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神仙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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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神仙姐姐
“谢谢乔伯,不用麻烦您。”想到最后,方仁正笑笑说。
见他这样讲,乔明文也不好说什么了,就是让他有空去他家里找他,他就答应了。
吃完饭后,方仁正没再去国棉六厂的宾馆去住,而是回到了周晚晴所租住房子的地方。回到住处之后,躺在那张简单的木板床上,开始想着他到底要不要服从分配,去粮管所的事情。
乔明文跟他讲,要让他找一份工作,而不是在外面做生意,虽然他没大听他的意见,但是他也要考虑这个事情了。
如果从重生前的情况来看,粮管所是万万去不得的,再去他就是傻了,乔明文让他想办法去机关单位,一听起来,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但是去了机关单位又能怎样?他也能一眼看到头,没什么意思,除非是进了机关单位闯官场,然而官场就是那么好闯的吗?自己没关系没厚台,到了官场之上,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当一辈子的小吏,即使当个一官半职,也没多大意思。
现在可是一个黄金的时代,在商场上冲杀,赚个万贯家财,那才是风光无限,那些当官的,有的最后也不就是图个财吗?
方仁正想了一会儿,考虑着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办,不去粮管所,一门心思经商,是一条路子,但是这条路他能走多远,他心里没底。
现在他和周晚晴合作,或许几年之后能赚个百儿八十万的,当个富家翁,但是如此他就满足了吗?
重生前的那些超级富豪,绝不能只是认为他们有天大的经营能力,如果没有背后大人物的支持,无论如何也是成为不了超级富豪的。
想到这儿,方仁正对自己的前途有了一个修正,在这个黄金的时代,要善于利用各种资源才行,而不能认为只要一门心思去经商,就能发大财了。要知道一发了大财,别人就会眼红,而别人一眼红,故意想办法卡你,刁难你,怎么办?到时候气都能气死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来想去,方仁正感觉自己得先有一个寄身之所才行,假如自己现在在机关单位上班,然后辞职经商,这岂不就比直接去经商,显的高别人一个档次吗?既然现在能给他分配工作,他干嘛不去呢?
而且,他原来在粮所里头,别人瞧不起他,他现在回到粮所里头,好好地大干一番,让其他人也瞧一瞧。
如此一想,他就想着还是要回到粮所工作,粮所并不是机关单位,即使边在粮所边经商,也不会太受影响,但是如果去了机关单位,他要再经商的话,就受到很大限制了,除非他辞职,因而他没必要找乔明文帮忙,分到什么机关单位。
第二天周六,他早早起床后,便去市中心玩去了。他最想去的地方是新华书店,因为这是他重生前最喜欢去的地方。
坐着公交车到了那里,下车后,就向新华书店走去。在没有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年代里,看书和看报纸就是人们最大的精神食粮来源地了。
原来在临海市粮校上学的时候,没事就去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但是一离开学校,就没有那么多书看了,除非去新华书店,而新华书店的书特别贵,不舍得买,只是进到里面蹭书看。
如果想买书的话,他都是跑到地摊上去,地摊上的书不用说都是盗版书,但是便宜呀,一本书三块五块,贵的也就是十来块,当时他可是买了不少地摊上的书。
现在重生回来了,他还是改变不了想看书的习惯,主要是现在没有智能手机,如果有智能手机,他倒是不会想着去新华书店了。
进到书店里面后,他走到书架跟前,开始翻阅起书来。原来他喜欢看一些政治历史的书,但是现在他觉得要多看一些商业上的书了。
他转了一圈,只见书架上多的是一些富豪的传记,他翻看了几本,看的是热血沸腾,但是转念想一想,看这种书也就是三分钟的热度,跟看那种羊皮卷的书一样,纯粹是给打鸡血用的,事后并不顶什么用。
所以他翻了一会儿这样的书,便想着去找那种真正商业上的书,这种书读起来费劲,但是管用,他以后要经商,绝对用的着,所以他就站在那儿,低头看起这方面的书来。
正当他看的入迷的时候,忽然感觉旁边来了人,他不由地转头看去,眼睛顿时呆了。便见到一头发乌黑的女子正站在他的不远处。
女子一袭长发,修长的脖颈光滑水润,圆润的香肩裸露在外,显的柔弱无骨,而胸前的那挺拔俊秀的山峰就更吸引人了。再往下看去,盈盈一握的小蛮腰性感迷人,腿部纤细修长,一双玉足洁如白玉,一眼望去,只看的让人感到神情恍惚。
女子穿着一袭白裙,方仁正感到要惊呼一声神仙姐姐,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子,而且还喜欢看书,只见她走到书架面前,拿起一本书,就是很认真地在那看。
方仁正感到自己的喉咙都湿润了,有这么一个美女姐姐在,他不可能再专心致志地去看书了。
然而不看书,他也不好老是盯着人家看,如果看的久了,人家肯定会怀疑他,怀疑他是不是一个色魔。
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偷窥她,同时心里头在想着,能不能过去搭个讪呢?他想搭讪的冲动非常强烈,可是却一时想不出搭讪的方法。
美女的气场非常强大,如果没有一点自信心,根本靠近不了她。方仁正心里想了想,沉了沉气,鼓起勇气,准备走过去搭讪。
他看到美女正在拿着一本李嘉诚传在看,他想着借机走过去,和他聊一聊这本书,可是他刚挪动脚步要走过去时,忽然听到有人叫道:“如烟,我们走吧。”
说着那人就走到了美女面前,拉着美女的手臂,美女恩了一声就把书放到书架上了,方仁正的目光一瞥,忽然吓了他一跳,过来叫美女这人不是别人,居然是那天他在乔明文家见到的那个男子,也就是乔明文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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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神仙姐姐
“谢谢乔伯,不用麻烦您。”想到最后,方仁正笑笑说。
见他这样讲,乔明文也不好说什么了,就是让他有空去他家里找他,他就答应了。
吃完饭后,方仁正没再去国棉六厂的宾馆去住,而是回到了周晚晴所租住房子的地方。回到住处之后,躺在那张简单的木板床上,开始想着他到底要不要服从分配,去粮管所的事情。
乔明文跟他讲,要让他找一份工作,而不是在外面做生意,虽然他没大听他的意见,但是他也要考虑这个事情了。
如果从重生前的情况来看,粮管所是万万去不得的,再去他就是傻了,乔明文让他想办法去机关单位,一听起来,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但是去了机关单位又能怎样?他也能一眼看到头,没什么意思,除非是进了机关单位闯官场,然而官场就是那么好闯的吗?自己没关系没厚台,到了官场之上,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当一辈子的小吏,即使当个一官半职,也没多大意思。
现在可是一个黄金的时代,在商场上冲杀,赚个万贯家财,那才是风光无限,那些当官的,有的最后也不就是图个财吗?
方仁正想了一会儿,考虑着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办,不去粮管所,一门心思经商,是一条路子,但是这条路他能走多远,他心里没底。
现在他和周晚晴合作,或许几年之后能赚个百儿八十万的,当个富家翁,但是如此他就满足了吗?
重生前的那些超级富豪,绝不能只是认为他们有天大的经营能力,如果没有背后大人物的支持,无论如何也是成为不了超级富豪的。
想到这儿,方仁正对自己的前途有了一个修正,在这个黄金的时代,要善于利用各种资源才行,而不能认为只要一门心思去经商,就能发大财了。要知道一发了大财,别人就会眼红,而别人一眼红,故意想办法卡你,刁难你,怎么办?到时候气都能气死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来想去,方仁正感觉自己得先有一个寄身之所才行,假如自己现在在机关单位上班,然后辞职经商,这岂不就比直接去经商,显的高别人一个档次吗?既然现在能给他分配工作,他干嘛不去呢?
而且,他原来在粮所里头,别人瞧不起他,他现在回到粮所里头,好好地大干一番,让其他人也瞧一瞧。
如此一想,他就想着还是要回到粮所工作,粮所并不是机关单位,即使边在粮所边经商,也不会太受影响,但是如果去了机关单位,他要再经商的话,就受到很大限制了,除非他辞职,因而他没必要找乔明文帮忙,分到什么机关单位。
第二天周六,他早早起床后,便去市中心玩去了。他最想去的地方是新华书店,因为这是他重生前最喜欢去的地方。
坐着公交车到了那里,下车后,就向新华书店走去。在没有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年代里,看书和看报纸就是人们最大的精神食粮来源地了。
原来在临海市粮校上学的时候,没事就去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但是一离开学校,就没有那么多书看了,除非去新华书店,而新华书店的书特别贵,不舍得买,只是进到里面蹭书看。
如果想买书的话,他都是跑到地摊上去,地摊上的书不用说都是盗版书,但是便宜呀,一本书三块五块,贵的也就是十来块,当时他可是买了不少地摊上的书。
现在重生回来了,他还是改变不了想看书的习惯,主要是现在没有智能手机,如果有智能手机,他倒是不会想着去新华书店了。
进到书店里面后,他走到书架跟前,开始翻阅起书来。原来他喜欢看一些政治历史的书,但是现在他觉得要多看一些商业上的书了。
他转了一圈,只见书架上多的是一些富豪的传记,他翻看了几本,看的是热血沸腾,但是转念想一想,看这种书也就是三分钟的热度,跟看那种羊皮卷的书一样,纯粹是给打鸡血用的,事后并不顶什么用。
所以他翻了一会儿这样的书,便想着去找那种真正商业上的书,这种书读起来费劲,但是管用,他以后要经商,绝对用的着,所以他就站在那儿,低头看起这方面的书来。
正当他看的入迷的时候,忽然感觉旁边来了人,他不由地转头看去,眼睛顿时呆了。便见到一头发乌黑的女子正站在他的不远处。
女子一袭长发,修长的脖颈光滑水润,圆润的香肩裸露在外,显的柔弱无骨,而胸前的那挺拔俊秀的山峰就更吸引人了。再往下看去,盈盈一握的小蛮腰性感迷人,腿部纤细修长,一双玉足洁如白玉,一眼望去,只看的让人感到神情恍惚。
女子穿着一袭白裙,方仁正感到要惊呼一声神仙姐姐,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子,而且还喜欢看书,只见她走到书架面前,拿起一本书,就是很认真地在那看。
方仁正感到自己的喉咙都湿润了,有这么一个美女姐姐在,他不可能再专心致志地去看书了。
然而不看书,他也不好老是盯着人家看,如果看的久了,人家肯定会怀疑他,怀疑他是不是一个色魔。
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偷窥她,同时心里头在想着,能不能过去搭个讪呢?他想搭讪的冲动非常强烈,可是却一时想不出搭讪的方法。
美女的气场非常强大,如果没有一点自信心,根本靠近不了她。方仁正心里想了想,沉了沉气,鼓起勇气,准备走过去搭讪。
他看到美女正在拿着一本李嘉诚传在看,他想着借机走过去,和他聊一聊这本书,可是他刚挪动脚步要走过去时,忽然听到有人叫道:“如烟,我们走吧。”
说着那人就走到了美女面前,拉着美女的手臂,美女恩了一声就把书放到书架上了,方仁正的目光一瞥,忽然吓了他一跳,过来叫美女这人不是别人,居然是那天他在乔明文家见到的那个男子,也就是乔明文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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