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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危!!遭遇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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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景惊人,令人心叹。果不其然,张晓感觉自己的胸口有些憋闷了,前额和双颞部跳痛着。他看了下海拔表,现在所处的位置在海拔三千米处左右。和陈曦相视一眼,很明显陈曦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他噗嗤一笑道:“咱们应该遇到,传说中的高原反应了。”

    “啊完了...”陈曦神色有点苍白,她呼吸急促起来道:“我们忘带了能治高原反应的药了,怎么办??不会有什么大碍吧?”

    “对了晓哥,动物也会高原反应吗??”

    “是啊晓哥,你快看阿柴的状态,它也有点不太对劲!!”

    张晓看见了这个弹幕,思忖片刻,解答道:“当然了,理论上任何动物都一样,去高原地带,都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但是人和狗狗又有很多的区别,因为狗狗是没有汗腺系统的,所以他们的体温平时都比较高,遇到跑步,剧烈运动,都会通过嘴来进行散热,伸个舌头,大喘气,这也导致了狗狗的体质,他的体温比较高,心跳比较快,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导致的狗狗的生命,只有十几年。”

    “理论上讲,小狗狗适应高原环境,一定要比人强烈很多,但是这玩意儿不会说,你也不知道他会不会难受,那就跟人一样,给他预防一下。可惜我来之前,百密一疏忘了考虑到这点.....”

    “不过没事,稍等我一下,我去搜寻点药材。”

    在城墙崖稍是休息的时候,为了接下来行程的顺利,张晓来到了附近的草丛中,弓下身子在寻找着什么。

    找了半天,他忽然大喊道:“找到了!”便见他摘了一些幼叶,随意用水冲洗一下,直接塞入嘴中。

    张晓寻找的是一味药材,生于海拔1600-3900米的山坡石上,被称之为小丛红景天。一般野生于向阳山坡、石隙、高山草甸、高山岩石缝、山坡草地、灌丛边缘以及高山干燥的沙质土壤中。

    与此同时,他向直播间的观众们介绍道:“随着红景天的药用价值被广泛开发,服用红景天不仅仅是为了对抗上高原时候产生的高原反应了。而对于生在平原的人们,通过合理的搭配,也可以充分利用红景天防病健体和滋补益寿的功效。”

    “实际上红景天本身并没有任何特殊或常见副作用。并且大多数负面影响都与过量消费有关,这是我们在服用红景天的时候要小心的。”

    “而且红景天副作用不太明显,但好处很多。适合在高海拔和寒冷气候环境下生长。这种植物大多数是野生的,只有极少数地方可以自然栽培。这种植物幼叶和根茎都可以生吃和烹饪。”

    他仔细的搜寻了一番,随即又发现不少,吃了一些后,又给陈曦采摘回去了许多。

    相传上古时代神农氏,也就是炎帝,在此遍尝百草,为民除病。由于千峰陡峭,珍贵药草生长在高峰绝壁之上,神农氏就伐木搭架而上,采得药草,救活百姓,神农架因此而得名。

    不得不说,神农架本身就是个巨大的宝库,各种药材不计其数,张晓寻找药材的时候,还发现了不少珍贵的药材,可谓是意外之喜。

    果真吃完了这些小丛红景天之后,虽说苦涩弥漫口中,但是药效却让张晓和陈曦都很是惊讶。头不晕了,胸不闷了,瞬间恢复了精力,继续赶路。

    包括小貂和阿柴也一样,虽然十分难吃很抗拒,但在张晓的要求下,它们明白张晓是为它们好,于是强行吃了一些,此刻状态也好了许多。

    “原来如此,难怪我今天这么容易疲惫呢,原来是因为高原反应啊!!”这时,陈曦恍然大悟道。“晓哥不得不说,你是真的博学多识....怎么这些药材你都认识的??”

    张晓噗嗤一笑道:“不然你以为,我哪来的底气横跨原始丛林?肯定要肚子有点货啊!”

    “6666”

    “晓哥的野外求生经验估计蛮丰富的......”

    “晓哥牛逼啊!!!”

    “行了,前往下一站,杜鹃林吧。”

    海拔表中的数值不断的攀升着,张晓两人不断往上,周围的植被渐渐褪去,他发现自己进入到了高山草甸地带。

    进入杜鹃林,仿佛进入了陶渊明写的世外挑源,天空澄澈,云朵洁白,草地柔软,花儿是哪样的鲜艳,一切都哪样的纯净。

    “花开艳丽的高山杜鹃,形成一道高山特有的靓丽风景。可惜5月份是高山杜鹃的花期,这个时候已经开败了。”

    “想象一下几个月前,这里满山的红杜鹃,该是多么美丽的景象啊!!”“还有一簇簇死去的箭竹,箭竹的生长周期是60年,这些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至于这些是野葱,在海拔2000多米的山上,当地人叫天葱,据说吃多了对眼睛不好。山下卖6元1斤,味道挺好的,咱们也可以多摘点,吃泡面的时候可以加一点~~”

    这里,除了在山谷分布一片片高山杜鹃树之外,就没有了其它杂树,呈现眼前的是一派草原风光,吸一口沁人心脾的凉气,他的脑袋立马清明几分。

    这即是比草原更迷人的高山草甸了!

    也许,张晓对森林有了审美疲劳,特别是神农架边缘地带,砍伐后的人工育林地带,起初,让他这特别叼的胃口有些乏味。

    然而走进这山势平缓的高山草甸之后,让张晓正疲惫的心顿时兴奋起来!!!仰望天地之间,不觉高声朗诵起“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诗词。

    在这荒无人烟的高山草甸无人区,虽然没有牛羊,不过眼前的景象,确实让他忘了正在老君山之上,而误以为身在幅员辽阔的大草原。

    他不禁是张开双臂,对着远处的高山大喊一声,紧张的神经得以放松,很是舒服。

    包括阿柴和小貂也是在高原草甸之上玩命的狂奔着,似乎野性彻底的恢复了过来。

    不过天公不作美,几分钟过去之后,漫天的云雾笼罩起来,顿时,两人陷入了沉沉雾霭之中,在山头上化作两道黑色的身影。

    此刻,能见度不到几米,这个天气变化,也是让张晓二人措手不及,本想多观赏片刻的美景,就这么错过了,不免有些失望。

    “各位没办法,咱们遇到老君山顶,变化莫测的神农野云了....”

    陈曦也在一旁哀叹道:“诶,真是没劲,怎么突然晴转多云了....”

    “是啊,其实我更担心的是,在高山草甸区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是很难判定方位,咱们还行至杜鹃林地区,最容易迷路的黄昏岭。”

    “哪怕是最为专业的向导,在这种迷雾之中在地上坐一小会儿,起身后就有可能彻底迷路了。”“啊?”陈曦皱了皱眉,问道:“那指南针有用吗?”

    “当然。我先侦查一波。”

    时值下午两点半,张晓旋即取出了指南针,望远镜以及地图,努力的辨别着方向。

    “怎么样?咱们要在这里扎营吗?”陈曦又问道。

    张晓放下望远镜,摇摇头道:“不行,此地的湿气极重,草甸齐腰深的草上都是水,加之雨停又不久,所以到处都是水坑洼地.....”

    “也是...”此时,陈曦低头瞧了一眼,她也十分苦恼,她的衣物鞋子早已经湿透了,很需要生火烤干。

    “不管如何,必须继续前进了。”

    他们一步一步往老君山方向走,迷雾中可见度极低,完全看不到任何风景。

    但走着走着,张晓见陈曦有些失望,不禁突然想起这样一句话,笑着说道:“如果你只顾赶路,亦或者只顾着远在天边的风景,你就将错过无数美丽细致的景观,偶然的记忆,唤起了他对沿途小花小草的留意。”

    “哈哈,晓哥这番话有道理啊!!”

    “有一说一,确实。”

    陈曦闻言,也是释然一笑,两人慢下了脚步,开始欣赏草甸上的各种小花植株。

    花儿带着晶莹的露水,虽然只有他的半身高,但却依稀能感受到它们的挺拔,生活在如此高山之巅,狂风暴雨亦不能使其折,这是一种多么值得人类学习的精神。一些不知名的野花也会给他带来感动。花虽小,但由于欣赏它的人不同带给它的是不一样的价值。

    顶着阴霾的天和诡异莫测的神农野云,两人继续负重前行着,此时的张晓,因为长时间的急行军,难免体力消耗了许多,包括陈曦在大雾天气无法观赏许多风景,她也有些情绪小沮丧。

    不过她有相应的觉悟,毕竟来了,就要有平和的心态去对待。雾天也有独特的魅力,行走其中,大有腾云驾雾的感觉。她这么安慰着自己。

    路过一片比较洼地比较少的草甸的时候,张晓大吃一惊,这山顶上的草甸像是有人为的犁铧一样,竟一大块一大块的泥土被弄得稀散!细看这片痕迹,也就最近才形成的痕迹。

    他的心不禁紧张了起来,他知道制造出这片痕迹的动物肯定是野猪无误了。

    他皱眉沉声道:“不太妙,我们已经闯入了野猪常常活动的地区了!”

    野猪的战斗力极其彪悍,成年野猪即便是凶猛的豹子也要绕道。

    “啊——!”

    忽然,前方的迷雾中传来了声声的尖叫声,钻入了张晓的耳朵中,他的心不禁咯噔一下,小跑而去。烟雾中,能见度极差。张晓循着吵闹声在迷雾中探索。声音越来越大,

    尖叫声中夹杂着愤怒的野猪吼叫声!

    张晓隐约见到几个人影在飞奔乱跑。人群中,有一坨巨大黑影,感觉体型很大,声音粗狂,有点像公牛发情,来回穿梭,宛若推土机一般!

    与此同时,一道系统提示声音响起:“叮!!开启紧急任务,请宿主在野猪袭击的情况之下,替驴友团解围,可以学会顶级特种兵近战格斗术,并可以熟练掌握小型手枪,匕首,手斧等武器!!”

    “听起来还不错,不过,所谓的枪法才是重点吧.....虽然不知道系统会何时奖励我一把枪?”

    “宿主放心,日后譬如穿越中东等危险系数较大的国家与地区之时,便可以获得这些手枪,甚至狙击枪冲锋枪,战术目镜等用来自保。”

    “行吧,这样自己不止是,空有特种兵的身体素质与反应程度,战斗力也将大幅提升......”

    “不过听系统所阐述,看来是之前那个驴友团,遭受到野猪的袭击了。”想到这里,张晓眉头紧皱了起来,他从背包一侧取出了他的多功能生存战斧,紧握在手中。

    同时,他扭头看向陈曦说道:“你带着小貂和阿柴,先躲远点,就在那块大石头后边,不用紧张。”“嗯,我知道....”陈曦神情凝重的点了点头。

    与此同时,阿柴和小貂也察觉到野猪恐怖的声势,很明显小貂曾见过这种大型猛兽,这是一种打心底里的畏惧,同时也勾起了一些它以前,在野外的不好回忆,居然在微微发抖。

    随即,他又特地叮嘱了一下小貂和阿柴,语气凝重道:“记住,你们一定要听曦姐的话,不能贸然冲出来,明白吗?”

    “汪汪汪!!”“咯咯咯....”

    小貂和阿柴叫了几声,似乎是在说知道了......

    “啊——”

    伴随着一声尖叫声,烟雾中冲出来一人,直接是撞入了张晓的怀中。

    李舒感觉自己撞到了什么硬东西,抬头一看,惊呼一声:“你是,晓哥?!”脸上的惊喜也遮盖不住她那发自心底的恐惧。

    低头看了眼怀中那人,张晓眉头一挑道:“诶,果然是你们....”

    张晓恰巧认出了她,正是之前碰见的驴友团中的一名女子,因为她的颜值相对很高,所以给自己的印象比较深。

    徒步穿越神农架地区是有许多线路的,自己与他们的路程规划不一样,但也大同小异,他们进山也比较早,虽然知道在路上迟早会遇到他们的营地,可是没想到,居然在这个情境下与他们相遇了。

    李舒紧张的胸口起伏:“晓哥,赶快离开这里,我们被野猪给攻击了!”

    张晓双手摁住她的肩膀,轻声的说:“你们看见那块石头了吗?先躲在后面,不要慌张。”

    李舒呼吸都不稳了,她盯着张晓的眼睛,慌张的点着头,“那,那你呢?”

    “没事,我去看看。”说完后,张晓毅然决然的走向雾霭中,不顾李舒和陈曦反对。

    浓浓雾霭中,女生纷纷四散,男生们则拿起木棍,想要围攻这只野猪。

    张晓远远听见远处的人群中有人大喊:“兄弟们,干死这只野猪,今晚吃烤猪肉。”

    “好嘞,女生们就不要上了,是男人就上!”

    张晓听见这话,暗叫不好。

    “真是一群傻子啊!”他在心中吐槽着。

    其实,野猪你不惹它,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毕竟是它食草动物,还是有点怕人。

    但是,要是有些人自持身为‘人类’的高级身份,看不起它们的话,肯定是要吃大亏的。若人们还把它和家猪相提并论,显然就有点小看它了。要知道,野猪绝对是一种凶悍的大型猛兽。

    张晓知道,在野外这般险恶的环境中,即便是有枪的老猎人碰到野猪,没有绝对的把握下,也不敢乱开枪。

    事实上,野猪的实力还真不是吹出来的,体形稍大些的,基本上都有300公斤重,再加上每小时40-70千米的奔跑速度,以及两颗尖锐的獠牙,如果跟它硬碰硬的话,绝对是一个大型“车祸现场”。

    它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给成年人撞成骨折,同时,它的咬合力也非常强大,可以很轻松的咬断人的骨头。而且,野猪的运动能力也很发达,除了之前说的跑得快之外,它们跳的也很高,据了解垂直起跳可达一米。

    张晓曾经看过很久之前的一则新闻,某地发生过一次野猪袭人事件,当时,一辆轿车停在路边,一头野猪直接给撞翻了,这实力,杠杠的!可以说非大型动物根本不是它的对手,就连人类也是,还是有多远躲多远为好。

    所以,很多猎户都说,一猪二熊三老虎,意思是出门打猎,不要招惹的动物,首当其冲就是野猪,其二是熊,其三是老虎。

    另外,张晓还听说,在神农架的原始丛林之中,松树树干会分泌出很多油脂来;而野猪平日里经常做的事情,除了磨牙、打滚就是蹭树了,到最后油脂蹭到身上,再跑去泥潭里打滚,导致身上形成了多层保护层,很难一枪击杀。

    如果不能一枪击杀,再给野猪惹怒了,怕是摊上大事了。要知道,野猪怒了,一发起狂来,很难挡得住。而且,皮厚到很多动物咬不穿的地步,比如老虎、猎豹。

    “完了,打起来了。”张晓隐约看见一群人向野猪攻击而去,心中愈发的觉得不妙。他们都是驴友,又不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这不得不说还真是找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