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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你这懦夫脏了我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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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爹爹找你有什么事情吗?”

    叶夕不知道从哪钻出来,提到叶侍郎,显而易见的,有些惧怕。外边的风有些凉了,叶夕不知道在这儿站了多久。

    叶朝蹲了下来,抬着头仰视着叶夕。

    “小夕,想不想回京城啊?”

    叶朝朝身后的小厮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暂避一下。

    “不想,哥哥在京城很不开心的样子。”叶夕立马晃了晃小脑袋,懂事乖巧,讨人喜欢。

    “那不想娘亲吗?”叶朝掩下眼中泛着的泪光。

    “想,但不想哥哥不开心。”

    叶朝苍白的脸难得笑的灿烂。

    “我还挺开心的,那还回不回去。就当陪我去,好不好?”

    “那~好!”

    “成,我们今日不上课了,去集市上玩怎么样?”

    “那我回去拿东西,哥哥等等我。”

    时间过得很快,趁这段时间六水又四处逛游了会儿,等女孩子出门需要有绝对的耐心。他可没这耐心,倒不如去查查这逆阵的事。

    又过了一会儿,叶夕才出现在视野里。换了一身简单利落的裙装,跟着叶朝欢欢喜喜的蹦出了门。

    集市上人很多,熙熙攘攘,叶夕拉着叶朝四处转悠,像两条笨拙的游鱼,时不时被挤到。

    “走路不长眼啊,怎么看孩子的。”前面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猛推了叶朝一下冲着他喊道。

    叶朝将叶夕拉到了身后,赔着笑脸赶忙道歉,那大汉才肯作罢。

    两个人转身又说说笑笑地逛着,到没有被影响心情。

    江南是个富庶的地方,集市自然也是热热闹闹,巧笑嫣然的少女,肆意玩闹的小孩子,唠磕的买菜老妇,各种小玩意儿琳琅满目,人间烟火的气息与温度。

    宅子外从来就是这般让叶朝羡慕。

    叶夕手里紧紧攥着什么,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在卖糖葫芦的摊子停住了脚,看着长得颇粗糙的黝黑大汉,伸出手露出手里的碎银子,跟大财主一样。

    “大叔,能买两串糖葫芦吗?”

    黝黑大汉显然没想到两串糖葫芦换来那么多的钱,一咧嘴露出雪白的大牙。

    “成,不过太多了,俺把这些都给你吧。”

    然后把插着糖葫芦的杆子往前一递,手一松。

    刚拿住杆子的叶夕一个咧斜,被叶朝扶了一把才勉强站稳,还甜甜地回到,“谢谢大叔。”笑得跟个小太阳似的,显然十分的开心。

    叶朝也不忍拂了叶夕的兴,自然而然的接过了杆,脸色一白,有点沉啊。

    六水在旁边笑的欢,叶夕这是买了个禅杖吗?叶朝倒是挺像话本里那个叫唐僧的。

    他回头看了看小七,一张冷脸地伫在那儿。

    灵机一动,又开始不正经起来,背着刀把那腰一扭,抛了一个媚眼道:

    “我说七儿啊,吃糖葫芦不,可甜可甜啦。”

    “该回去了。”小七由冷脸变成了面无表情,转过身准备走。

    六水一拂袖,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唉~小师妹长得那么好看,咋就不会笑呢。

    时候渐渐晚了,叶朝难得陪叶夕出去一次,回到府里的时候叶夕还一直乐呵呵的。

    叶朝目送着叶夕走远,一步一步的走回了自己的院子,身体很沉重,好像在地下生了根。

    可能以后都见不到了~

    天边的云压了过来,厚厚的一层,看起来要有一场大雨。刚才还是晴日。

    风卷着云,雨夹着雷。

    夜幕降临了。

    叶朝带着单薄的行李去了书房,扣了扣门无人应声,便又等了一会儿,风吹开了门,叶朝见没有生息,小心翼翼的踏进去,生怕父亲怒了。

    屋里的灯灭了几盏,屋里有些暗,叶朝拿着亮着的烛去点那灭了的几盏灯,刚点燃,噔噔噔的倒退了几步,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雷声轰隆隆的作响。

    叶侍郎静静的躺在地上,七窍流血,没了气息。

    叶朝拔足狂奔,跑向了叶夕的院子。他很害怕,明明就快要结束了,他不必拖累叶夕了,可天道弄人。他真的很害怕,恐惧漫天的压在了他身上。

    手想推开,却抖着不敢,万一……

    那他该怎么办。

    门缓缓打开,已是夜深,人睡去了。

    叶朝走到床边,颤巍巍地伸出手,水滴顺着滴下去。

    “嘀嗒”的一声,听得清清楚楚。

    一声滚雷炸响,叶夕吓得一缩,揉了揉眼,翻了个身,正看见满身湿透的叶朝,看着叶朝的眼神,那眼神不像是小孩子该有的样子。

    门外传来了隐隐绰绰的脚步声,时有时无。

    叶夕想到了什么,赶忙爬起来打开壁橱的门。

    一声轻响,有暗格打开,叶夕把四肢僵硬的叶朝塞进去,什么都没解释。

    “哥哥,不怕,打雷而已。”叶夕在叶朝怀里塞了什么东西,脸都白了却一点害怕的样子也没有。

    “哥哥,进去一定不要出来,乖。”

    她摸了摸叶朝的头,想了想还是露出一个暖人的笑,十分乖巧,就像平日的道别:

    “哥哥再见。”

    门缓缓的关上了,剑刺穿布帛的声音,以及走远的脚步。

    叶朝听到叶夕的呢喃:“要是能再去京城看看就好了。”

    血顺着衣柜流了进来,混着一股淡淡的槐香。叶朝咬着嘴里的布帛,连泪都不敢擦。

    叶夕一辈子总出不得门,住在京城的时日,不是在房间里呆着,就是在陪他。她连京城都没好好逛过。

    剑忽然刺穿了橱柜,熟悉的人声传到叶朝的耳边:

    “懦夫,简直脏了我的剑。”

    叶朝指甲都嵌进了手掌,血肉模糊,是那个术士。

    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浑身疼得厉害,感觉都消失了。轻叹了一口气,缓缓闭上了眼:

    他是挺懦弱的,“死了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最后一个对他好的人现在也死了。

    叶朝怀里紧抱着叶夕给的东西,一个小布娃娃。上头有一个被剑刺的洞,没有刺穿,棉絮里头裹着一个装着血的袋子。

    六水眼角直抽抽,想一巴掌拍死这个被迷晕或者吓晕的家伙。

    这么一看,民间卖的那些个狗血话本子压根算不上什么。叶朝一下子懦弱到底,按道理,不应该图谋报复吗?

    这算什么?

    死了也是好的?

    现在有胆子刺杀,以前就任人宰割?

    叶朝一转头,发现小七失去了踪影。雷轰的一声,一道闪电照亮了窗外一道红色身影,红衣,红瞳,白发,脸色苍白,身上不知道多少的伤口,有的还在流着血,骇人程度堪称女鬼之典范。

    仔细一看,乖乖,合着这衣赏是被染红的。

    六水吓得一抖擞,怎么突然变成鬼故事了,他吞了口水,嗯~有那么一点点可怕。

    “女鬼”眼睛一转,看向了蹲在房梁上的六水,看的六水心里发毛。

    “你是谁?”

    一道闪电照过来,六水看清了那张熟悉的脸,极像小七,只是那张脸更加冷艳,一道长疤横在脸上,就算如此也难掩能殃民祸国的绝色,话不经思索地就说出了口。

    他记得小七说过,她来过这儿。

    说出来之后方感觉自己有些激动了,他在幻境相当于不存在,没人看见他。但干蹲着不是办法,去找小七,叫她回来看看,想着便飞身离去。

    “勾陈?”

    留在原地的“女鬼”显然看的一清二楚,不属于看不见人的范略,极小的声音嗫嚅着,随后摇了摇头,眼里尽是失望之色。

    手里红光一闪,一把泛着血色红光的剑出现在手中,如果小七在这儿定能一眼认出,孤剑太阿!

    只见“女鬼”轻轻一抓,剑便碎成了几节,偏这剑还是太阿。其中一块碎片朝着叶朝飞去,渐渐融进了身体里,没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