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神话,是怎样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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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莉丝愣愣地看着这一切。
她的视线,定格在那流淌聚合在地面上,宛如一片湖泊的黑色事物上。
那站定在庭院侧门的女人,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
对方的双眼一片灰白,显然是已经失去了视觉。
但是,对方却像是能够看到她一样,在她没有出声的时候,站定在她身前,而且特意给她的视线留出了空位。
特莉丝抬起头,望向对方的那一刻,对方出声道:
“这是‘黑夜’,是黑夜王朝的遗留,吾等之主,永恒的太阳神,与黑夜对抗。”
特莉丝看见,她伸出了手,向着自己伸了过来:
“愚昧的盗火者,并没有意识到,黑夜不会怜悯任何人,背叛了吾主,也不会得到黑夜的恩宠。”
带着空灵感的音声,在这火焰燎绕的庭院,在那片黑色事物之前,回荡着:
“吾主不需要我等追寻,但我等只能追逐着吾主的脚步,避免被黑暗吞噬。”
“入夜,我等无见光火,毫无遮掩。”
“有愚人借得机敏,抢夺盗杀。”
“有愚人背弃光火,期盼永夜。”
“使人赤身,使人失物,使人困妄。”
“他们晓得幽暗的惊怖,但他们看早晨却如我等见幽暗,因为,他们的所得所有,都藏于夜中,从夜中来。”
“而神不理会盗杀,不理会愚妄,不理会我等。”
“只因,我等不识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处所。”
“只因,我等身无光火。”
目盲的女人,手上冒出了火焰:
“若是我等身容光火,如那火石,成了火灵,便成了神的使徒。”
“神只应身容光火者。”
“身无光火者,处于神的目光之外。”
她的手,贴在了特莉丝的脸上,眼瞳,唇鼻,也贴在了特莉丝脸上: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掀起幽暗。”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让神的目光垂落。”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救这世间无见光火者。”
灼热的吐息,在特莉丝耳畔划过。
也正是这一刻,她的身体之中,火焰升腾而起。
......
熟悉的光景浮现,尧言回到了高楼之上。
他并没有找到在其他的痕迹,没有找到那先于自己一步离开的“猎犬”和那光影交错的污染体。
应该是安全的,扫过周围一片景色之后,他的目光落在脚下的一块块碎片上。
没有什么其他的动作,将头盔碎片收拢后,他将自己那巨大的身躯分离。
角蹄爪牙的怪鸦、形如流墨的墨鸦、形体错位的畸影鸦,安静诡怖的大嘴鸦,暗红摇曳的逆火鸦,一片片阴影小乌鸦,还有.....
看不到的乌鸦。
不,不是看不到,而是以其他乌鸦的视角,包括他整体视角也看不到的乌鸦。
但是,以这个部分自己的角度来看,就能够看到了。
那是一只光火交错的独眼鸦。
比起其他的乌鸦,这只乌鸦的体型十分庞大,怪鸦、墨鸦、畸影鸦、大嘴鸦、逆火鸦加起来都不如这只乌鸦的体型庞大。
而尧言也知道原因,毕竟这是他得到的最大的一颗星辰。
身体整体是由火焰.....不,是由光组成的火焰交错形成。
不,准确地说,应该是......
被一圈暗影围拢而凸显出的亮光。
并不是这个地方有光源,而是把这个地方的其他位置涂黑,就会让中间的位置显得非常明亮。
对比色?
这个例子,有些许接近,比较形象但有不少错位。
如果剪纸来说明的话,或许会更好,一张黑色的纸,把中间裁出来,只剩下周围的边框,就能够中间形成一个可以看过去的框。
但对于尧言来说,可以看过去并不是核心,其他的位置看不见才是重点。
而且,这个可以看过去的框,是单向的。
只有这边能够看过去,对面看不过来。
单向透视玻璃?
也并不够准确。
因为,能力,他也已经能够大致确认。
“第四面墙。”
他翻找着记忆,从记忆中找到了这个词。
而他,也明白了那个光影交错的污染体,为什么会去到那个世界。
这个能力比起他,要更适合那个被他算计的污染体。
那个能够通过光、通过视觉、通过各种光影现象使用能力的污染体。
不过,很可惜的是,最大的这块已经被他拿走......
不。
想到这里,尧言思绪一顿,最大的一块,真的被是自己拿走的?
在他之前,一直在窥视他的那只太阳神,那只被当成太阳神的精神世界生物,如果没有被杀死的话,或许拿到这块星辰的就是它。
但是,除了被杀掉的“太阳神”本身之外,那只猎犬,有没有取得更大的星辰?
能力的类型还真是多种多样。
既然存在“第四面墙”,那么,“第三人称”甚至“第一人称”这种概念,是否也有对应的能力?
而尧言这个时候,也在思考一个问题。
那就是......能力的“契合度”,他的能力“契合度”,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他所拥有的能力,一个个排列下来,一个个寻找共同点......
概念是人类认识活动的产物,是人类将感知到的事物以某种符号的形式抽象提取、加以描述后的产物,是认知、是思维的基本单位。
在这个精神世界,把他的“乌鸦”的能力,描绘成某些“概念”的复合,或者是概念再加工后的产物,应该没问题。
大嘴鸦所代表的能力,应该就是他生前时人们关于“乌鸦嘴”这个概念的复合产物。
一个能力,大致有三个区间。
第一是前置条件,是这个能力使用时需要满足的、能力本身之外的条件。
第二是效果,是这个能力使用后产生的现象。
第三是范围,是这个能力使用后能够生效的目标对象。
前置条件和范围容易混淆,但是效果就能够比较明显地区别开来。
从这三点来看,“乌鸦嘴”和“谣言”的关系是什么?
是乌鸦嘴制造谣言?是这种情况让这个能力和他契合度高?
还是人们把一个人描述、定义为“乌鸦嘴”,这种结构,与谣言契合?
又或者,是人们将以“乌鸦嘴”为模板,将自己的思维想象投射出来,形成了具备“谣言”部分的精神产物?
尧言虽然对于进入精神世界、试炼空间时出现的文字比较信任,但是他怎么也不可能完全信任。
一旦出了差错,有事的可是他自己。
而且,他也已经经历过了,那种模糊的表述,带来的问题。
特莉丝愣愣地看着这一切。
她的视线,定格在那流淌聚合在地面上,宛如一片湖泊的黑色事物上。
那站定在庭院侧门的女人,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
对方的双眼一片灰白,显然是已经失去了视觉。
但是,对方却像是能够看到她一样,在她没有出声的时候,站定在她身前,而且特意给她的视线留出了空位。
特莉丝抬起头,望向对方的那一刻,对方出声道:
“这是‘黑夜’,是黑夜王朝的遗留,吾等之主,永恒的太阳神,与黑夜对抗。”
特莉丝看见,她伸出了手,向着自己伸了过来:
“愚昧的盗火者,并没有意识到,黑夜不会怜悯任何人,背叛了吾主,也不会得到黑夜的恩宠。”
带着空灵感的音声,在这火焰燎绕的庭院,在那片黑色事物之前,回荡着:
“吾主不需要我等追寻,但我等只能追逐着吾主的脚步,避免被黑暗吞噬。”
“入夜,我等无见光火,毫无遮掩。”
“有愚人借得机敏,抢夺盗杀。”
“有愚人背弃光火,期盼永夜。”
“使人赤身,使人失物,使人困妄。”
“他们晓得幽暗的惊怖,但他们看早晨却如我等见幽暗,因为,他们的所得所有,都藏于夜中,从夜中来。”
“而神不理会盗杀,不理会愚妄,不理会我等。”
“只因,我等不识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处所。”
“只因,我等身无光火。”
目盲的女人,手上冒出了火焰:
“若是我等身容光火,如那火石,成了火灵,便成了神的使徒。”
“神只应身容光火者。”
“身无光火者,处于神的目光之外。”
她的手,贴在了特莉丝的脸上,眼瞳,唇鼻,也贴在了特莉丝脸上: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掀起幽暗。”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让神的目光垂落。”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救这世间无见光火者。”
灼热的吐息,在特莉丝耳畔划过。
也正是这一刻,她的身体之中,火焰升腾而起。
......
熟悉的光景浮现,尧言回到了高楼之上。
他并没有找到在其他的痕迹,没有找到那先于自己一步离开的“猎犬”和那光影交错的污染体。
应该是安全的,扫过周围一片景色之后,他的目光落在脚下的一块块碎片上。
没有什么其他的动作,将头盔碎片收拢后,他将自己那巨大的身躯分离。
角蹄爪牙的怪鸦、形如流墨的墨鸦、形体错位的畸影鸦,安静诡怖的大嘴鸦,暗红摇曳的逆火鸦,一片片阴影小乌鸦,还有.....
看不到的乌鸦。
不,不是看不到,而是以其他乌鸦的视角,包括他整体视角也看不到的乌鸦。
但是,以这个部分自己的角度来看,就能够看到了。
那是一只光火交错的独眼鸦。
比起其他的乌鸦,这只乌鸦的体型十分庞大,怪鸦、墨鸦、畸影鸦、大嘴鸦、逆火鸦加起来都不如这只乌鸦的体型庞大。
而尧言也知道原因,毕竟这是他得到的最大的一颗星辰。
身体整体是由火焰.....不,是由光组成的火焰交错形成。
不,准确地说,应该是......
被一圈暗影围拢而凸显出的亮光。
并不是这个地方有光源,而是把这个地方的其他位置涂黑,就会让中间的位置显得非常明亮。
对比色?
这个例子,有些许接近,比较形象但有不少错位。
如果剪纸来说明的话,或许会更好,一张黑色的纸,把中间裁出来,只剩下周围的边框,就能够中间形成一个可以看过去的框。
但对于尧言来说,可以看过去并不是核心,其他的位置看不见才是重点。
而且,这个可以看过去的框,是单向的。
只有这边能够看过去,对面看不过来。
单向透视玻璃?
也并不够准确。
因为,能力,他也已经能够大致确认。
“第四面墙。”
他翻找着记忆,从记忆中找到了这个词。
而他,也明白了那个光影交错的污染体,为什么会去到那个世界。
这个能力比起他,要更适合那个被他算计的污染体。
那个能够通过光、通过视觉、通过各种光影现象使用能力的污染体。
不过,很可惜的是,最大的这块已经被他拿走......
不。
想到这里,尧言思绪一顿,最大的一块,真的被是自己拿走的?
在他之前,一直在窥视他的那只太阳神,那只被当成太阳神的精神世界生物,如果没有被杀死的话,或许拿到这块星辰的就是它。
但是,除了被杀掉的“太阳神”本身之外,那只猎犬,有没有取得更大的星辰?
能力的类型还真是多种多样。
既然存在“第四面墙”,那么,“第三人称”甚至“第一人称”这种概念,是否也有对应的能力?
而尧言这个时候,也在思考一个问题。
那就是......能力的“契合度”,他的能力“契合度”,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他所拥有的能力,一个个排列下来,一个个寻找共同点......
概念是人类认识活动的产物,是人类将感知到的事物以某种符号的形式抽象提取、加以描述后的产物,是认知、是思维的基本单位。
在这个精神世界,把他的“乌鸦”的能力,描绘成某些“概念”的复合,或者是概念再加工后的产物,应该没问题。
大嘴鸦所代表的能力,应该就是他生前时人们关于“乌鸦嘴”这个概念的复合产物。
一个能力,大致有三个区间。
第一是前置条件,是这个能力使用时需要满足的、能力本身之外的条件。
第二是效果,是这个能力使用后产生的现象。
第三是范围,是这个能力使用后能够生效的目标对象。
前置条件和范围容易混淆,但是效果就能够比较明显地区别开来。
从这三点来看,“乌鸦嘴”和“谣言”的关系是什么?
是乌鸦嘴制造谣言?是这种情况让这个能力和他契合度高?
还是人们把一个人描述、定义为“乌鸦嘴”,这种结构,与谣言契合?
又或者,是人们将以“乌鸦嘴”为模板,将自己的思维想象投射出来,形成了具备“谣言”部分的精神产物?
尧言虽然对于进入精神世界、试炼空间时出现的文字比较信任,但是他怎么也不可能完全信任。
一旦出了差错,有事的可是他自己。
而且,他也已经经历过了,那种模糊的表述,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