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连杀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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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身高与之前的颜山拔岳差不多,可看他的穿着却是黑山部的,他的强壮程度比如黑山龙和颜山拔岳,可当他入场时,龙太平听到观战席里有一些惊呼。
“我叫黑山矢,希望你记好是谁杀了你的。”
“抱歉,我今天可能要杀很多人,我记不了那么多。”
“狂妄!”黑山矢一刀斜砍而上,几乎没有停顿便直劈而下。“锵”一声,这次不是一根手指,而是两根,食指和大拇指。
龙太平一手夹着他的巨刀,另一手抬起,那是他的右手。伸出食指,指向他的眉心。
“永别。”
几乎是他说话的同时,黑山矢倒了下去。没有人注意,一抹金色一个漂亮的回旋,回了龙太平手里不见了。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注意,至少黑山武等四人在观战席上,看得清楚,他没有怒吼,而是一脸凝重。
“这小子有点门道,暗算了黑山矢。花铃妹子,你怎么看?”
旁边的花铃银舞,看着这个“两天没见,甚是想念”的男人,只能摇摇头。
“我不予置评。”
黑山武盯着花铃银舞看了一眼,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
而旁边喝着酒的夔狮灭鋈,抬起狮子般的眼睛,看了二人一眼,继续耷拉着眼睛喝着酒,像极了一头打盹儿的睡狮。
这一次,众战士们没有怒吼,黑山矢跟前两位不同,他是真正的地武夫九阶,能如此瞬间击杀他的,至少要天骑士一阶的实力。经过这些天的厮杀,场上死伤的人已经过百,按理对于死个人这种事,在场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可如此轻易击杀的事,是第一次出现,而且是轻易击杀三人,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怎能不让他们感到惊愕呢?
一个突兀的阴冷声音在角落里响起。
“呵呵,终于来了个像样的啊。也该活动活动筋骨了。”
在观战台位置和位置间夹缝处,躺着一个人,身高三米,并不太高,甚至看上去也不算强壮,可当他坐起身来之时,众人哗然。
“疯子!又是那个疯子!”
“是啊。还以为他不来了呢。这个涂山疯,上一次风月会就得到了一个美女,怎么这次又来了?”
看见他,花铃银舞眉头一皱,隐约有一股杀气。
涂山巫笃却在那儿打哈哈。“哈哈,上次带回去的花铃花花,不知染上什么病死了,这不他又来了嘛。”
黑山武冷冷的目光扫向涂山巫笃,他都看不下去了。“涂山老鬼,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花铃部的女人,也不是让你们这么糟践的。这一次,那个畜生要还想带走花铃部的女人,我黑山部也不答应。”
花铃银舞朝黑山武投去了感激的目光,虽然心里没多少感激。
涂山巫笃不以为然,他回过目光继续看着这个“天骑士三阶”的后辈,这是他们涂山部的天才。
三米大汉,看着眼前这个一米八八的男人,用手比划了一下他的身高,阴阴地嗤笑了一声。
“真不知道你这家伙这么小个儿,怎么这么强?难道说跟我涂山疯一样是天才?”
龙太平早已从人群的哗然声中,听到了“疯子”二字。
“你就是他们口中的疯子?看着也不怎么样嘛。”
涂山疯手一捞,原来他睡觉的地方,还有一根棒子,这是一根狼牙棒,上面满是尖刺。
他一跃而起,停在空中,仿佛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将他托举在空中一般。
龙太平看着空中的涂山疯,好想唱“隐形的翅膀”,他轻蔑地说:“你下来呀。”
涂山疯更搞笑,嚣张地说:“你上来呀。”
龙太平气笑了。“有本事你下来。”
“有本事你上来。”
“哈哈。”
接着,所有人看到一双紫色金属翅膀突然出现在龙太平背上,然后他“嗖”一声蹿上了天空,与涂山疯面对面对峙。“我有本事,你没有。”
涂山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疯子,他快疯了,眼睛慢慢变得血红,狼牙棒被舞得虎虎生风,成一种风卷残云之势击向飞在空中的龙太平,风势越来越大,仿佛要吞噬一切一般。
电光火石间,龙太平眼睛颜色一变,竖瞳闪着金光,夹杂着绿色火焰。他不闪不避,就这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来势汹汹的攻击。
嘴角一扬,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柄金色巨剑往左后方的空中平白刺出一剑。此举让在场之人都看不懂了,难道是他自知不敌,直接摆烂了吗?
可眨眼间的变故,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只见龙太平的金剑顶端插着一个人,一个三米高,手持狼牙棒的战士——涂山疯。
“我想,这应该是你最大的秘密吧。也是你屡战屡胜的原因。幻术,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懂得使用幻术的绯力人,用的还不错,只不过可惜,你不应该把幻术用在我身上。因为,对我无效。”
接着,龙太平发动了一招缥缈诛仙,真正的缥缈诛仙。一瞬间,风刃啤酒瓶盖大小的无数重叠风刃沿着金剑击向涂山疯那只剩半条命的身躯,就像被食人鱼分尸一般,他整个人只剩血淋淋的骨架,跌落在地,死的不能再死,尸体已经支离破碎,连拼恐怕都拼不回去了。
涂山巫笃阴阴地说了一句。“这人好残忍啊。”
花铃银舞不以为然地冷笑说道:“谁比谁残忍?论残忍谁比得上涂山部?”
涂山巫笃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可立刻就有人飞了起来,正对着龙太平。这人全身红色首甲,头发却是黑色的,身高差不多三米五左右,但却不同于大多数绯力人。
大多数绯力人都比较粗犷,哪怕是女人也是,而此人除了红色皮肤外,以外界华国人的审美来说,这人长得还真是有些英俊。不过,他的肤色有些像花铃银舞,虽然不如花铃银舞那般粉嫩,却也没有那么红,加上他立体的五官,就算是身为“直男”的龙太平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美男子”。他身上的红色兽皮甲比他的肤色更红,显得他没有那般红。
来人身高与之前的颜山拔岳差不多,可看他的穿着却是黑山部的,他的强壮程度比如黑山龙和颜山拔岳,可当他入场时,龙太平听到观战席里有一些惊呼。
“我叫黑山矢,希望你记好是谁杀了你的。”
“抱歉,我今天可能要杀很多人,我记不了那么多。”
“狂妄!”黑山矢一刀斜砍而上,几乎没有停顿便直劈而下。“锵”一声,这次不是一根手指,而是两根,食指和大拇指。
龙太平一手夹着他的巨刀,另一手抬起,那是他的右手。伸出食指,指向他的眉心。
“永别。”
几乎是他说话的同时,黑山矢倒了下去。没有人注意,一抹金色一个漂亮的回旋,回了龙太平手里不见了。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注意,至少黑山武等四人在观战席上,看得清楚,他没有怒吼,而是一脸凝重。
“这小子有点门道,暗算了黑山矢。花铃妹子,你怎么看?”
旁边的花铃银舞,看着这个“两天没见,甚是想念”的男人,只能摇摇头。
“我不予置评。”
黑山武盯着花铃银舞看了一眼,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
而旁边喝着酒的夔狮灭鋈,抬起狮子般的眼睛,看了二人一眼,继续耷拉着眼睛喝着酒,像极了一头打盹儿的睡狮。
这一次,众战士们没有怒吼,黑山矢跟前两位不同,他是真正的地武夫九阶,能如此瞬间击杀他的,至少要天骑士一阶的实力。经过这些天的厮杀,场上死伤的人已经过百,按理对于死个人这种事,在场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可如此轻易击杀的事,是第一次出现,而且是轻易击杀三人,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怎能不让他们感到惊愕呢?
一个突兀的阴冷声音在角落里响起。
“呵呵,终于来了个像样的啊。也该活动活动筋骨了。”
在观战台位置和位置间夹缝处,躺着一个人,身高三米,并不太高,甚至看上去也不算强壮,可当他坐起身来之时,众人哗然。
“疯子!又是那个疯子!”
“是啊。还以为他不来了呢。这个涂山疯,上一次风月会就得到了一个美女,怎么这次又来了?”
看见他,花铃银舞眉头一皱,隐约有一股杀气。
涂山巫笃却在那儿打哈哈。“哈哈,上次带回去的花铃花花,不知染上什么病死了,这不他又来了嘛。”
黑山武冷冷的目光扫向涂山巫笃,他都看不下去了。“涂山老鬼,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花铃部的女人,也不是让你们这么糟践的。这一次,那个畜生要还想带走花铃部的女人,我黑山部也不答应。”
花铃银舞朝黑山武投去了感激的目光,虽然心里没多少感激。
涂山巫笃不以为然,他回过目光继续看着这个“天骑士三阶”的后辈,这是他们涂山部的天才。
三米大汉,看着眼前这个一米八八的男人,用手比划了一下他的身高,阴阴地嗤笑了一声。
“真不知道你这家伙这么小个儿,怎么这么强?难道说跟我涂山疯一样是天才?”
龙太平早已从人群的哗然声中,听到了“疯子”二字。
“你就是他们口中的疯子?看着也不怎么样嘛。”
涂山疯手一捞,原来他睡觉的地方,还有一根棒子,这是一根狼牙棒,上面满是尖刺。
他一跃而起,停在空中,仿佛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将他托举在空中一般。
龙太平看着空中的涂山疯,好想唱“隐形的翅膀”,他轻蔑地说:“你下来呀。”
涂山疯更搞笑,嚣张地说:“你上来呀。”
龙太平气笑了。“有本事你下来。”
“有本事你上来。”
“哈哈。”
接着,所有人看到一双紫色金属翅膀突然出现在龙太平背上,然后他“嗖”一声蹿上了天空,与涂山疯面对面对峙。“我有本事,你没有。”
涂山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疯子,他快疯了,眼睛慢慢变得血红,狼牙棒被舞得虎虎生风,成一种风卷残云之势击向飞在空中的龙太平,风势越来越大,仿佛要吞噬一切一般。
电光火石间,龙太平眼睛颜色一变,竖瞳闪着金光,夹杂着绿色火焰。他不闪不避,就这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来势汹汹的攻击。
嘴角一扬,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柄金色巨剑往左后方的空中平白刺出一剑。此举让在场之人都看不懂了,难道是他自知不敌,直接摆烂了吗?
可眨眼间的变故,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只见龙太平的金剑顶端插着一个人,一个三米高,手持狼牙棒的战士——涂山疯。
“我想,这应该是你最大的秘密吧。也是你屡战屡胜的原因。幻术,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懂得使用幻术的绯力人,用的还不错,只不过可惜,你不应该把幻术用在我身上。因为,对我无效。”
接着,龙太平发动了一招缥缈诛仙,真正的缥缈诛仙。一瞬间,风刃啤酒瓶盖大小的无数重叠风刃沿着金剑击向涂山疯那只剩半条命的身躯,就像被食人鱼分尸一般,他整个人只剩血淋淋的骨架,跌落在地,死的不能再死,尸体已经支离破碎,连拼恐怕都拼不回去了。
涂山巫笃阴阴地说了一句。“这人好残忍啊。”
花铃银舞不以为然地冷笑说道:“谁比谁残忍?论残忍谁比得上涂山部?”
涂山巫笃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可立刻就有人飞了起来,正对着龙太平。这人全身红色首甲,头发却是黑色的,身高差不多三米五左右,但却不同于大多数绯力人。
大多数绯力人都比较粗犷,哪怕是女人也是,而此人除了红色皮肤外,以外界华国人的审美来说,这人长得还真是有些英俊。不过,他的肤色有些像花铃银舞,虽然不如花铃银舞那般粉嫩,却也没有那么红,加上他立体的五官,就算是身为“直男”的龙太平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美男子”。他身上的红色兽皮甲比他的肤色更红,显得他没有那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