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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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演员放下手机,推门进去。
她那染着黄毛,练吉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男朋友,这会儿正看视频。听到她进来了,心一虚,刚要把网页关了,又觉得太心虚了,就没关掉。
女演员看着男朋友,忽然想到在拍广告那天,他和江阳在一起坐过。
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吧。
她问男朋友,“你那天都和江总监聊什么了?”
“江总监?”
她男朋友想了想,“哦,就那个小白——大魔王老公啊。”
他特意强调了一下江总监的身份,以免女朋友有别的想法,“没聊什么啊,就介绍了一下,我是乐高乐队的高乐,我在酒吧演出时的热闹,就这些,怎么了?”
女演员想了想,虽然在大魔王面前老公吹牛皮挺尬的,但没什么不对。
那看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没别的了?”
她顺口问了一句。
男朋友说:“还有他看侦探动画片,我告诉他谁是凶手了。”
“你有病吧。”
女演员服了,这都什么毛病啊,不会因为这个,江总监觉得他不专业吧。
当然,也有可能,一开始她带男朋友去片场,就显得她不专业了。
“啊?”
男朋友不由地看向正要发出去的弹幕,这视频是介绍《东方快车谋杀桉》这本书的,他刚打了一行字:“这车上除了侦探,都是凶手,作者这构思真牛皮”,他还没发出去。
他默默地关闭这视频网页。
女演员想既然事已至此,也不想别的了。
她站起身,“走吧,我们去买菜,晚饭吃火锅。”
她不怎么高兴的时候,就喜欢吃火锅。
夏天吃尤其好。
出一身汗,什么烦恼都忘了。
可——
她男朋友拿过吉他:“你去吧,我在家等你,我练会儿吉他。”
这要是往常,女演员可能会说那你好好练。
但现在,她心里冒出一股无名之火。
她努力的按捺住。
她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
男朋友见她这么煞有介事,不由地把吉他放下,“谈什么?”
他很怕这个谈谈,深怕谈的是分手。
女演员想了想:“咱们从大学时在一起,到现在八年了吧?”
“是。”
男朋友心里忐忑起来。
“这八年,我始终支持你玩音乐是不是?”
“是。”
男朋友心里打起了架子鼓。
女演员把手机打开,翻到白天看到,然后收藏的一条资讯,“柚子音乐节新血计划开启了,只要进入决赛前五位,就有机会在柚子音乐节上登台表演——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男朋友心里的打鼓停了,只要不是分手就行,但这话——
“什么意思?”
女演员把手机放下,“你知道你陪我逛街、吃饭的时候,说的最多的话是什么吗?啊,我要练歌,我要练吉他,我要写歌,啊,你耽误我练习了,啊,看一部电影,耽误两个小时练习时间呢。让你帮忙晾个衣服,晚上回来还在洗衣机里,你说,啊,我练吉他忘了——ok,没问题,我们请老师,我给你大把时间去练习。可你呢,你练上半个小时看手机,你练上一个小时喊手疼,大魔王每天还要练六七个小时呢,你比大魔王还天才!什么是努力?努力不是说给我听的!你他妈问问你自己,你为什么晚上不睡!你在后悔你白天没好好练!”
“最后一次机会。你进了前五,我继续支持你。要是没进,别找任何借口,别再给我谈理想,找个工作,我们正常吃饭,上班,出去玩——别他妈再说我耽误你了!
!”
女演员拿起手机摔门出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黄毛男朋友高乐。
有一个谎言被戳破了。
有一道伤口划破了他的心。
他张了张嘴,最后什么话都没说出来,他现在脑袋里一团浆湖。
坐了许久,待天渐渐黑下来以后,他才回过神,拿了钥匙出门,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一家火锅店的名字。
出租车师傅是一个女师傅,她在放电台,竟然有大魔王的声音。
节目已经谈到一半了,她们谈到了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他没怎么听进去。
他现在心里一直在想这女朋友说的话。
直到他听到,橙子夫人说:“这本书有段话我记忆深刻,他说,人与人之间的情断意绝,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是因为心已经离开,才在事后编造了那些借口。因为倘若心没有离开,当将会导致关系破裂的事态发生时,理应有人努力去挽救……”
他回过神,望着电台,“倘若心没有离开,有人努力挽救——”
今天这一番话,算是说开了。
他一直担心分手,但这一段关系即将破裂时,做出努力挽救的却是她。
她的心还没有离开。
这段话写的真好,让他在懵懵懂懂之中,忽然明白许多。
他下了出租车,旁边有一家书店,他进去买了一本书,然后进入商场,到了一家火锅店,她正在一个人吃,他坐在她对面,“我答应你,就这一次了。”
他们吃了火锅,回了家,他专门看了电台节目里提到的那一章。
然后——
作为乐队的一员,他很好奇,这披头士是什么乐队,书上写的煞有其事,又是去岛国演出,震惊岛国,又让一个大男人听到他们去岛国演出这事儿就哭得泪流满面。
夸张了吧。
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因为作为一名从业者,他听过的乐队专辑不在少数,对于历史上知名乐队也了如指掌,从来没听说有过这么一支乐队,而且有这么夸张影响力的,更没有。
然后,作者还写了这乐队解散前演唱会彩排和现场演出影响组成的纪录片《顺其自然》。主人公就从这纪录片中,从乐队解散中领悟到了他喜欢的那句话。
这更不可能了。
有这么大影响力的乐队,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
不过,他不得不佩服这作者。
为了写部,杜撰了支乐队,还写了不少歌名。
这煞有其事的劲儿,他差点以为真有这么一支非常牛皮的乐队。
真够牛掰的!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再杜撰一支歌曲,要是这还能杜撰,他高乐愿称这作者为神。
他也是手贱,顺手就在音乐平台上搜索了一下披头士乐队。
然后——
弹出一个《letitbe》顺其自然,披头士乐队。
“草!”
他直接从躺一个仰卧起坐起来,不会真有这支乐队,真有这首歌吧?
他记忆混乱了?
他孤陋寡闻了?
他疑惑地购买,播放。
然后——
“……ahebrokeedpeople(当世界上所有伤心的人们)livinginthewree(都同意)therewillbeabe(会有一个答桉,顺其自然)……”
大魔王!
这是大魔王的声音!
绝对错不了!
还是吉他弹唱!
女演员放下手机,推门进去。
她那染着黄毛,练吉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男朋友,这会儿正看视频。听到她进来了,心一虚,刚要把网页关了,又觉得太心虚了,就没关掉。
女演员看着男朋友,忽然想到在拍广告那天,他和江阳在一起坐过。
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吧。
她问男朋友,“你那天都和江总监聊什么了?”
“江总监?”
她男朋友想了想,“哦,就那个小白——大魔王老公啊。”
他特意强调了一下江总监的身份,以免女朋友有别的想法,“没聊什么啊,就介绍了一下,我是乐高乐队的高乐,我在酒吧演出时的热闹,就这些,怎么了?”
女演员想了想,虽然在大魔王面前老公吹牛皮挺尬的,但没什么不对。
那看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没别的了?”
她顺口问了一句。
男朋友说:“还有他看侦探动画片,我告诉他谁是凶手了。”
“你有病吧。”
女演员服了,这都什么毛病啊,不会因为这个,江总监觉得他不专业吧。
当然,也有可能,一开始她带男朋友去片场,就显得她不专业了。
“啊?”
男朋友不由地看向正要发出去的弹幕,这视频是介绍《东方快车谋杀桉》这本书的,他刚打了一行字:“这车上除了侦探,都是凶手,作者这构思真牛皮”,他还没发出去。
他默默地关闭这视频网页。
女演员想既然事已至此,也不想别的了。
她站起身,“走吧,我们去买菜,晚饭吃火锅。”
她不怎么高兴的时候,就喜欢吃火锅。
夏天吃尤其好。
出一身汗,什么烦恼都忘了。
可——
她男朋友拿过吉他:“你去吧,我在家等你,我练会儿吉他。”
这要是往常,女演员可能会说那你好好练。
但现在,她心里冒出一股无名之火。
她努力的按捺住。
她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
男朋友见她这么煞有介事,不由地把吉他放下,“谈什么?”
他很怕这个谈谈,深怕谈的是分手。
女演员想了想:“咱们从大学时在一起,到现在八年了吧?”
“是。”
男朋友心里忐忑起来。
“这八年,我始终支持你玩音乐是不是?”
“是。”
男朋友心里打起了架子鼓。
女演员把手机打开,翻到白天看到,然后收藏的一条资讯,“柚子音乐节新血计划开启了,只要进入决赛前五位,就有机会在柚子音乐节上登台表演——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男朋友心里的打鼓停了,只要不是分手就行,但这话——
“什么意思?”
女演员把手机放下,“你知道你陪我逛街、吃饭的时候,说的最多的话是什么吗?啊,我要练歌,我要练吉他,我要写歌,啊,你耽误我练习了,啊,看一部电影,耽误两个小时练习时间呢。让你帮忙晾个衣服,晚上回来还在洗衣机里,你说,啊,我练吉他忘了——ok,没问题,我们请老师,我给你大把时间去练习。可你呢,你练上半个小时看手机,你练上一个小时喊手疼,大魔王每天还要练六七个小时呢,你比大魔王还天才!什么是努力?努力不是说给我听的!你他妈问问你自己,你为什么晚上不睡!你在后悔你白天没好好练!”
“最后一次机会。你进了前五,我继续支持你。要是没进,别找任何借口,别再给我谈理想,找个工作,我们正常吃饭,上班,出去玩——别他妈再说我耽误你了!
!”
女演员拿起手机摔门出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黄毛男朋友高乐。
有一个谎言被戳破了。
有一道伤口划破了他的心。
他张了张嘴,最后什么话都没说出来,他现在脑袋里一团浆湖。
坐了许久,待天渐渐黑下来以后,他才回过神,拿了钥匙出门,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一家火锅店的名字。
出租车师傅是一个女师傅,她在放电台,竟然有大魔王的声音。
节目已经谈到一半了,她们谈到了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他没怎么听进去。
他现在心里一直在想这女朋友说的话。
直到他听到,橙子夫人说:“这本书有段话我记忆深刻,他说,人与人之间的情断意绝,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是因为心已经离开,才在事后编造了那些借口。因为倘若心没有离开,当将会导致关系破裂的事态发生时,理应有人努力去挽救……”
他回过神,望着电台,“倘若心没有离开,有人努力挽救——”
今天这一番话,算是说开了。
他一直担心分手,但这一段关系即将破裂时,做出努力挽救的却是她。
她的心还没有离开。
这段话写的真好,让他在懵懵懂懂之中,忽然明白许多。
他下了出租车,旁边有一家书店,他进去买了一本书,然后进入商场,到了一家火锅店,她正在一个人吃,他坐在她对面,“我答应你,就这一次了。”
他们吃了火锅,回了家,他专门看了电台节目里提到的那一章。
然后——
作为乐队的一员,他很好奇,这披头士是什么乐队,书上写的煞有其事,又是去岛国演出,震惊岛国,又让一个大男人听到他们去岛国演出这事儿就哭得泪流满面。
夸张了吧。
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因为作为一名从业者,他听过的乐队专辑不在少数,对于历史上知名乐队也了如指掌,从来没听说有过这么一支乐队,而且有这么夸张影响力的,更没有。
然后,作者还写了这乐队解散前演唱会彩排和现场演出影响组成的纪录片《顺其自然》。主人公就从这纪录片中,从乐队解散中领悟到了他喜欢的那句话。
这更不可能了。
有这么大影响力的乐队,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
不过,他不得不佩服这作者。
为了写部,杜撰了支乐队,还写了不少歌名。
这煞有其事的劲儿,他差点以为真有这么一支非常牛皮的乐队。
真够牛掰的!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再杜撰一支歌曲,要是这还能杜撰,他高乐愿称这作者为神。
他也是手贱,顺手就在音乐平台上搜索了一下披头士乐队。
然后——
弹出一个《letitbe》顺其自然,披头士乐队。
“草!”
他直接从躺一个仰卧起坐起来,不会真有这支乐队,真有这首歌吧?
他记忆混乱了?
他孤陋寡闻了?
他疑惑地购买,播放。
然后——
“……ahebrokeedpeople(当世界上所有伤心的人们)livinginthewree(都同意)therewillbeabe(会有一个答桉,顺其自然)……”
大魔王!
这是大魔王的声音!
绝对错不了!
还是吉他弹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