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披挂

作者:冬眠的龙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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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二十八号,初春的天亮的特别晚。

    君士坦丁堡尽管凋敝,但仍然有六万人长居于此,昨天夜里这座千年古城暗潮汹涌,诸方势力或是精心谋划,或是懵懵懂懂,街上除了城防军列队巡逻的整齐脚步声在窗外由远及近,又逐渐远去之外,往日的喧嚣都被黑夜暗藏。

    朕这天起得特别早,安娜在月落之后两个小时不到,就把朕喊醒了,而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妹妹告诉我,这是某位巴塞丽莎再三交代的事情,今天需要趁着天还没亮,就必须敲定此番部署。

    什么部署?抓刺客吗?

    尽管室内只有油灯的微光,朕还是能看到安娜眼里兴奋的神色:OTg2NTc=“打仗啊,姐姐你想什么呢,不是你说马上就要打仗了吗。”

    这也难怪,朕在她的年纪,也巴不得这平淡无趣的生活能多点变数,最好是建奴杀到北京城下,朕便披上吞天连环甲,跨着乌骓马,提了丈八蛇矛与鞑子在城墙下大战三百回合。

    朕找了个借口把安娜赶出卧室,让她去安全的房间躲着别来添乱,再从书桌上找出日记。打仗?这才过了几天,怎么突然就要打仗了。

    战端一起,兵荒马乱的,城里蔬果断绝,恐怕又得啃木屑面包了。朕忧心忡忡的展开了笔记,上面写着蝇头小楷,便眯起眼细细的默念起来。

    “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招募军队。而最合适的招募对象,是那些有力气又老实的自耕农。如果是精于武艺却心性奸诈之人,就算入伍了也只会坏事,反而是心性纯良的人招募之后,提供良好的伙食,并严加训练,才能用于战斗。毕竟武技可以学习,体力可以锻炼,但一个人的德行和胆量是很难改变的。”

    “火药的配方是一硝二磺三木炭。但是,硝石的一,并非指一份,而是十份。木炭应该选用柳木,硫磺和硝石可以先从药商购入,所有原料都应该分开研磨成细粉,再调和到一处,用木椿捣烂,不能用石臼,书上说可能会爆炸。捣药的时候需要加入水,等水干了再添加,捣五万下,全捣碎之后,将半干的火药取出,置于太阳下暴晒。”

    “我看到一份资料,有某位猛士试图用炉火干烤加热,试图快速烘干火药,但是他在资料的末尾只留下一句‘颜色看起来不太对’,就没有后续了,所以哪怕阴雨连绵,也尽量不要人工加热。”

    “火药结成豆粒大小是最好的,这样的火药……”

    最后一行字的末尾拖出一条长长的墨线,显然是撰写者写到一半就不省人事,昏睡过去,羽管笔在纸上画下的痕迹。

    不对,日记不是这本。

    在那堆杂乱的书里翻找了一阵,朕才找到那本用汉字写就的笔记,合着朕天天给你整理书桌来了。

    笔记上康丝坦斯将来龙去脉写的清清楚楚,待到朕匆匆看完,已经将此事了然与胸。

    热那亚和威尼斯两个商帮,分别位于伦巴第东西两侧,这些商贩巨贾无法无天,居然仗着自己家财万贯,家丁势众,居然自行割据一城,以陶朱之术治国。

    这些城邦的国主乃是推举制,旧国主江浙湖汉北死后,便由国人选出德高望重之人出任国主,号总督。不过康丝坦斯却添了一笔,若是候选人躬德薄,也可以靠杜卡特金币来壮声势。这些商贾具是钱眼里钻出来的,这撒钱最多的商贾,哪怕德才不足,能拿出大把的银子,也足以服众。比方说那山贼海寇建的国,旧大王要是死了,定是立一擂台,轮番上台死斗,最后还站在台上的便能坐第一把交椅,统领山上海里的好汉。

    这两伙商帮就好比晋商徽商,以同乡籍贯为系纽结成一党,又因两帮生意往来间多有龌龊,相互看不对眼,积怨日久。便是在大明,商贩走夫间有所间隙,一旦衙役捕快弹压不及,便是明火执仗,聚众械斗。这西域可不比大明,商人头上还有朝廷压着,,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两伙重利轻礼的商人又是有兵有钱,还自立一国,自然是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恐怕番婆子因是挡了他们发财,才被借项上头颅一用,康丝坦斯直言,刺杀者乃是热那亚,却嫁祸给威尼斯。朕却是记不住这些奇怪的名字,反正这些买空卖空不事生产的奸商,朕巴不得死的越多越好,这帮人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在朕头上动土?管你徽商晋商,朕一把就捏碎了你的羊卵泡!

    康丝坦斯还说,朕的剑术稀松平常,砍死那刺客本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倘若真是当代剑圣,何不带剑披甲,领着瓦良格卫队冲进晋商会馆,将那帮奸贼尽数诛灭?

    嘁,这等激将法,只能耍耍三岁小孩,再者,番婆子的身子这么虚,哪怕朕剑法通玄,最多也就击毙三五十人,再多就气力不支了。

    果然,在日记最后,康丝坦斯用大了一号的字体写道:“亲爱的崇祯皇帝,北欧卫队和海兵的精锐会伴你左右,与你成掎角之势,你不用担心势单力薄,再者临阵之时,你只需居中指挥,冲锋陷阵自有希腊健儿为你前去。”

    你的文臣武将呢?养兵千日,你每年咬着牙也要供你的狐朋狗友吃喝玩乐,事儿临头了怎么不让他们顶上?

    “季米特里奥斯只擅长对付少女美妇,每次都被丈夫和父亲们追的满街乱窜,而我这没出息的表哥连拿起剑迎接决斗的力气胆量都没有,简直是希腊人之耻。要他亲临一线,只怕他得先尿一泡,拉一泡。”

    “乔治今年已经第三次被老鼠丢出自己的房间了,若是遣他前去,估计一刀就给撂倒了,我可没这闲工夫给他写悼词。孔雀天使只安排他当个历史学家,没打算让他成为悍将。”

    “卢卡斯还有城防军要指挥,更得估计港口区治安,再者他只精于水战,不熟陆战。就他的身子骨,一个浪头就没了,我还不如让安娜上呢。”

    那朕便在布拉赫奈宫遥遥操纵如何?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以身犯险,朕也怕刀剑无眼。

    “威尼斯商馆之中必然有大量财货,我没有信得过的人前往指挥,只能亲自坐镇指挥,否则罗斯人和热那亚人会把战利品全拿走的。而我的士兵们……亲爱的大皇帝,那些可都是希腊人啊!我和你打赌,倘若晚进会馆五分钟,那些士兵们但凡给我留下一个第纳尔,我就跟你姓朱。”

    这倒霉的君堡知县,连个能安心托付要事的人都没有,这种小事居然要“御驾亲征”?虽说只是突袭一处商馆,应当没有重兵把守,但世事无常,倘若有了闪失,番婆子死了事小,连累了朕,那就呜呼哀哉了。

    朕还在犹豫要不要替她冒险,在底下又看到了一行小字。

    “你若是不去,我就让周后带着田贵妃、袁贵妃斋戒拜佛三月,为天下黎民祈福了。”

    等等,你等等,我没说不去啊,这不是替担心你安危吗?

    无可奈何的合上笔记,朕下定了决心,猛的推开房门,却险些和正要进来的卢卡斯撞个满怀。

    卢卡斯已经穿上了皮革铁片制成的扎甲,头上扣着一顶过大的奥斯曼式尖顶盔,他上下打量了朕一眼,惊讶的问道:“康丝坦斯,你不是说要亲自指挥行动吗?怎么还没穿盔甲?”

    你觉得朕看起来像是会穿盔甲的人吗?朕冷冷地看着他。

    他一拍脑袋:“哦,忘了,你不会穿盔甲,来我帮你。”

    澡盆舰队之主从盔甲挂架上把链板甲一件件取下来,忙活了半天,采用皮带和搭扣固定在朕身上,倒是没趁机毛手毛脚。这件盔甲虽然有些不合身,但制作精良,西域制甲工艺果然有独到之处,穿在身上并不阻碍手脚舒张。朕在房中试了试,能跑能跳,就是有些沉。

    以及胸口很挤,得让工匠改得放松些。

    朕隔着甲板按了按胸口,这败家娘们,长这么多肉,谁要是娶回家,每岁制新衣得耗费多少布料啊,估计不是富贵人家还养不起。

    等披挂整齐,套上合脚的旧皮靴,朕从墙上取下一面盾牌,再将那柄已经杀敌一名的长剑连着鞘系在腰上之后,一个信使匆匆赶到了灯火通明的大堂,在两排士兵的瞩目下,他走到朕面前。

    这是威尼斯人的密使,他这是来通知朕行动将开始,要尽快前往热那亚人的会馆。

    不对,这是热那亚人的密使,要前往……罢了,反正朕权当一拨是晋商,一拨是徽商,今夜便是替徽商杀晋商。待拿了染血的银子,给康丝坦斯打一副银手镯,看她还敢让朕的老婆们斋戒。

    斋戒斋戒,你这婆娘就知道斋戒!朕因为你这婆娘的破事,四五天都不定能和周后恩爱一回,这要什么时候才能生个太子替朕分忧啊!一想到周后新调的熏香,以及……

    一团邪火从小腹中腾起,忍不住舔了舔嘴唇,脚下便不由自主的踏出步子,在密使引领下,带着精挑细选的士兵前往战场。

    朕今天便要替天行道,诛杀这些投机倒把的奸商,为民除害,还君士坦丁一个朗朗乾坤!

    周后!袁贵妃!田贵妃!等着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