很好,又出任过韶州刺史,再任利州都督,利州前两任都督李孝常、罗寿都是反贼,他在肃清余毒这块可是表现极嘉。

    现在这兄弟三人都要请辞,还以年纪大为名,可武士彟武士逸都才五十出头啊。

    大家都清楚,这都是因为长安突然流传的那句谶语。

    这谶语的杀伤力确实惊人。

    昨日武怀玉被免去左领军大将军、刑部侍郎、崇贤馆主、太子右卫率四个要职,今天武家三兄弟也要请辞了。

    皇帝坐在殿上许久没吭声。

    宰相魏征站了出来。

    出班请奏,认为有人利谶语攻击重伤朝廷大臣,居心叵测,请求朝廷彻查,绝不能助长这种歪风斜气。

    大家都想不到,以前很喜欢怼武怀玉的魏征,这次居然会站出来主动帮武怀玉,甚至当初魏征和武士彟在朝堂上,为了武怀玉封赏的事还激烈争执过。

    “陛下,臣歧州刺史郑善果请奏。”

    荥阳郡公郑善果出班请奏。

    这位是五姓七家荥阳郑氏家族的代表人物,他叔父郑译就是北周时杨坚同学,帮助杨坚篡位建隋的重要人物,他父亲郑诚为北周将军,为杨坚讨伐尉迟迥而死,年仅九岁的郑善果因此袭县公爵位,隋建立后,进封武德郡公。

    十四岁,就拜刺史之职。

    他母亲清河崔氏,十三岁嫁入郑家,结果二十来岁就守了寡,儿子十四岁任刺史,二十多岁的崔氏每次在儿子听政时,都坐在帘后听政,回头便会跟儿子分析断案是否合理等。

    有这样一个母亲一直帮衬,郑善果在隋朝仕途通畅,甚至被赞为第一清干能吏,一路官至大理卿,等他母亲死后,郑善果也渐渐骄奢起来。

    早年,李渊为荥阳太守的时候,郑善果跟李渊关系很好,在郑善果与堂弟郑元璹的决定下,荥阳郑氏将郑观音许配给李渊长子李建成。

    此后李渊建唐,郑善果和荥阳郑氏也是全力支持,武德年间,郑善果、郑元璹兄弟俩在朝中也是身居要职。

    玄武门之变前,郑善果为荥阳郡公、检校大理寺卿兼民部尚书、兼太子左庶子,还检校过刑部、礼部二尚书。

    郑元璹则封莘国公、先后拜太常卿、鸿胪卿、左武侯大将军等。

    郑善果是半只脚踏入过政事堂的人,如果不是玄武门之变,他肯定已经拜相了。

    这位建成太子妃娘家族长,是建成的铁杆。

    不过因其是荥阳郑氏当家人,所以玄武门后,李世民只是将他外调为歧州刺史而已。

    但皇帝对郑氏家族的敲打也是一直没停过,郑氏家族这一年多来也渐渐臣服,甚至还特意给李世民宫中送了位郑才人。

    不过郑善果站出来,却不是要跟魏征一样为武家说话的。

    他是来弹劾魏征的。

    “宰相魏征与武家乃是姻亲,他现在站出来为武家说话,乃是循私。身为宰相,偏袒亲戚,这是枉法,臣要弹劾魏征。”

    郑善果九岁袭县公爵,十四岁当刺史,如今年近六十,为官四十余载,历任要职,资历威望都挺高,虽然眼下仅是歧州刺史,但站出来当殿弹劾,还是十分老辣。

    直接就弹劾宰相。

    罪名就是偏袒亲戚循私枉法,对宰相来说,这是能够罢相的罪名。

    魏征次子娉武怀玉四妹,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李世民点御史大夫温彦博名,“温卿。”

    “陛下,魏征身为宰相,与武怀玉是姻亲,涉及亲戚之事,魏征应当避嫌,哪怕他内心无私,亦有可责。”

    温彦博没给魏征面子,直接说魏征不该插手,应当回避。不回避,就是有问题的。

    这等于是赞同了郑善果对魏征的弹劾。

    不过温彦博话锋一转,接着开始说郑善果,他认为魏征虽应回避,但他讲的话是没问题的,朝廷不能因为一句谣言,就如此草率处置大臣。

    郑善果立即开始攻击温彦博。

    “本相与武家并无亲戚关系。”温彦博不客气道。

    “你温家子弟在武怀玉幕府任府佐,这难道是没关系?”郑善果质问。

    两人唇刀舌剑,居然在殿上争锋。

    温彦博掌御史台,又代主持中书省,本来以前就是李渊的御用笔杆子,文章写的好,口舌也能辩。

    郑善果一张嘴厉害,却奈何不了温彦博。

    郑善果怒极,直接人身攻击,“温彦博不过是个贪生怕死的小人,他有什么资格为相,他在这里大言不惭,他的话能信吗?”

    此话一出,温彦博脸色胀红,这是触及他底线了。

    武德八年,温彦博以中书侍郎身份,出任大将军张瑾的行军长史,结果大军在太谷几乎全军尽没,仅张瑾孤身逃出,温彦博被突厥人俘虏,带回漠北放羊。

    直到武德九年渭水结盟后,突厥人才答应送还温彦博,在突厥放羊一年多,这是温彦博最不愿意提及的经历。

    郑善果却说温彦博当初被俘之后,就应当以死谢罪,以死明志,不能苛延残喘贪生怕死。

    这样的人,哪还有资格做宰相?

    本来魏征已经闭嘴了,现在也站出来跟郑善果对喷。

    魏征喷人比温彦博熟练多了。

    武怀玉跪坐殿上,看着这热闹的一幕,偷偷看了眼皇帝,发现皇帝阴沉着脸也在看着,却并没马上阻击。

    魏征跟郑善果有过节,这其实也是人尽皆知的事。

    起因也简单,就是郑家先前送了个郑婉言进李世民宫中,也算纳投名状,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长孙皇后听说郑家还有个更漂亮的小郑,容貌绝殊,当时莫及。

    长孙皇后就亲自出面访求,让李世民册封其为九嫔之一的充华,这也是为皇帝拉拢荥阳郑氏。

    李世民自然也顺水推舟,下了册封郑氏为充华的诏书。

    这个小郑,是朝中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年十六七岁,确实比郑婉言更漂亮。

    当时诏书已发,册封天使还没出发,这时魏征出来搅局。

    魏征面见天子,说他听说郑仁基女早许配给了陆爽,虽没完婚,但下过娉礼,这都已经定婚了,皇帝这不是夺人臣之妻吗?

    李世民也是要面子的人,本来好事一桩,怎么还弄成皇帝夺臣子之妻?

    于是脸黑的要收回诏命,可这个时候郑家不干了。

    郑善果郑元璹兄弟就找到了房玄龄,请这位宰相亲自出面奏报皇帝,说郑陆两家没订过婚,现在诏书已发,哪有半途中止的道理,应当继续完成册封大礼,把郑氏迎入宫中。

    然后郑氏的未婚夫陆爽也上书皇帝,说当年我父亲陆康在的时候,跟郑仁基是同僚好友,两家关系很近,后来郑舍人家中有事,我父亲借过郑家一笔钱。

    是借款,不是娉礼,他跟郑氏根本没有婚约。

    这个事情其实很明显,陆爽跟郑氏确实有婚约,但皇帝想要的女人,郑氏又有意奉承,陆爽只是一个普通士族子弟,敢跟皇帝抢女人吗?

    自然只能把娉礼说成是借款。

    本来这事就这样,皇帝继续册封郑氏,纳入宫中,皆大欢喜,甚至陆爽可能还能得个官职。

    可魏征认死理。

    非要怼到底,把房玄龄、皇帝、郑家甚至陆爽全怒了一遍,还找来了一些证人,最后李世民无奈,只得放弃了那位绝色郑美人。

    但纳入宫中这事虽中止,可陆爽也不可能再娶郑氏啊,郑家于是把这位绝色郑美人送进了寺院当尼姑。

    魏征甚至还要弹劾郑氏欺君之罪,好在李世民最后按下此事。

    但魏征跟郑家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

    殿上。

    温彦博撸起了袖子,郑善果也要动手,魏征还在那一秒九喷。

    “够了!”

    皇帝一声怒吼,声若龙吟。

    皇帝甩袖而去。

    稍后,内侍传出皇帝旨意。

    魏征、温彦博身为宰相,御前争执,君前失礼,停俸一月,罚铜二十斤。岐州刺史郑善果,停俸三月,罚铜六十斤。

    “周国公凉州都督武士彟,迁荆州都督,陆安县公利州都督武士逸,迁豫州都督。

    许司农卿宣城县公武士棱致仕,许神坊坊署令武士恪致仕,皆特旨给全俸禄。

    瓜州都督府司马武怀义,迁韶州刺史。”

    武怀玉听到这旨意,面无表情。

    三位大臣殿上争执,处罚的非常轻,以前萧瑀陈叔达这样争执,可是直接罢了两人相位。

    现在仅是停点俸,罚几十斤铜而已。

    皇帝对于武士彟他们的请辞,虽没接受,可都调动了,甚至武老爹都没请辞呢,也被皇帝许致仕了。

    怀义也从河西调到岭南去了。

    看来,这个事情还没完。

    郑善果跳这么欢,莫非这事与郑家有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