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都怪他这个做父亲的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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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门外响起的敲门声。
孟宇有些惊喜,“是爸回来了吗?”
门外孟父声音低沉地嗯了一声。
他其实回来有一会儿了。
而且在上楼回家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心情低落的王凌玥。
后来又听了孟母提起孟宇媳妇的事情,他就猜到了那个带着失望离开的漂亮时尚姑娘,一定就是孟宇的媳妇。
因为孟父在这栋楼住了十几年了,楼上楼下姓甚名谁都很清楚,而且像孟母口中描述的那般天仙下凡,除了他上楼时撞见的那个女子,再不会有别人。
联想到孟宇在她离开后,就把自己一个人锁在了屋里,孟父心中微微一沉。
对方应该是城里的大户女子,看不上他们家。
所以两人刚才分手了吧?
不然王凌玥是孟宇女友,怎么会带着失望离开,连孟母邀请她留下吃一顿饭,都被她笑容礼貌地婉拒了,还说什么‘下次有机会一定再来’的客气话。
而且孟宇在王凌玥走后,也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一副失恋了想一个人静静的样子。
孟父觉得他猜到了答案,猛吸了一口手中的便宜烟,重重地吐出一口烟雾。
都怪他这个做父亲的没用!
那个城里姑娘显然是对儿子孟宇很有好感的,不然也不会跟他回来见家长。
如果不是看到儿子家里太过平庸,还用着大屁股电视,恐怕人家姑娘会选择跟儿子过日子,毕竟儿子比他年轻的时候还要帅。
房间里传来大床移动的声音,然后房门很快被打开了,孟宇父子俩时隔一个月不到,又再次相聚了。
孟父不愧是孟宇的亲爹。
两人在容貌五官上,都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都是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脸部轮廓棱角分明,可以说孟父现在也是一个老帅哥,走在路上经常有大姐主动搭讪的那种。
而且孟宇青出于蓝胜于蓝,比起孟父的英俊,有过之而无不及。
孟宇看着孟父脸上的愁容,又看了看他手上夹着的半截烟,他知道父亲一般不会抽烟,除非是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困难。
比如当年孟宇祖父,因为白血病去世的时候,孟父就是一天抽了两包五块的烟。
没办法。
当时孟宇祖父检查出来已经是白血病晚期,就算是孟父把房子抵押了在银行货了40万,也被主治医生告知,根本不够转院至灯塔国的治疗费用。
而国内医院则表示无能为力。
那时孟宇尚读小学年纪还小,根本无法理解‘穷病’二字的意义,只是对祖父的逝去感到非常难过,直到看到《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他才明白现实是何等的残酷。
这也是他那时会给多给魏语岚五亿纳元的根本原因。
如果魏语岚的药,真的像她说的那样,便宜又好用,能作为白血病的治疗用药,那孟宇就算是与整个西方世界的医药公司为敌,也会全力支持她把治疗白血病的特效靶向药物生产出来。
钱虽然宝贵,但在人命面前,确实是不值一提。
何况他是差钱的人吗?
“老爸,遇到了什么困难了吗?跟我说说。”孟宇表情渐渐严肃。
当年祖父不治而亡时,他还年幼,只能让父亲默默承受现实的压力,现在他身家超越世界首富,而且还有系统这种给力帮手,他不相信有什么事情,是他搞不定的。
就算是孟父对天上的星星感兴趣,孟宇也会想方设法,替他弄一颗大陨石摆在家里。
没有什么别的原因。
就因为这是他的亲爸,省吃俭用为他存了20万彩礼钱的亲爸。
这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孟父默默地摇摇头,在他的眼里,孟宇永远是一个孩子,在遭遇了女友分手的打击后,能够强颜欢笑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不想再把这种自责说给儿子听。
如果不是他没本事让儿子成为富二代,那他儿子自身这么优秀,必不可能被城里女友嫌弃到分手。
至于是孟宇主动让王凌玥离开的事情,孟父是想都不敢想,能够找个城里大户人家的媳妇,对于老孟家来说,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孟父可不觉得,孟宇有随意挑选,待价而沽的资格。
十几分钟后。
孟母烧好了一桌菜,一家三口紧挨着坐在一起。
“小兔崽子,凌玥那丫头怎么不留下来吃顿饭,是不是你给她气走了?我看她走的时候心情有些低落的样子。”孟母不顾孟父的瞪眼,开口问道。
孟宇拿着筷子的手僵了一下。
啊这?
老妈是福尔摩斯看多了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明察秋毫了!
不过孟宇肯定不能承认的,不然的话,解释起来就太麻烦了,单是王凌玥这个南杭银行行长,为什么愿意给他临时媳妇这事,就牵扯很广,不是一时半会能说的清的。
何况孟宇压根不敢告诉父母,他现在富可敌国的真相。
不然要么是把父母吓晕过去,要么就被父母当场送去精神病院,趁早治疗了。作为孟父孟母的独生子,他还不了解亲爹亲妈是什么脾气?
所以说善言的谎言,是必要的。
孟宇矢口否认,“怎么可能?人家是城里的大家闺秀,模样又好,身材又好,我怎么会舍得赶人家走呢?”
孟母给孟宇夹了一条大鸡腿,“也是,那就是城里姑娘看不上咱家呗!也没有关系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现在也出息了,妈下次带你去陈阿姨家,她家丫头现在出落得可水灵了!”
“妈——”孟宇拖长了语气,有些急眼了。
他这好不容易摆脱相亲的苦海,又要去拜访什么陈阿姨,刘阿姨的,这不是要他老命吗?
既然如此。
孟宇决定稍微地表明一丁点实力。
“其实吧,我前段时间不是在绿堤集团卖房子吗?就是那家全球五百强企业!上次回来跟你们说过的。”
“前些天,我得到了慕容大老板的赏识,然后人家从我这买了几个店铺,还有一整栋公寓楼,我赚了好多钱呢!而且慕容大老板还要带我做项目,我现在是事业发展的高峰期,我觉得婚姻这种事情可以缓缓,毕竟我才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啊!!!”孟宇求生欲极强。
孟母愣了一下。
她好像听孟宇在威信里提起过,确实有这么回事,不然孟宇也穿不起这身听说是什么阿玛尼的名牌衣服。
“小宇啊!你卖了这么多房子,赚了多少钱啊?有转到卡里吗?听说城里老板套路很深,喜欢搞什么股份替代工资的空头支票。”孟母面色欣喜中夹杂着顾虑。
毕竟儿子能赚大钱,有出息了,做母亲的心里肯定是非常开心的。
不过。
孟母听说大城市里的老板很会画饼,又担心孟宇被那个慕容大老板忽悠,白白耽误了青春。
听到门外响起的敲门声。
孟宇有些惊喜,“是爸回来了吗?”
门外孟父声音低沉地嗯了一声。
他其实回来有一会儿了。
而且在上楼回家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心情低落的王凌玥。
后来又听了孟母提起孟宇媳妇的事情,他就猜到了那个带着失望离开的漂亮时尚姑娘,一定就是孟宇的媳妇。
因为孟父在这栋楼住了十几年了,楼上楼下姓甚名谁都很清楚,而且像孟母口中描述的那般天仙下凡,除了他上楼时撞见的那个女子,再不会有别人。
联想到孟宇在她离开后,就把自己一个人锁在了屋里,孟父心中微微一沉。
对方应该是城里的大户女子,看不上他们家。
所以两人刚才分手了吧?
不然王凌玥是孟宇女友,怎么会带着失望离开,连孟母邀请她留下吃一顿饭,都被她笑容礼貌地婉拒了,还说什么‘下次有机会一定再来’的客气话。
而且孟宇在王凌玥走后,也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一副失恋了想一个人静静的样子。
孟父觉得他猜到了答案,猛吸了一口手中的便宜烟,重重地吐出一口烟雾。
都怪他这个做父亲的没用!
那个城里姑娘显然是对儿子孟宇很有好感的,不然也不会跟他回来见家长。
如果不是看到儿子家里太过平庸,还用着大屁股电视,恐怕人家姑娘会选择跟儿子过日子,毕竟儿子比他年轻的时候还要帅。
房间里传来大床移动的声音,然后房门很快被打开了,孟宇父子俩时隔一个月不到,又再次相聚了。
孟父不愧是孟宇的亲爹。
两人在容貌五官上,都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都是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脸部轮廓棱角分明,可以说孟父现在也是一个老帅哥,走在路上经常有大姐主动搭讪的那种。
而且孟宇青出于蓝胜于蓝,比起孟父的英俊,有过之而无不及。
孟宇看着孟父脸上的愁容,又看了看他手上夹着的半截烟,他知道父亲一般不会抽烟,除非是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困难。
比如当年孟宇祖父,因为白血病去世的时候,孟父就是一天抽了两包五块的烟。
没办法。
当时孟宇祖父检查出来已经是白血病晚期,就算是孟父把房子抵押了在银行货了40万,也被主治医生告知,根本不够转院至灯塔国的治疗费用。
而国内医院则表示无能为力。
那时孟宇尚读小学年纪还小,根本无法理解‘穷病’二字的意义,只是对祖父的逝去感到非常难过,直到看到《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他才明白现实是何等的残酷。
这也是他那时会给多给魏语岚五亿纳元的根本原因。
如果魏语岚的药,真的像她说的那样,便宜又好用,能作为白血病的治疗用药,那孟宇就算是与整个西方世界的医药公司为敌,也会全力支持她把治疗白血病的特效靶向药物生产出来。
钱虽然宝贵,但在人命面前,确实是不值一提。
何况他是差钱的人吗?
“老爸,遇到了什么困难了吗?跟我说说。”孟宇表情渐渐严肃。
当年祖父不治而亡时,他还年幼,只能让父亲默默承受现实的压力,现在他身家超越世界首富,而且还有系统这种给力帮手,他不相信有什么事情,是他搞不定的。
就算是孟父对天上的星星感兴趣,孟宇也会想方设法,替他弄一颗大陨石摆在家里。
没有什么别的原因。
就因为这是他的亲爸,省吃俭用为他存了20万彩礼钱的亲爸。
这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孟父默默地摇摇头,在他的眼里,孟宇永远是一个孩子,在遭遇了女友分手的打击后,能够强颜欢笑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不想再把这种自责说给儿子听。
如果不是他没本事让儿子成为富二代,那他儿子自身这么优秀,必不可能被城里女友嫌弃到分手。
至于是孟宇主动让王凌玥离开的事情,孟父是想都不敢想,能够找个城里大户人家的媳妇,对于老孟家来说,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孟父可不觉得,孟宇有随意挑选,待价而沽的资格。
十几分钟后。
孟母烧好了一桌菜,一家三口紧挨着坐在一起。
“小兔崽子,凌玥那丫头怎么不留下来吃顿饭,是不是你给她气走了?我看她走的时候心情有些低落的样子。”孟母不顾孟父的瞪眼,开口问道。
孟宇拿着筷子的手僵了一下。
啊这?
老妈是福尔摩斯看多了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明察秋毫了!
不过孟宇肯定不能承认的,不然的话,解释起来就太麻烦了,单是王凌玥这个南杭银行行长,为什么愿意给他临时媳妇这事,就牵扯很广,不是一时半会能说的清的。
何况孟宇压根不敢告诉父母,他现在富可敌国的真相。
不然要么是把父母吓晕过去,要么就被父母当场送去精神病院,趁早治疗了。作为孟父孟母的独生子,他还不了解亲爹亲妈是什么脾气?
所以说善言的谎言,是必要的。
孟宇矢口否认,“怎么可能?人家是城里的大家闺秀,模样又好,身材又好,我怎么会舍得赶人家走呢?”
孟母给孟宇夹了一条大鸡腿,“也是,那就是城里姑娘看不上咱家呗!也没有关系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现在也出息了,妈下次带你去陈阿姨家,她家丫头现在出落得可水灵了!”
“妈——”孟宇拖长了语气,有些急眼了。
他这好不容易摆脱相亲的苦海,又要去拜访什么陈阿姨,刘阿姨的,这不是要他老命吗?
既然如此。
孟宇决定稍微地表明一丁点实力。
“其实吧,我前段时间不是在绿堤集团卖房子吗?就是那家全球五百强企业!上次回来跟你们说过的。”
“前些天,我得到了慕容大老板的赏识,然后人家从我这买了几个店铺,还有一整栋公寓楼,我赚了好多钱呢!而且慕容大老板还要带我做项目,我现在是事业发展的高峰期,我觉得婚姻这种事情可以缓缓,毕竟我才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啊!!!”孟宇求生欲极强。
孟母愣了一下。
她好像听孟宇在威信里提起过,确实有这么回事,不然孟宇也穿不起这身听说是什么阿玛尼的名牌衣服。
“小宇啊!你卖了这么多房子,赚了多少钱啊?有转到卡里吗?听说城里老板套路很深,喜欢搞什么股份替代工资的空头支票。”孟母面色欣喜中夹杂着顾虑。
毕竟儿子能赚大钱,有出息了,做母亲的心里肯定是非常开心的。
不过。
孟母听说大城市里的老板很会画饼,又担心孟宇被那个慕容大老板忽悠,白白耽误了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