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小说网 > 赐我神之名 > 第三十九章 伯乐与千里马

第三十九章 伯乐与千里马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老女巫说过,在伯爵的书房里有一些书籍记载了祭台的布置方法。

    沃姆曾经说过,书房里所有的书全都长在他的脑子里。

    有了沃姆就不用去书房了,他是一座移动的图书馆,只要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就能查阅所有的书籍。

    做生意要向赫尔墨斯献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是正确打开图书馆的方式。

    在卧室里摆上一张平整的桌子,在桌子上铺一块干净的白布,摆上七根蜡烛,两根蜡烛象征带着翅膀的帽子,一根蜡烛象征着钱袋,四根蜡烛象征着一双带翅膀的飞靴,七根蜡烛的整体造型要和赫尔墨斯的双蛇杖一致,沃姆娴熟的摆出了一个看似古朴实则复杂的祭台。

    祭品是一杯酒和一块熟牛肉,祭祀赫尔墨斯一定要用熟食,并且要将祭品焚化。

    趁着沃姆祈祷的时候,曼达细致的观察着祭台的布局,每一根蜡烛的间距和角度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单靠视觉记忆肯定会有偏差。

    烛油流在了桌布上,曼达眼睛一亮,这块白布正是复制祭台的法宝,得找个机会把它偷出来。

    祭祀结束,沃姆立刻收掉了祭台。第一位客人还等在大厅,他早就等的不耐烦了,可诱人的酒香让他迈不动脚步。

    曼达搬来了两个空酒桶,上面铺上一块木板,这就是酒桌。

    再搬来一个空酒桶,给客人当凳子。

    他给客人倒了一杯葡萄酒,开价十五个铜币。

    “十五个铜币?”这位牲口贩子差点没跳起来,“这足够我在镇上的夜梦酒馆里喝上三杯葡萄酒。”

    “是么?”曼达轻蔑一笑,“夜梦酒馆,多么好听的名字,快去那里喝酒吧。”

    他准备收了杯子,虽说第一单生意很难得,可曼达不想自降身价,更不打算强留客人。

    “等一下!”闻着那香味渐渐远去,牲口贩子实在舍不得,他咬咬牙,数出了十五个铜币放在桌子上,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

    这一口喝下去,就停不下来了,他一连喝了六杯,直到掏空了钱袋里的铜币,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酒杯。

    破开一个银币?他实在舍不得。

    “等做完了生意我再来。”舔干了嘴唇边的最后一滴酒,牲口贩子一步一回头走到了门口,曼达喊一声道:“再喝一杯吧,我请!”

    牲口贩子一溜烟跑回了酒桌前,擦着口水看着曼达为他倒上了满满一大杯。

    “你真是个慷慨的孩子!”牲口贩子抿了一小口,仔细回味着徘徊在口鼻之间的酒香。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曼达问道。

    “莱蒙镇,抽纱城外的小地方,你肯定没听说过。”

    “为什么不去抽纱城做生意?那里的集市要大得多。”

    “抽纱城做不了生意,纳尔斯侯爵正准备和蒙奇克侯爵开战,牲口都被侯爵征走了,一个子都不给,这几匹马是我拼了命带出来的,只盼着能卖个好价钱,一家老小全靠着全靠着这点钱活命。”

    纳尔斯侯爵又要打仗了,这可是个重要的消息,该尽释前嫌还是趁火打劫,要看伯爵如何决断。

    喝完了这杯酒,牲口贩子满怀期待的看着曼达,确定曼达没有再请他喝一杯的打算,这才拿起脏兮兮的帽子和马鞭走出了酒馆。

    曼达送到了门外,看到了拴在门前的五匹马和两个赶马的奴隶。

    “这些马要多少钱?”

    贩子拿马鞭指着一批高头大马道:“这是水仙城的大马,五十个银币。”

    曼达用斗鸡眼看了一下,这匹马价值四十三个银币,走了这么远的路,适当加价也是应该的。

    “那两匹是我自己养大的农马,一匹只要十六个银币,那头是奔狼人养大的矮种马,别看个子小,力气大得很,吃的不多,还不挑食,要二十一个银币。”

    这是个还算诚实的商人,加价都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他没有介绍最后那匹马,那是一匹瘦骨嶙峋的病马,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好几块,还生了好几块黏腻着血肉的皮癣。

    曼达盯着这匹瘦马看了一小会,两个金币出现在了眼前。

    “这匹马要多少钱?”

    “这匹马……”贩子吸了口鼻涕,他在寻找合适的措辞,“这匹马也是好马,它可能,生了一点病,但绝对是好马……”

    “就问你多少钱?”

    “呃,这可怎么说呢,孩子,这种事情你能做主吗?我可不想被你的家人误会,你只是个孩子,我不想骗你……这的确是好马,就是生了点病,如果你肯买下那匹大马,这匹马我就送给你了。”

    “我不要大马,只要这一匹。”

    贩子不想欺骗曼达,可难得有个机会能把这匹马出手,思忖再三,他开出了价钱:“三个银币,它归你了,你可以把它做成咸肉,酒馆都卖咸肉不是吗,这匹马至少有两百磅的好肉。”

    “成交!”曼达没再还价,掏出三个银币塞到了贩子手上,他还有些担心会遭到赫尔墨斯的制裁。

    赫尔墨斯貌似很忙,这次并没有难为曼达,贩子临走前嘱咐了一句:“别养太久,我不知道这家伙还能活多久……”

    曼达把瘦马牵进了牲口棚,把一捆草料放进了食槽,背诵起了中学熟悉的课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把这匹马养好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今天只做成了这一桩生意,到了黄昏,睡了一整天的沃姆从床上爬了起来,吃了两口面包,又想去仓库里酿酒。

    酿酒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甚至比吃书还要享受,可惜今夜他没机会享受了。

    “我得到了一个重要消息,纳尔斯侯爵要和蒙奇克侯爵开战,你要尽快把消息报告给伯爵。”

    沃姆看了看仓库的大门,又看了看曼达:“我允许你替我去山谷传递消息。”

    “你允许又有什么用?只能由你来传递消息,这是伯爵的命令,没有得到伯爵的允许,我不能踏入山谷一步,否则他会把我的头拧下来!”

    这是伯爵对曼达做出的防范,他坚信沃姆不会叛变,而曼达就算叛变了,也没有机会把敌人引进山谷。

    “你以为我不想拧下你的头么?”沃姆露出了两颗螯牙,曼达后退一步道:“别冲动,爸爸。”

    沃姆披上了长衫,在仓库的大门上留下了一片虫丝:“别走进这里一步,如果让我发现虫丝断了,我会把你撕成碎片。”

    他耸起双肩,露出了翅膀,一跃飞上了天空。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曼达悄悄进了沃姆的卧室,从床底下找到了那块祭台上的桌布。

    按照桌布上的蜡痕,曼达在自己的房间里复原了赫尔墨斯的祭台,他掏出二十个银币,洒上了水银、蛇牙草、沙蝶丝和土曼根。一阵浓烟飞起,房间里蒙上了一层寒霜,曼达做出了斗鸡眼,看到一个男子的身影在浓烟中慢慢浮现。

    长脸,上宽下窄,额头上有两个肿包,下巴上有一抹山羊胡。曼达眨眨眼睛道:“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男人笑道:“我们做过生意,你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