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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墨西哥城的游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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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墨西哥城的游行队伍

    墨西哥城,宪法广场。上午十点。

    年轻的警察桑切斯胸前的徽章上有四个字母:SWAT。与同伴一起走在街头,他警服里的背心已经湿透,武装带沉甸甸的,觉得斜挂在胸前的自动步枪是个累赘,桑切斯很想扔掉它,可它的确能起到威胁的作用。不过桑切斯也知道,这要是在华瑞兹,胸前的武器随时都会成为帮派的战利品。墨西哥城治安还是好一些,反正空气污染这个单词不仅仅只适用于华瑞兹,貌似在墨西哥的哪里都一样。

    也不知道是该感谢上帝还是诅咒上帝,桑切斯在科利马的最后一次“工作”,竟然是救下了毒枭加纳的命。当然,加纳在电视机里的身份却代表着一家大型企业,虽然在警察局里及某些秘密单位,加纳的档案应该塞满了一组五米乘两米的档案柜。桑切斯的一次正义的扣动扳机,换来了一次调动的机会,将自己从科利马的枪林弹雨中换到了相对安全的墨西哥城。

    命运真是讽刺啊。

    如果可能,桑切斯希望那天自己不在现场,那么加纳很可能就丧了命,毒枭也就成了过去式。尤其是,那位向来爽朗活泼美丽动人的蒂娜,怎么就会是加纳的女儿呢?为什么变得那么颓废?

    女朋友可妮儿终于在自己离开科利马的前一天,向自己提出了分手了。可妮儿穿着香莱儿、戴着百达翡丽,身旁站着满身肌肉一脸漠然的保镖,就在自己的二手法拉利前面、在自己面前哭得梨花带雨,她说自己的父亲希望桑切斯辞职,到他的企业里去工作,否则是死也不会允许他们俩在一起的。桑切斯冷静地思考着前前后后的因果,最后在可妮儿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便转身离去。

    他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爱可妮儿,就像可妮儿也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一样。对于可妮儿来说,在酒吧里认识的一名年轻英俊且强壮的警察,是在女朋友面前值得炫耀的一件事情而已。桑切斯是年轻,可是不傻,相反还特别聪明。罗密欧朱丽叶的故事只是传说,自己既然选择做一个警察,那就不能对不起警察这个单词。正义这个字眼在这个地方很含糊很逗人发笑,可是桑切斯还是希望自己能做到真正的正义。

    广场上有人群游行,他们手上举着牌子,上面涂写着各种字体的大字——“给我留一点氧气吧!”、“人类的皮毛可以披在野兽的身上”、“爱是不分性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本来是一次环保游行,结果演变成一场无聊者的游戏,身材性感的美女袒露着上身举着保护动物的牌子、环保者将身体上全部泼上绿色油漆,难道油漆就环保了?裸了就部分性别了?

    站在街边让游行者走过马路,桑切斯看见有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也掺杂在游行者队伍里,看样子就是扒手、或者趁机在女性身上揩油的混混们,有人看见桑奇斯锐利的眼神瞅了过来,便装模作样地举起手呐喊几声。桑切斯很想去抓住这几个家伙,狠狠地揍一顿,可是队长说了,绝对不能在游行队伍里抓人。

    那不过是一群头脑狂热的家伙,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一切穿制服的人,尤其是警察,大多数时间,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反对的是什么。

    “看什么呢桑奇斯?”

    身旁的同事巴门德比桑切斯还大上几岁,身高才170厘米,可结实得像头熊,身上的警服紧紧绷在巴门德的身躯上,四四方方的脑袋上戴着一幅大墨镜,嘴唇一圈被浓密的胡须包裹着,头顶光秃秃的油光发亮。他的手放在手枪枪柄上,闷闷地问自己这位新来的同事——名义上还是自己的手下,巴门德的职衔要比桑切斯高上一级。

    “没什么。”

    “这些是辣椒面合成品,碰一下就散,而且呛人。”巴门德咧嘴笑笑,抬手推开一位踉踉跄跄撞过来的醉汉,皱了皱鼻子。

    “那我们穿着这身衣服、拿着武器有什么用?警示老百姓?还是流浪狗?”桑切斯不无讽刺地回答。

    “慢慢来。”巴门德晃着身子从人群中穿过。

    一位瘾君子站在马路对面一台破旧的汽车傍边,疲惫地打着哈欠东张希望,一只手在头顶抚摸,裸露在外的手臂上的针眼清晰可见。他所有的细胞都在努力地思考着怎么样打开这台汽车,丝毫没关注到一支特警小队正在朝他走了过来。

    巴门德走出队列,跨过马路,径直走到瘾君子的身边,抬手拍了拍那位仁兄的肩膀,可他的手太有力或者说瘾君子太弱不禁风,被巴门德的左手一拍,瘾君子差点摊在地上,可他随即看清楚了眼前的是谁,忍不住面露喜色。

    桑切斯一边行走,一边察看着对面的情况。他看见巴门德双手在身上一阵摸索,像是掏出了几张纸币递给了那位瘾君子,瘾君子似乎有些不满,张嘴叽叽喳喳不知道说些什么。而巴门德再度抬手,瘾君子赶紧撒腿跑了。

    一分钟之后,巴门德再度行走在桑切斯的右前方,他知道桑奇斯想问什么,抬起粗壮的手掌摸了摸光秃秃的头顶,“这是我曾经的一位线人。”

    “啊?那你这样给钱,岂不是害死他了?”桑切斯低声发问。

    “你说他这样的人,他的死活能有什么价值么?”巴门德声调平静,眼睛里带着讥笑。

    桑切斯也不再追问。

    在桑切斯的眼里,罪犯就是罪犯,罪犯怎么还能当人呢?线人什么的更甚,一个靠出卖自己为生的人,就不应该活在这世上,死后也要下地狱的。

    ……

    宪法广场北侧有着拉丁美洲最大的天主教堂——大主教堂,玄武岩和灰色沙质石料铺成的台阶上,几位穿着本地服装的人真正低声谈论。沿着台阶走进大门,中殿纵深处的大祭坛有典型的文艺复兴式圆形拱顶覆盖,圆形拱顶上有许多装饰华丽的拱架及各种浮雕绘画,与中殿成十字形交叉的侧殿中,设有许多小祭坛和数个小教堂,其中最漂亮的莫过于巴洛克式的皇家小祭坛。

    女孩缓缓地在教堂里行走着,一只手插在口袋,另一只手有些神经质地偶尔颤抖,金色略带卷曲的头发随意披散在肩头,只是脸上下半截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蔚蓝如海洋的蓝色眼睛,眼神略带着忧伤。她背着一只徒步背囊,上半身穿着一件棕色T恤,套着紫色的夹克,一双笔直的长腿套着一条牛仔裤,双腿笔直、曲线完美。

    女孩站在皇家小祭坛的门口,犹豫了一阵,眼神闭上虔诚地祈祷。从她身旁走过的神父没打搅她,悄悄地绕过女孩走进了小教堂。女孩祈祷完毕,转身沿着小径走向中殿,没再停留就沿着甬道朝大门走去,眼角余光看尽神父的黑色镶金边的袍子在墙角闪过。

    游行的人正在通过大主教堂门前的广场,女孩在原地站定,蓝色的眼睛里充斥着鄙夷。她所受的教育以及自己所形成的自我思维里,这种形式的游行不如称之为“游戏”,就像两家邻居为了宠物上厕所的事情争吵一般的无聊。只是,女孩在思考了一秒钟之后便开始苦笑——自己现在也是在迷茫当中,何必再去批判别人。自由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信仰。

    可在那一个瞬间,自己的世界已经崩溃了。原本以为从哥伦比亚离开之后,在那边发生的事情——枪战、追杀……。子弹在耳边呼啸而过、那个龌龊的男人冰冷的手侵入自己的衣服、尚有热度的血液滴落在自己的脸庞……,那个五官平凡却眼神坚定的男人的气息……。那一切的一切,都不会再在自己生命中出现,是噩梦也是美梦、是忘却又想回忆……。

    华瑞兹城的枪声啊,戴着头盔的枪手……,噼噼啪啪如爆竹般敲打着车厢的子弹……。父亲那瞬间闪过的暴虐的眼神,那些警察以及特工对待父亲的态度……。自己的世界瞬间崩塌,父亲不是一个企业主么?不是一位看着自己就像在看着天使一般的中年男人么?为什么他们口中的父亲是残忍的、血腥的,似乎世界上所有丑恶的字眼都不足以形容父亲的罪孽。他们说自己还有一位兄长,可兄长在哪儿呢?自己从来都没见过的啊。

    去伦敦上学的梦想的确成了梦想了,经过那一件事,父亲更加坚定了不让自己离开的念头。那就不去吧,至少现在不想去了,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脑海里纠结成一团,等待谜团着被解开的那一天。

    直到在父亲的书房内看见了桌面上的那张照片,那是一张普通的证件照,可照片上的那个人啊,那张脸、那温暖的眼睛、宽阔的额头、坚毅的下巴,都是自己细细亲吻过的,刻进了骨子里头的。她看见了照片背面的文字,结合那些人所说的父亲的背景,一瞬间让女孩狠狠地摔进了地狱。

    女孩的眼睛突然亮了,她看见了那群警察,看见那当中有一个人,高中便是同学,前几天在华瑞兹再见他的时候,却是手持着自动步枪与杀手对抗的警察。

    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

    女孩在人群中穿插,走到那群警察的前面站定,轻轻地叫道。

    “hi,桑切斯。”

    桑切斯迷惑地看着眼前戴着口罩的女孩,女孩也突然想起来了,便抬手拿下口罩,露出高挺的鼻梁、圆润的脸颊与丰盈的嘴唇。

    “hi,蒂娜?”桑切斯咧嘴直笑,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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