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小说网 > 山河相制 > 第271章 牧羊

第271章 牧羊

作者:我渴望力量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逆鳞银狐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王兰陵到了城外去看看情况,出城之后就看到了一大片的牲畜聚集在城墙附近的地方,地上和附近的草地上都被这些牛羊骆驼们给弄得脏乱不堪。

    最多的是羊,牛马和骆驼都很少。

    “大人,您来了,这里臭烘烘的,大人您要不要到城楼上看着?”

    步功看到王兰陵过来了,快步走过来问好。

    王兰陵看着远处的羊群,走了过去。

    “我随便看看,这边的事情安排的怎么样了?”

    步功说道:“胡归桥他们在房子里排序,说是按照顺序分配,有些当初卖了力气的,就给好的,多给。”

    “现在很多人都过来了,佟岳他们也都昨天晚上就去下乡挨家挨户的通知,各个庄子和村子也都知道了这个事情。”

    王兰陵听到后就靠近了牧州的商队那边。

    家里几个金人,王兰陵出来的时候问过他们要不要一起过来,最后只有金大和金姬愿意过来看看。

    金人对于家乡并没有特别的想法,就像是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国家的概念一样。

    虽说是大一统了,但云州人没有云州的概念,他们只是分散在各个村庄县镇的人。

    反倒是山州人和牧州人非常有集体概念,两边的血仇从一定意义上,加固了各自集群力量的凝结。

    云州人不觉得云州人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山州人则是因为别人侮辱山州人而认为是侮辱自己。

    山州和牧州的人都极其抱团,尤其是在面对外部压力的时候。

    但牧州人并不是全指牧州本地人,里面的成分很杂,有金人和其余的异族,也又流亡罪犯和功臣开拓者,还有戍守边疆的军队。

    金人对于家乡没有多少留恋,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各种豪强横行的无法之地,在王兰陵这边刚安逸一阵子,自然是不想回去了。

    在这里,因为王兰陵的关系,没人歧视他们,也可以自己上街买点东西,看看风景,不担心在大街上的时候别人害了他们。

    特异的发色和面貌,很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

    王兰陵看到了红头发的牧州人,那些人的头发很长,到了腰部的位置,在山州人这边被叫做赤发鬼。

    红头发的人在这个世界虽然少见,但并不稀奇。

    商队的人同样是注意到了王兰陵和他身后的金人。

    胡仲快步走了过来,说道:“王司长,我们牧守带着人去北面买饭去了,等下就回来。”

    王兰陵知道这个人就是胡仲,说道:“我就是过来看看,这里的牛羊骆驼都卖吗?”

    胡仲解释道:“都卖,除了我们回去的时候骑的马和车子骆驼,别的牲畜都卖。”

    王兰陵看着远处的羊群,奇怪的说道:“你们那边还有山羊啊,我以为牧州的草原上都是养的绵羊。”

    胡仲看到王兰陵不清楚这个,就详细的解释道:“山羊和绵羊都有,山羊少一点,绵羊多一些,分开养不好养,都是混着养。”

    王兰陵询问道:“山羊是吃肉,绵羊是做衣服用,对吧?”

    胡仲迅速的摇头,“不是,主要是吃牛羊奶做的东西,我们主要是吃粮食,家里不来客人的话,不会杀羊吃肉。”

    王兰陵想问以外死了的羊怎么办的,但很快就想到对于穷人来说,这种事情不是好事情,吃肉的时候也肯定不会像是小孩子那么开心。

    估计是哭着做饭的吧。

    想到这种可能,王兰陵就说道:“那就杀几只羊做顿好吃的吧,算是请我的,我让人准备一些酒菜和调料当做礼物。”

    王兰陵有些同情这些人,迅速又对着金大说道:“金大,去城里买十桶酒,三百斤的酱料,让人中午之前把东西送过来。”

    金大迅速说道:“好!”

    胡仲没有想到王兰陵这么豪气,兴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方的年轻人。

    虽然知道王兰陵很有钱了,但是现在王兰陵随手就是一大笔的挥霍,简直是太有钱了!

    三百斤的酱料,对于长途赶路的商队人员来说是非常好的食品,边疆区域的调料也不便宜,食物也相对简单很多。

    胡仲立刻让手下去宰羊生火,准备在这里招待王兰陵。

    王兰陵很多事情都不懂,在找了一个箱子坐下后,就对着胡仲说道:“坐下说吧,你们带着这么多羊群过来,路上这些牛羊听话吗?有没有走丢的?”

    胡仲坐下后说道:“具体的不知道,大致上没有,队里的人都是老手了,知道注意什么。”

    王兰陵想到了自己家的山羊,“黑水县这边的羊都挺大的,就是有点蠢,经常会走丢了,也不认路。”

    胡仲解释道:“是山羊吧,山羊和绵羊都比较笨,夏天的时候为了躲避蚊虫经常会往逆风的地方跑,没人牵着的话很容易跑丢了,我们的牧民就经常骑马去外面找那些走丢了的羊,一般都是太阳落山前就要清点羊群,不然摸黑找很不安全。”

    危险的不仅是野兽,还有一些活跃的人群。

    牧州那边的事情对于没去过草原的王兰陵来说,挺稀奇的。

    他又看着那些准备杀羊的牧州人,发现几个男人抓到了一只绵羊。

    “吃肉的话,不是山羊更好一些吗?绵羊用的毛。”

    胡仲也看了一眼那边,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我们那边都是山羊绵羊都可以出毛做衣服,吃的话就是绵羊用来吃,这边的可能是有些差别,大人喜欢的话,我就让人杀山羊吃肉。”

    王兰陵说道:“不不不,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我们这边多是山羊,所以没得选,一般来说,山羊肉还是还是绵羊肉好吃?”

    胡仲肯定的说道:“绵羊肉好吃一些。”

    “那就绵羊吧。”王兰陵就选了这个。

    胡仲看王兰陵对羊群的事情好奇,就和王兰陵讲了绵羊和山羊的区别。

    绵阳性子温顺蠢笨,山羊虽然也不聪明,但是性格活泼好动,在羊群里可以担当绵羊的领头羊。

    在遇到狼群的时候,慵懒懦弱的绵羊只会互相挤在一起,逃跑的能力都没有。

    山羊则是知道躲避危险,可以带着羊群一起逃跑。

    值得一提的是,绵羊和山羊之间不能杂交,有着明显的生殖隔离,生不出后代来。

    他们没有太多的牛,作为燃料的主要是羊粪,把绵羊和山羊的粪便糅杂在一起才能做成燃料。

    就像是煤球一样,草原上的人每天也有非常多的事情要做,并不是坐在那里就是一天。

    男人放牧,与其余部落争夺草场和水源,抵御野兽和匪徒。

    女人小孩制作食物、燃料、衣服,照顾牛羊幼崽,基本上大部分日常用品都需要他们自己亲手制作和维护。

    在各地枪炮林立的时代,活不下去的时候,这些人只能是去城里贱卖赖以生存的牲口,乃至是人口。

    王兰陵听着胡仲对牧州那边的说法,但是他也有自己的思考方式。

    在看着四周一段时间后,王兰陵就发现了原因。

    这里的山羊比较少,绵羊数量是山羊的三倍多,所以吃数量多的绵羊是很自然的选择。

    牧生很快就带着人购物回来了,在知道王兰陵要在这里吃午饭之后,迅速脱掉褂子,亲自担当大厨。

    王兰陵让金大金姬看着点,于是又学会了牧州那边的羊肉饭、烤全羊、蜜炸羊腿、羊棍蛋花汤等手艺。

    最后那个就算了,王兰陵不肯喝的,这事情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王兰陵不会开这个头。

    想当初,杜生父亲送的大补酒,王兰陵都是给了王兰峰,结果喝出一个孩子来。

    王兰陵是不肯喝的,喝了之后肯定会上火。

    在慢条斯理的啃着烤羊腿的时候,王兰陵也说道:“我已经通知了家里人,现在就给你一半的订金。”

    王兰陵看着金姬,在金姬将一叠两万块的纸笔放在桌子上后,继续说道:“这里是两万块,你先拿着去采购一些东西,剩余的钱我会在交易结束之后给你,也可以换成你需要的物资。”

    “虽然是做生意,但我也是把诸位当成是朋友看待,该多少就是多少,不要占我便宜,也不能让自己吃了亏。”

    牧生郑重的看着王兰陵,“多谢!”

    王兰陵笑着说道:“不需要客气,也帮我挑选两只健康的骆驼和牛羊马驹,我想在家里养点东西。”

    “好!”牧生也笑着答应了下来,这些都是小事情。王兰陵以前喜欢养一些宠物,但养了之后就感觉放在家里挺烦的,家里养的小鸡小鸭长大之后都被吃光了。

    反正养鸡养鸭的也不是王兰陵他自己。

    为了吃自家的果子,王兰陵买了好几亩的果园,结果一个夏天也没吃几颗果子。

    现在觉得骆驼和牛羊挺多的,就自然而然的要养一些,浑然不去考虑照顾这些牛羊骆驼人的辛苦。

    绵羊、山羊、双峰骆驼、牧州红牛、一黑一白两只小马驹、还有两只山狗……

    牧州有一种皮毛光滑像是羊羔一样大小的狗,跑得快,叫声响亮,身体比寻常的土狗要壮实一些,被牧州人叫做山狗。

    山狗不是因为是山上的狗,是因为它是狗,牧州人和山州人又是时代的血仇,所以就被叫做了山狗。

    同样的,山州人也养着管理黑山羊的牧羊犬。

    牧羊犬和山狗其实是同一种狗……推荐阅读:《读档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