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小说网 > 知识型仙人 > 第七章 风云镇

第七章 风云镇

作者:我不是伪君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剑来渡劫之王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大华恩仇引天刑纪一念永恒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二天天刚亮,云重便起床去找红尾松鼠。  红尾松鼠昨晚在云重家门口前的那片树林里找到一棵有洞的树,将昨天和云重一起摘的野果搬进去一些后就算正式在这里安家落户了。

    李芙做好早饭后把云清和云重叫过来一起吃。平时云重只是吃些羊奶,虽偶尔也吃些其他的食物,但都没当成主食。昨天见云重连山果也能吃得动,今天便索性让他和自己一起吃些米饭。

    云重听到是娘在叫他吃饭,伸手指了指饭桌,又哇哇地叫了几声。红尾松鼠与云重可以说是心灵相通,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立即做好准备。原来云重想和红尾松鼠比比谁先到饭桌前,只听“啊”的一声,云重和红尾松鼠几乎在同一时间冲了出去,也几乎在一瞬间便来到饭桌前,一人一兽不分伯仲。

    李芙刚刚还看到云重离自己还很远,却突然现他又出现在自己眼前,身旁还有那只松鼠,着实吃了一惊。心道,儿子跑得怎么这么快。

    正好在一旁看到这一幕的云清笑道:“不用吃惊,我们的儿子本领大着呢。”

    云重从桌子上拿起两个核桃递给红尾松鼠,自己也拿着一个,也没怎么看他用力核桃就捏碎了,然后将里面的核桃仁放进嘴里。

    核桃壳很硬,一个成年人也不可能将它捏碎,而云重竟做到了。李芙看着云清,希望他能解释一下,同时也确认一下刚才的事是真实的吗。

    云清也是非常吃惊,因为他自己是不可能将核桃捏碎的,而且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了掩饰尴尬干笑几声,道:“你看,我们的儿子确实不凡吧。”

    云重果然能够自己吃饭了,而且吃的很快。匆匆放下碗后,云重和红尾松鼠一起向外走去。李芙刚想开口叫住他,云清说道:“放心吧,儿子这么大的力气,不会有事的。”

    李芙白了他一眼,说道:“我是怕他不小心伤了别人。”

    云清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云重走在街上不知道该去哪里。因为云重特殊的关系,从前有很多五六岁的孩子来找他玩。但云重却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一群男孩子向他走来。看见他们,云重高兴地“呀呀”直叫。

    领头的一个男孩子说道:“云重,我们昨天去找你,婶婶说你和大伯一起上山了。今天刚想去找你就在这里遇见你了。你说山上好玩吗?”这个男孩名叫楚康,是楚云的儿子。说起来,慧娘和李芙一起怀孕,但李芙怀孕的时间长了些。所以云重和楚康也算是年纪相当。平时楚云怕云重一个人孤单,时常让楚康带着一帮孩子去陪他,所以两人很熟。

    云重还不会说话,但能够听懂。一边点头,一边用手比划着他在山上的见闻。但楚康却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楚康虽听不懂他说什么,却也觉得他说得很有意思,忙问:“等你长大了,能带我们一起山上吗?”话刚出口,他便想起爹曾告诉他不要磨着云重带他们上山,接着说道:“还是算了。对了你不是有了一只松鼠吗,怎么没看见它。”

    “是啊,我们听楚伯伯说你有一只松鼠,怎么没看见?”一个名叫二胖的小胖子边说边四下里寻找着。其他人也都跟着附和。

    云重见他们想见红尾松鼠,心里觉得和高兴,连叫了几声。众人只觉得远远地一片云飘来,之后就看到一只松鼠站在面前,双手兜着很多桃子。

    这群孩子大都没见过真正的松鼠,觉得很好奇,把红尾松鼠围在中间,仔细地打量着。

    红尾松鼠一点也不怯场,昂挺胸,红色的尾巴摇晃不停,神情还颇为得意。

    云重在红尾松鼠头上重重敲了一下,然后拿起一个桃子递给楚康。红尾松鼠也是有样学样,把剩下的桃子都分给了其他人。

    这些小孩子觉得眼前的松鼠很有意思,和它在一起觉得很亲切,简直就象朋友一样。

    红尾松鼠也是“自来熟”,很快就和其他人混熟了。一群孩子外加一只松鼠一起在村子里四处游荡。村里有很多种果树,他们遇到有结了果子的就爬山去摘些来吃。甚至还偷偷跑进别人的果院子里去偷摘桃子。红尾松鼠的桃子就是在这里摘的,但他们中除了云重外都没有这么快的度,没一会儿就被抓住了。看院子的人见是一群孩子也就没有训斥他们,又听说那个最小的是云清的儿子,还亲自给他们摘了一些带走。云清时常到镇上去,平时哪家要买些什么东西,几乎都是托云清来买的。云清在村子里的威望很高,又兼云水村民风淳朴,所以才会有这种事。

    云重连续几天和红尾松鼠以及楚康等人玩在一起,云重和红尾松鼠更是形影不离,除了睡觉他们都在一起。红尾松鼠不愧是洪晃异种,上古神兽,来了没几天就成了云水村各种动物的头领。现在这群孩子每次出去,前后左右全都是些鸡,鸭,鹅,老鼠,牛,羊,甚至还有蛇。

    起初这群小孩子看见周围爬满了五颜六色的蛇,简直吓坏了。多亏红尾松鼠指挥蛇群表演了一段蛇舞才算控制住了局面。渐渐地习惯了以后,孩子们现它们除了长得怪异了一些外,其余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云水村里每天都能看到群蛇开到的景象,都觉得很稀奇。等看到是云重领着的那只松鼠在指挥后,心里越觉得云重果然不凡。这让红尾松鼠很是郁闷,明明是我在指挥这些蛇,为什么没有人佩服我。

    云清今天起了个早,因为今天正好是镇上集会的时间,他想把家里养着的山鸡,野兔和一些兽皮卖了,换鞋生活必需品。再顺便带云重去女娲宫还愿,再到妙法寺送一些药草。

    吃早饭的时候,云清便把要带云重去赶集的消息告诉了他。云重以前听人说集市上有很多人,非常热闹,有很多新奇的小玩意儿。听那些大哥哥们说的那么好,云重一直想去看看,但却一直没有机会。今天终于能够得偿所愿,怎么能不高兴呢。

    吃完早饭,云清想早点上路,争取早些回来。等到将要出售的野味和要给妙法寺送去的草药全装在手推车上时,李芙突然想起还没有给他们准备午饭。以前云清自己一个人赶集的时候都是卖完东西后就回来,为了省钱也就带些大饼之类的干粮充饥。但这次云重跟着一起去,李芙可不想让自己的宝贝儿子吃那冷冰冰的东西,本想炒几盘野味给他们带上,但又怕到时候凉了。

    云清看着李芙不知如何是好的模样,笑道:“不用准备了。我和儿子今天在镇上下馆子。”

    李芙也笑道:“你看我是糊涂了,直接下馆子就行了。”然后又嘱咐了几句。回头看见云重和红尾松鼠站在一起,整装待。问道:“松鼠也要去吗?”

    云重和红尾松鼠一起点头不止。

    李芙看了看云清,想要问问他的意思。云清想了想道:“带上它吧,也省得重儿路上无聊。”

    红尾松鼠一听自己可以去,轻轻一跳便落在云清的肩上,摇着红色的尾巴挠着云清的脸。云清觉得鼻子有点痒,拨开红尾松鼠的尾巴,道:“好了,我们赶紧赶路吧。”

    风云镇是个小镇,地处偏僻,除了在地图上标着外,估计知道这里的人很少。去集市赶集的人都是附近村子的人。云水村离镇上大约有两个小时的路程。云清所猎的野味都是送到镇上的饭馆和大户人家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再加上买些家里缺少的盐巴,米粮之类的东西,一般下午一两点钟的时候就能回到家。

    风云镇的人很好和外地人接触,所以现在的生活方式基本还在解放前。九点钟左右,云清等来到了镇上,他决定先把野味卖了,然后再去女娲宫还愿,等把药材送到了妙法寺后再去饭馆吃饭。

    云清一般是将野味卖给镇上最大的饭庄——风云饭庄。风云饭庄的老板与云清是旧识。说起来两人的相逢颇有戏剧性。

    有一次,云清卖完货回家,在路上遇见有人打劫。云清身强力壮,山里的猛兽尚且不能伤害他,更何况区区两个小毛贼。云清刚想出手教训,却从远处走来一人大声呼喊。

    那人穿着很是古怪。风云镇虽然不怎么与外地接触,但也不会太离谱。而那人穿得却是民国时期的青色长衫,一副读书人模样。

    云清本以为这位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来锄强扶弱的,没想到那人走过来以后,对着那几个劫匪一遍遍地讲着应该博爱,不应互相打架。云清见那人从三皇五帝说到孙中山,***,并且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忍不住打断道:“你是谁?”

    那群劫匪本以为两人相识,遇到个程咬金,却也没有想到两人竟也不认识。

    那人摇头晃脑地说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劫匪实在不能忍受,决定先解决了眼前这个祸害。云清见那人弱不禁风,连忙推开他与劫匪扭打在一起。最后,云清身上虽然也挂了彩,但劫匪们伤得更重,而且全都落荒而逃。

    那人愣在一旁,半天没有说话。等到劫匪全都走了,他才算清醒过来,上前看了看云清的伤势,说道:“我家就在镇上,先到我家治疗一下吧。”

    云清也不想让李芙看见自己这幅模样,免得以后自己每次出来都让他担心,跟着那人又来到了镇上。路上聊天时才知道那人名叫冯舫,是风云饭庄的老板。云清觉得奇怪,这样一个让人忍俊不禁的酸秀才竟是镇上第一大饭庄的老板,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从此云清和冯舫也就认识了。云清觉得冯舫除了说话有些酸之外,基本上还是一个好人,而且他给的价钱也合适,所以以后的猎物云清大多都送到这里来。

    云清远远地就看见了风云饭庄的招牌,门口站着两个迎客的小厮。其中一个人认识云清,连忙跑过来,赔笑地问道:“云爷,今天送些什么啊?”

    云清见是饭庄的跑堂,说道:“跟以前一样。老李,你什么时候开始在外面迎客了,以前不是在里面当跑堂吗?”

    那姓“李”的小厮,尴尬地笑道:“犯了点小错,被老板罚在外面迎客一个月。”然后恳求道:“云爷,您可要替我向老板说几句好话,说我以后一定好好干活再也不出错了。”

    云清刚才还在奇怪。平时这人对自己虽然还算热情,但也没有今天这么夸张,这么老远就跑过来打招呼,原来是有求于我。想到这里,哈哈笑了几声。“没问题。等我办完了事情以后亲自向你们老板去说。”说完,将手推车放在门外,自己带着云重和红尾松鼠朝饭庄里面走去。

    那人连忙称谢,将云清迎了进去。站在一旁的另一个小厮不解地问道:“李哥,那人是谁啊?你怎么对他这么客气。”

    “李哥”说道:“你来的时间还短,当然不认识他。他可是我们老板的生死之交。”然后又把云清和冯舫两人认识的过程添油加醋地讲了一遍,把云清说得象个神仙,而冯舫却象一个无知酸儒。从此以后,这个小厮对云清比“李哥”还要人情,因为他知道神仙是不能得罪的。

    那人又问:“跟在他旁边的那人是他儿子吗?还有一只松鼠,尾巴竟是红色的,真奇怪。”

    “我怎么没看到。”“李哥”刚才只顾着让云清替他求情,其他的事情竟自动忽略,连云重和红尾松鼠都没注意到。

    饭庄里的跑堂和账房云清都认识,打了几声招呼后就直奔后面的厨房。厨房里,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正赤脖剁肉,见有人闯进后厨,怒道:“是谁啊?”等到看清来人是云清后,转怒为笑,说道:“原来是云老弟。今天由来送货。”

    云清知道这人一向是面恶心善,笑道:“是的,范厨。除了一只山鸡,你给我们父子做好外,其余的都卖了。”

    “范厨”打量了一眼云清身后正在东张西望的云重,道:“早就听人说你有个儿子,今天总算见到了。一时也没什么准备,今天这顿饭就当我请了。”然后,又对身旁的一人说道:“二狗,你带云爷去将帐结了。”

    人们吃惯了家养牲畜之后,就想尝尝野生的,而想要野味必须自己去猎,所以野味的价钱也很高。云清的二十只兔子和十只山鸡竟卖了一千多块钱。结完帐后,云清又去厨房嘱咐“范厨”先将那只山鸡炖了,他们还要出去一会儿。

    出了饭庄,云清带着云重和红尾松鼠去在镇子东边的女娲宫。风云饭庄在镇子的中央,女娲宫在镇子的最北面,距离虽然不远,但由于道路曲曲折折,云清等也花了大半个小时。

    女娲宫外有很多摆地摊的小商贩,有卖糖葫芦的,吹糖人的,卖假字画假古董的,也有一些装作乞丐在一旁乞讨的闲人。

    云重和红尾松鼠一路上都对看到的一切新奇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时有见到这么多东西,连忙拉住云清的袖子,指了指小摊上的一个个好像活了似的糖人。而红尾松鼠则是一脸渴望的望着红艳欲滴的糖葫芦。

    云清这次带云重出来就是想给他买些好玩的东西,见他喜欢糖人,红尾松鼠又想吃糖葫芦,便带着他们先走到吹糖人的摊子前。

    吹糖人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见有客上门,热情地问:“想要些什么样的糖人,只要你们说的出,我就能吹的出。”

    云重想了想,伸手指了指旁边的红尾松鼠。而红尾松鼠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指着云重。

    云清见状,笑道:“师傅,吹两个吧。一个小孩和一个松鼠。”

    老人的技艺也是很娴熟,没一会儿就吹出了两个糖人。云清付了钱接过糖人递给云重和红尾松鼠。云重拿着松鼠形状的糖人爱不释手,而红尾松鼠则是左看看右看看,想着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

    云清离开吹糖人的摊子,走到卖糖葫芦的那人旁边买了两串糖葫芦递给他们一人一兽。云重的注意力还在糖人上,没有时间吃糖葫芦;红尾松鼠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糖葫芦,但它认识这红红的果子就是常在青云山上吃到的山楂。想也不想地将糖葫芦放在嘴里。

    云清领着他们走到女娲宫前。女娲宫十分庞大,是风云镇的最大建筑。它有四扇大门,房间百余间,殿宇三层,所以又称“三台宫”。宫内住着三十多个穿着道袍的道人,其中大多为女人。女娲宫的建筑十分讲究,其中所用的木材全都就地取材,但铺地用的石板却是从很远的山上取下来的火岩石,此石坚硬无比,千年不化。女娲宫青砖青瓦也与镇上其他人家的土墙上的黄色不同。

    云清等人走进第一层殿。这层殿是天井,里面有一颗五六人方能合抱的千年桂花树,人称“中黄古桂”。红尾松鼠这时候已经将自己的糖葫芦吃完了,也将糖人不知道丢到了哪里。见到这棵千年桂花树,两眼放光。拉住云重不让他走。

    云清其实也不用云重陪着,而且第三层正殿里面的神像除了女娲娘娘外,其余的全都凶神恶煞,他也怕吓坏了儿子。于是嘱咐云重留在这里别乱走,然后便一个人向第二层拜殿走去。

    云重不知道红尾松鼠为什么叫住他,红尾松鼠也不解释,急匆匆走到桂花树下,围着桂花树转了一圈,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但又没找到,急得它抓耳挠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