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一 秦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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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秦御,一个差点害死妈妈的人。
我自从懂事以来,我就知道,我的妈妈在生我的那一天差点死去,之后的两年里面一直没有离开过重症监护室,满身的医疗器械。
我一直都知道我和平常人家的孩子不同,别人家的孩子在一周岁的时候还咿咿呀呀,而我,已经清楚的有了自己的意识,懂得很多事情,但是,我这人从生下来之后就格外的懒惰,天天躺在别人的怀里,如同一个听话的小孩儿,明明会说话,但是,绝对不会开口,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我天天被不同的男人抱着,最常抱着我的那个男人叫林慕戍,我的爹爹。
我一直没有见过我的妈妈,我虽然小,但是,我也知道别人家的孩子都有妈妈,我心里疑惑。
后来,我被我的爹爹抱着去了一个地方,那就是我妈妈待了一年的重症监护室,也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在我有意识有思想的时候知道了我的妈妈,和别人的妈妈不同,我的妈妈格外的好看,也格外的脆弱,脸色苍白也就算了身上的机器多的吓人,闭着眼睛,跟我睡着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我对生与死的意识还没有那么清晰。
很多人似乎都觉得我是小孩子,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林慕戍和孤独隻他们就很肆无忌惮的在我面前说着这些,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故意的,因为尤其是杜博生总是喜欢抱着我站在我妈面前,讲述着关于我妈的好和我爸的坏。
对此,不管是林慕戍还是孤独隻,甚至于其他的人都是沉默和纵容的态度。
所以,我知道了关于我妈和我爸的故事,当然,我也不会全信,不过,我也意识到了,这些人里面,也只有我爹爹林慕戍说的最中肯了。
后来,我妈醒过来了,可是,也只是睁着眼睛,看着我,狐疑了一会儿,又朝着自己的肚子看了看,许久,咧嘴笑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妈笑,果然,我妈是最好看的,这一点,在我心里也已经容不得别人去反驳了,只是,我后来才意识到,除了我那个亲爸,并没有人和我一样去注意我妈的美貌。
我的出生差点害死我妈,这令我愧疚,我一改往日的懒惰,路也会走了,话也会说了,天天跑去看我妈,与此同时,我恨上了我爸,连同那个叫做京城的地方里面伤害过我妈的人。
随着我这些爹爹,舅舅,叔叔,伯伯乱七八糟的人的灌输,我对于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同时,我对于复仇这件事情也是心急如焚。
我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天天泡在书房里,我们家有个书库,极大,据说包含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七的书籍,而我,继承了我妈的过目不忘,读完了一多半。
之后,我接触了很多东西,例如,拳击,射击,骑马,书画,钢琴,古筝,跆拳道……还有血腥。
我第一次触碰血腥的东西的时候,我爹爹林慕戍和我舅舅杜博生两个人打了一架,到最后,我舅舅拿着刀,我爹爹拿着枪,差点把对方给杀死,幸好,林大和林三来得快。
后来,我不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样的争论,总之,我被允许和老鼠舅舅出任务了,我当时说不上来是什么样的心情,只是默默的去找我妈了,不过,我没有和我妈说这些,我妈也全然不知道,我妈每次见我,都会给我讲故事,我妈说她讲的是童话故事,那种书本里没有,故事情节凌乱,语言颠倒,时不时跑偏到连名字都说错的童话故事,不过,我爱听极了。
我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是为了我放弃性命的人,可是,我知道,我却绝不是我妈最爱的人,她最爱的人是那个叫齐衍的混账犊子。
这个词我舅舅告诉我的。
那个时候我意识到了,对我好的这些舅舅叔叔们,阿姨婶婶们,其实都不是最爱我的,我仔细一想,竟然发现,这个人满为患的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最爱我的人,那时候,我的心里是惶恐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弑父的心理越发的强大,因为我知道,我妈是第二爱我的,只要齐衍没了,那么,我妈就是最爱我的。
有了这个念头,我的积极性更加的强了。
第一个意识到我不对劲儿的人就是林慕戍,他说我的心理出现了问题,这令我妈害怕,虽然我妈也不知道林慕戍是怎么看出来的吧,毕竟,在我看来,我的心理问题,和我妈的差不多。
从那以后,鼎州岛就再没有人提及过我妈和我爸还有京城里的那些事儿了。
只是,他们不提,我这个过目不忘的人也不会忘记的,不然,我妈也不会痛苦了半辈子,我们这些聪明的人,什么都忘不了,尤其是记仇,记得总是特别的牢固。
所以,我尾随老鼠舅舅来到了那个让我妈痛苦到差点死去的京城,我……是来报仇的。
老鼠舅舅到底还是发现了我,还想要把我遣送回去,但是,没办法,他怕我妈,其实,不只是他怕,很多人都怕,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虽然不理解,但是,我对我妈就更加的崇拜了。
是的,我除了爱我妈,我也崇拜我妈,因为我的不要脸,我的伶牙俐齿,我的奸诈狡猾……这些东西都是我妈教给我的,当然,林慕戍爹爹一开始是不赞同的,但是,我很喜欢,而且,我并不觉得这些是不好的东西,这也是我很喜欢我妈的原因,因为,我和我妈喜欢的东西,连同性子什么的似乎都是相同的,这就是基因的强大,就连我这张脸都长得格外像我妈,为此,我就算是把我浑身弄得都是伤,我也不会让我的脸留一个疤痕。
不过,事情都有例外,对于齐衍,我和我妈就是相悖的,我并不喜欢这个没有见过面的人,甚至是讨厌憎恶,连同我身上一半的血我都快要忍受不了了,我想要把我的血都给抽干净还给他,可是,我不能伤害我自己,所以,我就越发的想要把他弄死,这个念头,让我差点疯了,不过,我从未表现出来,也就是常跟在我身边的林三知道一些,但是,他也并没有说出去,他对我是绝对的忠诚,这一点我从来不会质疑。
我来到了这个京城,果然,这个京城连同空气都是让我厌恶的,不过,我还是忍了下来,只是,我没有想到,我这么快就见到了陆霄凌和唐叙白这两个货。
果然,他们和林慕戍爹爹说的一样,愚蠢的要命,一瞬间我在怀疑,我来这一趟是不是对的。
不过,之后的拍卖会让我有了安慰,虽然被人坑了很多钱,但是,也拿到手了,要知道,我最喜欢玉石了,和我妈一样。
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坑我的人竟然是我那个混蛋犊子爸,果然,是个混蛋犊子,连儿子都坑。
我仔细打量着他,突然觉得,我好想并没有很讨厌他,一瞬间,我又慌了。
我和我妈是一样的,秉承着自己不好过,就让别人也跟着不好过的道理,把京城里搅的天翻地覆,陆霄凌、唐叙白、孟家,杨沁,连同齐家,我一个都没放过,折腾的格外的起劲儿,也顺便把我妈给折腾回来了,对此,我是愧疚的。
不过,因为我妈的出现,我又发现了,我弑父的心还是有的,而且,一次次越发的强烈,好几次都差点真的动了手。
后来,我爸和我妈就突然和好了,还把我送进了小学一年级,对此,我是拒绝的,但是,因为是我妈说的,所以,我已经认命了,不想要反抗了。
跌跌宕宕的几年里,我知道了我爸和我妈完整且真实的故事,当然,他们自己也是第一次知道,对此,我很无语。
我以为我的道路将会和我一年级的同学一样,毕竟,我妈当时的坚持让我都没有办法反抗,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爸到底还是我妈最爱的人,他们为了他们的爱情牺牲了我,我成了齐家的掌权人,每天家、公司、学校三点一线,成为了年纪最小的打工人。
为了我妈我忍了,我当时的念头就是赶紧长大,成年就结婚生子,让我的儿子接我的班,破不破产不重要,有个人接过去就行。
不过,人的想法都是虽然变动而改变的,我有了弟弟,也就打消了我出卖自己去结婚生子的想法,我把弟弟抱在身边养着,争取在他八岁的时候就能顶上来,还是那句话,破不破产真的不重要,反正是齐家的,我想要继承的一直都是我秦家的家产。
所以,在我爸说要让我弟姓秦的时候,我是强烈反对的,事实证明,这个家里我还是有地位的,我的弟弟叫齐默。
一个和我一样,生而懒惰又聪明的人。
我看着现在的齐默,突然想起了我小时候的样子,不过,我并不会因为如此就对阿默心软,我们一家人的童年都不同寻常,为了让阿默更加的像我们家人,所以,我打算让阿默没有童年,这样才对得起我从小挑起的担子,思及至此,我忍不住的勾起了嘴角,看着怀里的阿默,笑的格外的开心。
一家人,就该整整齐齐的。
我爸妈大婚过后,两个人就不知道去哪里了,不过,总归是一个烟火气十足的地方,我也并不想要去找他们,因为我知道,现在去找他们并不现实,我打算先让阿默有能力顶上来,我就要和我爸妈去过三人世界了,丢阿默一人抗压,这绝对是我给最好的八周年礼物。
是的,你们没有想错,我要在阿默八岁的时候把齐氏掌权人的位置给他,不需要他同不同意,也不管齐家破不破产,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所以,我一直兢兢业业的培养着阿默,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八岁的时候,京城动荡了,好吧,是我为了王攸宁折腾了一顿。
王攸宁,我的发小,挚友,性命相交的人,被人算计了,还是借唐玺那个蠢货的手,差点没了命,我自然是怒了,让整个京城都动荡了一番,也把唐玺那个蠢货整治了一顿,于是,我突然发现,我可能还不能离开,我得等王攸宁坐稳了王家继承人的位置,得等到他能立起来的时候,在这之前,我都不能离开京城,毕竟,王攸宁和齐默不同,从小就软乎乎的,脾气也特别的好,长着一张被人欺负的脸,在这种情况下我确实是不放心的。
我若是走了,王攸宁得被这京城给吃了。
于是,我突然发现,能让我留下来的,除了我妈,还有王攸宁,罢了,我还是再等等吧,毕竟,阿默才八岁,这个年纪是该有童年的年纪,我不能太过勉强他了,而且,他愚钝不可教,我不看着他点确实是不放心的,总不能看着齐家破产吧。
这般想着,我穿好一身白色休闲服,开着车朝着褪色去了,今天是唐玺给王攸宁赔礼道歉的日子,地点是唐玺订的,褪色,我孤独隻舅舅的产业,曾经,我妈在里面醉生梦死,现在变成了……唐玺。
我到的时候,唐玺正给王攸宁倒酒,我蹙眉,脚步快速上前,直接将手挡开了唐玺倒的酒,手盖在了王攸宁的杯子上,眼睛眯了起来,危险的看着唐玺,不悦的说道:“说了多少遍了,宁宁不能喝酒,你的脑子都是被狗吃了吗?即便是没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也不该是什么都记不住的蠢货吧,我不求你有点长进,但是,别往后腿了行吗?你确定你爸不在打算再生一个吗?你这样,真的可以继承唐家吗?”
唐玺一脸懵逼的看着突然出现的秦御,然后突然被骂了一顿,不能喝酒?不是吧,之前不是喝的很好吗?
随即,唐玺茫然的朝着王攸宁看了过去。
王攸宁对着唐玺笑了笑,委婉的道:“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我是秦御,一个差点害死妈妈的人。
我自从懂事以来,我就知道,我的妈妈在生我的那一天差点死去,之后的两年里面一直没有离开过重症监护室,满身的医疗器械。
我一直都知道我和平常人家的孩子不同,别人家的孩子在一周岁的时候还咿咿呀呀,而我,已经清楚的有了自己的意识,懂得很多事情,但是,我这人从生下来之后就格外的懒惰,天天躺在别人的怀里,如同一个听话的小孩儿,明明会说话,但是,绝对不会开口,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我天天被不同的男人抱着,最常抱着我的那个男人叫林慕戍,我的爹爹。
我一直没有见过我的妈妈,我虽然小,但是,我也知道别人家的孩子都有妈妈,我心里疑惑。
后来,我被我的爹爹抱着去了一个地方,那就是我妈妈待了一年的重症监护室,也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在我有意识有思想的时候知道了我的妈妈,和别人的妈妈不同,我的妈妈格外的好看,也格外的脆弱,脸色苍白也就算了身上的机器多的吓人,闭着眼睛,跟我睡着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我对生与死的意识还没有那么清晰。
很多人似乎都觉得我是小孩子,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林慕戍和孤独隻他们就很肆无忌惮的在我面前说着这些,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故意的,因为尤其是杜博生总是喜欢抱着我站在我妈面前,讲述着关于我妈的好和我爸的坏。
对此,不管是林慕戍还是孤独隻,甚至于其他的人都是沉默和纵容的态度。
所以,我知道了关于我妈和我爸的故事,当然,我也不会全信,不过,我也意识到了,这些人里面,也只有我爹爹林慕戍说的最中肯了。
后来,我妈醒过来了,可是,也只是睁着眼睛,看着我,狐疑了一会儿,又朝着自己的肚子看了看,许久,咧嘴笑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妈笑,果然,我妈是最好看的,这一点,在我心里也已经容不得别人去反驳了,只是,我后来才意识到,除了我那个亲爸,并没有人和我一样去注意我妈的美貌。
我的出生差点害死我妈,这令我愧疚,我一改往日的懒惰,路也会走了,话也会说了,天天跑去看我妈,与此同时,我恨上了我爸,连同那个叫做京城的地方里面伤害过我妈的人。
随着我这些爹爹,舅舅,叔叔,伯伯乱七八糟的人的灌输,我对于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同时,我对于复仇这件事情也是心急如焚。
我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天天泡在书房里,我们家有个书库,极大,据说包含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七的书籍,而我,继承了我妈的过目不忘,读完了一多半。
之后,我接触了很多东西,例如,拳击,射击,骑马,书画,钢琴,古筝,跆拳道……还有血腥。
我第一次触碰血腥的东西的时候,我爹爹林慕戍和我舅舅杜博生两个人打了一架,到最后,我舅舅拿着刀,我爹爹拿着枪,差点把对方给杀死,幸好,林大和林三来得快。
后来,我不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样的争论,总之,我被允许和老鼠舅舅出任务了,我当时说不上来是什么样的心情,只是默默的去找我妈了,不过,我没有和我妈说这些,我妈也全然不知道,我妈每次见我,都会给我讲故事,我妈说她讲的是童话故事,那种书本里没有,故事情节凌乱,语言颠倒,时不时跑偏到连名字都说错的童话故事,不过,我爱听极了。
我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是为了我放弃性命的人,可是,我知道,我却绝不是我妈最爱的人,她最爱的人是那个叫齐衍的混账犊子。
这个词我舅舅告诉我的。
那个时候我意识到了,对我好的这些舅舅叔叔们,阿姨婶婶们,其实都不是最爱我的,我仔细一想,竟然发现,这个人满为患的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最爱我的人,那时候,我的心里是惶恐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弑父的心理越发的强大,因为我知道,我妈是第二爱我的,只要齐衍没了,那么,我妈就是最爱我的。
有了这个念头,我的积极性更加的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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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鼎州岛就再没有人提及过我妈和我爸还有京城里的那些事儿了。
只是,他们不提,我这个过目不忘的人也不会忘记的,不然,我妈也不会痛苦了半辈子,我们这些聪明的人,什么都忘不了,尤其是记仇,记得总是特别的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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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除了爱我妈,我也崇拜我妈,因为我的不要脸,我的伶牙俐齿,我的奸诈狡猾……这些东西都是我妈教给我的,当然,林慕戍爹爹一开始是不赞同的,但是,我很喜欢,而且,我并不觉得这些是不好的东西,这也是我很喜欢我妈的原因,因为,我和我妈喜欢的东西,连同性子什么的似乎都是相同的,这就是基因的强大,就连我这张脸都长得格外像我妈,为此,我就算是把我浑身弄得都是伤,我也不会让我的脸留一个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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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了这个京城,果然,这个京城连同空气都是让我厌恶的,不过,我还是忍了下来,只是,我没有想到,我这么快就见到了陆霄凌和唐叙白这两个货。
果然,他们和林慕戍爹爹说的一样,愚蠢的要命,一瞬间我在怀疑,我来这一趟是不是对的。
不过,之后的拍卖会让我有了安慰,虽然被人坑了很多钱,但是,也拿到手了,要知道,我最喜欢玉石了,和我妈一样。
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坑我的人竟然是我那个混蛋犊子爸,果然,是个混蛋犊子,连儿子都坑。
我仔细打量着他,突然觉得,我好想并没有很讨厌他,一瞬间,我又慌了。
我和我妈是一样的,秉承着自己不好过,就让别人也跟着不好过的道理,把京城里搅的天翻地覆,陆霄凌、唐叙白、孟家,杨沁,连同齐家,我一个都没放过,折腾的格外的起劲儿,也顺便把我妈给折腾回来了,对此,我是愧疚的。
不过,因为我妈的出现,我又发现了,我弑父的心还是有的,而且,一次次越发的强烈,好几次都差点真的动了手。
后来,我爸和我妈就突然和好了,还把我送进了小学一年级,对此,我是拒绝的,但是,因为是我妈说的,所以,我已经认命了,不想要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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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的道路将会和我一年级的同学一样,毕竟,我妈当时的坚持让我都没有办法反抗,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爸到底还是我妈最爱的人,他们为了他们的爱情牺牲了我,我成了齐家的掌权人,每天家、公司、学校三点一线,成为了年纪最小的打工人。
为了我妈我忍了,我当时的念头就是赶紧长大,成年就结婚生子,让我的儿子接我的班,破不破产不重要,有个人接过去就行。
不过,人的想法都是虽然变动而改变的,我有了弟弟,也就打消了我出卖自己去结婚生子的想法,我把弟弟抱在身边养着,争取在他八岁的时候就能顶上来,还是那句话,破不破产真的不重要,反正是齐家的,我想要继承的一直都是我秦家的家产。
所以,在我爸说要让我弟姓秦的时候,我是强烈反对的,事实证明,这个家里我还是有地位的,我的弟弟叫齐默。
一个和我一样,生而懒惰又聪明的人。
我看着现在的齐默,突然想起了我小时候的样子,不过,我并不会因为如此就对阿默心软,我们一家人的童年都不同寻常,为了让阿默更加的像我们家人,所以,我打算让阿默没有童年,这样才对得起我从小挑起的担子,思及至此,我忍不住的勾起了嘴角,看着怀里的阿默,笑的格外的开心。
一家人,就该整整齐齐的。
我爸妈大婚过后,两个人就不知道去哪里了,不过,总归是一个烟火气十足的地方,我也并不想要去找他们,因为我知道,现在去找他们并不现实,我打算先让阿默有能力顶上来,我就要和我爸妈去过三人世界了,丢阿默一人抗压,这绝对是我给最好的八周年礼物。
是的,你们没有想错,我要在阿默八岁的时候把齐氏掌权人的位置给他,不需要他同不同意,也不管齐家破不破产,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所以,我一直兢兢业业的培养着阿默,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八岁的时候,京城动荡了,好吧,是我为了王攸宁折腾了一顿。
王攸宁,我的发小,挚友,性命相交的人,被人算计了,还是借唐玺那个蠢货的手,差点没了命,我自然是怒了,让整个京城都动荡了一番,也把唐玺那个蠢货整治了一顿,于是,我突然发现,我可能还不能离开,我得等王攸宁坐稳了王家继承人的位置,得等到他能立起来的时候,在这之前,我都不能离开京城,毕竟,王攸宁和齐默不同,从小就软乎乎的,脾气也特别的好,长着一张被人欺负的脸,在这种情况下我确实是不放心的。
我若是走了,王攸宁得被这京城给吃了。
于是,我突然发现,能让我留下来的,除了我妈,还有王攸宁,罢了,我还是再等等吧,毕竟,阿默才八岁,这个年纪是该有童年的年纪,我不能太过勉强他了,而且,他愚钝不可教,我不看着他点确实是不放心的,总不能看着齐家破产吧。
这般想着,我穿好一身白色休闲服,开着车朝着褪色去了,今天是唐玺给王攸宁赔礼道歉的日子,地点是唐玺订的,褪色,我孤独隻舅舅的产业,曾经,我妈在里面醉生梦死,现在变成了……唐玺。
我到的时候,唐玺正给王攸宁倒酒,我蹙眉,脚步快速上前,直接将手挡开了唐玺倒的酒,手盖在了王攸宁的杯子上,眼睛眯了起来,危险的看着唐玺,不悦的说道:“说了多少遍了,宁宁不能喝酒,你的脑子都是被狗吃了吗?即便是没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也不该是什么都记不住的蠢货吧,我不求你有点长进,但是,别往后腿了行吗?你确定你爸不在打算再生一个吗?你这样,真的可以继承唐家吗?”
唐玺一脸懵逼的看着突然出现的秦御,然后突然被骂了一顿,不能喝酒?不是吧,之前不是喝的很好吗?
随即,唐玺茫然的朝着王攸宁看了过去。
王攸宁对着唐玺笑了笑,委婉的道:“不好意思,我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