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马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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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辰见林蝶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心想不会是刚才藏在树丛里偷看她洗澡的时候,被看到衣着和长相了啊?
怎么可能,刚才那么小心,而且藏的那么隐秘,全身上下都被树枝树叶挡着。
出于安全考虑,他一本正经的说:“蝶儿小姐,我很确定咱们以前肯定没见过面,因为我对你确实没有印象。”
林蝶脑外一歪:“是吗,可我总感觉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小侯爷的脑门儿上开始冒冷汗,必须把她往歪道儿上引才行,说:“在下豫州人士,之前从未出过远门,敢问蝶儿小姐可曾去过豫州?”
“不曾。”林蝶很肯定的说。
林氏商团祖籍扬州,每年春夏两季往返扬州和益州,秋冬换为扬州到帝-都的路线,将本地和益州上品带到帝-都贩卖。虽说豫州和冀州紧挨着,但他们习惯从扬州直接北上,转道兖州再向西折返进-入冀州。
“那不就得了,所以说咱们肯定没有见过面。”小侯爷一脸正色。
林蝶皱了皱秀眉,说:“可能是我记错了吧,不打扰萧公子休息了,明天见。”
“明天见。”小侯爷逃似的钻进帐篷,好在自己反应快,不然的话很有可能露馅儿。
林鸿义把女儿拉到一旁,压低声音问:“蝶儿,你是不是对陈公子动心了?”
“什么啊?”林蝶俏脸一红:“根本没有的事,爹你胡说什么呢。”
林鸿义做出一副你可不要骗我的表情,说:“真的没有?那你为什么老是跟陈公子套近乎,什么咱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这是男孩子追女孩子的惯用手段,当年你爹我就是这么跟你娘搭讪的。”
大小姐一脸黑线:“爹,我是女孩子好不好?”
林鸿义马上说:“你还知道自己是女孩子啊,也不知道矜持一些!说实话陈公子人品不错,长的一表人才,而且还是勋贵之后,你们俩倒是很合适,只是把你嫁到豫州去,爹舍不得啊。”
“都什么跟什么啊,爹你想多了!”林蝶实在是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说:“天色不早了,赶紧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说完,她一头钻进自己的帐篷。
很明显,当爹的还想继续刚才的话题,只能无奈的看着女儿的帐篷叹一口气。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萧辰就被外面的声音吵醒。
商队的人都很勤快,天刚亮就陆续起来,除了准备早餐的人,其他人全部在收拾行装,为出发做好准备。
“林掌柜、蝶儿小姐早。”他伸着懒腰走出帐篷,几天来的奔波让他极为疲惫,昨晚的一觉睡的很爽,如果能再睡哪怕半个时辰,肯定会更爽。
“陈公子早,把你吵醒了吧,真是不好意思。”林鸿义笑着说。
“早睡早起身体好,林掌柜客气了。”他象征性的做了几下伸展运动,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小子虽然魂士等级不高,却也有一把子力气呢。”
“呵呵,怎敢劳烦萧公子,要是你真想帮忙的话,不如去帮小女……”
“我去帮忙装车!”小侯爷没等林掌柜把话说完,就一溜烟的朝着马车那边跑去,帮伙计们装车。
林鸿义对着女儿耸耸肩,意思是爹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林蝶对着父亲瞪了瞪眼睛,她想说的是我对萧辰真的没有那种想法,你想多了!
既然出了力,早饭肯定就是免费的,只是饭菜的质量有点儿差,将炒熟了的白米熬粥,因为这样比较容易煮熟,能节省不少时间;四五个人一碟小咸菜,每人两个风干后又在火上烤热的白面饼子,外加每人一块肉干。
林鸿义父女和大家吃的一样,小侯爷啃了一个干饼子就再也吃不下去了,想到纳镯里有那么多好吃的,却要跟他们受这份罪,命苦啊。
估计接下来还得命苦一阵子,因为昨晚已经说好了跟他们同行,也就是说在分别之前,大家都得一起用餐。
倒不是因为小气,他很愿意把美食都拿出来,大家一起分享。主要是纳镯这种东西太过贵重,据说整个大楚朝也就皇宫内院才有这样的东西,出现在一个普通勋贵身上,别人会怎么想。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还是小心谨慎一些为好。
吃饱饭,商队启程,林鸿义作为等级最高的人,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一把长柄大关刀挂在马鞍上,显得十分威风。
女儿林蝶紧随其后,她的坐骑昨晚被青狼咬伤,虽然不是很严重,但她还是换了一匹马,将心爱的坐骑拴在后面的车辕上,让它跟着队伍慢慢走。
萧辰故意落后林蝶一个马身,一脸吊儿郎当的样子,没走多远便开始昏昏欲睡,他故意做出这样个样子,目的是避免和其他人交谈。
其他人,主要指的的是林蝶。
不过从今天早上到现在,她没有再问昨天的问题,这让小侯爷放心不少。
商团的行进速度不快,但中间很少休息啊,加上一早就出发,到中午的时候竟然也走了六十多里。
照这样的速度计算,他们一天至少要走一百二十里,甚至能达到一百五十里。
商人逐利,果然是句真理,要是换成普通人的话,每天走一百里就已经是极限了呢。
林鸿义手搭凉棚向前望去,朗声道:“伙计们加把劲儿,前面两里是个不错休息场所,咱们在那里休息吃饭。”
“好嘞!”伙计们齐声回答,精神也跟着振奋起来。
眼力不错嘛,能看到两里地之外的地形,小侯爷对此表示很佩服,虽说他也能看到,可毕竟在等级上超越林鸿义许多呢。
可是刚走没几分钟,一声类似猛禽叫声的呼哨响起,林鸿义父女同时色变,伙计们也都跟着紧张起来。
没等小侯爷发问,父女二人已经摘下挂在马鞍上的兵器,车队原本是一字长蛇阵,伙计们第一时间收缩阵型,几息之间变成了圆阵。
普通人牵着缰绳站在最里面,拥有魂力的人持握刀柄站在外圈。
“林掌柜,我们是不是遇到强盗了?”小侯爷反问,大家做出这么大的反应,要是在看不出端倪的话,跟棒槌有什么区别。
林鸿义苦笑着说:“恐怕不仅仅是强盗那么简单,强盗一般是以锣声为信号的,可刚才发出的是呼哨。”
“呼哨?”他一头雾水,心想自己也算是闯荡江湖一年多的人,呼哨是什么意思?
林蝶补充说:“只有马匪,才会用呼哨。他们比普通的强盗更有战斗力,而且下手更为狠毒。真是没有想到,在临近帝-都的天子脚下,也会有马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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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辰见林蝶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心想不会是刚才藏在树丛里偷看她洗澡的时候,被看到衣着和长相了啊?
怎么可能,刚才那么小心,而且藏的那么隐秘,全身上下都被树枝树叶挡着。
出于安全考虑,他一本正经的说:“蝶儿小姐,我很确定咱们以前肯定没见过面,因为我对你确实没有印象。”
林蝶脑外一歪:“是吗,可我总感觉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小侯爷的脑门儿上开始冒冷汗,必须把她往歪道儿上引才行,说:“在下豫州人士,之前从未出过远门,敢问蝶儿小姐可曾去过豫州?”
“不曾。”林蝶很肯定的说。
林氏商团祖籍扬州,每年春夏两季往返扬州和益州,秋冬换为扬州到帝-都的路线,将本地和益州上品带到帝-都贩卖。虽说豫州和冀州紧挨着,但他们习惯从扬州直接北上,转道兖州再向西折返进-入冀州。
“那不就得了,所以说咱们肯定没有见过面。”小侯爷一脸正色。
林蝶皱了皱秀眉,说:“可能是我记错了吧,不打扰萧公子休息了,明天见。”
“明天见。”小侯爷逃似的钻进帐篷,好在自己反应快,不然的话很有可能露馅儿。
林鸿义把女儿拉到一旁,压低声音问:“蝶儿,你是不是对陈公子动心了?”
“什么啊?”林蝶俏脸一红:“根本没有的事,爹你胡说什么呢。”
林鸿义做出一副你可不要骗我的表情,说:“真的没有?那你为什么老是跟陈公子套近乎,什么咱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这是男孩子追女孩子的惯用手段,当年你爹我就是这么跟你娘搭讪的。”
大小姐一脸黑线:“爹,我是女孩子好不好?”
林鸿义马上说:“你还知道自己是女孩子啊,也不知道矜持一些!说实话陈公子人品不错,长的一表人才,而且还是勋贵之后,你们俩倒是很合适,只是把你嫁到豫州去,爹舍不得啊。”
“都什么跟什么啊,爹你想多了!”林蝶实在是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说:“天色不早了,赶紧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说完,她一头钻进自己的帐篷。
很明显,当爹的还想继续刚才的话题,只能无奈的看着女儿的帐篷叹一口气。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萧辰就被外面的声音吵醒。
商队的人都很勤快,天刚亮就陆续起来,除了准备早餐的人,其他人全部在收拾行装,为出发做好准备。
“林掌柜、蝶儿小姐早。”他伸着懒腰走出帐篷,几天来的奔波让他极为疲惫,昨晚的一觉睡的很爽,如果能再睡哪怕半个时辰,肯定会更爽。
“陈公子早,把你吵醒了吧,真是不好意思。”林鸿义笑着说。
“早睡早起身体好,林掌柜客气了。”他象征性的做了几下伸展运动,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小子虽然魂士等级不高,却也有一把子力气呢。”
“呵呵,怎敢劳烦萧公子,要是你真想帮忙的话,不如去帮小女……”
“我去帮忙装车!”小侯爷没等林掌柜把话说完,就一溜烟的朝着马车那边跑去,帮伙计们装车。
林鸿义对着女儿耸耸肩,意思是爹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林蝶对着父亲瞪了瞪眼睛,她想说的是我对萧辰真的没有那种想法,你想多了!
既然出了力,早饭肯定就是免费的,只是饭菜的质量有点儿差,将炒熟了的白米熬粥,因为这样比较容易煮熟,能节省不少时间;四五个人一碟小咸菜,每人两个风干后又在火上烤热的白面饼子,外加每人一块肉干。
林鸿义父女和大家吃的一样,小侯爷啃了一个干饼子就再也吃不下去了,想到纳镯里有那么多好吃的,却要跟他们受这份罪,命苦啊。
估计接下来还得命苦一阵子,因为昨晚已经说好了跟他们同行,也就是说在分别之前,大家都得一起用餐。
倒不是因为小气,他很愿意把美食都拿出来,大家一起分享。主要是纳镯这种东西太过贵重,据说整个大楚朝也就皇宫内院才有这样的东西,出现在一个普通勋贵身上,别人会怎么想。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还是小心谨慎一些为好。
吃饱饭,商队启程,林鸿义作为等级最高的人,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一把长柄大关刀挂在马鞍上,显得十分威风。
女儿林蝶紧随其后,她的坐骑昨晚被青狼咬伤,虽然不是很严重,但她还是换了一匹马,将心爱的坐骑拴在后面的车辕上,让它跟着队伍慢慢走。
萧辰故意落后林蝶一个马身,一脸吊儿郎当的样子,没走多远便开始昏昏欲睡,他故意做出这样个样子,目的是避免和其他人交谈。
其他人,主要指的的是林蝶。
不过从今天早上到现在,她没有再问昨天的问题,这让小侯爷放心不少。
商团的行进速度不快,但中间很少休息啊,加上一早就出发,到中午的时候竟然也走了六十多里。
照这样的速度计算,他们一天至少要走一百二十里,甚至能达到一百五十里。
商人逐利,果然是句真理,要是换成普通人的话,每天走一百里就已经是极限了呢。
林鸿义手搭凉棚向前望去,朗声道:“伙计们加把劲儿,前面两里是个不错休息场所,咱们在那里休息吃饭。”
“好嘞!”伙计们齐声回答,精神也跟着振奋起来。
眼力不错嘛,能看到两里地之外的地形,小侯爷对此表示很佩服,虽说他也能看到,可毕竟在等级上超越林鸿义许多呢。
可是刚走没几分钟,一声类似猛禽叫声的呼哨响起,林鸿义父女同时色变,伙计们也都跟着紧张起来。
没等小侯爷发问,父女二人已经摘下挂在马鞍上的兵器,车队原本是一字长蛇阵,伙计们第一时间收缩阵型,几息之间变成了圆阵。
普通人牵着缰绳站在最里面,拥有魂力的人持握刀柄站在外圈。
“林掌柜,我们是不是遇到强盗了?”小侯爷反问,大家做出这么大的反应,要是在看不出端倪的话,跟棒槌有什么区别。
林鸿义苦笑着说:“恐怕不仅仅是强盗那么简单,强盗一般是以锣声为信号的,可刚才发出的是呼哨。”
“呼哨?”他一头雾水,心想自己也算是闯荡江湖一年多的人,呼哨是什么意思?
林蝶补充说:“只有马匪,才会用呼哨。他们比普通的强盗更有战斗力,而且下手更为狠毒。真是没有想到,在临近帝-都的天子脚下,也会有马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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