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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腐烂的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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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月楼的大堂,宾客满座,店小二有钱肩上搭着汗巾,手里拎着茶壶穿梭其中,忙得不亦乐乎。

    临窗的木桌上坐着一位少年,头上带着白玉冠,簪了根玉簪子,月白色的大袖袍,一手捏着宽大的袖子,一手执着酒壶,给自己倒酒。

    有钱忙碌着给另一座的宾客上菜,目光时不时地往临窗这边瞟,知府大人好有雅兴,一个人喝酒都能喝得这么尽兴。

    好不容易忙完了一座,有钱抽空过来,“大人,我们店里新出了卤牛肉,用卤汁小火卤了一晚上,卤汁入味,牛肉劲道,大人,你不知道,我们店的卤汁是秘制的,别处吃不到这个味。”

    他知道林知府不喜欢啃鸡爪,但喜欢吃牛羊肉,据说西北人都喜欢吃牛羊肉,卤牛肉配烧酒,最好不过了。

    林成默默地点点头,端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有钱人机灵,见状忙给空着的酒杯续酒,“好咧,大人你慢慢喝,卤牛肉马上就来。”转身去厨房下单准备卤牛肉。

    这时一只咸香鸡端上桌,林成心中有事,面上却不显,像往常一样休闲地一边吃鸡一边喝酒。

    旁边站着的云杉,知道公子心中有事,出乎往常的安静,撕了一只鸡腿放到林成面前的盘子里。

    “林知府,你也来吃鸡啊。”布阵使刚下衙想来得月楼吃鸡,临时有事拖住了脚,晚来了两步,没想到在得月楼碰到林成。

    林成同布阵使打招呼,“布阵使大人。”

    布阵使环顾四周,见大堂座无虚席,讪讪一笑在林成对面的位置上坐下。

    “林知府,你也喜欢吃得月楼的咸香鸡啊。”布阵使没话找话说,同人闲聊。

    “嗯。”林成又撕了一只鸡腿。

    布阵使以为林成会谦让地把鸡腿递到他的面前,说请布阵使大人尝尝,再一看,一眨眼的功夫,鸡腿已经被吃得只剩鸡骨头。

    刚出锅的咸香鸡实在太香,布阵使没忍住吞了吞口水。

    又有店小二端了一盘卤牛肉上来,一片片切得薄薄的卤牛肉码在白瓷盘中,带着秘制卤汁的香味,飘进布阵使的鼻子里。

    布阵使捂着鼻子,心中暗骂,“他娘的,真香!”见林知府不为所动,一言不发,猜想林知府这是想吃独食。

    好在刚端了卤牛肉过来的有钱,人是个通透的,连忙躬下身请布阵使点菜。

    布阵使照着林成桌上的点了一份。

    “郑大人来了,林知府心中不痛快,这是借酒浇愁?”一只咸香鸡下肚填了填肚子,布阵使面色好了许多。

    郑大人来了广州,布阵使牵头率着城中的官员给郑大人办了接风宴,在接风宴上,郑大人说,早闻广东水师的美名,今日来了广州,一定要去见识见识这支威武之师。

    郑大人去教场巡视,一眼看上了林成组建的水师,想要抽走一半的人,这支水师是林成的心血,总共不到三百人,抽走一半的人,无疑于釜底抽薪。

    林成抬头睨了人一眼,“我不痛快,布阵使大人心中也不痛快吧。”说完,仰起脖子饮了一杯烧酒,火辣辣的烧酒,喉咙如同被火烧一般,五脏六腑都跟着沸腾起来。

    广州知府和布阵司本是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可他这个广州知府和广东布阵使大人共事,好像不那么愉快。

    布阵使自顾自地吃起卤牛肉,“听我一句,别因小失大,郑大人可是皇上身边的红人,除了几位皇子和皇太孙,放眼整个朝廷,谁的地位还能越过郑大人去。”

    终究不是他的心血,他不心疼。

    让林成心疼舍不得的是,郑大人还看上了水师的副教头。

    那个黑脸副教头话不多,论水性,在水师里头他是第一位,正经的教头都比不上他。

    更重要的是,黑脸副教头是苏家的女婿,也就是说,他是苏玥的姐夫。

    郑大人要了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要跟着郑大人飘洋过海下西洋。

    吃完了咸香鸡,吃完了卤牛肉,喝完了一壶烧酒,林成起身喊了一声店小二,“结账。”

    这么快就结账了,布阵使大人还没有吃完呢。

    布阵使忙着吃香喷喷的卤牛肉,余光不自觉地瞥了瞥林成。

    只见旁边的云杉付好了银子,林成回过头告辞,“布阵使大人,我还有事,先走两步。”

    林成大袖翩翩地走了,布阵使忙小声叫住店小二,指了指渐行渐远的背影,又指了指他面前的碗碟。

    有钱在得月楼干了多年,哪里不懂布阵使的意思,“林知府说了,各付各的。”

    布阵使差点被刚塞进嘴里的卤牛肉噎到,这林知府也太小气了。

    鲤鱼巷的小院,傻大个蹲在院中,拿了树枝看木头上的蚂蚁。

    因常年潮湿而腐烂的木头上,一个一个的蚂蚁正忙着把粮食从低处搬到高处。

    “鲶鱼精,鲶鱼精,河里来了个鲶鱼精……”傻大个歪着头,唱着大街小巷的孩童们都会唱的歌谣。

    “好玩,好玩。”一阵哗哗哗的拍掌声,傻大个一边说一边拍掌。

    一股难闻的药草味从小院的屋子里钻出,从窗棱里飘出,随风飘散,傻大个用手擤鼻子,打了个喷嚏。

    黑乎乎的药草水浸过老伍头的双脚,浸过老伍头的小腿,也浸到了老伍头的心里。

    合适的水温令老伍头微闭着眼,心里舒服了许多。

    神医的话不合时宜在耳边响起,“你的腿再不治,最多只能活三年。”

    老伍头惊醒过来,睁开眼睛仔细盯着药草水面下的腿看,木桶里的晃动的水波静下来,他看清楚了这是一条什么样的腿。

    皱得像老树皮的皮肤,发黑的脚趾,原本白净的脚趾甲在一块一块地脱落,这哪里是腿,分明就是一块朽掉腐烂的木头。

    神医给了他药草,叮嘱他每日用药草水泡脚,可以减轻症状,可好像没什么用,他的腿分明在恶化。

    老伍头内心不安起来,他的腿再这么烂下去,他的命也不长了,他作为太子养在民间的杀手,知道太子太多的秘密。

    郑大人来了广州城,太子送来密信,让他盯着郑大人。

    他已经好几日没有出摊了。

    “傻大个。”老伍头大喊。

    外面没有回应,老伍头气急提高了音调,“傻大个,你给我死过来。”

    傻大个拿了树枝过来。

    “去!倒洗脚水。”

    傻大个打了个喷嚏,把黑乎乎的洗脚水泼在院中的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