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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转移焦点

作者:渡海摩天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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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辰继续道:

    “要说它们连一个人类都没有杀过,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的话,刚才袭击我们的混血种,身上的衣服从哪里来的?”

    老狼认真地道:

    “那么,若是算上可能隐藏的食尸鬼,这个村落的反抗力量,很大机会会比想像中来得要强。”

    凌辰道:

    “如果,它们的行为模式跟安德列差不多,那确实是会这样的。”

    “刚才轻易解决四名混血种,圣水起到重要的作用。”

    “不过除此以外,还有它们只是出来捕猎,没有大张旗鼓带上食尸鬼的原因。”

    凌辰摸着下巴,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道:

    “若是直接进攻村落,无疑等于化主动为被动,倒是相当不利。”

    他说完后,深深看了老狼一眼,淡淡地道:

    “当然,如果咱们火力全开,毫不保留地全力出手的话,要消灭区区一个村落,绝对不成问题。”

    “可这才是第一个任务,你也不会想有太大消耗的吧?”

    老狼忽然皱起了眉头:

    “那么,你有什么高见?”

    凌辰将双眼眯缝了一条线,里面精光一闪:

    “我做事向来会仔细计算,绝不鲁莽行事,不该动手的时候,肯定不能硬碰硬。”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只要抓住敌人的命脉,便能够扭转局面,化主动为被动。”

    …………

    砰!

    轰呜的枪响。

    炙热的子弹飞射而出,准确击中了一匹六足马。顿时在它的其中一条后腿上,飙射出一道血箭。

    它在吃痛之下,扬出了巨大的马蹄,踉跄地向着远方逃去。

    老狼移开狙击枪,对着旁边正在抽烟的凌辰耸耸肩。

    他疑惑地道:

    “到底,你这个计划行不行的啊。咱们不去猎杀混血种,跑来打六足马,似乎有点浪费时间了。”

    凌辰吐出一个烟圈,笑而不语地点了点头,看样子,倒是信心十足。

    若要知道,为何二人会在这儿,就要从凌辰先前的计划说起。

    很显然,既然想到在村落里面,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凌辰自然不会傻乎乎地一头扎进去。

    在敌人拥有地利优势的地方作战,乃是最为愚蠢的行为。

    因此,这个时候就需要陷阱了。

    陷阱的核心概念,在于混血种的根本需要。简单两个字就能概括:吸血。

    血液对于它们来说,等同于人类的粮食,一旦断粮的话,肯定就离死不远。

    凌辰经过仔细的观察后,发觉在那个村落里面,并没有圈养任何动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混血种认为养殖动物会有**份,或是懒得去花这个心思。

    顺带一提,凌辰认为后者的可能居多,不过,这并不是重点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这无疑代表着,它们一直保持着奇怪的习惯。直观一点来说,就是当感觉到饿了,才会出门捕食。

    鉴于附近的区域当中,只有六足马一种生物,适合混血种的进食标准。

    那么,凌辰的计划其实不难猜。

    在混血种的眼里,六足马是重要的粮食来源。

    试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个陌生人家中,然后将冰箱里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脚,再丢进垃圾桶。

    那会引起什么后果?

    在正常的情况下,人家可能会怕麻烦,多半只会骂你几句,赶出家门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闹饥荒的时候,显然结果就会截然不同。

    没有食物的话,等于是要活生生饿死,人家会不会拿刀子和你拼命?

    总的来说,凌辰的打算便是透过攻击六足马,惹急并且令那群混血种火烧屁股似的冲出村落。

    到时候,凌辰二人能够利用游击战术,在这一个广阔的丛林里面,将混血种们逐个击破。

    当然,混血种毕竟居住在附近,肯定比二人更熟悉地理环境。

    不过同样要考虑到,一旦进入丛林,密集的植物会造成阻碍,这点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样的。

    至少,这能稍为削减混血种的优势。

    另外一方面,若是混血种被逼出村落,便等于正式丧失了主动权。

    不论凌辰他们是要打、还是要跑,都会变得灵活许多。

    再加上,老狼的武器是狙击枪,擅长远距离进攻。

    如此一来,如果混血种选择分头追踪的话,毫无疑问的是,单凭老狼一人,就足够将它们逐个狙杀。

    考虑到以上的种种因素,相较于冲进村落、被众多混血种群殴而言;

    先引诱它们进入丛林,却是更为值得提倡的办法。

    这个时候,老狼看着已经远去、快要看不到影子的六足马,淡淡地道:

    “其实,我还有一点不明白。”

    凌辰抬了抬手:

    “请说。”

    老狼指着前方道:

    “你说要破坏混血种的粮食,但问题是,六足马实在跑得太快了。”

    “六条腿的生理结构,保证了良好的机动力,即使受到一点小伤,都能够立即远离。”

    凌辰从容地道:

    “这一点我也看出来了,你的意思是?”

    老狼没好气地道:

    “如果,不想更好的办法,根本无法有效杀死六足马。”

    凌辰回答道:

    “我知道啊,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死这些温驯的动物。”

    老狼顿时气结,一字一句的道:

    “那你又说,要断绝混血种的粮食来源,合著弄了一个多小时,我都在白费力气?”

    凌辰竖起食指,在空中摇了摇,道:

    “不不不,事实上,只要明确表现出那个意思就行。目前最需要的是,音量足够大的枪响,以及六足马血液的气味。”

    “信息不对等,这是咱们目前最大的优势。”

    “那群混血种根本不知道,咱们的时间有限,要在三天之内,得到足够的声望。”

    老狼怔了一下,有些不确定的道:

    “所以,它们会下意识地认为,我们俩是针对它们而来的?”

    凌辰微笑道:

    “事实上,这个丛林相当的大,要将所有六足马灭绝,这谈何容易呢?”

    “……不用想,肯定会是个劳师动众的大工程,咱们没有耗下去的资本。”

    “可是,它们不知道啊。”

    “你认为它们敢不敢赌?赌咱们会在不久后离开,赌自己能撑到那个时候?”

    “正所谓关心则乱,粮食来源被捣乱,为了性命着想,即使可能性再微小,都肯定保持不了冷静。”

    老狼听到这些分析,顺着凌辰的思路,认真思考了一阵子。

    良久,他吐出了一口浊气,忍不住道:

    “这样也不无道理,继续出发吧,寻找下一匹六足马。”

    ………

    在灰暗的天色底下,一条修长的黑影,在丛林间前行着。

    这仿佛是黑夜里的魅影,动作迅捷、诡秘。

    从它身上的特征,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一名混血种。

    很显然,凌辰的计划正在顺利进行着。

    事实上,那一群混血种远比凌辰的想像中,来得要焦急许多。

    在听到巨大的枪响时,它们发达的嗅觉细胞,就嗅到了六足马的血液气味。

    很快,混血种们便反应了过来,是有人十分不长眼地,对它们的“食物”动手脚。

    它们害怕被断粮,更担心附近的六足马被吓跑,迁移到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