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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例不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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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南中”,并非正式行政区划,而只是一个地理名词,大致囊括了后世的云南全省,贵州省大部,以及广西、缅甸、老挝的各一部分。这地方气候湿热、丛林茂密、交通不便、户口稀少,而且还汉夷杂处,几乎跟化外之地也没有多大区别。

    南中地并入中国,基本上还是西汉武帝时候的事情,东汉将之归属益州管辖。益州十二郡(包括属国),南面的越嶲郡、越嶲属国、犍为属国、牂牁郡、益州郡、永昌郡,就都属于广义的“南中”范畴,其疆域几乎占了益州的一半儿,户口却还不到五分之一。

    ——所谓“属国”,有点儿类似于后世的“民族自治区”。益州三个属国,其中蜀郡属国安置羌人,其余二属国安置各种夷人,统称“西南夷”。

    南中地区的“西南夷”种类很多,人数就比例而言也超过其半,但真正在地方上掌握大权的,却多为汉人豪强——也就是武帝通西南以后才迁入的,仗着有文化、有心眼儿,又方便跟地方官员沟通,很快便势力膨胀起来。比方说益州郡豪强雍闿,就自称为汉初什方侯雍齿之后。

    刘备曾〖∽,经用秦宓之谋,遣关羽、徐庶率师以收南中,所到处倒也势若破竹。问题关云长此人向来吃软不吃硬,雍闿等豪酋不敢与之相抗,纷纷表示臣服,进贡了不少粮秣物资,所谓“伸手不打笑面人”,蜀军也就由得他们继续统治地方啦——顶多空降点儿官员去镇守各郡郡治而已。所以关羽南中之战。几乎就如同巡视一般。所杀不肯服从的大小豪酋还不足十数。杀掳汉夷军民数千人,南中的政治格局则基本上毫无改变。

    其实倒也不能苛责关羽,在原本历史上,换了诸葛亮南征,也大致是这么干的,只是当时背反的豪酋不在少数,所以杀人多一点儿,事后局面也更稳定一点儿罢了。诸葛亮为了从南中地区大规模搜集物资。以支持他的北伐事业,把胆敢冒出头来造反的雍闿、朱褒等汉豪全都砍了,但对于夷人孟获等,则以羁縻为主。虽然换来一句“南人不复反也”,也只是空口白话而已,即便诸葛亮在世的时候,南中汉夷骚乱都从未停息过,等他死后,更是其势汹汹,

    然而夷人骚乱和汉人造反。也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夷人大多没啥长远眼光,只求能够自主掌控本乡本土。不受汉官欺压而已,即便往外打,基本上也跑不多远。汉豪则不同,有文化、有知识,也时常与外界勾通,不闹事则罢,一闹事必然酿成一郡甚至数郡的大动乱。

    在原本历史上,雍闿就曾经闹出过相当大的乱子,杀死益州郡太守正昂,还把继任的张裔直接绑起来押送东吴去了。其后他又跟朱褒、高定、孟获等联合,基本上除了王伉、吕凯固守的永昌郡外,大半个南中全都背反蜀汉——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不南征也不成啊。

    是勋当然是记得这一出的,他还记得,引诱雍闿作乱的正是交趾郡守士燮,而作乱的缘由,是刘备率师东征,结果在夷陵大败,旋殁于白帝城中。雍闿一瞧,老头子都死啦,再跟着刘家没啥前途啊,既然自己的地盘儿跟东吴所属荆州、交州都比较近,蜀军又是被吴军打败的……那我不如便听从士府君所言,降了吴吧!

    于是孙权便遥署雍闿为永昌太守。

    如今是勋照抄剧本儿,建议让交州刺史步骘通过士燮去联络雍闿,许以高官显爵和厚利,要他背反蜀汉。如今三分天下,魏已有二,西蜀则一分都不够,即便益州郡再如何偏远,雍闿也是了解这种局势的,而且曹魏既得交、广,循江而上,也很容易打到南中去,那么以利诱之,以势逼之,就不怕雍闿不从命啦。

    是勋在朝堂上拍胸脯保证:“雍闿素怀野心,不服刘氏,又与士燮有旧,必可说而动也。”我有前世掌握的史书在手,洞彻其心如同反掌观文啊——即便历史已被改变,不信那小山沟里一介豪强,未涉天下大局,就能突然间长疵了,不再是原本雍闿的性格了。

    果然,雍闿不但表示愿意归从曹魏,还暗中勾连了牂牁太守朱褒、同郡汉豪爨习、越嶲汉豪刘胄,以及越嶲夷王高定、狼岑等,一起上奏求封——只要答应我们的条件,那么魏军在北方一动手,我们就立刻在南方起兵呼应,两路夹击,攻灭蜀汉。

    当然啦,所谓“南北呼应,两路夹击”云云,没人真对此抱有期望,你们真能在南中作乱,牵制一部分蜀汉的精力和兵力,消耗一部分刘备的物资供应,那就足够了。

    步骘建议,可以任命雍闿为永昌郡守,爨习为益州郡守,刘胄为越巂郡守,分南中地为夷州,以朱褒为夷州刺史,至于高定、狼岑等夷酋,亦各授予一郡的佐职。

    朝议以为不可——分南中为夷州没有问题,但州刺史这般高官,必须由中央空降,不能落在地方豪强手中,朱褒还是继续当他的牂牁郡守吧,不过可以加一侯号,以为褒美。诸酋并可荫一子侄入朝为郎——说白了是要他们递交人质。

    可是南中诸酋的条件并不仅仅这些而已,最重要的一条,是希望能得世职,也就是可以子子孙孙,把官职和土地一直继承下去。本来秦汉是没有世职一说的,但汉末天下大乱,各地刺史、郡守往往传位子侄,就此形成惯例——比方说刘焉死了,蜀中群僚“公推”其子刘璋继任益州牧;袁绍死了,袁谭、袁尚争当冀州牧;孙策是会稽太守,死后将其职传给了兄弟孙权……

    所以南中诸酋也想照此先例,我先求一个官儿。等死以后。还可以传诸子孙。

    群臣都认为此小事耳。反正那地方偏远荒蛮,中原士人也不乐意跑去当官儿,他们想传之子孙,就暂且答应了吧。要在先定其心,乃可用其为助,至于其子孙是否不肖,是否忠诚,那是将来的事情。到时候再说不迟。

    然而独有是勋站将出来,态度坚定地表示反对:“若予世职,何异乎割地使王?彼子孙传承,雄踞郡县,根基日厚,恐将来非朝廷之吏,而为藩臣,或如句丽为乱,不可不虑也。”

    礼部尚书王朗辩解道:“太尉虑之过深矣。今日羁縻之,不过欲其挟击刘备耳。非久计也。” 咱可以给他们世职,但世职也不是说永不可免的。等到攻取了益州,天下大定,那时候找什么借口抹掉他们不行啊。

    是勋摇头道:“景兴但见其一,不见其二。诸侯可袭也,以酬功赏之子孙;吏职不可袭也,要在朝廷治理地方。实至固然名归,而名至实或踵迹——若使其久镇一方,开此先例,四方蛮夷皆效仿之,实贻祸后世之举!”

    关键是这个先例不能开。汉末州郡官吏世袭,只有其实,而无其名,表面上还算遵从了选官的惯例,由上一任长官或其群属推举出下一任长官,再向朝廷报备——就跟后来袁世凯称帝前先修改约法,下任大总统由上任大总统提名一样,虽然为的是父子相继,但绝对不肯明说。

    既然不肯明说,那就是不成制度,只是俗例,随时都可以运用朝廷的权威来将之打破。可是一旦给了世职,允其世袭,那就是成其制度,将来必有效仿——一样于国家有大功,为啥他们就可以父子传承,我就必须一任而迁?恶例一开,后面就刹不住车啦。

    唐代开始实施羁縻州制度,允许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其长官也由部族头人世袭,到了元代发展成为土司制度,从而使得在汉代就被纳入中国疆域的西南地区分裂倾向日益严重。那么唐代为什么要搞那一套呢?端由中原长年争乱,西南地区本来就呈半独立状态,其后吐蕃崛起,为了使西南各部归唐而不从蕃,乃被迫为之——其结果就是出了一个南诏,后来又出大理,连续数百年独立于中原政权之外,到了明朝没办法,只好继续沿用土司制。

    土司制度乃是中原王朝无奈而设,对于王朝的统一造成强力逆动,因此而产生的大规模反乱也层出不穷。而如今西南方向并没有什么强国可以威胁到中原王朝的统治——当然要在攻灭刘备以后——就提前几百年搞这一套,那可必然是会贻祸子孙的呀!说不定因此而再过一千多年,云贵地区就根本独立于中国政权之外了——就跟后世的越南一般。

    中国自秦代开始大一统,实行中央集权,但老实说,即便以始皇的无上权威再加天才创意,也不可能彻底推翻传承了近千年的封建诸侯制度。即以汉代为例,各郡长官就其在任所的权力而言,近乎诸侯,中央政权的垂直管理体系非常粗放。只是社会架构虽然进两步、退一步,总体而言还是向完善的中央集权挺进的,逮至明清,终于达到顶峰。

    所以是勋认为,大一统的集权是中国历史发展趋势,要是跟西欧一般仍然延续封建体系,乃无强汉,更无盛唐,对于这一趋势,自己是必须要加以保护的。地方自治是因应通讯和交通的落后而不得不为之举,而并不是说必须如此,现实必须承认,但不可成其为制度,一旦制度化便封闭了向前发展的途径。

    说白了,我可以默认你自治,但不能明令允许你自治。

    因此他才站出来否决西南豪酋的世职请求,说:“彼欲世世富贵不堕,乃可赐以名爵,至于吏职,断不容袭!”各地官吏三年一任——当然可以连任——而边远地区的郡县长官往往多任不换,甚至一直当到死,等到身故后,朝廷出于安定考虑,也可能继续任命其子侄继任,但这是从权之举,不是明定的制度,更不可能提前向他们做出承诺。

    群臣多觉得是太尉有点多事儿,逐一站出来加以辩驳,问题他们谁都没有是勋的口才便给,纷纷败下阵来。曹操则觉得,事儿又不大,吵什么吵啊?既然是勋如此坚持,就卖他一个面子也无不可嘛——再说事关制度问题,确实是勋比较有经验,有想法,其言或可听也。

    因此就问是勋:“然则皆封其侯乎?”那侯爵也太不值钱了吧?

    是勋高举笏版,禀奏道:“若陛下以为不可封侯,乃可命以新爵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