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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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啦,爸。我宿舍的舍友来了,你快回去吧。要不赶不上回家的火车了。”李新华对自家老爸道。
“给你们收拾完宿舍我再回去,没事,时间还够呢。”
听到这,韩风立刻上前把男人手中的扫把接了过来,笑道:“叔叔,收拾宿舍这种事我们自己来就行。”
“是啊,爸。我们很快就弄好了。”李新华也道:“不回去,那你在床上坐一会吧,坐一天车也挺累的,回去还要坐车。”
就在三人说话的功夫,林芸已经开始动手了。
听到他俩这么说,李家国也只能点了点头,然后坐到了靠近门口的床上,看着三个年轻人在宿舍里忙活。
在这期间,三人也慢慢的熟悉起来。
三个人收拾的效率明显比两人要高,很快宿舍就焕然一新,韩风的床也铺好了。
这时,刚才出门丢垃圾的李家国也回来了。看着活已经干完了,于是他开口道:“阿华,那我走了。”
坐在自己的床铺上,李新华正和韩风两人闲聊着,听闻老爸的话,于是他连忙站了起来:“好的,爸,我看时间也确实不赶趟了,我送送您。”
“行啦,我还用得着你送嘛!走了。”说完,李家国就准备转身离去。
“等会,爸。”李新华连忙叫住老爸,然后起身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些吃的。
“哎,你干嘛。留着给你自己吃吧,我到火车站再买。”
“呵呵,我还不知道你。肯定不会买。”说着,就把东西塞到了老爸的手里,然后把他推出了宿舍。
看着父子两人的温馨举动,韩风和林芸对视一眼,眼中都带着笑意。
回来后。李新华看着两人,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让你们见笑了,我爸他就是这样的人,刚才的事真对不住啊。”
“呵呵,我都给忘了。”韩风笑着回道:“我们准备出去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啊!”李新华挠了挠头,看了两人一眼。随后非常有眼色的道:“你们出去吧,我就不去了。宿舍人还没来齐呢,等剩下的两个来了再说。”
闻言,韩风点了点头。虽然刚才聊的挺愉快的,但毕竟跟他才第一天认识,一起出去确实挺尴尬的。
“咱们去干嘛?”出了男生宿舍楼,林芸道。
“先去吃饭,然后再去买个笔记本电脑,码字要用。”韩风想了想,然后道。
“那就走吧,我早就饿了。”林芸拉着他的胳膊开心道。
晚上八点多,韩风先是把林芸送回了宿舍。在宿舍楼下,两人清楚的看到312宿舍里正亮着灯,估计是有新舍友到了。
看到这里,林芸的眼睛一亮。然后跟韩风说了声,就连忙跑了进去。
看着她消失的背影,韩风摇头失笑。随后也转身提着自己新到手的电脑,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之后,他发现李新华并没有在里面,不知道去哪了。
不过,韩风也没有在意,他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要试一试自己这新到手的电脑。
把笔记本放到桌子上,韩风坐到床上。然后又把网卡插了进去。这台电脑花了他足足一万多大洋,本来韩风也没准备买这么贵的,但没办法,谁让他去了之后,一眼就瞧中了呢。
这台电脑虽然是06年的产物,但它的外观还有设计,却非常的超前。
至于超前到什么地步呢,这么说吧,这台电脑的外观让重生回来的韩风都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要知道,他可是从19年回来的。
网卡插上后,韩风打开了笔记本电脑。他先是试了试手感,让他非常满意。之后他又连上了网,准备看一看网速怎么样。
测试的结果让他非常满意,虽然无线网卡的网速有时不稳定,但这对于韩风来说并不是问题。
反正他又不用它打游戏,只是码个字还有上一下网站,这网速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既然这两方面让韩风都很满意,那他也就不在这纠结电脑的配置问题了。
“吱吱吱!”
登录上qq,提示音突然响了起来。韩风用鼠标点开来一看,竟然是他的一个读者给他发的消息,时间时三个小时前。
烟灰缸里的寂寞:“疯大,在吗?”
韩风对这个人有很深的印象,因为他就是《升仙》打赏榜的第一名,之前韩风还专门为他加更过一章。
疯子:“在,不好意思,之前有事在忙,刚登录qq。有什么事吗?”
消息发过去之后,很快qq提示音的消息又一次响起。
烟灰缸里的寂寞:“大大,是这样的。我在qq上建了几个书友群,群里都是订阅过《升仙》的人。现在他们都吵着想让大大你也进来,这不我就过来问一下你的意见。”
看到这条消息,韩风的心里涌起一股感动,这种感觉也让他的身体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不由得让他的眼眶微微发热。
疯子:“好,那你把我拉进这几个群里吧。”
此时,这几个群里也正热闹着呢,都在纷纷期待着烟灰老大能把疯大拉进来。
而这边,很快烟灰缸里的寂寞就把韩风拉进了这几个群。
等进入群里之后,韩风并没有着急先发消息,而是看了一会群里发出的消息,之后才打出了一句话。
疯子:“大家好,我是《升仙》的作者疯子。”
..........
这一句话,韩风分别发在了几个群里。一下子就直接引爆了几个群。
“妈呀,真的是活的疯大吗?前排摸摸。”
“呜呜,疯大。我太喜欢你写的《升仙》了,求你多多更新。”
“前排活捉一只野生疯大,有没有想来摸摸的,一次50。”
.............
虽然说《升仙》这本书是一本新书,粉丝的粘性还没有那么大,但是能够花钱订阅甚至是花钱打赏《升仙》,那肯定是非常喜欢这本书。
因此,作为《升仙》的创造者韩风,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偶像级别的。
群里一下乱了起来,无数的消息在屏幕上滑动,就连韩风也是看的眼花缭乱。
“行啦,爸。我宿舍的舍友来了,你快回去吧。要不赶不上回家的火车了。”李新华对自家老爸道。
“给你们收拾完宿舍我再回去,没事,时间还够呢。”
听到这,韩风立刻上前把男人手中的扫把接了过来,笑道:“叔叔,收拾宿舍这种事我们自己来就行。”
“是啊,爸。我们很快就弄好了。”李新华也道:“不回去,那你在床上坐一会吧,坐一天车也挺累的,回去还要坐车。”
就在三人说话的功夫,林芸已经开始动手了。
听到他俩这么说,李家国也只能点了点头,然后坐到了靠近门口的床上,看着三个年轻人在宿舍里忙活。
在这期间,三人也慢慢的熟悉起来。
三个人收拾的效率明显比两人要高,很快宿舍就焕然一新,韩风的床也铺好了。
这时,刚才出门丢垃圾的李家国也回来了。看着活已经干完了,于是他开口道:“阿华,那我走了。”
坐在自己的床铺上,李新华正和韩风两人闲聊着,听闻老爸的话,于是他连忙站了起来:“好的,爸,我看时间也确实不赶趟了,我送送您。”
“行啦,我还用得着你送嘛!走了。”说完,李家国就准备转身离去。
“等会,爸。”李新华连忙叫住老爸,然后起身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些吃的。
“哎,你干嘛。留着给你自己吃吧,我到火车站再买。”
“呵呵,我还不知道你。肯定不会买。”说着,就把东西塞到了老爸的手里,然后把他推出了宿舍。
看着父子两人的温馨举动,韩风和林芸对视一眼,眼中都带着笑意。
回来后。李新华看着两人,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让你们见笑了,我爸他就是这样的人,刚才的事真对不住啊。”
“呵呵,我都给忘了。”韩风笑着回道:“我们准备出去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啊!”李新华挠了挠头,看了两人一眼。随后非常有眼色的道:“你们出去吧,我就不去了。宿舍人还没来齐呢,等剩下的两个来了再说。”
闻言,韩风点了点头。虽然刚才聊的挺愉快的,但毕竟跟他才第一天认识,一起出去确实挺尴尬的。
“咱们去干嘛?”出了男生宿舍楼,林芸道。
“先去吃饭,然后再去买个笔记本电脑,码字要用。”韩风想了想,然后道。
“那就走吧,我早就饿了。”林芸拉着他的胳膊开心道。
晚上八点多,韩风先是把林芸送回了宿舍。在宿舍楼下,两人清楚的看到312宿舍里正亮着灯,估计是有新舍友到了。
看到这里,林芸的眼睛一亮。然后跟韩风说了声,就连忙跑了进去。
看着她消失的背影,韩风摇头失笑。随后也转身提着自己新到手的电脑,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之后,他发现李新华并没有在里面,不知道去哪了。
不过,韩风也没有在意,他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要试一试自己这新到手的电脑。
把笔记本放到桌子上,韩风坐到床上。然后又把网卡插了进去。这台电脑花了他足足一万多大洋,本来韩风也没准备买这么贵的,但没办法,谁让他去了之后,一眼就瞧中了呢。
这台电脑虽然是06年的产物,但它的外观还有设计,却非常的超前。
至于超前到什么地步呢,这么说吧,这台电脑的外观让重生回来的韩风都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要知道,他可是从19年回来的。
网卡插上后,韩风打开了笔记本电脑。他先是试了试手感,让他非常满意。之后他又连上了网,准备看一看网速怎么样。
测试的结果让他非常满意,虽然无线网卡的网速有时不稳定,但这对于韩风来说并不是问题。
反正他又不用它打游戏,只是码个字还有上一下网站,这网速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既然这两方面让韩风都很满意,那他也就不在这纠结电脑的配置问题了。
“吱吱吱!”
登录上qq,提示音突然响了起来。韩风用鼠标点开来一看,竟然是他的一个读者给他发的消息,时间时三个小时前。
烟灰缸里的寂寞:“疯大,在吗?”
韩风对这个人有很深的印象,因为他就是《升仙》打赏榜的第一名,之前韩风还专门为他加更过一章。
疯子:“在,不好意思,之前有事在忙,刚登录qq。有什么事吗?”
消息发过去之后,很快qq提示音的消息又一次响起。
烟灰缸里的寂寞:“大大,是这样的。我在qq上建了几个书友群,群里都是订阅过《升仙》的人。现在他们都吵着想让大大你也进来,这不我就过来问一下你的意见。”
看到这条消息,韩风的心里涌起一股感动,这种感觉也让他的身体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不由得让他的眼眶微微发热。
疯子:“好,那你把我拉进这几个群里吧。”
此时,这几个群里也正热闹着呢,都在纷纷期待着烟灰老大能把疯大拉进来。
而这边,很快烟灰缸里的寂寞就把韩风拉进了这几个群。
等进入群里之后,韩风并没有着急先发消息,而是看了一会群里发出的消息,之后才打出了一句话。
疯子:“大家好,我是《升仙》的作者疯子。”
..........
这一句话,韩风分别发在了几个群里。一下子就直接引爆了几个群。
“妈呀,真的是活的疯大吗?前排摸摸。”
“呜呜,疯大。我太喜欢你写的《升仙》了,求你多多更新。”
“前排活捉一只野生疯大,有没有想来摸摸的,一次50。”
.............
虽然说《升仙》这本书是一本新书,粉丝的粘性还没有那么大,但是能够花钱订阅甚至是花钱打赏《升仙》,那肯定是非常喜欢这本书。
因此,作为《升仙》的创造者韩风,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偶像级别的。
群里一下乱了起来,无数的消息在屏幕上滑动,就连韩风也是看的眼花缭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