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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举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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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匠先帮他们量好尺寸,在旁边制作羊皮袄,杜康则在那里跟牧民购买狼皮。

    在七组呆了半天,等他挑选完牧民送来的狼皮等货物,羊皮袄羊皮裤也制作出来。

    他们做的是那种老式的皮衣,羊毛在外面的那种。

    穿上以后,再戴个羊皮帽,跟个羊似的,虽不漂亮,但非常保暖。

    原本感觉有些寒冷的手脚,等羊皮袄穿在身上,很快暖烘烘的,没有感觉到一丝寒冷。

    同时也别有一番情趣,仿佛成为了穿着羊皮袄,正在风雪中放羊的老牧民。

    等冬天过去,也可以挂在那里作为装饰。

    九个组的牧民都很热情,没过两天,杜康就收集了几十张保存不错的狼皮,甚至还发现了两张豹皮,也被他花高价收入囊中。

    而他的豪爽,也赢得了整个敕勒川牧场牧民的喜欢。

    杜康虽然只是按照市场价给的价格,并没有当冤大头似的,给出几倍的高价收购,但牧民没有门路销售狼皮,只能放在家中自用,能够以市场价卖出,已经让他们非常欢喜。

    杜康回到场部,董叔正带着人准备前去狩猎狼群。

    杜康跃跃欲试,骑着马拿着枪去狩猎,他还是第一次,就去找董叔,看能否让他也过去。

    董叔略作犹豫说道“不行,你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过去,那不是拖后腿。”

    “董叔说笑,我虽然不会狩猎,但可以当一个向导,我可以指挥伯劳寻找狼群的影子,有伯劳在天空侦查,一定能迅速找到狼群的踪迹。”

    董叔听他这么说,又跟人商量了下就同意他的请求。

    他听刘老汉说过,上次就是杜康通过伯劳看到狼群准备袭击马群,做出示警,让他试试也不错,伯劳在天空视野开阔,更容易寻找到狼群。

    娜塔莉亚也过来询问“我能不能也去。”

    “没问题,到时你跟杜康待在一起,别乱跑就行。”

    都是拖油瓶,一个与两个没区别,反正到时候是让他们待在后方。

    随后董叔扔给他们两把步枪,询问“会用吧,拿着防身,省得遇到狼群连保命的本事都没有。”

    杜康笑笑,没有说话,他总不能告诉董叔,自己就没有玩过枪,根本不会用。新

    那样董叔肯定不敢带他去。

    完全可以等出发以后询问娜塔莉亚,人家家里就是造枪的,还能连枪都不会用。

    再说又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摸索一下就会了。

    反正他也就是不装子弹把玩一下,至于开枪还是算了。

    十几个汉子穿着厚实的羊皮大衣,手持枪支奔驰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那感觉,当真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杜康跟着他们,伯劳和鹩哥在天空飞行,如两架飞机,在天空盘旋寻找狼群的影子。

    寻找着狼群,杜康在那里询问娜塔莉亚:“你能行吗,别遇到狼群的时候吓得大哭。”

    “家里有牧场,常常有狼群过去,所以我有一段时间专门拿枪猎杀出没在牧场的野狼。就连黑熊也杀过几只。”

    杜康……

    这天没法聊了,他本以为拖油瓶有两个,结果,只剩下自己。

    在数百米的空中,视野辽阔,狼群在草原上无处躲藏,很快就看到狼群的踪迹。

    杜康向着那边一指:“狼群在那边,我们过去。

    说着他一踢马腹,带头直冲过去,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当真意气风发。

    只可惜,是个拼夕夕版的,锦帽貂裘是羊皮袄羊皮裤,人数也只有十几人。

    左牵黄右擎苍,伯劳可以代表苍鹰,至少都是飞行猛禽,至于黄狗,用寻宝鼠?他们这群人没带狗啊。

    骏马奔驰半晌,远处传来狼嚎,众人拉动缰绳,让马停下在那里休整,子弹上膛准备战斗。

    董叔过来叮嘱几句,让两人在这里观战,随后自己带人冲了上去。

    杜康和娜塔利亚骑马站在最后方,看着他们冲上去猎狼。

    伴随着砰砰砰的枪声,前方传来一阵阵凄惨的狼嚎。

    娜塔莉亚有些兴奋的说道“打狼好啊,等到最后,不仅有狼皮,还可以用上面的狼毛制作毛笔。”

    “谁告诉你毛笔是用狼毛制作?”

    “毛笔不就是用的狼毫,也就是狼毛。”

    “没错,上等的毛笔是用狼毫制作,只是这个狼毫说的是黄鼠狼尾部的毛,不是灰狼。”

    “哈哈哈,那没有区别。”

    娜塔莉亚闹了个大红脸,狼毫狼毫,她还以为是灰狼的毛,哪知道是黄鼠狼的狼。

    正说着,一头狼慌不择路冲着他们跑来,董叔着急挥手大喊,示意他们不要跟狼硬拼快躲开。

    杜康拨马准备躲避,谁知娜塔莉亚没有躲开,而是下马举枪准备射击。

    女朋友都留下了,他总不能逃走,杜康无法,只能下马同样举起枪瞄准,但看到董叔等人正在赶过来,只能放弃。

    董叔就在对面,以他的枪法,打到人的几率不比野狼小。

    这也是董叔让他们躲避,而不是开枪射击的原因,顾及他们在这边,害怕伤到人。

    但这一幕,却让董叔吓的连忙带人向一边躲避,他们可不想被自己人误伤。

    眼看着野狼越来越近,娜塔莉亚却迟迟没有开枪,杜康略作迟疑上前一步站在她身侧,倒过来拿着步枪,随时准备砸过去。

    拿步枪施展太极剑法,他也算是第一人。

    就在这时,只听砰的一声枪响,野狼应声倒地。

    杜康看看娜塔莉亚,再看看倒地的野狼,好枪法啊!

    早知道就不用担心。

    董叔骑马跑过来,脸都黑了,怒斥道“你干什么,没看到我们在那边,随意开枪,伤到人怎么办。”

    “我学过狙击,也狙杀过不少野狼,又特意避开你们,不会伤到人。”

    董叔这才放心,但依旧有些心有余悸,毕竟他们就在对面,万一娜塔莉亚枪法不好,倒霉的就是他们。

    杜康看看那匹倒霉的野狼,有些担心道“你的枪法这么好,有没有在战场上杀过人?”

    “我没有上过战场,最光荣的时刻,是在红场阅兵做女子方阵的举旗手。”

    杜康咂咂嘴,他听着总有种凡尔赛的感觉。

    能做女子方阵的举旗手,能是普通人吗。

    不过,现在是自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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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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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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