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冥王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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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皇家机场,一个身着黑色风衣的青年男子,一丝微笑挂在他的嘴角,阳光照在他略显消瘦的脸颊上,显得更加英俊潇洒,慢慢摘下墨镜,深邃的眼睛里带着一丝神秘,静静在登机口坐在,不少人都看着这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青年,而青年对众人的目光熟视无睹,眼里眺望着东方。
“各位旅客您好,飞往华夏的飞机即将起飞,请做好准备
”,随着广播里的提示响起,青年站起来,走进了登机口。
“这位先生,不好意思,请不要把包放在走道上”,一句流利的英语打破的青年的思绪,抬起头,一个美女空姐微笑地看着他,青年看着这位美女,也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而且还是个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胸口一对“凶器”让青年心中波涛汹涌……
“先生”,空姐注意到青年的眼神,有些羞涩愠怒的说道,青年回过神来,流利地用英语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把包放在座位上,青年说道“你也是华夏人?”
空姐愣了一下,用华夏语说了句“是啊”,来欧洲的华夏人不少,但是这是一个欧洲小国家,华夏人的身影不经常出现,青年看了看空姐的工牌,“你叫唐韵,你好,我叫叶世楷。”青年很绅士的伸出了手,微笑说道,唐韵愣了一下,刚才看着他的脸,居然被他的微笑迷住了,过了两三秒,这才伸出手和他握手。
“你好,飞机上有事找我”,唐韵笑着回答,转过身留个叶世楷一个靓丽的背影,叶世楷盯着唐韵的背影,又低头抿了一口咖啡,撇过头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眼里透着沧桑与一丝婉伤。心里暗暗想道:华夏,时隔这么多年,我又回来了。这个美丽富饶的国度,也埋藏着叶世楷的回忆。
突然间,叶世楷心口一疼,大量的痛楚涌上大脑,他抱着头,眼睛里透着血红,“该死,又来了吗?”周围乘客见到情况不对,急忙叫来空姐帮忙,唐韵看到这种情况,三步并两步,急忙走到叶世楷身边。
“叶世楷,你还好吧”,唐韵说道,脸上流露出担心与焦急,叶世楷知道这是嗜魔症的症状,体内有股能量在经脉里乱窜,他急忙运转内力,镇住这股力量,脸色也逐渐好转起来,眼睛里的血色也消失了,“我没事,帮我倒杯水吧”,叶世楷说道,脸色带着一丝苍白。”
“嗯,好的,你等一下”唐韵看到他逐渐正常,这才松了口气。
叶世楷又看向窗外,回忆起曾经的种种经历,三岁那年,当兵的父亲阵亡,只留下他和母亲,后来上了高中,母亲就得了癌症,病重去世了。母亲死后,他伤心欲绝,有一天,他没来上课,老师只知道他辍学了,很多同学找他,但毫无头绪,从那一天,他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仿佛从来都不存在,那天之后,叶世楷一个人去参军了,经过几年打磨。他成为了龙牙特战队的队长,创下了无数的兵王记录,二十岁那年就获得少校军衔,是当时的军队佼佼者,更加是当时军队一批热血青年的崇拜对象,堪称军队里的精神领袖,如果不出意外,他的军队仕途前途光明,可就在那次行动中,龙牙特战队因遭到上千敌军的包围,昔日朝夕相处的队友,一个个倒在自己的面前,最后上百人的特战队,只有十几个人杀出重围,到达安全区。想到这里,一行清泪淌过叶世楷的脸颊,窗外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晶莹的泪滴反射出刺眼的光芒,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画面依旧在脑海里记忆犹新。
回到基地后,叶世楷像丢了魂一样,这么多并肩作战的兄弟都战死了,他心有不甘,作为小队的直接指挥官,他是负有责任的,不甘,愤怒,自责,愧疚充斥着叶世楷的内心,最后,他毅然决定出国,成为了雇佣
兵,三年里,他从弱
到强,从一个人发展成称霸欧非两洲的超级佣兵组织,到现在叶世楷新晋成为十二主神之一的冥王,成为佣兵之神,而位于欧洲的冥宫,更加是冥王的老巢,里面蕴含着主神的力量,三年来,随着他的地盘逐渐扩张,也引来不少人眼红,一些人开始与冥王对抗,但都是以死亡告终,一些小国家,甚至举国对抗冥宫,但最终被打的连政权都丢了,成为冥宫扶持的傀儡政权,而冥王本人,在冥宫内部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行踪不定,相比较驻守冥宫的核心成员,更显神秘,传言冥王冷酷无情,心狠手辣,操纵他人的生死,更是凭一人之力,全歼五百人的非洲第一大佣兵组织毒蛇,成为所有雇佣兵和地下势力的禁忌。
而嗜魔症,正是叶世楷在杀人中渐渐染上的,病发时体内有种莫名的能量乱窜,人会失去意识,只会破坏毁灭。因为只有杀过成千上百的人之后才会得病,所以患病人少之又少,目前连叶世楷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医治,只能用内力镇压体内的能量。
叶世楷看了看手表,已经是上午了,飞机也在华夏燕京的机场降落。走出机场,叶世楷看着这座曾经记忆中的大都市,作为华夏的都城,千年的历史传承,现代化都市里透着古朴的气息。
这时,手机响起,叶世楷掏出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无奈的叹了口气,接通电话放在耳边“喂”。
“你怎么一个人到华夏了。”耳边响起一阵冷冰冰的声音,那声音仿佛是来自九重寒域,但叶世楷却听出声音里的一丝关心和愠怒。
“我是来……结婚的”,叶世楷说道,声音中带着愧疚与不安,尤其是最后一句,他是鼓起勇气才说的。
电话那头沉默的几分钟,才说道“那祝你……幸福”,声音里带着凄凉与悲伤,过了几秒,电话被挂断了,此时,位于法国的某个豪华庄园里,一个赤着玉足的女子屈膝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将头埋在双腿之间痛哭,泪水像断线的银珠一样落下,脸上带着无尽的哀伤,柔弱的身体微微颤抖……
叶世楷无奈的叹气,看着远方,来电的人叫季倩,也是个华夏人,也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季倩的身份是位女富豪,但很少人知道,她的另外一个身份是月神,十二主神之一的月神。
叶世楷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不带一丝微笑,冰冷的面容透着一股高贵与孤傲的气息,但不可否认的是,的的确确是一个美女,美的没有任何瑕疵,仿佛是上帝亲吻过的脸颊,叶世楷听过她的老婆号称燕京四大美女之一,心想,这样的美女若是微微一笑,必定是沉鱼落雁,倾国倾城,而这个女人,就是叶世楷的未来妻子,苏倾雨。
这时,一辆银白色的兰博基尼缓缓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一张俏脸浮现出来,来人正是苏倾雨,燕京城著名的奢侈品集团,天雅集团的总裁,据说无数的达官贵人,巨商大亨,世家公子,都曾经追求过她,但无一例外的都被拒绝了,看着眼前这位美的不像人的女人,叶世楷不禁看呆了。
“上车”,苏倾雨冷冷地说道,面无表情,果然人如其名,倾国倾城的面容配上冰雨般的性格,活脱脱的一位冰山美人啊。
叶世楷愣了几秒,这才上了车,车里传来一股香气,如幽兰般萦绕在车里,果然是冰山美人啊,叶世楷估计是第一个坐上这辆车的男人,如果被那些追求苏倾雨的人知道一个没权没势的孤儿坐上了她的车,估计会气的吐血吧。
叶世楷呆呆的看着眼前的美人,一想到这么一位美人即将成为自己的妻子,他的心中不禁有些激动。
“我们去哪啊?”叶世楷镇定了一下,问道。
“民政局,领证。”
这回轮到叶世楷激动了,心想:这么直接,太快了吧。拿过户口本,应该是他的那位苏伯父,苏倾雨的父亲带过来的吧,苏伯父名叫苏鹏展,记得小时候只是听母亲提过,叶世楷的父亲就是为了救苏伯父才阵亡的,苏伯父也因此一直认为愧对叶世楷一家,害他没有父亲,所以退役后一直希望弥补他们,但后来叶世楷母亲带着三岁的叶世楷却一直不知所踪,后来百般打探才得知叶世楷的线索,但那时叶世楷已经去国外了,而她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当听到这个消息,苏鹏展很震惊,也很愧疚,估计这也是他把苏倾雨嫁给叶世楷的原因之一吧。
苏倾雨看了看叶世楷的一副色眯眯的表情,心里暗骂“流氓”,然后说道“一个月后,我们离婚,我会给你一千万。”
叶世楷愣住了,问了一句“为什么?”
苏倾雨冷漠的回答“我和你结婚是因为我父亲,一个月以后我会亲自和他说。”
听到这话,叶世楷就像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底,但他也没有说话,于是车里陷入一片沉默,到了民政局,拍证件照,苏倾雨同样是一张冰冷的脸,弄得办证件的大妈一头雾水,哪对小两口不是恩恩爱爱,兴高采烈的啊,这个美女真奇怪,看到叶世楷的一脸尴尬,大妈也提醒了苏倾雨稍微笑一下,苏倾雨这才挤出了一丝微笑,很不自然,叶世楷看着也只剩下一脸的无奈了。
接着,苏倾雨把叶世楷带回了自己的家,这是一个富人小区,叫丽诗花园,住在里面的人也是非富即贵。苏倾雨把车开到车库,也不理会叶世楷,直接开门进屋,叶世楷也跟在了后面。
进屋之后,迎面走来一个中年妇女,苏鹏展在告诉叶世楷婚事时和他说过,这是一个保姆,叫吴妈,从小照顾苏倾雨长大。
“这位是姑爷吧,你好,叫我吴妈就好。”吴妈一脸笑容,看的出来,吴妈是一个老实淳朴的人,不然也不会得到苏倾雨和苏鹏展的信任,一直待在苏家照顾苏倾雨。
“你好,吴妈,我是倾雨的老公叶世楷”,叶世楷报以微笑说道,他知道吴妈是老实人,不会因为不满苏倾雨对自己的态度而迁怒于吴妈。
“小姐,姑爷,午餐准备好了,快来吃吧”,吴妈从厨房端出一盘盘美味的菜肴,知道今天姑爷要来,吴妈特地准备大餐来接待叶世楷。餐桌上,叶世楷狼吞虎咽,很快扫光了一盘盘菜肴,来华夏的一路上,叶世楷都没有吃过东西,早已经饥肠辘辘。吴妈看到叶世楷这幅模样,很是高兴,而苏倾雨鄙夷地看了一眼叶世楷,不屑的认为叶世楷没有吃相,不懂教养。
看着叶世楷的夸张吃相,苏倾雨终于忍不住了“你能不能注意一下吃相啊,又没人和你抢。”
“饭本来就是用来吃的,吃的舒服不就行了。”
“这是在我家里。”
“我们现在可是夫妻关系,你家不是我家啊。”
好吧,苏倾雨被叶世楷的无赖气质打败了,干脆不管他,饭后,苏倾雨上二楼,半小时过后,一身ol装扮的苏倾雨走了下来,腿上的黑色丝袜包裹着白皙的小腿,一副干练的商业女强人形象,叶世楷又被惊到了,这个老婆,无论换什么衣服,都是那么美。
欧洲的皇家机场,一个身着黑色风衣的青年男子,一丝微笑挂在他的嘴角,阳光照在他略显消瘦的脸颊上,显得更加英俊潇洒,慢慢摘下墨镜,深邃的眼睛里带着一丝神秘,静静在登机口坐在,不少人都看着这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青年,而青年对众人的目光熟视无睹,眼里眺望着东方。
“各位旅客您好,飞往华夏的飞机即将起飞,请做好准备
”,随着广播里的提示响起,青年站起来,走进了登机口。
“这位先生,不好意思,请不要把包放在走道上”,一句流利的英语打破的青年的思绪,抬起头,一个美女空姐微笑地看着他,青年看着这位美女,也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而且还是个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胸口一对“凶器”让青年心中波涛汹涌……
“先生”,空姐注意到青年的眼神,有些羞涩愠怒的说道,青年回过神来,流利地用英语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把包放在座位上,青年说道“你也是华夏人?”
空姐愣了一下,用华夏语说了句“是啊”,来欧洲的华夏人不少,但是这是一个欧洲小国家,华夏人的身影不经常出现,青年看了看空姐的工牌,“你叫唐韵,你好,我叫叶世楷。”青年很绅士的伸出了手,微笑说道,唐韵愣了一下,刚才看着他的脸,居然被他的微笑迷住了,过了两三秒,这才伸出手和他握手。
“你好,飞机上有事找我”,唐韵笑着回答,转过身留个叶世楷一个靓丽的背影,叶世楷盯着唐韵的背影,又低头抿了一口咖啡,撇过头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眼里透着沧桑与一丝婉伤。心里暗暗想道:华夏,时隔这么多年,我又回来了。这个美丽富饶的国度,也埋藏着叶世楷的回忆。
突然间,叶世楷心口一疼,大量的痛楚涌上大脑,他抱着头,眼睛里透着血红,“该死,又来了吗?”周围乘客见到情况不对,急忙叫来空姐帮忙,唐韵看到这种情况,三步并两步,急忙走到叶世楷身边。
“叶世楷,你还好吧”,唐韵说道,脸上流露出担心与焦急,叶世楷知道这是嗜魔症的症状,体内有股能量在经脉里乱窜,他急忙运转内力,镇住这股力量,脸色也逐渐好转起来,眼睛里的血色也消失了,“我没事,帮我倒杯水吧”,叶世楷说道,脸色带着一丝苍白。”
“嗯,好的,你等一下”唐韵看到他逐渐正常,这才松了口气。
叶世楷又看向窗外,回忆起曾经的种种经历,三岁那年,当兵的父亲阵亡,只留下他和母亲,后来上了高中,母亲就得了癌症,病重去世了。母亲死后,他伤心欲绝,有一天,他没来上课,老师只知道他辍学了,很多同学找他,但毫无头绪,从那一天,他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仿佛从来都不存在,那天之后,叶世楷一个人去参军了,经过几年打磨。他成为了龙牙特战队的队长,创下了无数的兵王记录,二十岁那年就获得少校军衔,是当时的军队佼佼者,更加是当时军队一批热血青年的崇拜对象,堪称军队里的精神领袖,如果不出意外,他的军队仕途前途光明,可就在那次行动中,龙牙特战队因遭到上千敌军的包围,昔日朝夕相处的队友,一个个倒在自己的面前,最后上百人的特战队,只有十几个人杀出重围,到达安全区。想到这里,一行清泪淌过叶世楷的脸颊,窗外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晶莹的泪滴反射出刺眼的光芒,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画面依旧在脑海里记忆犹新。
回到基地后,叶世楷像丢了魂一样,这么多并肩作战的兄弟都战死了,他心有不甘,作为小队的直接指挥官,他是负有责任的,不甘,愤怒,自责,愧疚充斥着叶世楷的内心,最后,他毅然决定出国,成为了雇佣
兵,三年里,他从弱
到强,从一个人发展成称霸欧非两洲的超级佣兵组织,到现在叶世楷新晋成为十二主神之一的冥王,成为佣兵之神,而位于欧洲的冥宫,更加是冥王的老巢,里面蕴含着主神的力量,三年来,随着他的地盘逐渐扩张,也引来不少人眼红,一些人开始与冥王对抗,但都是以死亡告终,一些小国家,甚至举国对抗冥宫,但最终被打的连政权都丢了,成为冥宫扶持的傀儡政权,而冥王本人,在冥宫内部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行踪不定,相比较驻守冥宫的核心成员,更显神秘,传言冥王冷酷无情,心狠手辣,操纵他人的生死,更是凭一人之力,全歼五百人的非洲第一大佣兵组织毒蛇,成为所有雇佣兵和地下势力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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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世楷看了看手表,已经是上午了,飞机也在华夏燕京的机场降落。走出机场,叶世楷看着这座曾经记忆中的大都市,作为华夏的都城,千年的历史传承,现代化都市里透着古朴的气息。
这时,手机响起,叶世楷掏出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无奈的叹了口气,接通电话放在耳边“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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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结婚的”,叶世楷说道,声音中带着愧疚与不安,尤其是最后一句,他是鼓起勇气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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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世楷无奈的叹气,看着远方,来电的人叫季倩,也是个华夏人,也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季倩的身份是位女富豪,但很少人知道,她的另外一个身份是月神,十二主神之一的月神。
叶世楷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不带一丝微笑,冰冷的面容透着一股高贵与孤傲的气息,但不可否认的是,的的确确是一个美女,美的没有任何瑕疵,仿佛是上帝亲吻过的脸颊,叶世楷听过她的老婆号称燕京四大美女之一,心想,这样的美女若是微微一笑,必定是沉鱼落雁,倾国倾城,而这个女人,就是叶世楷的未来妻子,苏倾雨。
这时,一辆银白色的兰博基尼缓缓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一张俏脸浮现出来,来人正是苏倾雨,燕京城著名的奢侈品集团,天雅集团的总裁,据说无数的达官贵人,巨商大亨,世家公子,都曾经追求过她,但无一例外的都被拒绝了,看着眼前这位美的不像人的女人,叶世楷不禁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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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世楷愣了几秒,这才上了车,车里传来一股香气,如幽兰般萦绕在车里,果然是冰山美人啊,叶世楷估计是第一个坐上这辆车的男人,如果被那些追求苏倾雨的人知道一个没权没势的孤儿坐上了她的车,估计会气的吐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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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倾雨看了看叶世楷的一副色眯眯的表情,心里暗骂“流氓”,然后说道“一个月后,我们离婚,我会给你一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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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苏倾雨把叶世楷带回了自己的家,这是一个富人小区,叫丽诗花园,住在里面的人也是非富即贵。苏倾雨把车开到车库,也不理会叶世楷,直接开门进屋,叶世楷也跟在了后面。
进屋之后,迎面走来一个中年妇女,苏鹏展在告诉叶世楷婚事时和他说过,这是一个保姆,叫吴妈,从小照顾苏倾雨长大。
“这位是姑爷吧,你好,叫我吴妈就好。”吴妈一脸笑容,看的出来,吴妈是一个老实淳朴的人,不然也不会得到苏倾雨和苏鹏展的信任,一直待在苏家照顾苏倾雨。
“你好,吴妈,我是倾雨的老公叶世楷”,叶世楷报以微笑说道,他知道吴妈是老实人,不会因为不满苏倾雨对自己的态度而迁怒于吴妈。
“小姐,姑爷,午餐准备好了,快来吃吧”,吴妈从厨房端出一盘盘美味的菜肴,知道今天姑爷要来,吴妈特地准备大餐来接待叶世楷。餐桌上,叶世楷狼吞虎咽,很快扫光了一盘盘菜肴,来华夏的一路上,叶世楷都没有吃过东西,早已经饥肠辘辘。吴妈看到叶世楷这幅模样,很是高兴,而苏倾雨鄙夷地看了一眼叶世楷,不屑的认为叶世楷没有吃相,不懂教养。
看着叶世楷的夸张吃相,苏倾雨终于忍不住了“你能不能注意一下吃相啊,又没人和你抢。”
“饭本来就是用来吃的,吃的舒服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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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苏倾雨被叶世楷的无赖气质打败了,干脆不管他,饭后,苏倾雨上二楼,半小时过后,一身ol装扮的苏倾雨走了下来,腿上的黑色丝袜包裹着白皙的小腿,一副干练的商业女强人形象,叶世楷又被惊到了,这个老婆,无论换什么衣服,都是那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