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山怪事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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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狼被莫一吓走后,它并没有就此放弃,很快又有一批人踏进它的领地中,这一次它学乖了,并没有直接上去,而是召集了一帮狐朋狗友。
森林中的狼,不像草原中的狼群喜欢成群结队,它们更喜欢做一只独狼,独自占有一块领地,独自享受领地中的食物。
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没有朋友,到了该交配的季节,它们很快就可以找到自己的伴侣,一直都清楚那些邻居在什么地方,怎么才能找到它们。
独狼一共集齐到七位小伙伴,其中还有两条野狗和一只狐狸,这是附近它能够召集过来的所有狐朋狗友,一众狼狗外加一只狐狸,开始埋伏在那些人经过的地方,准备寻找机会饱餐一顿。
还不知道危险降临的一群人,傻傻沿着莫一的痕迹往前寻找,第二天他们出发的时候,很快在河边找到那个失踪人员,为此让他们担心受怕良久,一整夜没有几个人能够睡着,如果今天还没有收获,在太阳落山之前,他们做好了一致返回的决定。
上午再花半天时间,不死心的寻找一下,这是他们最后的挣扎。
让这个假期变得有意义,没有白白荒废过去的挣扎。
不再管一行人的莫一,此时顺着河流来到另一边,他早将那群人抛之脑后。
唯一跟在莫一身边的,只有那只小鹿,被他随手救下来的傻鹿。
可是他现在离开了森林,总不能带着这只傻鹿进入人类城市中,又让他犯难起来。
如果对这只傻鹿置之不顾,以这只傻鹿的智商,莫一非常怀疑,它能不能活到明年这个时候。
“对不起,接下来的道路,我不能继续带你走了。”
莫一蹲下来,用手抚摸着傻鹿的脑袋道。他渐渐迷恋上这种感觉,小小的脑袋非常温暖,给他一种特殊的感觉。
“以后可不要随便相信人类,希望我们还有机会,能够再次相见。”
傻鹿用水灵灵的眼睛望着莫一,似乎也明白到了必须分别的时候。
莫一心中产生一丝触动,他有一种感觉,其实这只傻鹿一点不傻,而是它已经通灵,可以像人类一样思考一些东西,也会对一些东西感到好奇。
傻鹿对他的亲切感,更是让他莫名其妙,但仔细感受一下,他与傻鹿也有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并不是来自他本身,而是来自他体内那股意识,暗暗回想一下,遇到傻鹿这段时间,他没有再像先前那样狂躁,恨不得摧毁一切。
心中一动,放在傻鹿脑袋上的手,开始亮起一团青色光芒,点点滴滴的光点,顺着莫一的手融进傻鹿身体中。傻鹿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不断用脑袋往莫一怀里去蹭,最后整个身体都蹭到莫一怀中。
光点持续了一刻钟左右,当所有光点融进傻鹿身体中,在它身体皮肤上出现了一些纹路,两只刚刚长出一小截的鹿角,此刻也被青色的花纹包围。
傻鹿不太懂这些东西,但它觉得身体轻盈了上百倍,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从此森林中多了一只传奇的鹿,见过它的人将它称为“鹿王”,还有一些人将它奉为神灵进行祭拜。在今后的丛林中,傻鹿多次从狼群手中将人类拯救出来,最神奇的是驮着一个人,它还能在天空中飞翔。
……
刚刚和傻鹿分开,莫一就收到一条信息。
虽然他极力避免和人类发生冲突,但是有些事情,还是无可避免找上他。
向他发来信息的是陈定军,询问他在哪里?
思考了一会,莫一将自己的定位发了过去。他只是随意漂泊,也弄不清楚自己在哪里,但是手机的地图,显然比他自身清楚得多。
陈定军只是告诉他,自己摊上了大事,让他先不要四处闲逛了。
新闻中也有一篇报道,引起他的注意,山怪事件。
十三个人追寻着一只山怪进入密林中,被狼群围击,三死六伤,一共十一个人逃了出来,其中一个人不治身亡,剩下六个受伤的人,伤残等级不一。
队伍中唯一的女性被彻底毁容,一只眼睛被狼群咬瞎,而她男朋友成为两个没有回来的人之一。
整个事件轰动一时,全国很久没有发生过,这种惨重的动物伤人事件。
第二件事情,就是山怪引发的效应。
一个神秘未知的怪物!呐喊声可以传播上百公里,所有经过的地方,都会遭到严重破坏。
以非科学的方式,将周围破坏的一片狼藉。
莫一看着手机里的信息,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件事情跟他有关,但却怪不到他头上。自己极力避免和他们发生冲突,是他们自己不知死活,非要一意孤行进入森林中。
总不能吃口饭被噎死,去责怪一个卖水的人吧!
自己又没有引诱他们进入森林,还做出过一些警告。救傻鹿的时候,他将一个人不知不觉抓起来,还捆绑到树上,就是想告诉他们,自己可以轻易取走他们性命,不要再继续追过来了。
谁知道这些人的脑袋被门夹了,一点没有自知之明,感受不到实力的差距,还没有危险意识,继续深入密林中寻找。
看到他们报道的时候,莫一恨不得说上一句“活该”,自己想要找死,谁也救不了。但因此给他带来的麻烦,却让他头疼不已。
那些人并没有拍到他的照片,但是根据那个幸存的女主角,将他的肖像描绘了下来,这又让他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有先见之明,很长时间都没有洗漱,鬼才能看出那是他。
满脸都是胡须,头发披散下来,又遮盖住上半部分,只能看到一双红色的眼睛,散发着渗人的光芒。身上衣衫褴褛,估计是大街上,随便找了一个拾荒者,根据他的形象绘画的。
看到这里,莫一连忙将脸上的胡须全部剃掉,头发也削成一个短发。从森林出来前,他已经清洗过身子,和先前的形象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唯一的破绽,就是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让他无可奈何。现实中可没有空间戒指那么方便的物品,他只有这一套衣服,而且穿了很长时间。
最后思考了半天,他只能将里面的衣服反穿到身上,外套直接被他扔掉,搓成一把灰,撒到天空中。只能期望蒙混过关,只要到人类城市中,他就可以购买新的衣服,和先前的身份彻底脱离关系。
那只狼被莫一吓走后,它并没有就此放弃,很快又有一批人踏进它的领地中,这一次它学乖了,并没有直接上去,而是召集了一帮狐朋狗友。
森林中的狼,不像草原中的狼群喜欢成群结队,它们更喜欢做一只独狼,独自占有一块领地,独自享受领地中的食物。
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没有朋友,到了该交配的季节,它们很快就可以找到自己的伴侣,一直都清楚那些邻居在什么地方,怎么才能找到它们。
独狼一共集齐到七位小伙伴,其中还有两条野狗和一只狐狸,这是附近它能够召集过来的所有狐朋狗友,一众狼狗外加一只狐狸,开始埋伏在那些人经过的地方,准备寻找机会饱餐一顿。
还不知道危险降临的一群人,傻傻沿着莫一的痕迹往前寻找,第二天他们出发的时候,很快在河边找到那个失踪人员,为此让他们担心受怕良久,一整夜没有几个人能够睡着,如果今天还没有收获,在太阳落山之前,他们做好了一致返回的决定。
上午再花半天时间,不死心的寻找一下,这是他们最后的挣扎。
让这个假期变得有意义,没有白白荒废过去的挣扎。
不再管一行人的莫一,此时顺着河流来到另一边,他早将那群人抛之脑后。
唯一跟在莫一身边的,只有那只小鹿,被他随手救下来的傻鹿。
可是他现在离开了森林,总不能带着这只傻鹿进入人类城市中,又让他犯难起来。
如果对这只傻鹿置之不顾,以这只傻鹿的智商,莫一非常怀疑,它能不能活到明年这个时候。
“对不起,接下来的道路,我不能继续带你走了。”
莫一蹲下来,用手抚摸着傻鹿的脑袋道。他渐渐迷恋上这种感觉,小小的脑袋非常温暖,给他一种特殊的感觉。
“以后可不要随便相信人类,希望我们还有机会,能够再次相见。”
傻鹿用水灵灵的眼睛望着莫一,似乎也明白到了必须分别的时候。
莫一心中产生一丝触动,他有一种感觉,其实这只傻鹿一点不傻,而是它已经通灵,可以像人类一样思考一些东西,也会对一些东西感到好奇。
傻鹿对他的亲切感,更是让他莫名其妙,但仔细感受一下,他与傻鹿也有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并不是来自他本身,而是来自他体内那股意识,暗暗回想一下,遇到傻鹿这段时间,他没有再像先前那样狂躁,恨不得摧毁一切。
心中一动,放在傻鹿脑袋上的手,开始亮起一团青色光芒,点点滴滴的光点,顺着莫一的手融进傻鹿身体中。傻鹿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不断用脑袋往莫一怀里去蹭,最后整个身体都蹭到莫一怀中。
光点持续了一刻钟左右,当所有光点融进傻鹿身体中,在它身体皮肤上出现了一些纹路,两只刚刚长出一小截的鹿角,此刻也被青色的花纹包围。
傻鹿不太懂这些东西,但它觉得身体轻盈了上百倍,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从此森林中多了一只传奇的鹿,见过它的人将它称为“鹿王”,还有一些人将它奉为神灵进行祭拜。在今后的丛林中,傻鹿多次从狼群手中将人类拯救出来,最神奇的是驮着一个人,它还能在天空中飞翔。
……
刚刚和傻鹿分开,莫一就收到一条信息。
虽然他极力避免和人类发生冲突,但是有些事情,还是无可避免找上他。
向他发来信息的是陈定军,询问他在哪里?
思考了一会,莫一将自己的定位发了过去。他只是随意漂泊,也弄不清楚自己在哪里,但是手机的地图,显然比他自身清楚得多。
陈定军只是告诉他,自己摊上了大事,让他先不要四处闲逛了。
新闻中也有一篇报道,引起他的注意,山怪事件。
十三个人追寻着一只山怪进入密林中,被狼群围击,三死六伤,一共十一个人逃了出来,其中一个人不治身亡,剩下六个受伤的人,伤残等级不一。
队伍中唯一的女性被彻底毁容,一只眼睛被狼群咬瞎,而她男朋友成为两个没有回来的人之一。
整个事件轰动一时,全国很久没有发生过,这种惨重的动物伤人事件。
第二件事情,就是山怪引发的效应。
一个神秘未知的怪物!呐喊声可以传播上百公里,所有经过的地方,都会遭到严重破坏。
以非科学的方式,将周围破坏的一片狼藉。
莫一看着手机里的信息,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件事情跟他有关,但却怪不到他头上。自己极力避免和他们发生冲突,是他们自己不知死活,非要一意孤行进入森林中。
总不能吃口饭被噎死,去责怪一个卖水的人吧!
自己又没有引诱他们进入森林,还做出过一些警告。救傻鹿的时候,他将一个人不知不觉抓起来,还捆绑到树上,就是想告诉他们,自己可以轻易取走他们性命,不要再继续追过来了。
谁知道这些人的脑袋被门夹了,一点没有自知之明,感受不到实力的差距,还没有危险意识,继续深入密林中寻找。
看到他们报道的时候,莫一恨不得说上一句“活该”,自己想要找死,谁也救不了。但因此给他带来的麻烦,却让他头疼不已。
那些人并没有拍到他的照片,但是根据那个幸存的女主角,将他的肖像描绘了下来,这又让他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有先见之明,很长时间都没有洗漱,鬼才能看出那是他。
满脸都是胡须,头发披散下来,又遮盖住上半部分,只能看到一双红色的眼睛,散发着渗人的光芒。身上衣衫褴褛,估计是大街上,随便找了一个拾荒者,根据他的形象绘画的。
看到这里,莫一连忙将脸上的胡须全部剃掉,头发也削成一个短发。从森林出来前,他已经清洗过身子,和先前的形象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唯一的破绽,就是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让他无可奈何。现实中可没有空间戒指那么方便的物品,他只有这一套衣服,而且穿了很长时间。
最后思考了半天,他只能将里面的衣服反穿到身上,外套直接被他扔掉,搓成一把灰,撒到天空中。只能期望蒙混过关,只要到人类城市中,他就可以购买新的衣服,和先前的身份彻底脱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