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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唐小鼓的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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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驶进营地,驻守的队员尽职尽责地担负起警戒任务,让这批疲倦无比的同伴吃饭休整。

    我跳下车,毫不犹豫地向李康的帐篷大步走过去。凭个人直觉,唐小鼓一定会跟他在一起,由唐小鼓身上,更能找出飞鹰与梁威没有跟去隧道的原因。

    距离帐篷十步,陡然听到唐小鼓稚嫩尖细的笑声:“你们……呵呵……都喝醉了吗?干什么一句话都不说?三个大男人,一共只有两瓶酒……”

    我的心呼地悬了起来,纵身一跃,拨开门帘,先闻到刺鼻的酒气。

    帐篷里站着的只有唐小鼓自己,她的个子很矮,即使是站在李康身边,也跟别人盘膝坐着时的高度接近。她的手压在李康肩膀上,张着嘴笑个不停,露出唇边两颗尖锐的虎牙。

    李康垂着头,双手捧着一个玻璃杯,老僧入定一般呆坐着。

    隔着桌子坐在对面的是飞鹰和梁威,两个人都保持着一手握杯,一手插入怀里的姿势,那是一个偷偷拔枪的动作,但不知为什么,只进行到一半就停下了,直愣愣地向前望着,目光涣散迷离。

    “发生了什么事?”飞月后发先至,从我身边闪出来,扑向飞鹰身边。

    兄妹情深,她最关心的,只是哥哥飞鹰。

    我知道,一定是有事发生了,而且是围绕着神秘的唐小鼓发生的。那些刻着“心”字的暗器已经给了我巨大的震撼,此时飞鹰、梁威、李康的痴呆表情,更让我不寒而栗。不过,站在光天化日之下,总比在漆黑幽深的隧道里好一点,至少不会失去观察的目标。

    “他喝醉了,他们——都喝醉了!”唐小鼓摇着自己的辫子,左手里擎着一个芝华士的棕色酒瓶,不停地摇晃着,瓶底的残酒胡乱泼洒出来,溅在桌上、地上、床垫上。

    桌子上,没有碗碟、没有下酒菜,更没有筷子,甚至连喝洋酒时最应该准备的冰筒都没有。

    “你呢?大人都喝醉了,小孩子反而越喝越清醒?”我保持冷静,目光牢牢地罩住她小小的身子。

    她那只空着的手不停地在空中乱划着,笑得越来越大声,醉态十足:“我没醉吗?酒太少……酒太少了,将进酒,杯莫停……”

    飞月在哥哥肩头连推了几把,飞鹰竟然没有一点反应。

    我向右侧跨了一步,堵住唐小鼓的遁逃路线。发出暗器的龙格女巫绝对不会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的唐心,因为后者早就在埃及沙漠神秘消失了,但她发射暗器的手法同样精妙而准确,与唐门必定有拉扯不开的关系。

    所以,不管采用什么手段,我都要看紧唐小鼓。

    “他怎么了?他怎么了?”飞月意识到情况不对,右手一探,短枪出鞘,指向唐小鼓。

    唐小鼓停止了摇晃瓶子的动作,仰着脸,向飞月手里的枪注视了几秒钟,蓦地发出阴恻恻的怪笑:“进了这片大山,还想平安回去吗?哈哈哈哈……嘿嘿嘿嘿……”

    笑声未绝,她的身子陡然一旋,冲向我的身边。

    我已经占据了离开帐篷的最佳路线,她的动作无异于是要向我胸前撞上来,但我们之间距离五步时,她的逃跑方向又变了,呼地凌空倒翻,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跟头之后,反扑向飞月。

    “啪啪、啪啪啪啪”,飞月应变迅速,右手连开两枪之后,左手的枪也响了起来,六粒子弹准确无误地射入了唐小鼓的胸口。枪弹的巨大冲击力,打得唐小鼓的身子向后翻转,撞在帐篷上之后“扑通”一声落地。

    飞月直起身子,跃过桌面,枪口再次指向唐小鼓。

    我及时出声提醒:“小心——”

    如果唐小鼓这么容易对付,就不会让飞鹰他们三个同时中招了。

    帐篷外,四面八方传来脚步声,更多的则是枪械子弹上膛时发出的“喀啦”声。飞月的枪声,将刚刚安静下来的营地,又一次搅得天翻地覆。

    唐小鼓如同一只敏捷凶狠的野猫,倏地扑在飞月肩膀上,两条乌油油的发辫“刷”地缠住了她的脖子。几乎是同一时间,我手中的小刀已然射到,恰好在她怒张的虎牙旁边掠过。

    “喀喀”两声过后,唐小鼓发出野兽被激怒了一样的嗥叫,身子一扭,将飞月甩了出去,随即吐出一大口鲜血。

    那一刀,我志在救人,不在杀生。弄清楚飞鹰他们三个的状况之前,唐小鼓绝不能死,因为我怀疑他们是中了她的蛊毒。

    唐小鼓的身子再次弹起,“哗”的一声,绵密厚实的帐顶帆布被割裂,她的身子凌空直飞,回手将小刀掷向我,阴森恐怖地磔磔怪笑着:“谢谢你的刀子,谢谢你的刀子……”

    我不敢大意地伸手接刀,侧身一闪,小刀无力地坠地。

    现在是白天,她一旦飞向半空,想当然地会成为众人瞄准的目标。

    飞月嘶声大叫:“杀了她,她是凶——”

    我来不及喝止她,滑步过去,伸手捂住她的嘴,把后面的话全部阻住,但还是晚了一步,外面的枪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砰砰噗噗”声大作。

    “唐小鼓不能死,她下的毒,只有她才能解!”我急促地解释着,飞月涨红了脸,愣了两秒钟,开始拼命地点头。像她与飞鹰这样的江湖人,掌控大局的能力总是显得稍弱,每次有突变发生,只懂得见招拆招,却不能综合考虑,防患于未然。

    一旦唐小鼓被打死,我们的队伍里只怕又要多上三个植物人了。

    从帐篷的裂缝里向上望去,唐小鼓像一只鼓足了风的纸鸢,跃升十几米后,随北风飘向正南的隧道方向。

    “风先生,不能让她逃进隧道里去,我们都被她骗了!”飞月挣脱了我的手,带着哭腔大声叫着。从发现唐小鼓至今,一直都是飞月在全力照顾她,付出太多,一下子明白过来被骗,心里自然不会好受。

    我皱了皱眉,当务之急,快速赶到隧道入口去拦截,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就在此时,“卡库、卡库、卡库”的叫声从越来越多人的嘴里喊了出来,汇成了一股异口同声的劳动号子。

    通宵精神紧张,造成了我思维能力的迟滞,脑子里转了个弯,才想到他们吆喝的是那个令伊拉克将军闻风丧胆的“狙神”。以唐小鼓在半空里的移动速度,恰好能成为狙击高手的表演目标,犹如抛靶机射出的飞靶一样。

    “不好——”我急促向帐外冲出去,但耳朵里已经听到“噗、噗噗、噗噗”连续五声闷响,正是重型狙击步枪连续发射时的动静。

    四面的呼喊声一下子消失了,我的视野里,每个人都呆头鹅一样地仰着头,望着天空中穿着红袄红裤的唐小鼓。十五步之外的吉普车旁,卡库双手抱枪,身子稳稳地靠在车子上,神情冷漠地仰望着天空。

    唐小鼓正在跌落,但随着卡库又一次举枪,“噗、噗”两声过后,唐小鼓的身子又一次被打飞出去,借着子弹的冲击力向远处跌去,身上炸开了两朵碗口大的灿烂血花。

    这一次的狙杀,成了卡库的个人表演秀,等我冲到他的面前,第三轮射击的四发子弹,又令唐小鼓在半空翻了个身,终于头下脚上地摔落在地。子弹的杀伤力再加上高空跌落的撞击力,她能生还的可能性应该已经不大了。

    “不要——”我的吼叫声咽回嗓子里,在狙击手的世界里,“一击必杀”是唯一的战斗原则。覆水难收,再多说废话有什么用?

    “不要开枪?你的命令太迟了,而且我并不归你指挥,风先生……”他用力咬着下唇,枪口缓缓指向地面,发泄似的伸脚踢飞了地上的弹壳。

    “风先生,目标就是命令,枪声就是命令,瞄具里的世界,一切都由我一个人做主,你懂吗?”他的肩膀发出微微的颤抖,一股恐怖的暗红色迅速充满了他的脖颈皮肤,并且急速上攻,一眨眼的时间,便包围了他的脸。

    那张具有明显的欧洲人特征的脸,像是被开水烫过的螃蟹,带着说不出的古怪。

    “我……我……我好难受……”他用力抓着自己的胸口,丢开长枪,嘴角泛出了可怖的白沫,随即缓缓倒地,在车轮边蜷缩成一团。

    我无奈地叹了一声,蹲下身子,在他下颚上用力戳了两指,以避免他的牙齿失去控制,嚼舌而死。越来越多的白沫从他嘴角淌出来,双眼死死地上翻,露出突兀的眼白,脸上的肌肉更是抽搐成一团。

    这种在中国被称为“羊痫风”的怪病,在很多著名的狙击手和射击运动员身上都发现过,被专业的运动医学教授称为“紧张过度官能症”。射击是一项需要全身协调运转的运动,虽然表面看来仅仅是“扣动扳机”这个唯一的动作,但人的骨骼、筋肉、精神、呼吸、脏器、四肢都要全力以赴地参与进来,才能够完成一次绝妙的射杀。

    正如足球运动员在大运动量的长时间奔跑下会肌肉抽筋一样,神射手几乎百分之百具有“羊痫风”的怪病。

    顾倾城已经第一时间发动了吉普车,向我急促地挥着手:“风,快走,过去看看——”

    卫叔阴沉着脸跃上了副驾驶的位置。车子“呜”的一声开动,掠过我身边时,我飞身跃进了敞开的后门。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卫叔的牢骚很快被淹没在引擎轰鸣声里,顾倾城已经一脚将油门踩到最底,时速表指针也忽的一下攀升到最顶点的红色危险区域。

    唐小鼓死了,这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等我们三个匆匆跳下吉普车,围着她的尸体站住,才发现卡库的强力开花弹,已经在她身上炸开了几个洞穿的窟窿。

    卫叔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想必已经从飞月的呼叫声中,意识到了帐篷里发生的情况。他伸脚在唐小鼓身上轻轻踢了踢,闷闷地说了一声:“线索就这么全断了……”或许所有对唐小鼓存在怀疑的人,都是在有意地拖延时间,希望找到藏在她背后的指使者,我和顾倾城如此,飞鹰、卫叔、梁威莫不如此。

    顾倾城吁了一口气:“卫叔,要他们好好埋葬她。”

    虽然只是一个孩子,但只要沾了蜀中唐门的边,身份立刻变得十分微妙,因为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唐门的人现身讨债,对于探险队来说,那将又是一场接近灭顶之灾的祸患。

    “狙神”卡库的射击能力,这一次给我们帮的只是倒忙,但要这些异邦人明白中国人“放长线钓大鱼”的思维方式,又将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几句话内根本说不明白。

    “风,帐篷里到底发生了什么?”顾倾城皱着眉,“会不会是李康那边出了事?”

    她对危险的嗅觉同样敏锐,也清楚地认识到,李康才是此时的重中之重,揭开“方眼怪人”的谜底,要靠他主动献出李家画册的原版才能成功。不过很可惜,无论他们中的是唐门蛊毒还是异种催眠术,此刻随着唐小鼓的死亡,只怕都将成为永远的未知数。

    “三个人,都成了毫无反应的痴呆,比植物人略好一点而已。”我只能实话实说,对顾倾城的猝然变色深感歉意。

    “什么?李康也——这可有些麻烦了,怎么会这样?”顾倾城的头发猛然一甩,脸上不期然地显出一丝薄怒。辛苦了整晚徒劳无功,回到营地后刚想喘口气,却又遭到如此重创,接二连三的打击,换了谁都会觉得气馁。

    我眺望着远处的隧道入口,昨晚洞里的一切,又一幕一幕地在脑子里回放着。那些石柱的出现和消失,并不是我们理所当然想象的那样,通过机关的操控而上升、下降,完成时隐时现的动作过程。

    石柱都是活的,是具有某种生命的,在液态与固态之间自由转换。那么,它们还是地球上原先的普通石头吗?是否经过了“他们”的点化之后,成了崭新意义上的另外一种东西,因而具有了匪夷所思的特性?龙格女巫呢?如果她的异能来自于“他们”,是不是还能保持地球人的本性?至少,她还记得大哥杨天,心里对他还有感情,时时为他着想……我很想弄清楚“他们”到底是谁,就算是一群长着方形眼睛的外星怪物,也得见到他们的本来面目,把苏伦找回来。

    外星人劫掠地球人作为试验品的个案,隔三差五便刊登在欧洲《飞碟探索》杂志上,我必须得抓紧时间进行,而不是坐等苏伦失踪的故事也成为杂志上的传奇范本。

    “风,昨晚那个神秘女人,会不会是唐心?”顾倾城仍旧没能沉默到底,还是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我果断地摇头否认:“绝不会是她,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顾倾城将乱发拢向脑后,眯起眼睛盯着我,一动不动地凝视了十几秒钟,忽然一笑:“如果你的判定完全失误呢?听说她在埃及沙漠里神秘消失了,而且还带走了埃及总统的特使?”

    这些不是听说,而是来自于铁娜为我写的那本自传。神秘的蜀中唐门,一直都是诡异电影最愿意添加的噱头,铁娜聘请的那些无良作家肯定也乐此不疲。

    “对,她消失了,不过跟隧道里的龙格女巫无关,那个女人绝不是唐心!”我转开脸,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探讨下去。

    “证据呢?风,我只相信证据——”顾倾城的语气也越来越坚决,但这种措辞让我既熟悉又陌生,禁不住淡淡地笑着回应:“顾小姐,你这句话,不像是古玩界的高手,倒有点类似于美国军警逼供办案时的手法了。”

    “呵呵呵呵……”顾倾城笑了,掸去了袖子上的浮尘,轻松地转身,“好,相信你,埃及来的无敌勇士。”

    她的神情,似乎有一点点不自然表现出来,令我感到稍稍困惑。

    第六感太敏锐的人,有时候会被自己的感觉所迷惑,反而大量分心。其实顾倾城向我说过的那些话,关于“鸾凤归来兮”古琴、关于她的一双植物人父母——我都完全相信。这一点,在其他女孩子身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她的每一句话、声音、笑容都能让我心境平和,甘之如饴,在一日三变的危险环境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最有效的镇静剂。

    卫叔摘下对讲机,准备呼叫营地里的人过来。

    唐小鼓的身子突然一动,我提气大叫:“退后,小心——”

    他们两个对于一个确信无疑的死人毫无戒心,只有我明白,蜀中唐门的人就算是死也会死得与其他人完全不同。

    顾倾城缩在我的身后,脸贴在我肩膀上,精神重新紧张起来:“怎么了?”

    唐小鼓身子下面,缓缓露出一条粉红色的虫子,像是一条雨后的蚯蚓一般,极其柔软灵活。

    卫叔“啊”的一声惊呼,伸手掏枪,但手只触到枪柄便停了下来,泥塑木雕一样。

    “卫叔,你去找些枯枝柴火来,顺便抽半升汽油,也许我们该为这条小虫举行个火葬仪式。”我冷静地吩咐着。

    卫叔愣了愣,抽出手枪递给我:“风先生,拿去防身。”

    我摇头拒绝了他:“不必,‘红白黑三寸虫’发起狠来,枪弹是没法让它的蛊毒彻底消弭的。”

    那虫子向前蠕动着,露出身子的第二节,竟然是雪白色的,如同剥去壳子的虾仁。它的第三节一定是漆黑如墨的,并且每一节都是精确到极点的一寸长度,所以才会被江湖中人称为“三寸虫”。

    那是川蜀“虫蛊”里的一种高明手段,豢养虫蛊的人,把它下到别人身上,对方就永远不能再长高长大,并且成为养蛊师的药人,任何时候都老老实实供自己差遣。

    从痴痴呆呆的唐小鼓头发里找到药包后,我被她的第一层假象所迷惑,以为她是绝对的受害者,而没有向更深的层次考虑,更没把她列为大敌,终于导致了今天飞鹰他们三个的受制。

    卫叔追悔莫及地长叹:“看到唐小鼓那么精明的小孩子,我早该想到这种虫子的!”

    他谨慎地缓缓退后,去寻找柴火。

    几乎所有的蛊虫都怕火,但普通柴草产生的火焰,对某些高明的虫类影响很小,它们的身体表面覆盖着可以随时密闭的坚硬鳞甲,可以抵抗十五分钟以上的烧灼。如果能在虫子身上泼洒汽油,提高燃烧温度,应该能彻底销毁它。

    虫子从唐小鼓身体下面完全露出来之后,红白黑三色的身子在青色地面上分外鲜明。按照云、贵、川大大小小几百个养蛊师部落里的遗传古训,越是颜色尖锐鲜艳的蛊虫,其毒性、凶性、灵性便越是出奇,除了蛊虫的主人,外人绝对难以制伏。

    养蛊师是江湖上最神秘、最狠辣的职业之一,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丐帮,都不敢轻易惹怒来自云贵一带的高手。

    “风,唐小鼓对李康他们下了蛊毒,咱们是不是该留着三寸虫的命,也许对救治他们有所帮助?”顾倾城在我耳边低语,香气阵阵传来,发丝更是不住地在我脖子里拂动着。

    我又何尝没有如此想过?只是三寸虫的威力,早在清朝末年大侠龙卷风的那本《蛊毒天下》上就有过不下几百条记载,虫子一旦离开死去的承载体,性情就会变得无法预料,就连养蛊师也很少期待再次将它收回来重新利用。

    龙卷风曾经郑重地朱笔标注过:苗疆有十大蛊虫无法回收,妄动贪念者,必定被虫所害,切记切记。

    三寸虫排在“无法回收”之列的第三位,性情之狂暴仅次于“迷魂妖龙”和“春点头”。我跟顾倾城都不是养蛊师,在三寸虫面前,只图自保就好了,绝不应该动别的念头。

    我用摇头代替了对顾倾城的回答,但她接着说了下去:“有些蛊虫,对琴声有天生的喜好,就像印度的耍蛇人用笛子来驱使眼镜蛇跳舞一样,也许我可以试一试?”

    她已经跃跃欲试,但被我张开双臂拦住:“顾小姐,我跟令兄是好朋友,如果你在我身边出了事,他一定不会放过我,所以,还是小心行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