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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学成归家把名装

作者:南无袈裟理科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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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野猪皮,两挂长毛的腊肉,还有几件不知道青衣老道从哪儿给我弄来的换洗衣服,给我全部都丢在一旁,我看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景象,眼泪水止不住地就要往外面冒。不过我强忍住了,我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以后的路漫漫,我要一个人走,怎么能够这么脆弱呢?不过越是咬牙坚持,那情绪越是控制不住,而就在我泪眼朦胧的时候,突然肩膀被人猛地一拍,一个炸雷般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嘿,这是谁呢,二蛋啊!”

    我抬头一看,这货膀大腰圆,脸大眼小,剃着一丑恶大光头,可不就是我儿时一起玩尿泥的伙伴罗大屌么?

    瞧见他,我心底里所有的伤怀情绪就立刻收敛起来,一跃而起,一拳捶在他的胸口,兴奋地喊道:“大屌,好久没见了啊?”罗大屌一把抱着我,又笑又跳:“你咋回来了咧?我听你爹说你上了五姑娘山里面去,跟一个老道士当徒弟去了,你咋有空回来呢?”我跟他解释,说我不是去给人当徒弟,而是去治病——就是上次我们在小溪里面遇到的那个水鬼,它附在我身上了。

    罗大屌吓了一大跳,连忙蹦开去,拍着胸脯大声喊道:“我的天啊,你不说还好,一说,我就想起了那个鬼娃子,它的脸好恐怖啊,就没有一块好肉……我后来整宿整宿做噩梦,发高烧,要不是你爹陈医师,说不定就死了呢!怎么它还附在你身上没?”

    我摇头,说:“没在了,它被我超度走了……”

    这话我只说了一半,那水鬼儿虽说是被我超度走的,但大部分却是青衣老道在导引,不过那个时候我十一二岁,又刚刚出山,穿一身破破烂烂的,心里面难免就有些小虚荣,罗大屌一听这话,顿时两眼就起了小星星,敬佩地说道:“二蛋,没想到你进了几年山,竟然学了这么一番本事,没想到啊,没想到,这是因祸得福啊!”

    罗大屌原本没怎么信,不过看到我带着的这一张野猪皮,又看着我旁边还蹲着一个人模人样的小猴子,便信了大半,使劲儿蹦起来,去村子里报信去了。

    瞧见往昔的小伙伴这般快活的样子,我那近乡情怯的情绪就得到了很大的舒缓,带着胖妞朝着我家走去,到了半路便瞧见我姐大凤飞奔着跑了过来,搂着我就哭。我姐哭,我却笑,瞧见几年没见,她真的变成了大姑娘了,圆脸变尖脸,大辫子,村里没有谁比她好看呢。这时村子里的好多人都围了过来,纷纷跟我打招呼,问我的情况。

    这个时候我还没有说话呢,罗大屌就自豪地大声说道:“二蛋他在山里面跟道士学法术呢,抓鬼拿妖,不在话下!”

    他这话说得我一阵脸热——我三年学道,一天的气感都没有,算啥子法术哦。不过这大话都说出去了,我也没打算把这个谎言揭穿,旁边的那些大人发出了善意的笑声,也不知道是相信了,还是觉得小孩子吹牛。在一众人的簇拥下,我来到了自家路口,瞧见我爹我娘正翘首以盼地站在那儿,激动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刚才忍住的眼泪顿时就流了出来,冲到跟前一跪,呜咽道:“爹,娘,我回来了。”

    我娘一下就哭了,而我爹则激动地无法自已,摸着我的头,手都有些颤抖:“哎,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呢……”

    回到家,拜完爹娘,走进我家那吊脚楼,我姐一溜烟就跑到厨房里面去,说要给我烧水洗澡,而我娘担心我饿到了,张罗着要给我弄吃的。我把带来的两挂腊肉和野猪皮给了我娘之后,就跟我爹讲起在山里面的事情,因为旁边还有罗大屌和几个邻居,也没有深讲,只是说原先那个老道士帮着我治病,后来他有事走了,我就回家来了。

    我讲得简单,听众也没有太多的耐心,只是关心我到底有没有像罗大屌讲的一样,学得了一身的本事,我邻居王狗子他爷爷是个最迷信的人,那个时候的条件就算是再差,他初一十五的香都不会断,拉着我问:“那你跟那老道士学了什么呢?”

    我瞧见旁边一众人等都围着,也抹不开脸皮,沉吟了一番,说:“发了蒙,三字经、千字文,这些都有学,后来学道经,哲学圣典、道门经诀都会些,不精,但是都懂。”王狗子他爷爷拍着手大笑,说:“好,好,当真是学了本事了呢,听着就厉害,二蛋啊,你爷爷我真的没看错你,你从小就跟别的娃崽不一样,看来以后我们这十里八乡的要是有什么事情,可要得你来掌一掌咯……”

    王狗子他爷爷洋洋得意,好似我的伯乐恩师,我却清楚记得以前就是这老头子最爱在背后讲我,说我是个讨债的冤鬼,是祸害呢。

    我以前蛮不待见这老头的,不过经过青衣老道的把断,觉得他虽然嘴臭,但是讲得也有几分道理,倒也没有太多的厌恶了,不过瞧他转变了态度,言语之间也多了几分恭敬,于是不咸不淡地说道:“王爷爷你可别抬举我,我也只是学个皮毛,能不能派上用场呢,这个还真的要看什么事情呢……”

    家里面来了好多人,闹哄哄的,到了饭点就各自回家了,只留了我爹在堂屋,我才把全部的事情给他讲明。

    我爹仔细地听我将我,一丝细节都不能放过,完了之后,他摆摆手说:“不要紧,你先在家住着,那老道士讲的话,其实也有好多都是诓人的,做不得准。不过你说你会读书写字了,我倒是很欣慰。这两年世道乱,大家都觉得读书不好,不过它总要结束的,到了那个时候,知识能够改变命运呢……”

    我爹说话,洋洋洒洒,没多久家里就开饭了,煮了一小钵的糯米,其余的都是红薯,菜也是刚刚地里摘的,用我带回来的腊肉炒香,油绿绿的,透着股香气。

    看得出来,家里面的这日子过得也紧巴巴的,我娘把那钵糯米给我,让我吃,他们吃红薯,而我姐则看着碗里面那油汪汪的大肥肉只吞口水。

    我再也不是几年前什么也不懂事的小孩儿了,挑了两块肥肉给胖妞后,就拿起了红薯,一边吃,一边对我娘说道:“跟着那老道士,尽吃好的了——他虽是道士,但是不忌荤腥,总能弄到肉吃,养得这猴子的嘴都叼了,我却还是喜欢吃红薯,又香又甜。”胖妞听我说它,也讨好一样地把肥肉递给我姐,自己抱着一块红薯吃。

    胖妞这几年经常给我送信,我家里人都熟悉,瞧见它这么懂事,不由得都笑了,我姐把那肥肉塞它嘴里,说你吃吧,多吃点好长个儿。

    这一顿饭吃得大家都好高兴,而我也终于回到了家里来。

    那个时候是七十年代中了,外面没有太乱了,就听说毛主席他老人家身体不太好了。麻栗山地靠深山,行政不深入,也没有啥集体公社,大家自己种田自己吃,纳粮就好,不过这里没有太多水田,地里面只能种点红薯玉米这种粗粮,村里人忙活一年,也没有多少嚼裹。我回家来后也没有再玩闹,也不上学,就是跟着家里面做农活,挖地刨土担大粪,一把好手。

    我起先吹了牛,但很多乡亲也只是听听,也不在意,不过没有多久,竟然还是有人死马当作活马医,找上了门来,说要陈医师家的二蛋,帮忙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