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大众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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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生二回熟,很多事情都是熟能生巧的。
看着软瘫在床上熟睡的沈霜琴,姜铭觉得他的进步还是很明显的。
再看看床上的狼藉,又瞅瞅肩头的伤痕,回想昨夜的疯狂,姜铭微赧。
对沈霜琴的银牙利齿,他是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很友善的用肢体语言和她交流了一番,因为交流的过程不怎么和谐,所以出现了眼前这幅场景。
结果好像还不错,沈霜琴变的温柔许多,最起码下嘴的力度轻多了。
替沈霜琴盖好毯子,姜铭像往常一样起床,下楼练拳。他必须把这副身子,练到当年的水准,他有种莫名感觉,以后需要他动手的机会恐怕会越来越多。
院子里,姜铭打着拳,有些心不在焉,一招一式都显得绵软许多,少了威势杀气。
唉,果然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啊!他暗暗自嘲。
柔软的大床上,沈霜琴点漆般的双眸缓缓睁开。
她慢慢撑起身子,只觉浑身酥软无力,下身还隐隐作痛,可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却不见踪影。
细长柔嫩的青葱玉指抚摸着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一滴泪悄然滑落。
从没人教过姜大少爷,此刻的女人,最希望有人守在身边。
姜铭回到房间,见沈霜琴已经穿戴整齐,正坐在床上发呆。
看见他进来,她回过神来,平静的问道:“我饿了,管不管饭吃?”
姜铭温柔一笑,“以后你的一切,我都会管。”
沈霜琴自嘲般的笑笑,“原来这就是包养啊,也不是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喂,老板,给你的新情人点儿钱花花呗。以后我就是你的小三了,出手可不能小气哦。”
她脸上带着笑意,心里却酸楚难当,摊开雪白莹润的手掌,一副乖巧讨钱的模样。
“小三”这个词儿姜铭听过,他的心像是被什么碰触了一下,将她伸出的小手握住,“你不是我的小三。”
“啊?”沈霜琴故作惊讶,“那我是小几?七八九十?不会直接排到三位数了吧?”
“目前为止,”姜铭看着她,“你是第一个。”
沈霜琴一怔,随即轻轻一笑,“谢谢你,虽然是假话,我听了也很开心。”
姜铭知道她不信,他借尸还魂的事情又不能告诉她,看来只能往失忆上推了,虽然他不喜欢这个借口,可没有比这个说辞更好的了。
“暑假的时候我出了车祸,虽然大难不死,可是关于过去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
沈霜琴瞪大了眼睛,显然有些难以置信,“你是说,你失忆了?”
姜铭从抽屉里取出一叠档案,放到沈霜琴身边,“我现在就靠这个认人,这里面没有的,都不认得。”
沈霜琴迅速的翻看了一遍,里面除了姜铭的院系老师,就是他同系同届的同学,没有其他人。“这么说来,你并不记得我?”
姜铭淡淡道:“对现在的我来说,昨天是初次相见。”
沈霜琴诧道:“那你为什么还肯帮我?”
姜铭的目光在她脸上打了一个转,含笑道:“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
被他极具侵略性的目光一番打量,沈霜琴只觉耳根发热,虽说看不见,也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了。
这混蛋虽说拒绝回答,但他的目光却说明了一切,绝对是看她漂亮所以趁火打劫,“哼,失忆不失忆,都是一个德性,彻头彻尾的色鬼大流氓。”
姜铭笑笑,“是你自投罗网,怎能怪我。还有,你肚子不是饿了吗,还吃不吃饭?”
“吃啊,我们这就过去吗?”见姜铭点头,沈霜琴站起身来,可是随即捂住小腹,“啊”的叫了一声。
姜铭见她脸色发白,很痛苦的模样,忙过去扶她,“怎么了?”
沈霜琴白了他一眼,恨恨地道:“你还好意思问,不都是你害的。我是第一次,你就那么狠心,大混蛋!”
姜铭讪讪一笑,将她拦腰抱起,任由佳人埋怨,快步到了餐厅。
做了亏心事的男人,总是心虚的。姜铭本来打算让沈霜琴在家里将养一两天,等身体好了再去学校。可沈霜琴死活不同意,要是搁在以前,姜铭就不管不顾强行留她在家了,可现在他却乖乖的抱她上车,送她去学校。
到了学校,姜大少爷倒是强硬了一把,不顾沈霜琴的反对,将她抱进了教室。一路上沈霜琴都将头埋在他的怀里,根本不敢见人。
姜大少爷在无数人的注视下,旁若无人的缓步前行。路人的想法,他从来不放在心上。
姜铭将沈霜琴放在她常坐的位置上,对着她红艳如苹果的俏脸,说道:“我先走了,你有事就给我打电话。还有,中午一起吃饭。”
沈霜琴根本不敢跟他对视,低着头,轻轻“嗯”了一声。直到姜铭离开,她才敢抬头,但一看到同学们调笑的目光,她的小脸更红了。
好友苏青衣坐了过来,“呦,这是谁家小娘子,好俊俏哦,看看这小脸……是真红。”
沈霜琴狠狠剜了损友一眼,“想讨打的话你就尽管说,姐姐正憋了一肚子火呢。”
苏青衣一脸惊讶,“不是吧,昨晚你没把火泄完啊。他看着挺Man的,不是那么逊吧,还是你火太旺了?”
沈霜琴无奈的翻个白眼,“你个腐女,离我远点儿,懒得搭理你。”
苏青衣笑嘻嘻的缠了上来,挽着她的胳膊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就把你的喜悦分一点儿给姐们儿吧,姐们儿急需沾点你的喜气儿。”
沈霜琴撇撇嘴,“你思春了?”
苏青衣嘿嘿笑着,“我都思春好久了,这不一直没人要嘛。那像你啊,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把新的大众情人拿下了。”
沈霜琴戳了她额头一下,“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那里来的新大众情人?你思春都思迷糊了吧。”
苏青衣掏出手机,点弄半天,然后递给沈霜琴,“喏,自己看。”
沈霜琴一看,不由哭笑不得。原来有人把昨天姜铭在体育馆打人的视频放到了论坛上。
也许是因为标题有些天方夜谭,这篇“明大的超级英雄,一打十几的牛人”贴子点击率是相当的高,留言也过千了。
起初还只是一些男生在那里感慨,议论这哥们儿不是叶问李小龙附体。后来很多女生搀和了进来,那是一片惊艳。
尤其当有人说出姜铭姜家大少的身份后,更是一边倒的赞美,更有人**裸的留言,想要找他当男朋友,因为有安全感。
沈霜琴看的直皱眉,安全感?这么暴力,你们就不怕挨揍啊。
沈霜琴小声嘟囔,“什么时候暴力成了时尚,这么多人在哪儿摇旗呐喊,真该让他们都挨顿揍,就都老实了。”
苏青衣嘿嘿一笑,“你是想揍那些男人,还是那些发春的女人啊?”
沈霜琴瞪了她一眼,“我现在就想揍你。”
苏青衣忙道,“别介呀,你看完下一篇再说。”
“英雄救美,我们的新大众情人”看到这个题目,沈霜琴就有些无语。贴子是一个叫“宝贝潴潴”的人发的,看这名字倒像是个女孩儿。
她在帖子里将昨天体育馆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在她的笔下,马永刚周云鹏简直就是新时代恶霸的代言人,诸如蛮横霸道下流龌龊无耻等负面词汇,一股脑儿的堆砌在他们身上,让沈霜琴看了都觉得有些过了,生出了鸣不平的意思。
轮到写姜铭的时候,这个宝贝潴潴倒是不吝赞美之词,将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最后她呼吁,让他当我们新的大众情人,同意的顶起。沈霜琴看了看统计数,超过五百人点了支持,不过反对的人更多,超过了一千。
看到这些人数,沈霜琴凌乱了,整个明海大学的学生不过七千来人,女生不到一半,也就三千多人,居然有一千多人看了这破帖子,这些女人是不是都闲的没事儿干了?
沈霜琴知道明大公认的大众情人是赵允初,他家世显赫,温文儒雅,多才多艺,关键是他形象气质俱佳,放在古代就是翩翩浊世佳公子,放在现代那些偶像明星见了他都要自惭形秽。
这么一个男人,几乎具有所有男人的优点,再挑剔的人,也找不出他的缺点。沈霜琴曾经感慨,他唯一的缺点也许就是他太过完美。
姜铭和他相比,除了家世,没有一样能比过人家,也就怪不得多数人持反对意见。
只是这张帖子目的何在?难道只是单纯的欣赏崇拜姜大少?
沈霜琴皱了皱眉头,不管这个宝贝潴潴出于什么目的发了这篇帖子,她都不喜欢。
看她皱眉,苏青衣笑道,“怎么啦,这就开始担心了?放心好了,整个明大除了慕容兰心,谁能抢的过你,更何况你已经先下手为强了。”
沈霜琴将手机还给她,“懒得理你,从你嘴里就吐不出象牙来。”
苏青衣笑嘻嘻的道:“呦,绕着弯子骂我是小狗啊,你也不想想,我要是能吐出象牙来,还读什么大学,整天在家里吐象牙就行了。”
对这个室友兼闺蜜,沈霜琴是彻底无语了。
……………………
一名温润如玉的青年也恰好看到了这两篇帖子,他细细翻看完毕,俊美无双的脸上露出微笑,低低说了句,“有趣。”
青年抬头看向远处清雅如仙的女孩,见她正捧着一本书,细细翻看,就又收回目光。
拇指轻触,点开一个人的头像,发过去一行字,“该舒动筋骨了。”加上一个附件,点击,发送。
将手机顺回兜里,青年站了起来,引得几个女孩眸中异彩涟涟。毫不吝啬的温醇一笑,好些女孩看的几欲晕去,真是迷人!
女孩们只看到青年丰神俊朗,风采迷人,却都忽略了他眉宇间的流露的自信。
她们或许永远不懂,自信的人才强大,强大的人才霸道!
青年转过身去,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寂寥,他看不到对手!
一回生二回熟,很多事情都是熟能生巧的。
看着软瘫在床上熟睡的沈霜琴,姜铭觉得他的进步还是很明显的。
再看看床上的狼藉,又瞅瞅肩头的伤痕,回想昨夜的疯狂,姜铭微赧。
对沈霜琴的银牙利齿,他是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很友善的用肢体语言和她交流了一番,因为交流的过程不怎么和谐,所以出现了眼前这幅场景。
结果好像还不错,沈霜琴变的温柔许多,最起码下嘴的力度轻多了。
替沈霜琴盖好毯子,姜铭像往常一样起床,下楼练拳。他必须把这副身子,练到当年的水准,他有种莫名感觉,以后需要他动手的机会恐怕会越来越多。
院子里,姜铭打着拳,有些心不在焉,一招一式都显得绵软许多,少了威势杀气。
唉,果然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啊!他暗暗自嘲。
柔软的大床上,沈霜琴点漆般的双眸缓缓睁开。
她慢慢撑起身子,只觉浑身酥软无力,下身还隐隐作痛,可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却不见踪影。
细长柔嫩的青葱玉指抚摸着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一滴泪悄然滑落。
从没人教过姜大少爷,此刻的女人,最希望有人守在身边。
姜铭回到房间,见沈霜琴已经穿戴整齐,正坐在床上发呆。
看见他进来,她回过神来,平静的问道:“我饿了,管不管饭吃?”
姜铭温柔一笑,“以后你的一切,我都会管。”
沈霜琴自嘲般的笑笑,“原来这就是包养啊,也不是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喂,老板,给你的新情人点儿钱花花呗。以后我就是你的小三了,出手可不能小气哦。”
她脸上带着笑意,心里却酸楚难当,摊开雪白莹润的手掌,一副乖巧讨钱的模样。
“小三”这个词儿姜铭听过,他的心像是被什么碰触了一下,将她伸出的小手握住,“你不是我的小三。”
“啊?”沈霜琴故作惊讶,“那我是小几?七八九十?不会直接排到三位数了吧?”
“目前为止,”姜铭看着她,“你是第一个。”
沈霜琴一怔,随即轻轻一笑,“谢谢你,虽然是假话,我听了也很开心。”
姜铭知道她不信,他借尸还魂的事情又不能告诉她,看来只能往失忆上推了,虽然他不喜欢这个借口,可没有比这个说辞更好的了。
“暑假的时候我出了车祸,虽然大难不死,可是关于过去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
沈霜琴瞪大了眼睛,显然有些难以置信,“你是说,你失忆了?”
姜铭从抽屉里取出一叠档案,放到沈霜琴身边,“我现在就靠这个认人,这里面没有的,都不认得。”
沈霜琴迅速的翻看了一遍,里面除了姜铭的院系老师,就是他同系同届的同学,没有其他人。“这么说来,你并不记得我?”
姜铭淡淡道:“对现在的我来说,昨天是初次相见。”
沈霜琴诧道:“那你为什么还肯帮我?”
姜铭的目光在她脸上打了一个转,含笑道:“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
被他极具侵略性的目光一番打量,沈霜琴只觉耳根发热,虽说看不见,也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了。
这混蛋虽说拒绝回答,但他的目光却说明了一切,绝对是看她漂亮所以趁火打劫,“哼,失忆不失忆,都是一个德性,彻头彻尾的色鬼大流氓。”
姜铭笑笑,“是你自投罗网,怎能怪我。还有,你肚子不是饿了吗,还吃不吃饭?”
“吃啊,我们这就过去吗?”见姜铭点头,沈霜琴站起身来,可是随即捂住小腹,“啊”的叫了一声。
姜铭见她脸色发白,很痛苦的模样,忙过去扶她,“怎么了?”
沈霜琴白了他一眼,恨恨地道:“你还好意思问,不都是你害的。我是第一次,你就那么狠心,大混蛋!”
姜铭讪讪一笑,将她拦腰抱起,任由佳人埋怨,快步到了餐厅。
做了亏心事的男人,总是心虚的。姜铭本来打算让沈霜琴在家里将养一两天,等身体好了再去学校。可沈霜琴死活不同意,要是搁在以前,姜铭就不管不顾强行留她在家了,可现在他却乖乖的抱她上车,送她去学校。
到了学校,姜大少爷倒是强硬了一把,不顾沈霜琴的反对,将她抱进了教室。一路上沈霜琴都将头埋在他的怀里,根本不敢见人。
姜大少爷在无数人的注视下,旁若无人的缓步前行。路人的想法,他从来不放在心上。
姜铭将沈霜琴放在她常坐的位置上,对着她红艳如苹果的俏脸,说道:“我先走了,你有事就给我打电话。还有,中午一起吃饭。”
沈霜琴根本不敢跟他对视,低着头,轻轻“嗯”了一声。直到姜铭离开,她才敢抬头,但一看到同学们调笑的目光,她的小脸更红了。
好友苏青衣坐了过来,“呦,这是谁家小娘子,好俊俏哦,看看这小脸……是真红。”
沈霜琴狠狠剜了损友一眼,“想讨打的话你就尽管说,姐姐正憋了一肚子火呢。”
苏青衣一脸惊讶,“不是吧,昨晚你没把火泄完啊。他看着挺Man的,不是那么逊吧,还是你火太旺了?”
沈霜琴无奈的翻个白眼,“你个腐女,离我远点儿,懒得搭理你。”
苏青衣笑嘻嘻的缠了上来,挽着她的胳膊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就把你的喜悦分一点儿给姐们儿吧,姐们儿急需沾点你的喜气儿。”
沈霜琴撇撇嘴,“你思春了?”
苏青衣嘿嘿笑着,“我都思春好久了,这不一直没人要嘛。那像你啊,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把新的大众情人拿下了。”
沈霜琴戳了她额头一下,“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那里来的新大众情人?你思春都思迷糊了吧。”
苏青衣掏出手机,点弄半天,然后递给沈霜琴,“喏,自己看。”
沈霜琴一看,不由哭笑不得。原来有人把昨天姜铭在体育馆打人的视频放到了论坛上。
也许是因为标题有些天方夜谭,这篇“明大的超级英雄,一打十几的牛人”贴子点击率是相当的高,留言也过千了。
起初还只是一些男生在那里感慨,议论这哥们儿不是叶问李小龙附体。后来很多女生搀和了进来,那是一片惊艳。
尤其当有人说出姜铭姜家大少的身份后,更是一边倒的赞美,更有人**裸的留言,想要找他当男朋友,因为有安全感。
沈霜琴看的直皱眉,安全感?这么暴力,你们就不怕挨揍啊。
沈霜琴小声嘟囔,“什么时候暴力成了时尚,这么多人在哪儿摇旗呐喊,真该让他们都挨顿揍,就都老实了。”
苏青衣嘿嘿一笑,“你是想揍那些男人,还是那些发春的女人啊?”
沈霜琴瞪了她一眼,“我现在就想揍你。”
苏青衣忙道,“别介呀,你看完下一篇再说。”
“英雄救美,我们的新大众情人”看到这个题目,沈霜琴就有些无语。贴子是一个叫“宝贝潴潴”的人发的,看这名字倒像是个女孩儿。
她在帖子里将昨天体育馆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在她的笔下,马永刚周云鹏简直就是新时代恶霸的代言人,诸如蛮横霸道下流龌龊无耻等负面词汇,一股脑儿的堆砌在他们身上,让沈霜琴看了都觉得有些过了,生出了鸣不平的意思。
轮到写姜铭的时候,这个宝贝潴潴倒是不吝赞美之词,将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最后她呼吁,让他当我们新的大众情人,同意的顶起。沈霜琴看了看统计数,超过五百人点了支持,不过反对的人更多,超过了一千。
看到这些人数,沈霜琴凌乱了,整个明海大学的学生不过七千来人,女生不到一半,也就三千多人,居然有一千多人看了这破帖子,这些女人是不是都闲的没事儿干了?
沈霜琴知道明大公认的大众情人是赵允初,他家世显赫,温文儒雅,多才多艺,关键是他形象气质俱佳,放在古代就是翩翩浊世佳公子,放在现代那些偶像明星见了他都要自惭形秽。
这么一个男人,几乎具有所有男人的优点,再挑剔的人,也找不出他的缺点。沈霜琴曾经感慨,他唯一的缺点也许就是他太过完美。
姜铭和他相比,除了家世,没有一样能比过人家,也就怪不得多数人持反对意见。
只是这张帖子目的何在?难道只是单纯的欣赏崇拜姜大少?
沈霜琴皱了皱眉头,不管这个宝贝潴潴出于什么目的发了这篇帖子,她都不喜欢。
看她皱眉,苏青衣笑道,“怎么啦,这就开始担心了?放心好了,整个明大除了慕容兰心,谁能抢的过你,更何况你已经先下手为强了。”
沈霜琴将手机还给她,“懒得理你,从你嘴里就吐不出象牙来。”
苏青衣笑嘻嘻的道:“呦,绕着弯子骂我是小狗啊,你也不想想,我要是能吐出象牙来,还读什么大学,整天在家里吐象牙就行了。”
对这个室友兼闺蜜,沈霜琴是彻底无语了。
……………………
一名温润如玉的青年也恰好看到了这两篇帖子,他细细翻看完毕,俊美无双的脸上露出微笑,低低说了句,“有趣。”
青年抬头看向远处清雅如仙的女孩,见她正捧着一本书,细细翻看,就又收回目光。
拇指轻触,点开一个人的头像,发过去一行字,“该舒动筋骨了。”加上一个附件,点击,发送。
将手机顺回兜里,青年站了起来,引得几个女孩眸中异彩涟涟。毫不吝啬的温醇一笑,好些女孩看的几欲晕去,真是迷人!
女孩们只看到青年丰神俊朗,风采迷人,却都忽略了他眉宇间的流露的自信。
她们或许永远不懂,自信的人才强大,强大的人才霸道!
青年转过身去,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寂寥,他看不到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