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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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吃点水果吧~”
夏新曼从阳台端着一盘洗好的水果,坐在陈思思边上。
“嗯,谢谢我的小曼曼~”
女妖精说话的口吻还是和平时一样,顺手拿了个樱桃放进了嘴里,但是任谁都能看出她的心不在焉。
自从叶诚最近两周都没怎么来学校,陈思思的情绪就变得有些低落,每天唯一开心的时候,就是接到叶诚主动打来的电话。
“下午又没有课,我们去逛街好不好?中午你就没吃多少东西,晚上我们去吃好吃的!”
看着闺蜜神不守舍的样子,夏新曼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想着带她出去逛逛,换换心情。
“有些没有胃口啊,好想吃玫瑰糖啊。”
女妖精轻轻的倚靠在了椅子上,无意识的摆弄着纤长的手指,不作不闹的陈思思,很自然的散发着南方女子的婉约气息。
“真不知道为什么会看上叶诚,他现在的做法,和那个吴雨涵有什么区别啊!摆明了就是个渣男么!”
夏新曼有些心疼的发起了牢骚。
“嗯,虽然行为类似,但是本质还是有所区别的,一个是求而不得,一个是爱而不得。”
提到叶诚,哪怕是在发牢骚,陈思思的眼睛也亮了许多。
“姐姐我又不傻,小叶要是不喜欢我的话,我早就跑去撩别人了,何苦每天这么想着他,连你都拒绝不了姐姐,小叶却一直保持着和我的距离。
真相就只有一个,他心里还有一个人,和我势均力敌!”
女妖精说完,又吃个了樱桃,咬断樱桃梗的时候,小虎牙都漏了出来,好像咬的是叶诚一样。
“那还不是一样,就是脚踏两条船的渣男!”
夏新曼还是气不过。
“小叶总以为自己的聪明得很,其实太容易猜了,就他那懦弱的性子,老娘就算脱光了站他面前,他都不敢碰我,就因为他想一直以朋友的身份留在我和“那个她”身边。”
女妖精的手滑过了夏新曼的秀发,很自然的挑起了她的下巴,接着问道:
“你记不记得春游的时候,和王黛墨在一起的那个高高的女孩?”
“别闹……”
夏新曼脸色一红,拍掉了女妖精的魔爪。
“那个好像是她女友吧,只记得很白很瘦很高。”
“不是,是吃饭时坐在小叶身边那个,小叶自以为表演的很好,但是他太不了解女生了,爱一个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陈思思抬了一下眉毛,眼里悄悄闪过一丝落寞。
“不是吧!我一点都没感觉到啊。”
夏新曼感觉那天的叶诚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你才逃不出姐姐的手掌心~”
女妖精把低落的情绪很好的隐藏了起来,安禄山的爪子,又一次爬上了雄伟的山峰。
…………
“晴雪,明天我们能不能不去了,已经五天了,好累啊……”
韩灵溪妆都没卸,回到寝室就趴在了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还有两天就结束了啊,做事总要有始有终才好,再坚持一下吧。”
白晴雪脱下了高跟鞋,揉着肿胀的脚踝,劝了一句。
5天前,燕京南城文化馆开馆,白晴雪和韩灵溪被导师推荐过去做礼仪,不仅奖励5个学分,还有每天500元的补助。
“艾玛,这脚脖子都肿成啥样了,害去捏?你咋寻思的啊,你家那个吴彦祖不管你吗?”
刚回寝室的楚芷莹,赶紧放下从从食堂给两人带的炒饭,一脸心疼的给白晴雪找药。
“叶诚不知道啊,他不喜欢我出活动,好不容易有一个官方的礼仪,我想挣点钱,给爸妈买个按摩椅,再送他个小礼物。”
这份礼仪的工作每天要站8个小时,相比经常出展会的韩灵溪,第一次站这么久的白晴雪更加难熬,第三天的时候,脚踝就已经肿了起来。
“整不明白你俩咋想滴,明明早就看对眼了,就是不搁一起。”
和夏新曼一样,楚芷莹一边给白晴雪喷药,一边发着牢骚。
“因为叶诚心里有别人啊,我才不要现在就和他在一起呢。”
因为脚踝被楚芷莹弄的有些痒,白晴雪罕见的撒了个娇。
“不能吧……要不你明天别去了,歇一天得了。”
有些做贼心虚的楚芷莹,手里的喷雾短暂的停了一下,口音都正常了起来。
“嗨,我早就知道了啊,我总是记得杨绛先生说过的一段话:
有的时候,很喜欢一个人,就保持朋友的距离,人啊,一旦有了贪念,就注定要失去,有些风景只能喜欢却不能收藏,有些人只能遇见,却不适合牵手。”
前世白月光的温柔也总是带着书卷气,轻声漫语间的笃定,就可以让人无比信服。
喷过了药,白晴雪找出了卸妆水,轻轻的叫醒韩灵溪,准备帮她卸了妆,再一起吃饭。
……
如果前世叶胖子没有外债的话,以他疲懒的性格,估计会和黄才安差不多,安心的享受着父辈的余荫,每日游手好闲,平庸的度过一生。
所以从本质来说,叶诚并不是一个埋头苦干的人,反而算得上是一个享乐主义者。
除了疲懒,叶诚对所有事物的热情,消退的也特别快,没有理想也没有爱好,甚至不懂浪漫,懒得社交。
可就是这样一个,可以称得上有些无趣的人,不论前世,还是今生,都收获了好几个姑娘的青睐。
公寓里,玩了一下午兔耳朵的叶诚,根本不知道修罗场早就已经爆发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怪只怪,白月光和女妖精都太过聪明,又都惯着叶诚,心甘情愿的陪着他一起演了一场大戏。
《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
……
不知不觉,叶诚已经重生一年了,按理说,穿越这种只有小说主角才能享受的事情,都落在叶诚头上了,叶胖子也应该像小说里一样,早早就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叶诚从布局理想国之后,过得比前世还债还要累,最大的开销是买了台跑车,还不是给自己买的。
把自己装在粉色兔子睡衣里,偷偷在家宅了一天,居然就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叶诚知道是时候该休息一下了。
“思思,吃点水果吧~”
夏新曼从阳台端着一盘洗好的水果,坐在陈思思边上。
“嗯,谢谢我的小曼曼~”
女妖精说话的口吻还是和平时一样,顺手拿了个樱桃放进了嘴里,但是任谁都能看出她的心不在焉。
自从叶诚最近两周都没怎么来学校,陈思思的情绪就变得有些低落,每天唯一开心的时候,就是接到叶诚主动打来的电话。
“下午又没有课,我们去逛街好不好?中午你就没吃多少东西,晚上我们去吃好吃的!”
看着闺蜜神不守舍的样子,夏新曼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想着带她出去逛逛,换换心情。
“有些没有胃口啊,好想吃玫瑰糖啊。”
女妖精轻轻的倚靠在了椅子上,无意识的摆弄着纤长的手指,不作不闹的陈思思,很自然的散发着南方女子的婉约气息。
“真不知道为什么会看上叶诚,他现在的做法,和那个吴雨涵有什么区别啊!摆明了就是个渣男么!”
夏新曼有些心疼的发起了牢骚。
“嗯,虽然行为类似,但是本质还是有所区别的,一个是求而不得,一个是爱而不得。”
提到叶诚,哪怕是在发牢骚,陈思思的眼睛也亮了许多。
“姐姐我又不傻,小叶要是不喜欢我的话,我早就跑去撩别人了,何苦每天这么想着他,连你都拒绝不了姐姐,小叶却一直保持着和我的距离。
真相就只有一个,他心里还有一个人,和我势均力敌!”
女妖精说完,又吃个了樱桃,咬断樱桃梗的时候,小虎牙都漏了出来,好像咬的是叶诚一样。
“那还不是一样,就是脚踏两条船的渣男!”
夏新曼还是气不过。
“小叶总以为自己的聪明得很,其实太容易猜了,就他那懦弱的性子,老娘就算脱光了站他面前,他都不敢碰我,就因为他想一直以朋友的身份留在我和“那个她”身边。”
女妖精的手滑过了夏新曼的秀发,很自然的挑起了她的下巴,接着问道:
“你记不记得春游的时候,和王黛墨在一起的那个高高的女孩?”
“别闹……”
夏新曼脸色一红,拍掉了女妖精的魔爪。
“那个好像是她女友吧,只记得很白很瘦很高。”
“不是,是吃饭时坐在小叶身边那个,小叶自以为表演的很好,但是他太不了解女生了,爱一个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陈思思抬了一下眉毛,眼里悄悄闪过一丝落寞。
“不是吧!我一点都没感觉到啊。”
夏新曼感觉那天的叶诚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你才逃不出姐姐的手掌心~”
女妖精把低落的情绪很好的隐藏了起来,安禄山的爪子,又一次爬上了雄伟的山峰。
…………
“晴雪,明天我们能不能不去了,已经五天了,好累啊……”
韩灵溪妆都没卸,回到寝室就趴在了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还有两天就结束了啊,做事总要有始有终才好,再坚持一下吧。”
白晴雪脱下了高跟鞋,揉着肿胀的脚踝,劝了一句。
5天前,燕京南城文化馆开馆,白晴雪和韩灵溪被导师推荐过去做礼仪,不仅奖励5个学分,还有每天500元的补助。
“艾玛,这脚脖子都肿成啥样了,害去捏?你咋寻思的啊,你家那个吴彦祖不管你吗?”
刚回寝室的楚芷莹,赶紧放下从从食堂给两人带的炒饭,一脸心疼的给白晴雪找药。
“叶诚不知道啊,他不喜欢我出活动,好不容易有一个官方的礼仪,我想挣点钱,给爸妈买个按摩椅,再送他个小礼物。”
这份礼仪的工作每天要站8个小时,相比经常出展会的韩灵溪,第一次站这么久的白晴雪更加难熬,第三天的时候,脚踝就已经肿了起来。
“整不明白你俩咋想滴,明明早就看对眼了,就是不搁一起。”
和夏新曼一样,楚芷莹一边给白晴雪喷药,一边发着牢骚。
“因为叶诚心里有别人啊,我才不要现在就和他在一起呢。”
因为脚踝被楚芷莹弄的有些痒,白晴雪罕见的撒了个娇。
“不能吧……要不你明天别去了,歇一天得了。”
有些做贼心虚的楚芷莹,手里的喷雾短暂的停了一下,口音都正常了起来。
“嗨,我早就知道了啊,我总是记得杨绛先生说过的一段话:
有的时候,很喜欢一个人,就保持朋友的距离,人啊,一旦有了贪念,就注定要失去,有些风景只能喜欢却不能收藏,有些人只能遇见,却不适合牵手。”
前世白月光的温柔也总是带着书卷气,轻声漫语间的笃定,就可以让人无比信服。
喷过了药,白晴雪找出了卸妆水,轻轻的叫醒韩灵溪,准备帮她卸了妆,再一起吃饭。
……
如果前世叶胖子没有外债的话,以他疲懒的性格,估计会和黄才安差不多,安心的享受着父辈的余荫,每日游手好闲,平庸的度过一生。
所以从本质来说,叶诚并不是一个埋头苦干的人,反而算得上是一个享乐主义者。
除了疲懒,叶诚对所有事物的热情,消退的也特别快,没有理想也没有爱好,甚至不懂浪漫,懒得社交。
可就是这样一个,可以称得上有些无趣的人,不论前世,还是今生,都收获了好几个姑娘的青睐。
公寓里,玩了一下午兔耳朵的叶诚,根本不知道修罗场早就已经爆发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怪只怪,白月光和女妖精都太过聪明,又都惯着叶诚,心甘情愿的陪着他一起演了一场大戏。
《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
……
不知不觉,叶诚已经重生一年了,按理说,穿越这种只有小说主角才能享受的事情,都落在叶诚头上了,叶胖子也应该像小说里一样,早早就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叶诚从布局理想国之后,过得比前世还债还要累,最大的开销是买了台跑车,还不是给自己买的。
把自己装在粉色兔子睡衣里,偷偷在家宅了一天,居然就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叶诚知道是时候该休息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