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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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秦铮的打算,叶芸也是不遗余力地表示支持,制衣厂和糕点铺盈利的每一分钱她全部毫不犹豫地交给了秦铮。
秦铮的能力她比谁都清楚。
上辈子的他运筹帷幄,登上了别人望尘莫及的地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只是这辈子他走的路不同。
有了她这个变故,秦铮没有再继续走那一条路,而是选择了下海从商。
叶芸相信,以秦铮的能力,在商界定然也能做的风生水起,如今的他正是一颗缓缓燃起的新星。
孕中后期,正是胎儿长肉的时期。
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变化。
叶芸能清晰地感觉到胎动越发频繁,秦铮也似着了魔,每次给她洗完脚,都要贴在她的肚皮上跟肚子里的小娃娃说会儿话。
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懂,一口一颗闺女,叫的比谁都开心。
叶芸起初还会纠正他,说:“说不定是个小子。”
秦铮听了也不反驳,就是咧着嘴,乐呵呵的说:“小子也行,是小子我把他练出来,跟我一起保护你,这样就多一个可以保护你的人了。但是,我还是想要个闺女。”
说完,又贴着她的肚子喊闺女。
偏偏肚子里的小娃儿像是能听懂秦铮的话,每次秦铮跟他说话,他是不是会踹两下肚皮,以示回应。
每每这时,秦铮喜上眉梢,指着跳动的肚皮跟叶芸炫耀:“媳妇儿你看,咱闺女回我了,他肯定是个闺女!”
好好好,闺女闺女。
是你的闺女行了吧?
叶芸到底是说累了。
起初她也是想劝秦铮别太执着,万一不是闺女,是个小子,那岂不是希望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但看秦铮这个样子,恐怕她说什么打预防针的话也是无用之举。
转眼快到了阳历年。
最近秦铮已经找好施工队,开始对省城的那块地动手。
顾瑾孤家寡人一个直接住在了省城,包揽了大部分决策,这让秦铮获得了不少空闲时间,不必再每天起早贪黑。
还有一个便是老高也来了。
老高原本无心再继续往前走,他是个极其容易满足的人,没有什么大抱负,更没有迫不得已的生活压力。
想照顾的双亲已经不在,他也没有娶妻生子,钱也挣够了。
在县城里开个公司,当个小老板,然后就是日复一日,混吃等死,就挺好。
但见秦铮和顾瑾大刀阔斧地往前走,他还是忍不住投了笔资金。
这一投可好。
被顾瑾抓住,硬是拎到了省城去监工。
又是一天清晨。
雪霜打黄了路边的野草,连空气也无比湿凉,扑在人脸上,像是一把结了冰的刀子在人脸上剌口子。
叶芸穿着厚重地送秦铮出门。
“骑摩托车一定要小心,昨天下了雪,路上的雪估计还没有化,天太晚的话就不要回来了,在省城住下。”叶芸为男人整理遮耳帽,拢了拢他的军大衣,又为他裹结实了围巾。
一下雪她就忍不住为他担惊受怕,还不如让他直接住在省城。
秦铮乖乖享受完媳妇为他整理仪表,浓眉微扬,刚硬的嗓音泛着一丝温柔:“我知道了媳妇儿,你不用担心我,快回去吧,外面冷。”
叶芸点点头。
“对了,”
她又想起来一件事,连忙补充:“还有两个月过年,你可以在省城里物色物色稀罕物件儿,到时候咱们买一些,带回老家去。”
秦铮随口道:“还早呢。”
“嗐,你这就不懂了吧?”
叶芸无奈地捏了下他露在围巾外高挺的鼻子,娇嗔了一眼,
“现在物色好东西,像瓜子儿糖果啥的,不容易过期的都可以直接买了,免得到时候年关一到,什么东西都要涨价,要多出好多钱呢。”
她这一娇嗔,比窗台上那株在雪中盛放的腊梅花还要好看。
秦铮心痒难耐。
“知道了媳妇儿!”
“亲一个!”
说完他快速俯身在叶芸脸上偷了个香,恰如蜻蜓点水。
随即不等叶芸回神,便长腿一跨上了摩托车,扭头跟叶芸道:“媳妇儿你快上屋,外面冷,我先走了,等我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摩托车的轰鸣声一下响起。
雪景中,秦铮骑着摩托车在震耳欲聋的轰声中远去,只留下了一串黑色的尾气。
叶芸不禁后退了两步。
抬手挥散了弥漫到鼻间的摩托车尾气,她无奈失笑。
这男人,有时老练沉稳,成熟得像个老者,有时又毛毛躁躁得像个才长大的毛头小子。
“好冷……”
叶芸冻得缩了缩身体,把手揣进袖筒里,缩着脖子匆匆转身进了温暖的小屋。
厚重的门帘啪嗒一声落下。
这一幕,包括方才叶芸和秦铮亲吻分别的温情一幕,皆是一丝不落地看进了躲在暗处的一双眼睛里。
那双眼睛瞪得溜圆,满是不甘心,恨意几乎溢出了她的眼眶。
抵在墙角处的一只手,手背生了青肿的冻疮,流血的,却是因她剧烈的恨意而几乎镶嵌进墙壁里的指尖。
她身上还穿着蓝天制衣厂的厂服。
可在盯着叶芸时,愤恨的眼神,仿佛要把叶芸碎尸万段。
“叶芸,还真是你……”
对于秦铮的打算,叶芸也是不遗余力地表示支持,制衣厂和糕点铺盈利的每一分钱她全部毫不犹豫地交给了秦铮。
秦铮的能力她比谁都清楚。
上辈子的他运筹帷幄,登上了别人望尘莫及的地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只是这辈子他走的路不同。
有了她这个变故,秦铮没有再继续走那一条路,而是选择了下海从商。
叶芸相信,以秦铮的能力,在商界定然也能做的风生水起,如今的他正是一颗缓缓燃起的新星。
孕中后期,正是胎儿长肉的时期。
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变化。
叶芸能清晰地感觉到胎动越发频繁,秦铮也似着了魔,每次给她洗完脚,都要贴在她的肚皮上跟肚子里的小娃娃说会儿话。
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懂,一口一颗闺女,叫的比谁都开心。
叶芸起初还会纠正他,说:“说不定是个小子。”
秦铮听了也不反驳,就是咧着嘴,乐呵呵的说:“小子也行,是小子我把他练出来,跟我一起保护你,这样就多一个可以保护你的人了。但是,我还是想要个闺女。”
说完,又贴着她的肚子喊闺女。
偏偏肚子里的小娃儿像是能听懂秦铮的话,每次秦铮跟他说话,他是不是会踹两下肚皮,以示回应。
每每这时,秦铮喜上眉梢,指着跳动的肚皮跟叶芸炫耀:“媳妇儿你看,咱闺女回我了,他肯定是个闺女!”
好好好,闺女闺女。
是你的闺女行了吧?
叶芸到底是说累了。
起初她也是想劝秦铮别太执着,万一不是闺女,是个小子,那岂不是希望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但看秦铮这个样子,恐怕她说什么打预防针的话也是无用之举。
转眼快到了阳历年。
最近秦铮已经找好施工队,开始对省城的那块地动手。
顾瑾孤家寡人一个直接住在了省城,包揽了大部分决策,这让秦铮获得了不少空闲时间,不必再每天起早贪黑。
还有一个便是老高也来了。
老高原本无心再继续往前走,他是个极其容易满足的人,没有什么大抱负,更没有迫不得已的生活压力。
想照顾的双亲已经不在,他也没有娶妻生子,钱也挣够了。
在县城里开个公司,当个小老板,然后就是日复一日,混吃等死,就挺好。
但见秦铮和顾瑾大刀阔斧地往前走,他还是忍不住投了笔资金。
这一投可好。
被顾瑾抓住,硬是拎到了省城去监工。
又是一天清晨。
雪霜打黄了路边的野草,连空气也无比湿凉,扑在人脸上,像是一把结了冰的刀子在人脸上剌口子。
叶芸穿着厚重地送秦铮出门。
“骑摩托车一定要小心,昨天下了雪,路上的雪估计还没有化,天太晚的话就不要回来了,在省城住下。”叶芸为男人整理遮耳帽,拢了拢他的军大衣,又为他裹结实了围巾。
一下雪她就忍不住为他担惊受怕,还不如让他直接住在省城。
秦铮乖乖享受完媳妇为他整理仪表,浓眉微扬,刚硬的嗓音泛着一丝温柔:“我知道了媳妇儿,你不用担心我,快回去吧,外面冷。”
叶芸点点头。
“对了,”
她又想起来一件事,连忙补充:“还有两个月过年,你可以在省城里物色物色稀罕物件儿,到时候咱们买一些,带回老家去。”
秦铮随口道:“还早呢。”
“嗐,你这就不懂了吧?”
叶芸无奈地捏了下他露在围巾外高挺的鼻子,娇嗔了一眼,
“现在物色好东西,像瓜子儿糖果啥的,不容易过期的都可以直接买了,免得到时候年关一到,什么东西都要涨价,要多出好多钱呢。”
她这一娇嗔,比窗台上那株在雪中盛放的腊梅花还要好看。
秦铮心痒难耐。
“知道了媳妇儿!”
“亲一个!”
说完他快速俯身在叶芸脸上偷了个香,恰如蜻蜓点水。
随即不等叶芸回神,便长腿一跨上了摩托车,扭头跟叶芸道:“媳妇儿你快上屋,外面冷,我先走了,等我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摩托车的轰鸣声一下响起。
雪景中,秦铮骑着摩托车在震耳欲聋的轰声中远去,只留下了一串黑色的尾气。
叶芸不禁后退了两步。
抬手挥散了弥漫到鼻间的摩托车尾气,她无奈失笑。
这男人,有时老练沉稳,成熟得像个老者,有时又毛毛躁躁得像个才长大的毛头小子。
“好冷……”
叶芸冻得缩了缩身体,把手揣进袖筒里,缩着脖子匆匆转身进了温暖的小屋。
厚重的门帘啪嗒一声落下。
这一幕,包括方才叶芸和秦铮亲吻分别的温情一幕,皆是一丝不落地看进了躲在暗处的一双眼睛里。
那双眼睛瞪得溜圆,满是不甘心,恨意几乎溢出了她的眼眶。
抵在墙角处的一只手,手背生了青肿的冻疮,流血的,却是因她剧烈的恨意而几乎镶嵌进墙壁里的指尖。
她身上还穿着蓝天制衣厂的厂服。
可在盯着叶芸时,愤恨的眼神,仿佛要把叶芸碎尸万段。
“叶芸,还真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