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九章 孤岛、古琴、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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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权弘明来说,生命就像黑暗中的孤岛。
他知道自己还活着,但他无法撕破黑暗,让自己的神智回到躯体中。
就像是一个流落荒岛的人,不过周围并不是海。
权弘明清楚地意识到,离开孤岛,就是死亡。
曾经,在他的印象里,自己是站着一座小山丘上,天色昏沉灰暗,脚下的土山是黄澄澄如秋日麦穗的颜色,而山伫立在一片可怖的棕黑色平原上。
到处是枯干扭曲的黑色树木,遍地散落奇诡怪异的岩石,大地布满细细的鱼鳞般的裂纹,它们微微闪烁,仿佛无数只眼孔,刺出恶毒的光。平原上,似乎被刻满了死亡。
权弘明无数次尝试穿越荒原,他想去地平线处另一座山上看看,或许在哪里有转机。
可他失败了无数次。
往前走一万步都不能稍稍接近那座山,而弥漫在平原上空的某种恐怖气息使得他的身体出现了许多异变,他的脊背上全是小小的白嫩的婴儿手臂,这些手臂互相抱紧,宛如他的背壳;他的脸颊上凸出许多白生生的獠牙,总计三组,很对称,就像一只远古巨兽的吻部重生在了他的面庞上;血液不知何时也变得灼热而充满剧毒,有时候,皮肤被毒血腐蚀溃烂后,会渗出这些黑血,它们如水银一样沉重,汇聚在伤口上,变成一张张嚎哭的脸庞,栩栩如生,就像无数冤魂附体。
他感到无比害怕,回头,刚走一步就回到了土山。
坚持很难,可放弃竟然如此简单。
反复尝试不得结果后,他就放任自己在山上老死。
权弘明咒骂世界,咒骂自己的人生,痛恨自己的回忆,也厌烦自己的亲人。
他的竭力嘶吼将皮肤都迸裂,血液肆意在山上流淌,把金黄的土壤浇透,变成一种惨烈的红。
他不在乎了。
某时,平原下的恐怖蔓延上来。
天空、大地都被黑暗腐蚀。
很奇怪,权弘明愿意用腐蚀来形容这种替换。
黑暗代替光明,是因为日落,而等太阳升起,又有光明洒满人间。
可这里的黑夜是永恒的,白昼不会再有了。
天空和大地被色彩取代了,失去原本的存在质体。
只有这山,在散发血色的红光。
生命就像黑暗中的孤岛。
……
宁百依的生活可能比鹿正康还要单调一些。
除了日常杂事,她要做的就是用针灸平稳权弘明的气息,然后钻研救治之法。
整日都垂首浩瀚医术中,只有在夜深人静,她才会去竹林给自己放松地弹一曲。
这是她一天里唯一的娱乐消遣,是她最放松的时候,也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
直到碰见那个古怪的男人,他满面水光,他滑稽搞笑,给高雅洁白的音乐回忆里增添了一抹诙谐的黄。
宁百依其实知道为什么他会哭。
江湖中以魔音闻名的只有两派,一者是荆南璇女派,再者就是百花谷。
璇女派魔音堂堂正正,以内力鼓动音浪,迸发催心之击,中者心脉断碎。
而百花谷魔音善于迷情乱性,令心神暗伤,闻者如坠梦境,恍然不绝死期已至。
想要做到让听众入迷,需要乐师对琴法极高的领悟,同时具备武功上的天赋才能。
以神御声,方能移情乱心。
宁百依自然是可以做到的。
她的情绪能透过琴声传递出去,但那一晚,她其实挺开心的,听到曲乐的人应该也是喜笑颜开,然而墨云竟然泪流满面。
难道真的是风沙迷了眼?
不管如何,宁百依现在弹琴时变得更加小心翼翼,生怕又影响旁人。
黑暗的竹林中,一片满是落叶的空地上铺着一块席子,放着一张琴台,台子上放了一面琴,一座香炉。
疏淡的星月只照亮琴弦,熠熠如银桥,泱泱如浓云。
宁百依正坐在席,纤纤玉指拨云弄巧。
她告诫自己不要再放形任性地弹,可到了情浓之处,依然忘我,柔和舒雅可通百灵的琴声朗照大地,宿鸟惊飞。
黑暗的竹影下,一个白衣男子默默站立。
一曲结束,宁百依收拾琴台,而男子悄悄离去。
……
鹿正康的算命小摊来了一个竞争者。
是个山东然山派来的道士。
东大街绵延二里地,可以供八辆双乘马车同行而不拥挤,这么大的地方,而那什么狗屁坤庆道士就一定要在鹿正康三尺外摆摊,而且也是算命摊子!
抢生意抢到钱口袋里了这是!
可恨这贼厮鸟穿着一身人模狗样儿的天师大氅看着真像那么回事。
更可恨这群凡人不识人间真菩萨,竟然跑到这贼道士那边算命看相。
鹿正康这边,板着脸,每天还是算了三幅卦就收摊走人。
总算他来得早,而且颇有神算之名,每天光顾生意的客人还是有许多的。
不过,他放过了这个抢生意的,坤庆却不打算放过他。
理由其实很简单,坤庆现在是权府下属奇客山庄的人,他得替权府人考量考量鹿正康。
原来然山道士分出世入世两派,出世则修道炼气,入世则游学天下,坤庆就是入世派的。
任何一个心怀天下的游人都不会错过京城,而那些空有抱负但缺资本的奇侠怪客都知道权府人有孟尝之风,所以来京城投奔权府是不错的选择。
坤庆自然也是想在权府牟取些银钱奇珍以助修行,所以当初他一下山就赶赴京城。
为了占据主动的地位,不能是他去找权府人,而应该是他的本事被权府人发现,然后盛邀他去做客。
他当然成功了。
来到京城的第一天,他与上百个同行斗学较艺,挤垮了他们的生意,才学之出众,气势之恢弘,让见证那一天的人无不惊叹。至今街面上还流传着“狂道士”的传言。
坤庆的狂傲自然有资本,甚至对他这样身份的人来说,这甚至不能算是嚣张。
然山派三宗传人,相当于少林十八罗汉,何人敢记恨?
身为权府编外人员,坤庆还是很清高的,这次也是受人所托,试一试这个新来的妙机和尚到底有几分本事。
“嗳!那小和尚,你怎么不多算几卦?”
帅气的中年道士走到鹿正康的小摊前,就像一只领头的昂首黄鸡,身后围着来算命的小鸡们。
鹿正康摇头晃脑,“卦不在多,而在精啊,多算一卦都是折寿哦!”他却是讽刺坤庆批发式看相的做法。
那些小鸡们叽叽喳喳起来,一场大热闹要开场,就像是天上要下稻米雨一样,马上就能填饱这些精神空虚之人的肚肠。
坤庆发出欢畅的啼叫声,抖擞鸡冠,仿佛是一只被年轻后代挑衅的鸡王,“小和尚,怕不是你没能耐多算,不如咱们比一比,谁要是赢了,生意归他,输了的,马上砸摊!”
鹿正康笑眯眯的,就像看到蛐蛐儿要和大象拔河一样,“打赌只有这点彩头怎么行,要不输的把身上的衣服扒光,绕京城东大街跑一圈,你看怎么样?”
呼——
群众沸腾了!
对于权弘明来说,生命就像黑暗中的孤岛。
他知道自己还活着,但他无法撕破黑暗,让自己的神智回到躯体中。
就像是一个流落荒岛的人,不过周围并不是海。
权弘明清楚地意识到,离开孤岛,就是死亡。
曾经,在他的印象里,自己是站着一座小山丘上,天色昏沉灰暗,脚下的土山是黄澄澄如秋日麦穗的颜色,而山伫立在一片可怖的棕黑色平原上。
到处是枯干扭曲的黑色树木,遍地散落奇诡怪异的岩石,大地布满细细的鱼鳞般的裂纹,它们微微闪烁,仿佛无数只眼孔,刺出恶毒的光。平原上,似乎被刻满了死亡。
权弘明无数次尝试穿越荒原,他想去地平线处另一座山上看看,或许在哪里有转机。
可他失败了无数次。
往前走一万步都不能稍稍接近那座山,而弥漫在平原上空的某种恐怖气息使得他的身体出现了许多异变,他的脊背上全是小小的白嫩的婴儿手臂,这些手臂互相抱紧,宛如他的背壳;他的脸颊上凸出许多白生生的獠牙,总计三组,很对称,就像一只远古巨兽的吻部重生在了他的面庞上;血液不知何时也变得灼热而充满剧毒,有时候,皮肤被毒血腐蚀溃烂后,会渗出这些黑血,它们如水银一样沉重,汇聚在伤口上,变成一张张嚎哭的脸庞,栩栩如生,就像无数冤魂附体。
他感到无比害怕,回头,刚走一步就回到了土山。
坚持很难,可放弃竟然如此简单。
反复尝试不得结果后,他就放任自己在山上老死。
权弘明咒骂世界,咒骂自己的人生,痛恨自己的回忆,也厌烦自己的亲人。
他的竭力嘶吼将皮肤都迸裂,血液肆意在山上流淌,把金黄的土壤浇透,变成一种惨烈的红。
他不在乎了。
某时,平原下的恐怖蔓延上来。
天空、大地都被黑暗腐蚀。
很奇怪,权弘明愿意用腐蚀来形容这种替换。
黑暗代替光明,是因为日落,而等太阳升起,又有光明洒满人间。
可这里的黑夜是永恒的,白昼不会再有了。
天空和大地被色彩取代了,失去原本的存在质体。
只有这山,在散发血色的红光。
生命就像黑暗中的孤岛。
……
宁百依的生活可能比鹿正康还要单调一些。
除了日常杂事,她要做的就是用针灸平稳权弘明的气息,然后钻研救治之法。
整日都垂首浩瀚医术中,只有在夜深人静,她才会去竹林给自己放松地弹一曲。
这是她一天里唯一的娱乐消遣,是她最放松的时候,也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
直到碰见那个古怪的男人,他满面水光,他滑稽搞笑,给高雅洁白的音乐回忆里增添了一抹诙谐的黄。
宁百依其实知道为什么他会哭。
江湖中以魔音闻名的只有两派,一者是荆南璇女派,再者就是百花谷。
璇女派魔音堂堂正正,以内力鼓动音浪,迸发催心之击,中者心脉断碎。
而百花谷魔音善于迷情乱性,令心神暗伤,闻者如坠梦境,恍然不绝死期已至。
想要做到让听众入迷,需要乐师对琴法极高的领悟,同时具备武功上的天赋才能。
以神御声,方能移情乱心。
宁百依自然是可以做到的。
她的情绪能透过琴声传递出去,但那一晚,她其实挺开心的,听到曲乐的人应该也是喜笑颜开,然而墨云竟然泪流满面。
难道真的是风沙迷了眼?
不管如何,宁百依现在弹琴时变得更加小心翼翼,生怕又影响旁人。
黑暗的竹林中,一片满是落叶的空地上铺着一块席子,放着一张琴台,台子上放了一面琴,一座香炉。
疏淡的星月只照亮琴弦,熠熠如银桥,泱泱如浓云。
宁百依正坐在席,纤纤玉指拨云弄巧。
她告诫自己不要再放形任性地弹,可到了情浓之处,依然忘我,柔和舒雅可通百灵的琴声朗照大地,宿鸟惊飞。
黑暗的竹影下,一个白衣男子默默站立。
一曲结束,宁百依收拾琴台,而男子悄悄离去。
……
鹿正康的算命小摊来了一个竞争者。
是个山东然山派来的道士。
东大街绵延二里地,可以供八辆双乘马车同行而不拥挤,这么大的地方,而那什么狗屁坤庆道士就一定要在鹿正康三尺外摆摊,而且也是算命摊子!
抢生意抢到钱口袋里了这是!
可恨这贼厮鸟穿着一身人模狗样儿的天师大氅看着真像那么回事。
更可恨这群凡人不识人间真菩萨,竟然跑到这贼道士那边算命看相。
鹿正康这边,板着脸,每天还是算了三幅卦就收摊走人。
总算他来得早,而且颇有神算之名,每天光顾生意的客人还是有许多的。
不过,他放过了这个抢生意的,坤庆却不打算放过他。
理由其实很简单,坤庆现在是权府下属奇客山庄的人,他得替权府人考量考量鹿正康。
原来然山道士分出世入世两派,出世则修道炼气,入世则游学天下,坤庆就是入世派的。
任何一个心怀天下的游人都不会错过京城,而那些空有抱负但缺资本的奇侠怪客都知道权府人有孟尝之风,所以来京城投奔权府是不错的选择。
坤庆自然也是想在权府牟取些银钱奇珍以助修行,所以当初他一下山就赶赴京城。
为了占据主动的地位,不能是他去找权府人,而应该是他的本事被权府人发现,然后盛邀他去做客。
他当然成功了。
来到京城的第一天,他与上百个同行斗学较艺,挤垮了他们的生意,才学之出众,气势之恢弘,让见证那一天的人无不惊叹。至今街面上还流传着“狂道士”的传言。
坤庆的狂傲自然有资本,甚至对他这样身份的人来说,这甚至不能算是嚣张。
然山派三宗传人,相当于少林十八罗汉,何人敢记恨?
身为权府编外人员,坤庆还是很清高的,这次也是受人所托,试一试这个新来的妙机和尚到底有几分本事。
“嗳!那小和尚,你怎么不多算几卦?”
帅气的中年道士走到鹿正康的小摊前,就像一只领头的昂首黄鸡,身后围着来算命的小鸡们。
鹿正康摇头晃脑,“卦不在多,而在精啊,多算一卦都是折寿哦!”他却是讽刺坤庆批发式看相的做法。
那些小鸡们叽叽喳喳起来,一场大热闹要开场,就像是天上要下稻米雨一样,马上就能填饱这些精神空虚之人的肚肠。
坤庆发出欢畅的啼叫声,抖擞鸡冠,仿佛是一只被年轻后代挑衅的鸡王,“小和尚,怕不是你没能耐多算,不如咱们比一比,谁要是赢了,生意归他,输了的,马上砸摊!”
鹿正康笑眯眯的,就像看到蛐蛐儿要和大象拔河一样,“打赌只有这点彩头怎么行,要不输的把身上的衣服扒光,绕京城东大街跑一圈,你看怎么样?”
呼——
群众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