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小说网 >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 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

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陈宇凡和胡海全在这帮人里头算是最正常的了,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学会沉默,就被拉进了流行音乐的圈子,更加不会因为对现状不满,脑袋里时不时的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

    “给大家介绍一下,宋铮,今天刚认识的小兄弟,带来给大家见见!”

    被这么一大帮摇滚病人盯着,饶是宋铮都不禁尴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搁。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嘭!”

    宋铮正琢磨着要不要做个自我介绍什么的,一瓶酒突然墩在了他的面前。

    宋铮一抬头,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陈宇凡刚要说什么,被宋铮给拦住了,一把抄起面前的啤酒,一仰头,瓶口往嘴里一放,直接倒了进去。

    重生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喝酒,不过宋铮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很显然,以前的那个宋铮同样也是酒场高手。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觉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气氛都不一样了。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灌水都难。”

    陈宇凡咧着嘴笑,他的原名就是陈涛:“谁跟你丫似的,酒桶里泡大的,就哥们儿这破肝脏还敢学着你们拼酒,我还没活够呢!”

    郑均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听你丫说话就来气,赶紧把张储换回来!”

    “得嘞!”

    陈宇凡像个店小二一样,吆喝一声,便上了台,和郑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比,他也就是个小字辈,上台将张储替换下来,看到陈宇凡出现,酒吧里的客人们顿时发出一阵尖叫声。

    郑均撇了撇嘴:“瞧见没有,跟现实认怂的,这会儿都TM红了!”

    宋铮听了,随口问了一句:“那你呢?”

    郑均没料到宋铮有此一问,楞了一下才说:“我TM是被饿进来的!”

    宋铮笑了,虽然算不上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上辈子接触过很多这类人,对他们这些人的心态非常了解。

    他们一边坚持着自己的摇滚理想,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同,但是却又不得不面对曲高和寡,顾影自怜的现实,有的人对着现实屈服了,唱起了那些他们以前十分鄙视的歌,有的人继续坚守,但终归会被残酷的现实打趴下。

    看看四周,宋铮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陈宇凡和胡海全称这里是他们的老窝,台上的陈宇凡刚嬉皮笑脸的说了一句“一首最美,送给大家”,酒瓶子差点儿飞上了台,这孙子继续臭贫的和台下的客人逗闷子,然后规规矩矩唱了一首崔健的《一块红布》,博得了满堂彩。

    原来在这里,无论是郑均他们这些摇滚老炮,还是来这里的客人,他们实际上都是中国的摇滚病人,从摇滚兴起的那天开始,就梦想着有朝一日,摇滚乐能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发声,但梦在红磡那场演唱会结束之后,就已经破碎了,可是他们依然沉浸在梦里,根本醒不过来。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自然需要一个可以让他们把这个梦继续下去的地方,于是这家红星酒吧便出现了。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说,就是最后唯一还能坚守的乌托邦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宇凡戏称自己要唱《最美》的时候,下面那帮人会有那么激烈反应的原因,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

    “他就是个孙子,怎么总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宋铮!”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好像听过,你认识展涛吗?”

    宋铮点头:“认识!以前一起在夜总会唱歌!”

    高棋笑了:“我和他以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吉他,宋铮确实拼了命的练过,最开始是因为喜欢上了,后来等到兴趣淡了,他觉得这好歹是门儿手艺,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来之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而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事,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你和陈涛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今天一起拍戏,就认识了,张园的戏!”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显然,他们都是认识张园的。

    “你还是演员啊?你刚刚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关于自己的职业,宋铮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正经的事由,如果卖唱算工作的话,他倒是勉强可以自称个流浪歌手什么的。

    “凑巧被瞧上了,我也闲着没事儿,就答应了!”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聊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交往的最佳媒介,很快,原本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渐渐熟悉了起来。

    用郑均的话来说:“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歌便下来了,许威起身走了过去,他是个不喜欢说话的人,宋铮来了之后,就没见他开口,上了台之后也是一样。

    “唱歌!”

    就好像是专门告诉别人他要干什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

    许威的歌,宋铮一直都很喜欢,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觉,海阔天空,心情会突然变得十分愉悦,现在也一样。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唱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陈宇凡一句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宋铮的身上,宋铮知道,推辞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也没说什么,非常干脆的站了起来,朝着那个小舞台走了过去。

    台上的许威见了,本来还打算再唱一首的,也停了下来,站起身,把吉他递给了宋铮,笑了一下,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