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费了一些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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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如果书店第二卷生存还是死亡第二百一十二章费了一些功夫鼠一转着茶杯:“所以马将军便独自守着这传承和那半颗桃子数千年,却没有动心?”
悟色换了根新的牙签咬在嘴里:“心长在他自己胸腔里,动没动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自己说是没动,但我觉得他在说鬼话。反正要是换了我,我肯定忍不住。就是老哥你,你觉得能忍住?”
鼠一摇摇头。
“对嘛。”悟色低下头,将垃圾桶拉近身前,吐了口唾沫:“所以我一直很不理解他。你说他这么做图什么?凭他与大圣的关系和在花果山的地位,就是自己偷偷吞了传承,但站出来说是大圣给他的,有谁会怀疑?只要他扛着这根金箍棒,那花果山恐怕到现在还是得姓孙。要不然,他自己苦心经营个数千年,就是将花果山改姓了马也不是太大的难事。你说当个花果山的王那不好吗?可他偏不!偏要傻乎乎当个看大门的。不过要说他忠诚于大圣,等待合适的传人出现,所以不动那份传承,也就罢了。但那颗桃子,大圣明明赠与了他,他却非说给自己实属暴殄天物,想找到大圣传承人再一起交给他,能省去人家很多修炼的时间。要是他等不到传人的出现,可以找找看信得过的人替他继续等。如果连信得过的人找不到,那他就自己吃了延个几百年寿再继续等。你说说,这是不是傻?”
马将军到底傻还是不傻,鼠一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
他只觉得自己倒是挺傻的。
他虽没马将军等的长,但也等了近一千年,可是并没能等到手刃仇人的一天。
所以他即有些同情马将军的孤守,又有些羡慕。
“好在他还是等到了自己想要的。比起很多人,这已经很幸运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鼠一明明没喝茶,却依旧觉得自己的喉头隐隐发苦。
“是啊。就像我的娘说的,好人总会有好报的,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老马也还算他走运,等到了我们兄弟俩。老马这个晦气的,混了几千年都没有个子侄啥的。所以我们还和他约好了,等他归西翘辫子了之后,由我们两兄弟给他一起养老送终。老马还很高兴。他说他得多活几年。最起码活到我们两个成名之后,让我们两个亲自给他抬棺,还要我们两个驾着云朵,抬着他的棺材满世界转悠一圈。他说自己生前,窝囊了一辈子,但是死后总得风光那么一回儿。”
随后,他看向一旁的小小,恨恨地骂道:“狗、日的小小,明明说好要一起抬棺的,却狗、日的先溜了号儿,把这丢人的活计丢给我一个人。这样也就算了,还让老马那把老骨头白发人送黑发人,也不知道狗、日的老马能不能顶得住,最烦人的还让我这个狗、日的去送口信。不知道老马到时候会不会让我这个狗、日的跟他一起去死。”
说着说着,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鼠一抽了张纸巾递给了他。
悟色没要,只是抬头看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儿,他才又愤愤不平地骂道:“哪个狗、日的说哭的时候四十五度角望天,眼泪就不会留下来的。我他么都九十度望天了,也没个卵用。”
骂完了,他才一把从鼠一手中抢过那张餐巾纸,在脸上囫囵擦了一下,接着又骂道:“这狗、日的厨师,明知道大爷我不能吃辣,还放那么多辣椒。这给大爷我辣得够呛。老哥你到是还挺能吃辣啊,连汗都没出,就两个字,牛逼。”
鼠一一脸冷漠地说道:“你的很辣吗?我的这份一点都不辣。”
悟色丝毫不觉得尴尬:“那估计是姓王的刚才看我不顺眼,要故意整我。还好他没敢怎么着老哥你,不然我这暴脾气上来,非得把这店砸了不成。”
“那我喊他来给你道个歉,顺便帮你换碗不辣的?”
悟色自己抽出张纸巾,擤了下鼻涕,然后摆着手说道:“看在老哥的面子上,那倒不用了。至多待会走的时候不给钱就是了。”
说实话,要不是此刻店里没有其他客人,也没有人听到他们说话。鼠一是真想牵着画皮离开,省得跟悟色一起丢人。
看着手中湿哒哒的纸巾,悟色不觉惭愧,只是有些恼怒。
都怪狗、日的小小,害得大爷我在被人面前丢人了。
他抬起手,就想在小小腰肋间来上一拳,可拳头打出去,却没等碰上小小的身体便又收了回来。
以前他和小小还年轻的时候,就喜欢这样打闹。可惜那时候,小小无论是打架功夫还是修行境界都要高出悟色一个头,所以悟色总也打不到小小。
而现在,悟色是百分百能打中了,可他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那种感觉。
看了眼小小,悟色收回了视线,他怕自己再看两眼会想起更多,而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会再次流下。
没人的时候倒是无所谓,但是当着别人的面,他堂堂大圣传人可不能给大圣丢人现眼。
将纸巾团成团,投进垃圾桶中,悟色接着说道:
“后来老王家一次偶然的功夫,把那桃子泡的果酒不小心洒到了碗里,因为不舍得浪费,老王头便直接将之吃了,感觉意外的好。而且要说老王头这个人吧,也是个不长记性的。他觉得这果酒既然能强健自己一家人的体魄,那放到面中,也许能为客人增添几分精神。所以他就动了将果酒加入到自家的面中。
不过他这会倒是记住了小小当时的嘱咐,知道自己这种没什么大本事的人,怀揣这样的宝贝,还是要低调,所以每份面里加的果酒很少,全当调料提些鲜味。因为加了这果酒的缘故,他这茶摊的生意又渐渐有了起色。”
“后来他跟我说,手头上再次宽裕起来后,他也曾想过,要不要将自己曾经的一文钱一碗的面再拿出来卖,可琢磨了好几天,还是没敢。他说人哪,一上了年纪,别管年轻时多么好强气盛,到了老的时候都得服软,因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是真的经不起任何折腾了。
我清楚地记得他当时的表情。虽然也是笑着的,但却没有第一次见面时那种感染人心的力量。从那笑容中,我感受不到丝毫的温暖,只觉得人心的冷漠是如此的让人无所适从。大概是这样……”悟色用手挤压着自己的脸庞,最后整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
鼠一没感觉到什么冷漠,就是觉得眼前这个流里流气的悟色确实有些丑。
不过与这样的人做朋友也有好处,就是可以映衬出自己的英俊和潇洒。不像是白鹿师兄那样的,鼠一站在他旁边那就如同一位偏偏佳公子在溜猴。
悟色当然不知道鼠一居然在嫌他丑,。不然要是他知道的话,准得跟鼠一这位中年老哥好好说道说道。他依然沉浸于老王头曾经的那个不讨喜的笑容,无法自拔:“这让我不由想起了现在同样落寞的花果山,以及上面那些吵闹惹人厌烦的猴子。在脱离了大圣的管辖和引导之后,他们又恢复了以前的野性。整日里除了吵架就是打架。为了食物打,为了配偶打,为了一根树枝都能打起来,还总是打得头破血流,有时甚至会不死不休。
听小小说,花果山的花草树木其实和以前倒没什么差别,但那种家园的感觉,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不喜欢老王头的那种眼神和表情,所以最后只吃了一碗面就走了。走在路上,我就在想我娘教我的道理,她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但在老王头这里,我没看到这一点。我只看到“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我觉得这并非是老王头出了问题,而是这个世道出了问题,所以我的心中便不痛快。而在这种不痛快的驱使下,我并没有回花果山,也没有回聊斋,而是留在了人间。”
其实鼠一对悟色留在人间的故事并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那颗桃子到底怎么了。可他见悟色如此投入的样子,又实在不忍打断,只好耐心地继续听下去,寻思着等待会儿要是他再不回到那颗桃子的话,自己在出声询问也不迟。
不过悟色接下来说的话,让他不自觉挑起了眉。
“我费了一些功夫,才不幸被一个异闻司修士抓住,又费了一些功夫,在他的推荐下投靠了异闻司,之后又费了一些功夫在异闻司混了个脸熟。”
在讲述这段不同寻常的经历的时候,悟色罕见地没有浓墨重彩地大书特书一番,而只是用了一些功夫这个略显贫瘠的词汇,一笔带过。
这实在不符合他的一贯风格,也不符合这段话中所描绘的经历。
鼠一虽然没和异闻司直接打过交道,可是聊斋与其博弈多年,也算是老对手,所以他很清楚对方的难缠。
悟色说得如此轻描淡写,鼠一却不敢真的以为混进异闻司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其中的牵扯到的计划与谋算,反正他鼠一自问自己是不做到。
不过他倒是不怀疑悟色此段话的真实性,要是换做别的妖怪这般说,鼠一可能都会有所怀疑,但是凭借悟色这般出色的口舌与演技。这件事极有可能是真的。
而且悟色现在的身份也充分说明了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所以他只是好奇,悟色费了那么多一些功夫混进异闻司是要做什么?
“最后我又花了一些功夫,借助异闻司的情报渠道,找到了已经零落天涯的那十个人。其实应该是十二个。不过有两个不争气,在当初分赃的时候就被自己人当场给做掉了。”
鼠一愣神了片刻,才想起悟色所说的这十二个人到底是谁。
如果如果书店第二卷生存还是死亡第二百一十二章费了一些功夫鼠一转着茶杯:“所以马将军便独自守着这传承和那半颗桃子数千年,却没有动心?”
悟色换了根新的牙签咬在嘴里:“心长在他自己胸腔里,动没动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自己说是没动,但我觉得他在说鬼话。反正要是换了我,我肯定忍不住。就是老哥你,你觉得能忍住?”
鼠一摇摇头。
“对嘛。”悟色低下头,将垃圾桶拉近身前,吐了口唾沫:“所以我一直很不理解他。你说他这么做图什么?凭他与大圣的关系和在花果山的地位,就是自己偷偷吞了传承,但站出来说是大圣给他的,有谁会怀疑?只要他扛着这根金箍棒,那花果山恐怕到现在还是得姓孙。要不然,他自己苦心经营个数千年,就是将花果山改姓了马也不是太大的难事。你说当个花果山的王那不好吗?可他偏不!偏要傻乎乎当个看大门的。不过要说他忠诚于大圣,等待合适的传人出现,所以不动那份传承,也就罢了。但那颗桃子,大圣明明赠与了他,他却非说给自己实属暴殄天物,想找到大圣传承人再一起交给他,能省去人家很多修炼的时间。要是他等不到传人的出现,可以找找看信得过的人替他继续等。如果连信得过的人找不到,那他就自己吃了延个几百年寿再继续等。你说说,这是不是傻?”
马将军到底傻还是不傻,鼠一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
他只觉得自己倒是挺傻的。
他虽没马将军等的长,但也等了近一千年,可是并没能等到手刃仇人的一天。
所以他即有些同情马将军的孤守,又有些羡慕。
“好在他还是等到了自己想要的。比起很多人,这已经很幸运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鼠一明明没喝茶,却依旧觉得自己的喉头隐隐发苦。
“是啊。就像我的娘说的,好人总会有好报的,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老马也还算他走运,等到了我们兄弟俩。老马这个晦气的,混了几千年都没有个子侄啥的。所以我们还和他约好了,等他归西翘辫子了之后,由我们两兄弟给他一起养老送终。老马还很高兴。他说他得多活几年。最起码活到我们两个成名之后,让我们两个亲自给他抬棺,还要我们两个驾着云朵,抬着他的棺材满世界转悠一圈。他说自己生前,窝囊了一辈子,但是死后总得风光那么一回儿。”
随后,他看向一旁的小小,恨恨地骂道:“狗、日的小小,明明说好要一起抬棺的,却狗、日的先溜了号儿,把这丢人的活计丢给我一个人。这样也就算了,还让老马那把老骨头白发人送黑发人,也不知道狗、日的老马能不能顶得住,最烦人的还让我这个狗、日的去送口信。不知道老马到时候会不会让我这个狗、日的跟他一起去死。”
说着说着,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鼠一抽了张纸巾递给了他。
悟色没要,只是抬头看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儿,他才又愤愤不平地骂道:“哪个狗、日的说哭的时候四十五度角望天,眼泪就不会留下来的。我他么都九十度望天了,也没个卵用。”
骂完了,他才一把从鼠一手中抢过那张餐巾纸,在脸上囫囵擦了一下,接着又骂道:“这狗、日的厨师,明知道大爷我不能吃辣,还放那么多辣椒。这给大爷我辣得够呛。老哥你到是还挺能吃辣啊,连汗都没出,就两个字,牛逼。”
鼠一一脸冷漠地说道:“你的很辣吗?我的这份一点都不辣。”
悟色丝毫不觉得尴尬:“那估计是姓王的刚才看我不顺眼,要故意整我。还好他没敢怎么着老哥你,不然我这暴脾气上来,非得把这店砸了不成。”
“那我喊他来给你道个歉,顺便帮你换碗不辣的?”
悟色自己抽出张纸巾,擤了下鼻涕,然后摆着手说道:“看在老哥的面子上,那倒不用了。至多待会走的时候不给钱就是了。”
说实话,要不是此刻店里没有其他客人,也没有人听到他们说话。鼠一是真想牵着画皮离开,省得跟悟色一起丢人。
看着手中湿哒哒的纸巾,悟色不觉惭愧,只是有些恼怒。
都怪狗、日的小小,害得大爷我在被人面前丢人了。
他抬起手,就想在小小腰肋间来上一拳,可拳头打出去,却没等碰上小小的身体便又收了回来。
以前他和小小还年轻的时候,就喜欢这样打闹。可惜那时候,小小无论是打架功夫还是修行境界都要高出悟色一个头,所以悟色总也打不到小小。
而现在,悟色是百分百能打中了,可他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那种感觉。
看了眼小小,悟色收回了视线,他怕自己再看两眼会想起更多,而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会再次流下。
没人的时候倒是无所谓,但是当着别人的面,他堂堂大圣传人可不能给大圣丢人现眼。
将纸巾团成团,投进垃圾桶中,悟色接着说道:
“后来老王家一次偶然的功夫,把那桃子泡的果酒不小心洒到了碗里,因为不舍得浪费,老王头便直接将之吃了,感觉意外的好。而且要说老王头这个人吧,也是个不长记性的。他觉得这果酒既然能强健自己一家人的体魄,那放到面中,也许能为客人增添几分精神。所以他就动了将果酒加入到自家的面中。
不过他这会倒是记住了小小当时的嘱咐,知道自己这种没什么大本事的人,怀揣这样的宝贝,还是要低调,所以每份面里加的果酒很少,全当调料提些鲜味。因为加了这果酒的缘故,他这茶摊的生意又渐渐有了起色。”
“后来他跟我说,手头上再次宽裕起来后,他也曾想过,要不要将自己曾经的一文钱一碗的面再拿出来卖,可琢磨了好几天,还是没敢。他说人哪,一上了年纪,别管年轻时多么好强气盛,到了老的时候都得服软,因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是真的经不起任何折腾了。
我清楚地记得他当时的表情。虽然也是笑着的,但却没有第一次见面时那种感染人心的力量。从那笑容中,我感受不到丝毫的温暖,只觉得人心的冷漠是如此的让人无所适从。大概是这样……”悟色用手挤压着自己的脸庞,最后整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
鼠一没感觉到什么冷漠,就是觉得眼前这个流里流气的悟色确实有些丑。
不过与这样的人做朋友也有好处,就是可以映衬出自己的英俊和潇洒。不像是白鹿师兄那样的,鼠一站在他旁边那就如同一位偏偏佳公子在溜猴。
悟色当然不知道鼠一居然在嫌他丑,。不然要是他知道的话,准得跟鼠一这位中年老哥好好说道说道。他依然沉浸于老王头曾经的那个不讨喜的笑容,无法自拔:“这让我不由想起了现在同样落寞的花果山,以及上面那些吵闹惹人厌烦的猴子。在脱离了大圣的管辖和引导之后,他们又恢复了以前的野性。整日里除了吵架就是打架。为了食物打,为了配偶打,为了一根树枝都能打起来,还总是打得头破血流,有时甚至会不死不休。
听小小说,花果山的花草树木其实和以前倒没什么差别,但那种家园的感觉,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不喜欢老王头的那种眼神和表情,所以最后只吃了一碗面就走了。走在路上,我就在想我娘教我的道理,她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但在老王头这里,我没看到这一点。我只看到“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我觉得这并非是老王头出了问题,而是这个世道出了问题,所以我的心中便不痛快。而在这种不痛快的驱使下,我并没有回花果山,也没有回聊斋,而是留在了人间。”
其实鼠一对悟色留在人间的故事并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那颗桃子到底怎么了。可他见悟色如此投入的样子,又实在不忍打断,只好耐心地继续听下去,寻思着等待会儿要是他再不回到那颗桃子的话,自己在出声询问也不迟。
不过悟色接下来说的话,让他不自觉挑起了眉。
“我费了一些功夫,才不幸被一个异闻司修士抓住,又费了一些功夫,在他的推荐下投靠了异闻司,之后又费了一些功夫在异闻司混了个脸熟。”
在讲述这段不同寻常的经历的时候,悟色罕见地没有浓墨重彩地大书特书一番,而只是用了一些功夫这个略显贫瘠的词汇,一笔带过。
这实在不符合他的一贯风格,也不符合这段话中所描绘的经历。
鼠一虽然没和异闻司直接打过交道,可是聊斋与其博弈多年,也算是老对手,所以他很清楚对方的难缠。
悟色说得如此轻描淡写,鼠一却不敢真的以为混进异闻司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其中的牵扯到的计划与谋算,反正他鼠一自问自己是不做到。
不过他倒是不怀疑悟色此段话的真实性,要是换做别的妖怪这般说,鼠一可能都会有所怀疑,但是凭借悟色这般出色的口舌与演技。这件事极有可能是真的。
而且悟色现在的身份也充分说明了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所以他只是好奇,悟色费了那么多一些功夫混进异闻司是要做什么?
“最后我又花了一些功夫,借助异闻司的情报渠道,找到了已经零落天涯的那十个人。其实应该是十二个。不过有两个不争气,在当初分赃的时候就被自己人当场给做掉了。”
鼠一愣神了片刻,才想起悟色所说的这十二个人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