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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254七子之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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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弗朗西斯科挑战胜利不久,克里夫也突然主动提出了挑战申请。

    这个消息让观众和两所学院的导师都惊讶不已。因为,在众人的印象中,这位太子殿下只是一位善于用兵,曾多次平定过叛乱、剿灭过山贼,打退过敌国骚扰的少年将军。至于个人实力方面,倒很少有这方面的传闻。今天克里夫主动提出比赛,师生们惊讶之余,更多的则是拭目以待,想要看看这位太子殿下的真正实力。

    克里夫挑战的是亚特兰圣光学院的那位血牛骑士,也就是光明骑士。血牛骑士已经是第二次夺得擂主位置。在第一天的比赛中,血牛骑士轻易赢得五场比赛并获得再次挑战权后就自动退出了比赛,然后休息了两天,就在昨天,血牛骑士再次夺得擂主之位。

    克里夫是一名魔兽骑士。魔宠是一头非常罕见的光明虎王,全身纯白,无一丝杂色。身高近丈,连头连尾长达两丈二三,在擂台上一站,百兽之王的气势尽显无疑。

    今天的雷克斯也与往日大大不同。身穿百炼千锻亮银全身甲,头戴盘龙卧虎亮银盔,手中的武器也是一把银灿灿亮灼灼三尖两刃刀。再加上胯下的光明虎王,让克里夫显得既圣洁高贵又威武不凡。

    克里夫的武器三尖两刃刀也不是凡品。整把刀长一丈五六,刀刃却占了三分之一。刀身前端的三个尖刃,既可以挥枪叉的刺、扎、撩、挑、拦、搅、拿的特长,刀身两侧的五尺锋刃,还可以挥刀斧的劈、砍、抹、带、摊、拉、截的功能。而且一看那厚重宽阔的刀身,就可以想见这把武器的重量。

    这样的武器,不是浸淫十几二十年的高手休想耍的精通,沉重的刀身,也不是普通武者能轻易就能耍的转的。可现在拿在克里夫手中却仿佛轻无一物般。随意耍了几个刀花,也是熟练老辣,不见丝毫勉强。由此可见,这把刀一定是克里夫的惯用兵器。

    “爱德华?艾尔利克,请!”

    “克里夫?威瑟斯朋,请!”

    擂台上,双方互通名姓后,比赛就算开始了。

    克里夫和爱德华都是光明骑士。光明骑士除了强大的物理攻击能力外,最擅长的还有各种增加状态的光明法术:神圣之光能让伤害迅恢复,净化之光能去除多种负面状态,振奋之光能极大提高攻击和防御极力。

    克里夫的魔宠是非常少见的光明系魔兽,光明虎王先给自己和克里夫施加了一个振奋之光,然后开始冲锋。

    而同时,亚特兰圣光学院的爱德华则开始了攻击。爱德华一反骑士的攻击模式,并没有指挥自己的魔兽起冲锋,而是让火焰狮子兽释放魔法。一条长长的火龙猛地从火焰狮子兽口中喷出,张牙舞爪地冲向正全力冲锋的克里夫。

    光明虎王的度丝毫不减,虎背上的克里夫却双手握刀猛地一招竖劈,三尖两刃刀出一道匹练般的刀芒,将攻来的火龙一分为二。克里夫继续冲锋。

    火焰狮子兽巨口再张,一道道火墙连续横在克里夫冲锋的正前方。

    “光之屏障!”克里夫突然左手朝天一举,大喝一声。

    “忽!”

    一道椭圆形的七彩光屏忽然出现,将克里夫和光明虎王防护在内,光明虎王继续冲锋。

    “砰!”

    光之屏障能量耗尽后自动消散,高温火焰忽的翻卷上来,烧得光明虎王毛翻卷,克里夫的眉毛胡须也开始焦黄。

    “神圣之光!”克里夫再次一声大喝。

    一道圣洁的光芒忽的将光明虎王和克里夫笼罩在内,一人一宠所受的灼伤迅恢复着。光明虎王度不减继续前冲。

    火焰狮子兽突然巨口连摆,身前地面迅被一片火海所笼罩。

    “吼!”

    就在神圣之光的治愈效果即将消散的时候,光明虎王突然一声虎吼,消散的光之屏障再次出现,将火焰隔绝在外。光明虎王继续冲锋。

    这时候,光明虎王已经距离爱德华和火焰狮子兽不足十米,想要避开已经来不及了。爱德华左手神圣之盾横在胸前,右手光明权杖高高举起,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突然,急冲锋的光明虎王高高跃起,十米距离转瞬即至,一下子将火焰狮子兽和其背上的爱德华扑翻在地。而爱德华蓄势待的一杖,则被克里夫的三尖两刃刀轻易格开在外。爱德华还想跳起来再战,被克里夫扭转刀背一拍,连人带杖拍下了擂台。

    克里夫?威瑟斯朋胜!

    观众惊呆了,人群席鸦雀无声。这一仗打得太干净利落了。人们只来得及看见一片火海以及一道隐没在火海中的急驰身影,然后,胜负已分。甚至,人们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仍然一个个张着大嘴吃惊的望着擂台。

    突然,一道声音打破了沉静,也将呆中的众人惊醒了过来:

    “光明之子!克里夫!”

    “光明之子!克里夫!”

    ……

    “光明之子!”

    “光明之子!”

    ……

    从这一天起,克里夫?威瑟斯朋太子的光明之子称号开始传遍天下!

    就在克里夫挑战血牛骑士的同时,孟龙、雷克斯和哈雷也分别挑好了对手。

    孟龙挑战的是一名幻兽骑士,就是昨天和打伤克拉拉的那位。其实从昨天晚上开始,孟龙就在琢磨着怎么才能让这位幻兽骑士输的很惨,非常惨。因为,就在昨天打伤克拉拉之后,这位幻兽骑士说了一句话:“别以为长着张漂亮脸蛋就可以到处嚣张,就可以让所有的男人对你俯帖耳。回去告诉那个什么龙,就说史宾塞的朋友替他报仇来了。”

    所以,孟龙今天第一个就挑上了幻兽骑士。只是因为幻兽骑士要观看弗朗西斯科和维克托的比赛,战斗才拖到现在开始。

    这是一名七级顶峰的幻兽骑士。幻兽是一头非常罕见的火眼金睛兽。身高过丈,浑身火红,体型甚至比雷克斯的火焰狮王还要雄壮。

    火眼金睛兽长得似马非马,背上火焰般的鬃毛几乎垂到了腿弯。骏马的头颅上生出一根笔直锋利的独角,强健有力的四蹄不是马匹的脚掌,而是狮虎那生裂金铁的利爪。最让人吃惊的还是那双眼睛,开合间金芒崩散,传说可夜间视物,可破除鬼魅隐身之术。

    火眼金睛兽是一种生活在昆仑大6南方迷乱山脉深处火山附近的魔兽,圣域以上的火眼金睛兽甚至能够长时间生活在火山内部。迷乱山脉是列熊族的地盘,列熊族和太阳帝国仇深似海,所以想要得到一头火眼金睛兽宠物不知要花费多大波折。

    炎热的环境让火眼金睛兽一出生就自带火焰属性,它们善使一切火系魔法,几乎免疫自身等级以下所有火系魔法。目前它是七级魔兽,所以七级以下火系魔法几乎对它无效。不过火眼金睛兽有一个最明显的劣势是怕水。

    能够拥有如此极品的幻兽,幻兽骑士本身自然也不会平凡。相貌英俊、威武不凡,身穿盘龙金锁甲,头戴虎纹啸天盔,手中的更是一杆传奇级别的追魂火龙枪。骑在幻兽上的骑士是威风八面,俾睨众生!

    幻兽骑士正是亚特兰圣光学院的二号种子选手,仅仅排名在弗朗西斯科之后,也是此次交流赛亚特兰圣光学院寄予厚望的学员之一。强大的实力让幻兽骑士非常傲慢,尤其是听说孟龙只是一个二年级的炼金师后,更是不把孟龙放在眼里。

    “你就是那个将史宾塞逼得远走他乡的孟龙?我看也不咋地吗!”

    骑士傲慢如斯,眼睛都不屑向孟龙多看一眼,最基本的战前通名报姓更是直接省略。

    “对,我就是孟龙。”孟龙针锋相对的说道:“咋地不咋地不敢说,不过当年史宾塞可是被我打得哭爹叫娘,跪地求饶,希望今天你可别学他的样。不然,你想找娘诉苦可不容易,那需要横渡龙神之渊,滚回到昆仑大6才行。”

    “你!”幻兽骑士起的一声怒喝,催动火眼金睛兽就起了冲锋。

    话不投机半句多,二人也不废话,一个指挥雪龙狮,一个催动火眼金睛兽,两人瞬间就翻翻滚滚厮杀在了一起。

    孟龙今天也是全副武装。身上穿着雪龙狮内甲和土系皮甲、后背上背着惊虹宝剑,双手横持八级传奇武器冰煞长枪,左臂上还套着隐灵盾。而且不但雪龙狮来福被猛龙召唤了出来,金爪银鹏有福也飞在孟龙头顶,就连小进福,孟龙也让他悄悄躲进有福头顶的厚厚羽毛里,好随时进行偷袭。

    孟龙今天是铁了心要给对方好看。

    虽然火眼金睛兽强大无比,但雪龙狮的寒冰魔法却正是它的克星。来福的冰龙破压得火眼金睛兽的火龙钻不敢离身。火眼金睛兽的独角原本也很锋利,但有福周身的酷寒气息让火眼金睛兽不敢近身。

    幻兽骑士的实力也很强大。手中的追魂火龙枪被他使的真如一头蛟龙一般,一头夭矫飞舞的火龙,盘旋在骑士的头顶身周,让空中伺机而动的有福和小进福竟一时找不到攻击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