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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破茧为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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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贤阁是一回字楼。

    中间的口为戏楼,高三层,这样三层楼上都看得见戏台上的表演。

    外面口为食肆。

    陆白进入聚贤阁的时候,不等答话,小厮就把他引到了三楼食肆。

    洛王已经在等着了。

    他见到陆白忙迎上来,“舅舅,您可终于来了,请您出来一趟还真不容易啊。”

    “我平日喜欢独自个儿呆着。”陆白除去身上的外衣,自有侍女把他挂在旁边,另有侍女把铜盆端上来,里面的水温热的,刚刚好。

    陆白净手一手坐下,“然后就是案子缠身,忙的脱不开身,自然不能赴约了。”

    他用毛巾擦了擦手,“不像你一个王爷,整天游手好闲,一点儿正事儿不干,你当然想什么时候出来就什么时候出来了。”

    旁边伺候的侍女还是头次见有人敢这么对王爷说话,不由地看了陆白一眼。

    更让她大跌眼镜的是,洛王拱了拱手,一脸受教的模样,笑嘻嘻的说:“舅舅说的是,我以后一定好好读书,争取做一些正事。”

    他回头让小厮快点上酒上菜,还上的尽是一些好菜,如旋煎羊,乳炊羊、虚汁垂丝仰头、糟羊蹄,羊脂韭饼等等。

    陆白听了,诧异道:“你这是跟羊干上了?”

    洛王哈哈一笑,“这聚贤阁最美味的就是这羊肴,舅舅你当会儿尝尝,特别的好吃。”

    他说着亲手斟了两杯酒,“舅舅尝尝,这一坛子杏花酒是我特意珍藏的,比上次送您的好好喝。”

    “我尝尝。”陆白小酌一口,点了点头,“嗯,不错,比上次那坛酒要醇厚。”

    “是吧。”洛王得意起来。

    他又给陆白满上,“好喝就行,到时候我让人给舅舅多送去几坛。”

    陆白摆了摆手,“那就破费了。”

    他不是太稀罕这酒,这酒喝下去又不能练功,而且还不如他酒歌行的药酒好喝。

    偶尔喝上那么两三杯换换口味就行了。

    “哎,不破费。说起来,这酒的掌柜还让我感谢你呢,若不是舅舅你那首牧童遥指杏花村,他的生意也不会那么好不是。”洛王坚持要给陆白送酒,还让陆白千万别客气。

    既然如此,陆白就却之不恭了。

    “舅舅,你现在忙什么案子呢?”在陆白把酒坛手下后,洛王又敬酒一杯,顺口问陆白,“我听说你前些天把梅记布庄的沈掌柜给抓了,最后还不得不把他给放了。”

    “嗨。”

    陆白饮一口酒,一脸无奈,“还不是前段时间锦衣卫失踪那案子,几乎所有线索都指向了那梅记布庄的沈掌柜,奈何没有证据,最后只能有把他给放了。”

    “没有证据?不是找到尸首了。”洛王看来知道的很多。

    “有尸骨又有什么用,尸骨又不会说话,告诉我凶手是谁。”陆白无奈的叹口气。

    啪!

    洛王一拍桌子,“那看来这沈家真不是东西,竟然乱编排舅舅。”

    陆白眉头一抬,“他怎么乱编排了。”

    “那沈洗到处放话说你怕了他们沈家,不敢得罪他们沈家,不得不把他们家的沈掌柜放了出来。”洛王说着见正好上菜,忙住了口,让侍女把菜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一口菜给陆白,“舅舅,你尝尝这个。”

    然后,他也吃了一口,才又继续道:“我肯定是不信这个的,我舅舅谁呀,不敢说世上无敌手,那现在也是眨眼间破悟道石碑的人物,他们沈家算个毛,连条羊肉都不是…”

    他挑起菜里的一根豆芽,“也就一根豆芽菜,我舅舅会怕他们?今儿听舅舅一说,嘿,果然有内情。”

    陆白尝一口菜,“他们沈家当真这么说的?”

    洛王点下头,“可不就是,我在宴会上碰见了沈洗,还跟他争辩了几句,最后闹了个不欢而散。”

    他让陆白放心,“舅舅,这口恶气咱们绝对不能咽下去,你等着,我让手下帮你一起找证据,争取来个铁证如山,让他们沈家再也不能得意。”

    陆白斜瞥洛王一眼,见他一脸大孝,就知道他心里没憋什么好屁。

    陆白估计他知道沈家同康王走的比较近,所以在这儿借刀杀人呢。

    “这案子的证据比较难找,毕竟人都死了,还都死的不明不白,况且就是找到了,查的也是沈家的旁系。”陆白建议他从别处挖一挖,“咱们要教训就教训一个狠的,直接拿沈家主家开刀,你若是能挖出狠的,石七公子就是他们的下场。”

    洛王心中一喜。

    他可太知道石七公子的下场了,陆白这“刽子手”之名就是从那儿传出来的。

    他拍了拍胸脯让陆白放心,“舅舅,这口恶气我一定帮你出了。”

    陆白欣慰的点点头,“嗯,不错,不愧是我的好外甥。”

    洛王脸上立时笑开了花一样。

    陆白不认他这个外甥时,他都打蛇上棍了,现在亲口承认了,那他不传遍全城都对不起他下的大力气,而陆白若站在他这边——

    不夸张的说,洛王现在不是八大派在支持他,而是九大派。

    陆白现在虽然只是一个人,但确实称得上一大派了,就那些小门小派还真比不上,毕竟陆白是敢向在一秋山庄叫板,还让一秋山庄奈何不得了的人。

    确实奈何不得了。

    现在剑仙的悟道石碑都出了,一秋山庄确实没什么底牌了,虽然门派里可能还有几个在飞升境的修行者,但这些人都忙着准备飞升呢,估计很能有余暇出来料理陆白。

    一秋山庄现在唯一奈何的了陆白的手段,估计只有剑仙出手了。

    “对了舅舅,我闲着也是闲着,你手头上还有什么案子,我帮你查查呗,也算是为您分忧。”洛王积极表现起来。

    “还真有。”陆白抿了一口酒,“你若能帮我就再好不过了。”

    洛王忙凑过来,“舅舅,您说。”

    “妖书案还有妖言案。”陆白说罢,回头看了看洛王。

    洛王的脸像一朵花瞬间被冰冻住了,半晌后才尴尬的笑:“舅舅,你可真了不得,查的案子一听就是就听动地泣鬼神的。”

    他压低声音,“妖书案——”

    陆白瞥他一眼,“放心吧,差不多你头上,跟你关系不大。”

    洛王松了一口气,“这事儿吧,本来就跟我没关系。”

    他一脸委屈,“舅舅,咱们是一家人,我也就不说两家话了,我近一二年给父皇弄了点银子,刚和父皇的关系缓和了点儿,我是不愿意提这茬的,所以这妖书肯定不是我这儿传出去的,我怀疑是康——”

    洛王正说着,见康王被侍女、太监簇拥着从厢房前走过去了。

    洛王定的是雅间,而且是位子最好的雅间之一,因为要看戏,这雅间前面仅用屏风隔住了,还留着一些空隙,等好戏开锣时,聚贤阁的小厮还会把屏风展开,把游廊的位子也占了,如此一来雅间全部被隔开,彼此都看不见彼此,只看得见戏台。

    私密性做的极好。

    洛王见康王去了旁边,指着隔壁说道:“我怀疑就是他泄露出去的。”

    他轻唾一声,“他的打主意真不错,明面上把他夸了,暗地里又把池水搅浑了,又让人觉得有阴谋这东西可能不是他传出去的,然后他两头都得好。”

    洛王越说越气不过。

    他觉得这孙子是故意的,“肯定觉得我为父皇办了些事,深怕我们父子感情深了,赶忙用了这阴招,让朝中百官都为我说话,父皇又最讨厌这一点,在加上他母妃吹枕头风,于是父皇又会疏离我。”

    洛王太熟悉这一招了。

    “行了,这案子估计也查不出个头绪来,我就当个消遣。”陆白说了谎话。

    相对于洛王,他还是同顾家更亲近点,妖书乃皇后所为,他决定不告诉任何外人。

    “那,那妖书案呢?”洛王压低声音。

    他对这个还挺好奇的。

    不等陆白说话,他又赶忙补充了一句,“舅舅,你要是不能让我知道,就千万别说,别到时候父皇怪罪下来,我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看他殷切期盼的眼神,还在不断的眨呀眨,看来是很想知道的。

    洛王的确想知道。

    不管怎么说,他现在铁定站在了顾家这艘船上,这万一皇上知道太后不是生母,然后同顾家生了嫌隙,他这洛王也要当被殃及的池鱼的。

    “我查到有人在暗中挑拨皇上太后的关系,但究竟是谁,还没查出来。”陆白含糊的说了一句。

    说实话,他现在对这案子也是毫无头绪。

    洛王还要问,而且陆白已经猜到他要问皇上究竟是不是太后亲生的了,只是洛王话没出口,聚贤阁的小厮把屏风展开,把厢房见的游廊挡住,让戏台完整出现在面前。

    二胡一响,好戏开场了。

    王长康这出戏名叫《蝶梦记》,有定场诗,写的还不错,挺有韵味儿的,在定场诗以后,出现一书生躺在树下读书读累了睡觉,忽然有一只毛毛虫掉在了脸上。

    他把毛毛虫抓在手中看了半晌,又把毛毛虫小心翼翼的放了。

    此刻,场景变虚,只留下意蕴悠长一句话: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然后一只蝴蝶在虚化的背景中悄然飘出,继而飘出戏台,烟花一样消散在空中。

    陆白一挑眉,这是把道家庄子的话用上了。

    就是不知道这世界的《庄子》齐不齐全,不过若不齐全了,陆白也没办法,他记得《庄子》的内容可不大多,尤其庄子讲究哲理,有些理解起来比较拗口。

    唯一不拗口的或许只有“鹏之大,一锅炖不下”的段子了,说的跟炖咸鱼似的。

    “这不行啊。”旁边的洛王依旧在评头论足了,“舅舅,你这赌局赢定了,王长康这诗一出来就没有您那气质。”

    “但不得不说,这戏台布置还是不错的。”陆白一脸赞叹。

    这戏台布置确实好。

    且不提那树之逼真,落叶之绚烂,也不提那背景虚化时的移景,单提那化作烟花的蝴蝶,就美的让人如痴如醉了。

    陆白前世看到的利用灯光,干冰等设计的现代化舞台,同这相比起来还差一点呢。

    这戏看起来就像在看电视剧。

    “这是他们的拿手好戏,舅舅你不用在意。”洛王安慰道,他探这脖子看了看,“我估计王长康亲自上场了,若不是他们梨园的修行者,弄不出这背景来。”

    陆白点了点头,继续听戏。

    这戏虽然名字有梦,但其实与梦关系不大,倒是同开头的毛毛虫关系挺大的。这又成了洛王批判的一个理由,“你看看这戏,挂羊头卖狗肉,我估计是看舅舅你那出戏里的梦中相会出彩了,然后就借用了一下,聚一聚人气。”

    陆白没说话。

    他总觉得这出戏的剧情有些熟悉。

    这出戏大概是讲那只毛毛虫被书生所救,后来千百年转世后,书生成了修行者,那毛毛虫则成了妖,这毛毛虫为了报恩,千里迢迢拜到了修行者所在的门派。这修行者已经到了飞升境,却因为毛毛虫动了凡心,破例收了毛毛虫当自己的弟子,然后就展开了一段纠纠葛葛,虐完书生虐毛毛虫,虐完毛毛虫虐女配的故事。

    而在这不断的虐与被虐中,毛毛虫同师父书生相爱了,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动了凡心的师父被最后一道雷劫给劈了,而且因为凡心大动,对世间有了留恋,所以没有渡劫成功,被打落了凡尘,几乎魂飞魄散。

    关键时刻毛毛虫动手了。

    他为了挽救师父的性命,想尽了一切办法,最后还用了自己的“化茧为蝶”,舍弃了自己的性命,让师父破茧而出焕发新生。

    师父在得知毛毛虫死后,为了将她复活,坚定了道心,又接受了一道雷劫,然后成功渡劫成了仙,并利用仙术让毛毛虫复活,最后在毛毛虫叩仙门时亲自出门迎接他。

    俩人在叩仙门前相视一笑,留下云上门前的霞光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