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煮茶三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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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曾经和自己谈过话,那是楚汉林上朝回来之后的事了,整整数年没见过这位国子监祭酒笑过的杨烈臣,那天他见到老师,笑的像一个顽童,嘴里还告诫杨烈臣,“今后可一心一意为大周安邦定国,君明,臣忠。”
是啊……君明,大周疆土之内,比起以往要好的多了,最起码百姓人人都有饭吃,都有衣穿,如今安居乐业的大周,还要遭受叛军的侵染,万一这西蜀王真的占据了西蜀郡,中原地带必定又要遭受战火,百姓流离失所。
君已圣明,臣子可守住忠心?
闫羽见城墙之上半天无人回话,他又鼓弄士卒喊道:“请诸位守城将士放心,闫某以文人风骨性命起誓,绝不会置毒誓而不管,一定会遵守承诺,不杀一兵一卒,只要渝州城,哪怕是个空城都行。”
杨烈臣深呼一口气,他瞪眼怒视闫羽,“能使出这种卑劣手段的人,你有何颜面谈风骨,可笑!”
闫羽眼睛半眯,他微微昂头,钟冠一把扯下马背上的郑氏,重重摔落在地,他恶狠狠的说道:“置夫人于不顾,那你又有何脸面自称文士!有何脸面做那一国之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可能做到修身齐家?安敢口出治国之狂言!”
郑氏挣扎着摔倒在地,她疯狂用脸颊撞地,终于将那口中的布帛吐出,她仰面披头散发头破血流,整张俊俏的小脸满是泪痕污秽。
她大声喊道,“贫茅先生!你不要忘了你当初为何而读书,不要为了我做那背义之徒,不要因为我让先生失望,否则我郑清莲,死不瞑目!”
杨烈臣心中陡然一动,贫茅先生,是当初在那漏风的茅屋里,他自己给自己起的自嘲之号,这名女子还笑着写出一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郑氏高喝一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答应我!守住渝州!为百姓安居乐业而活,妾身先走一步,愿来世还能共结姻缘!”
“愣着干什么,阻止她!”
闫羽气急喊道,钟冠从对这名女子的忠贞不渝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他急忙掐住郑氏的脸颊,可是为时已晚,大口大口的鲜血从郑氏嘴中喷涌而出。
郑氏面带嘲讽,一口鲜血就吐在钟冠脸上,这位刺史夫人吞舌入腹,气绝身亡。
“清莲!”
“杨大人!”
杨烈臣悲恸的哭喊一声,翻身就要从城墙之上一跃而下,童言海一把抓住他的束带,将其死死的按在地上!
“快上马!”
城门之下,钟冠见势不妙,一把将闫羽拽上马背,顾不得什么规范姿势,将军师甩在自己身前,转头狂奔而去。
于有俊面带敬意的看了一眼这素未谋面,见面后却天人两隔的刺史夫人,这位忠贞不渝,贞洁之妇的死,算是保全了渝州,强行让杨烈臣选择死守渝州,如若不是这位夫人,杨烈臣想要放弃渝州,他没有任何办法。
于有俊拿起弓箭,在守城士卒无比惊讶的目光之下,翻身从这七八米高的城墙之上直接跳了下去。
搭弓放箭一气呵成,不过百丈距离而已,箭矢仿佛也是带着无边恨意,速度比先前快了不止一星半点。
于有俊没有再看射出去的劲矢,几个呼吸间就急掠到郑氏尸身旁,他小心翼翼的抬起这名瘦弱女子,她的半张脸都被血液染红了,于有俊不忍去看,抱着郑氏走回了城门处。
守城士卒也不全是直性子,有几个脑袋灵活的,急忙找到几根麻绳放了下去,于有俊将粗劣麻绳系在腰间,抱着郑氏缓缓上升,腰间被绳子磨得阵痛,但是他没有任何异样,这个女子以死来保全渝州的余地和大周颜面,不让所有人难做,可敬。
夏季多雷,不过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但是此时的天空一声闷响后,忽而狂风大作,几个守城士卒纷纷抬头望去,一片片乌云汇聚而来,淅淅沥沥的雨点从高空坠落,大有倾盆之势。
风雨欲来。
童言海无言,只是紧紧抓住杨烈臣,担心他再做冲动之事,见于有俊上城之后,他将铺在桌面的渝州地形图拿走,让后者将郑氏放在条桌上。
杨烈臣僵硬的侧过头去,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他双眼无神,砰砰作响心脏跳动的很快,城上那阵阵雷声都掩盖不住杨烈臣的心跳声,他忽然抬起手掌,又猛然弹了回去,继而又伸出手,又缩了回去,如此周而复始,始终不敢触碰这个穿着代表活力的杏黄裙子的女子。
于有俊拿住杨烈臣的胳膊,却发现这位刺史大人的臂膀僵硬无比,自己轻易间竟没能扯动,他又使了几分力气,将杨烈臣的手掌放在了郑氏的脸上。
“轰隆”一声,雷鸣盖过了心跳声,杨烈臣呆若木鸡的眼神仿佛又注入了灵魂,他感觉这手上那一丝公孙热,就好像每天晚上的银耳莲子羹,没有银耳的时候,女子都会脆生生说一句,“用红枣也可补补气血,老爷最近休息不好,气血不足。”
每晚的羹汤他都不会直接吃下腹中,等到像这个时候女子的脸庞这般公孙热的时候,才会连汤勺都不用,一口气全部倒入口中,女子会笑着埋怨他凉了功效就全都没了,还笑他已成达官显贵,吃相还是这么不雅观。自己则是每次都不以为然,在外人面前保持着风骨,在内心面前原形毕露,好像是天经地义一般,又好像是一件已经成为生活常态的事情。
可是现在,不管是银耳还是红枣,他都吃不到了,刺史府厨房的菜板上面,或许还有些许零散红枣,锅中可能还有羹汤的余香,那个红鱼玉碗上的汤勺依旧是没有人用过,但是这个女子,确实不在了。
杨烈臣感觉手里的余公孙正在逐渐消失,他突然说了一句,“以后都不喝酒了,夜半找不到水的滋味,我再也不想体会了。”
手掌真的凉了,就像当初在那个茅屋里,昏暗的蜡烛是唯一一个取暖的工具,而那女子却说,夫君,你是最暖和的。
每到冬日,自己深夜读书的时候,女子都会攀到自己的身前,蜷缩在自己的怀中,那时她的身体,可比现在还要冰凉,可那时她的鼻息还能发出微微白气。
尽管冬日寒风冽冽,但人尚有生机,如今府邸可住百人,餐餐玉食,衣裹华裘,可是人却不在了。
杨烈臣突然手抓着脑袋,疯狂的撕扯着头发,他也像郑氏那般披头散发,童言海见状上前阻拦,却被这个文弱书生一把推开,他跪在郑氏的面前,仰天长大嘴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于有俊于心不忍,他别过头去,看着天空中愈来愈大的雨水,那匹马还是跑回了西蜀大营之中,虽然不知自己那一箭是穿透了两人还是被那名将军给挡了下来,但是他确信,绝对会有一人给郑夫人赔命,他挥了挥手,童言海会意,架住杨烈臣往城楼下走去,这一次,已经完全丢了魂的杨烈臣没有任何抵抗,他又派了几个年轻力壮的士卒,抬着郑氏走下了城楼。
于有俊长出一口气,郑夫人魂归了,但是这些人都还在,仗还要继续打,城还是要守的,他轻声说道:“没有弃城保命,有几个觉得后悔的?现在可以退出军伍成为平头百姓,届时即使渝州城破,西蜀军也不会为难百姓,有的,出列,我不会为难你们。”
许久,并无人出列,甚至也没有人看向于有俊,只是将灼热的目光看向千丈之外。
就算真有,也不会有人出列,毕竟命丢了也就丢了,可是一旦胆怯后撤,从保护百姓之人变成了被保护之人,以后若是城守住了,自己还有何颜面生在渝州城中?还不是为千夫所指,被以前同袍骂上一声懦夫。
于有俊又开口,声音不大,在雨声之下显得微不足道,但是整个城楼的人都能听的清楚,“在场的都是不怕死的?我知道,一军之中总有那么几个怕死的,我再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出列,不为难。”
雷雨戚戚,无人应声。
“那好,接下来会有一场苦战,也是最后一场,不管是被动防守还是主动出击,我都会和你们一起面对,到时候别喊累也别喊痛更不要拖后腿,一个女子为了渝州尚且可以不顾性命,我们男儿更要拼死守住!”
“守住!”
一个不是渝州本土人士都可抛头颅洒热血,作为渝州人的守城士卒怎会后退半步!
大雨磅礴,西蜀大军的士卒就站在雨中远观那一骑两人,西蜀王也淋着雨等待着马匹临近。
陆子语往前踏了几步,发现那郑氏并没有回来,他本就凝重的脸庞,又晦暗了几分。
“啪嗒”一声。
两人落马,钟冠直挺挺的倒在泥泞之中,雨水冲刷后的坑洼有些许鲜红,闫羽捂着手臂从地上站起,浑身湿漉漉的他显得十分狼狈。
闫羽踉跄走向西蜀王,双膝跪地,一只胳膊颓然。
“怎么回事。”
陆子语语气平稳,听不出他是生气还是关心。
闫羽回头看了一眼钟冠的尸体,他眼眶微红,倾盆大雨之下看不清这位大军师是不是在流泪,他低头沉声道:“禀告蜀王,属下与钟将军刚至城下,那于有俊见到我二人到来竟直接翻身跳下城楼,钟将军与之大战十数回合,但无奈于有俊武力超群,最终不敌,只能眼睁睁看着郑氏被抢走。钟将军见势不妙将属下带回,却不想于有俊又暗箭伤人,一箭穿透钟将军胸口与属下胳膊,钟将军阵亡了!属下办事不利,还请蜀王责罚。”
陆子语直视闫羽,只是后者低头,让他看不清这位军师脸上的表情,于有俊武力超群,但是钟冠又岂是等闲之人?他就算是打不过于有俊,倒也不至于败得如此凄惨吧。
“罢了。”
陆子语长叹一口气,现在不是论罪的时候,况且这位军师对西蜀大军还是十分有用的,不能被他人断了一臂后又自断一臂。
他轻轻摆了摆手,“钟冠号称冠绝三军却不能在于有俊手下讨上几招,也是个废物,错不在你,你回营好生修养吧。”
“谢蜀王。”
闫羽低头眼色阴翳,退回营帐的他暗自说道,“对不住了钟将军,你人已身亡,且为我背一背罪名,回头给你烧上大把冥票,让你在地府也过的逍遥。”
陆子语走到钟冠身旁,他蹲下看了眼尸身,这一箭竟然直接把钟冠左胸全部搅烂,威力之大令人唏嘘,血水混合着雨水让钟冠的胸口显得十分狰狞,他自言自语道:“这一箭确实不是常人能发出的,闫羽,我且再信你一次。”
老师曾经和自己谈过话,那是楚汉林上朝回来之后的事了,整整数年没见过这位国子监祭酒笑过的杨烈臣,那天他见到老师,笑的像一个顽童,嘴里还告诫杨烈臣,“今后可一心一意为大周安邦定国,君明,臣忠。”
是啊……君明,大周疆土之内,比起以往要好的多了,最起码百姓人人都有饭吃,都有衣穿,如今安居乐业的大周,还要遭受叛军的侵染,万一这西蜀王真的占据了西蜀郡,中原地带必定又要遭受战火,百姓流离失所。
君已圣明,臣子可守住忠心?
闫羽见城墙之上半天无人回话,他又鼓弄士卒喊道:“请诸位守城将士放心,闫某以文人风骨性命起誓,绝不会置毒誓而不管,一定会遵守承诺,不杀一兵一卒,只要渝州城,哪怕是个空城都行。”
杨烈臣深呼一口气,他瞪眼怒视闫羽,“能使出这种卑劣手段的人,你有何颜面谈风骨,可笑!”
闫羽眼睛半眯,他微微昂头,钟冠一把扯下马背上的郑氏,重重摔落在地,他恶狠狠的说道:“置夫人于不顾,那你又有何脸面自称文士!有何脸面做那一国之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可能做到修身齐家?安敢口出治国之狂言!”
郑氏挣扎着摔倒在地,她疯狂用脸颊撞地,终于将那口中的布帛吐出,她仰面披头散发头破血流,整张俊俏的小脸满是泪痕污秽。
她大声喊道,“贫茅先生!你不要忘了你当初为何而读书,不要为了我做那背义之徒,不要因为我让先生失望,否则我郑清莲,死不瞑目!”
杨烈臣心中陡然一动,贫茅先生,是当初在那漏风的茅屋里,他自己给自己起的自嘲之号,这名女子还笑着写出一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郑氏高喝一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答应我!守住渝州!为百姓安居乐业而活,妾身先走一步,愿来世还能共结姻缘!”
“愣着干什么,阻止她!”
闫羽气急喊道,钟冠从对这名女子的忠贞不渝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他急忙掐住郑氏的脸颊,可是为时已晚,大口大口的鲜血从郑氏嘴中喷涌而出。
郑氏面带嘲讽,一口鲜血就吐在钟冠脸上,这位刺史夫人吞舌入腹,气绝身亡。
“清莲!”
“杨大人!”
杨烈臣悲恸的哭喊一声,翻身就要从城墙之上一跃而下,童言海一把抓住他的束带,将其死死的按在地上!
“快上马!”
城门之下,钟冠见势不妙,一把将闫羽拽上马背,顾不得什么规范姿势,将军师甩在自己身前,转头狂奔而去。
于有俊面带敬意的看了一眼这素未谋面,见面后却天人两隔的刺史夫人,这位忠贞不渝,贞洁之妇的死,算是保全了渝州,强行让杨烈臣选择死守渝州,如若不是这位夫人,杨烈臣想要放弃渝州,他没有任何办法。
于有俊拿起弓箭,在守城士卒无比惊讶的目光之下,翻身从这七八米高的城墙之上直接跳了下去。
搭弓放箭一气呵成,不过百丈距离而已,箭矢仿佛也是带着无边恨意,速度比先前快了不止一星半点。
于有俊没有再看射出去的劲矢,几个呼吸间就急掠到郑氏尸身旁,他小心翼翼的抬起这名瘦弱女子,她的半张脸都被血液染红了,于有俊不忍去看,抱着郑氏走回了城门处。
守城士卒也不全是直性子,有几个脑袋灵活的,急忙找到几根麻绳放了下去,于有俊将粗劣麻绳系在腰间,抱着郑氏缓缓上升,腰间被绳子磨得阵痛,但是他没有任何异样,这个女子以死来保全渝州的余地和大周颜面,不让所有人难做,可敬。
夏季多雷,不过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但是此时的天空一声闷响后,忽而狂风大作,几个守城士卒纷纷抬头望去,一片片乌云汇聚而来,淅淅沥沥的雨点从高空坠落,大有倾盆之势。
风雨欲来。
童言海无言,只是紧紧抓住杨烈臣,担心他再做冲动之事,见于有俊上城之后,他将铺在桌面的渝州地形图拿走,让后者将郑氏放在条桌上。
杨烈臣僵硬的侧过头去,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他双眼无神,砰砰作响心脏跳动的很快,城上那阵阵雷声都掩盖不住杨烈臣的心跳声,他忽然抬起手掌,又猛然弹了回去,继而又伸出手,又缩了回去,如此周而复始,始终不敢触碰这个穿着代表活力的杏黄裙子的女子。
于有俊拿住杨烈臣的胳膊,却发现这位刺史大人的臂膀僵硬无比,自己轻易间竟没能扯动,他又使了几分力气,将杨烈臣的手掌放在了郑氏的脸上。
“轰隆”一声,雷鸣盖过了心跳声,杨烈臣呆若木鸡的眼神仿佛又注入了灵魂,他感觉这手上那一丝公孙热,就好像每天晚上的银耳莲子羹,没有银耳的时候,女子都会脆生生说一句,“用红枣也可补补气血,老爷最近休息不好,气血不足。”
每晚的羹汤他都不会直接吃下腹中,等到像这个时候女子的脸庞这般公孙热的时候,才会连汤勺都不用,一口气全部倒入口中,女子会笑着埋怨他凉了功效就全都没了,还笑他已成达官显贵,吃相还是这么不雅观。自己则是每次都不以为然,在外人面前保持着风骨,在内心面前原形毕露,好像是天经地义一般,又好像是一件已经成为生活常态的事情。
可是现在,不管是银耳还是红枣,他都吃不到了,刺史府厨房的菜板上面,或许还有些许零散红枣,锅中可能还有羹汤的余香,那个红鱼玉碗上的汤勺依旧是没有人用过,但是这个女子,确实不在了。
杨烈臣感觉手里的余公孙正在逐渐消失,他突然说了一句,“以后都不喝酒了,夜半找不到水的滋味,我再也不想体会了。”
手掌真的凉了,就像当初在那个茅屋里,昏暗的蜡烛是唯一一个取暖的工具,而那女子却说,夫君,你是最暖和的。
每到冬日,自己深夜读书的时候,女子都会攀到自己的身前,蜷缩在自己的怀中,那时她的身体,可比现在还要冰凉,可那时她的鼻息还能发出微微白气。
尽管冬日寒风冽冽,但人尚有生机,如今府邸可住百人,餐餐玉食,衣裹华裘,可是人却不在了。
杨烈臣突然手抓着脑袋,疯狂的撕扯着头发,他也像郑氏那般披头散发,童言海见状上前阻拦,却被这个文弱书生一把推开,他跪在郑氏的面前,仰天长大嘴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于有俊于心不忍,他别过头去,看着天空中愈来愈大的雨水,那匹马还是跑回了西蜀大营之中,虽然不知自己那一箭是穿透了两人还是被那名将军给挡了下来,但是他确信,绝对会有一人给郑夫人赔命,他挥了挥手,童言海会意,架住杨烈臣往城楼下走去,这一次,已经完全丢了魂的杨烈臣没有任何抵抗,他又派了几个年轻力壮的士卒,抬着郑氏走下了城楼。
于有俊长出一口气,郑夫人魂归了,但是这些人都还在,仗还要继续打,城还是要守的,他轻声说道:“没有弃城保命,有几个觉得后悔的?现在可以退出军伍成为平头百姓,届时即使渝州城破,西蜀军也不会为难百姓,有的,出列,我不会为难你们。”
许久,并无人出列,甚至也没有人看向于有俊,只是将灼热的目光看向千丈之外。
就算真有,也不会有人出列,毕竟命丢了也就丢了,可是一旦胆怯后撤,从保护百姓之人变成了被保护之人,以后若是城守住了,自己还有何颜面生在渝州城中?还不是为千夫所指,被以前同袍骂上一声懦夫。
于有俊又开口,声音不大,在雨声之下显得微不足道,但是整个城楼的人都能听的清楚,“在场的都是不怕死的?我知道,一军之中总有那么几个怕死的,我再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出列,不为难。”
雷雨戚戚,无人应声。
“那好,接下来会有一场苦战,也是最后一场,不管是被动防守还是主动出击,我都会和你们一起面对,到时候别喊累也别喊痛更不要拖后腿,一个女子为了渝州尚且可以不顾性命,我们男儿更要拼死守住!”
“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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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磅礴,西蜀大军的士卒就站在雨中远观那一骑两人,西蜀王也淋着雨等待着马匹临近。
陆子语往前踏了几步,发现那郑氏并没有回来,他本就凝重的脸庞,又晦暗了几分。
“啪嗒”一声。
两人落马,钟冠直挺挺的倒在泥泞之中,雨水冲刷后的坑洼有些许鲜红,闫羽捂着手臂从地上站起,浑身湿漉漉的他显得十分狼狈。
闫羽踉跄走向西蜀王,双膝跪地,一只胳膊颓然。
“怎么回事。”
陆子语语气平稳,听不出他是生气还是关心。
闫羽回头看了一眼钟冠的尸体,他眼眶微红,倾盆大雨之下看不清这位大军师是不是在流泪,他低头沉声道:“禀告蜀王,属下与钟将军刚至城下,那于有俊见到我二人到来竟直接翻身跳下城楼,钟将军与之大战十数回合,但无奈于有俊武力超群,最终不敌,只能眼睁睁看着郑氏被抢走。钟将军见势不妙将属下带回,却不想于有俊又暗箭伤人,一箭穿透钟将军胸口与属下胳膊,钟将军阵亡了!属下办事不利,还请蜀王责罚。”
陆子语直视闫羽,只是后者低头,让他看不清这位军师脸上的表情,于有俊武力超群,但是钟冠又岂是等闲之人?他就算是打不过于有俊,倒也不至于败得如此凄惨吧。
“罢了。”
陆子语长叹一口气,现在不是论罪的时候,况且这位军师对西蜀大军还是十分有用的,不能被他人断了一臂后又自断一臂。
他轻轻摆了摆手,“钟冠号称冠绝三军却不能在于有俊手下讨上几招,也是个废物,错不在你,你回营好生修养吧。”
“谢蜀王。”
闫羽低头眼色阴翳,退回营帐的他暗自说道,“对不住了钟将军,你人已身亡,且为我背一背罪名,回头给你烧上大把冥票,让你在地府也过的逍遥。”
陆子语走到钟冠身旁,他蹲下看了眼尸身,这一箭竟然直接把钟冠左胸全部搅烂,威力之大令人唏嘘,血水混合着雨水让钟冠的胸口显得十分狰狞,他自言自语道:“这一箭确实不是常人能发出的,闫羽,我且再信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