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猎魔(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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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猎魔(01)
周日,城市中心人潮汹涌。地段最佳的M.E.S商场里,每一家店铺都挤满了趁着周末出来闲逛的男女,就连位于商场一角,平时冷清萧条的书瀚咖啡馆也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书瀚咖啡馆既卖书,又卖咖啡与茶,是一家打文化牌与情怀牌的连锁型饮品店,数年前进入冬邺市,已经在写字楼、居民楼周边陆陆续续开了十来直营家,书没卖出去多少,全靠售价高昂的饮品维持运营。
在书瀚,最便宜的咖啡一杯也得卖五十元,早几个月推出的节气饮品更是高达七十元。顾客买上一杯即可带书去消费区闲坐,从一早开门待到夜里打烊也没人来催。
冬邺市将咖啡卖到六七十的饮品店实在不多见,书瀚相对较高的个人消费赶走了部分潜在顾客,而满店的图书又吸引着喜欢阅读的客人。因此与别的咖啡店相比,书瀚的消费区格外宁静,人们即便要交谈,也会下意识压低音量。
不过这只是工作日的情况。
一旦到了处处人满为患的周末,书瀚也势必接待管不住嘴的客人。
M.E.S商场负一楼有一个大型儿童室内游乐区,书瀚咖啡馆正好是离这个游乐区最近的饮品店。
年轻的父母们更倾向于带玩累的孩子来书瀚喝一杯奶昔、吃一碟甜点,顺带在书架上挑几本少儿读物。
宁静的消费区有了小孩,顷刻间成为喧闹的“重灾区”。
佘群准备今年考研,在书瀚办了张会员卡,早早前来占据最佳位置,学习资料铺了满满一桌,前几个小时还能专注于温习,可自打几名聒噪的小孩冲入店中,他便再也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习题上。
小孩们求知欲强,一边翻书一边高声询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佘群思路被打断,屡次回头以满含怨气的眼神瞪视那些旁若无人肆意喧哗的父子母子,却又无计可施——他没有胆量走过去,提醒对方这里不能喧哗。而更令他头痛的是,问“什么为什么”的小孩恰恰是书店里最“安静”的一类。
更可怕的是那些尖叫着跑来打去和嚎啕大哭的“小疯子”。
佘群烦躁抓头,感到自己快被这些“小疯子”给逼疯了。
他从厚厚一叠资料中抬起眼,观察和自己一样被打搅的顾客,发现大家都面有难色,皱眉的皱眉,咬牙的咬牙,其中一名男子更是频繁地挺直腰背,并粗重叹息。
这男子他挺眼熟,三十多岁的年纪,与他一样办了会员卡,时常坐在他的东北角,每次点一杯薄荷茶,抱一撂书,一看就是整整一天。
半个月前他一时好奇,趁男子离店解手时偷偷看了看对方桌上的书,发现全是悬疑恐怖类小说。
作为一个惜时如金的备考生,他实在不明白,这寡言少语的男子为何能花这么多的时间看“闲书”。
男子身高1米7左右,三角眼,颧骨突出,架一副黑框眼镜,长袖T恤搭洗得发旧的牛仔裤,走路总是低着头,有些驼背,大约是个失败的社会人,说不定是因为丢了工作,才来书瀚消磨光阴。
如此一想,佘群不由得“啧”了一声。
他这个年龄的青年,尚未经历过工作上的失败,对学业、事业皆抱有无限的热情,平素最瞧不起的,便是自甘堕落暮气沉沉的社会人。
不多时,男子回到消费区,佘群连忙将拿在手中的书放回去。男人显然注意到了他的举动,却并未流露出该有的疑惑与不满。两人擦肩而过时,眼神短暂交汇,佘群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焦虑、低落、平庸。
没用的男人——彼时佘群如此想。
不过此时此刻,竟是这平庸的男子站起身来,挺胸抬头向吧台走去,要求工作人员提醒带小孩的顾客注意音量。
佘群颇感意外,支着下巴目送男子回到座位。
很快,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笑容可掬地将“不要打搅他人阅读”的告示牌指给年轻父母们看,消费区因此安静了下来。
佘群松一口气,暗道这“废物中年人”也不是全无用处。
然而好景不长,安静仅维持了短短五分钟,小孩们又哭的哭,闹的闹,家长们似乎也束手无策。
佘群将笔“啪”一声拍在桌上,忍无可忍,在手机上与好友吐槽:操丨他娘的!书店这种地方就不该放小孩子进来!又不是麦当劳,又不是肯德基!他们看什么书?看得懂吗?我今天的题又没刷完!
男子再一次站起,这次不是去吧台,而是直接去了吵闹传来的方向。
佘群听见男子以艰涩生硬的语调说:“麻烦你们照看好小孩,他们实在是太吵了!”
家长们小声道歉,假模假样教训自家不懂事的小孩。
男子换来的宁静持续了两分钟,消费区又一次炸锅。部分家长象征性地对大叫的小孩做出“嘘”的手势,更多的则根本不管,甚至用平板电脑播放着动画片。
佘群已经被吵到麻木,索性给自己放个假,戴上耳机和好友“开黑”,余光扫见男子起码提醒了家长们五次。
“靠,真有毅力啊!”他语气中不乏讥讽,又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思。
“你要不就回来吧,周末去什么书店。”好友说:“咱图店安静?”
“太安静了也不成,我需要适当的白噪音。”
“小孩儿的声音那叫‘黑噪音’了吧?啧啧,跟小孩儿和家长讲道理的都是傻缺。谁他妈听啊?真有素质的家长,被提醒个一两次就把小孩带走了,现在还待在那儿折腾的,多半脑子里就没长素质这根筋!”
几局下来,佘群抹了把脸,明白今儿当真是废了,正准备收拾收拾回学校,去图书馆将就一下,忽见闹得最厉害的那一桌有了新的动向——穿藏青色长裙的女人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包纸巾,似乎是要去卫生间,一个猴儿一样的男孩紧紧抱住她的腿,嗓子都嚎哑了,还舍不得闭上嘴。
“妈妈!你去哪儿?别走哇!陪我看动画片!”
女人安抚了半天,“猴儿”也不肯松手,反倒跟发了“人来疯”似的,嚷得越发带劲。女人也火了,说了两三句重话,直接将“猴儿”扔在原地,径直向书店外的卫生间走去。
大约平时被宠惯了,“猴儿”呆了几秒,突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引得消费区所有人都向他看去。
佘群下意识看向数次起身的男子,毫无征兆地感到一股杀气。
在他的认知里,那男子别说杀气,连怨气都不该有。
他几乎认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而这时,男子桌上堆着的书,放在最上面的一本正好写着一排大字——他们都该死!
佘群一咽唾沫,瞳光微微收缩。视线里,男子脸色阴鸷,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里摸出一件物事捏在手中,如前几次一样,缓缓走到“猴儿”跟前。
除了佘群,无人察觉到危险。而佘群已经怔立在自己的座位边,心脏狂跳,呆若木鸡。
“猴儿”仍旧在大喊大叫,甚至对男子咧了个鬼脸,声音如同小怪物:“我就是要闹!我就是要吵!我妈妈给我买了水,我——”
后面的话,随着男子右手往前一捅的动作戛然而止。
当男子将手中的匕首插丨入男孩儿的喉咙时,消费区静如坟墓,所有人都呆立着,像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血从男孩儿颈部动脉处汩汩涌出,血腥味从稀薄变得浓烈,如一根根尖锐的针,刺入人们麻木的神经。
直到这时,才有人惊声尖叫——
“啊!杀人了!”
人群以男子为中心,如潮水般向四周褪去。男子“嚯”一下将匕首从男孩儿脖颈拔出,男孩儿像一截被蛀空的枯木,徒然栽倒在地,四肢猛烈抽搐,喉咙发出干涩而可怖的呼吸声。
佘群瞳孔几乎压到最紧,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男子,嘴唇不自觉地颤动,一道道血液直冲脑门。
男子眼中的平庸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疯狂与残忍,似乎还迸裂出数道血光。那滴着鲜血的匕首尖直指人群,一时间,恐惧令空气凝固,如巨石一般挤压在目击者心口。数名父母不在场的小孩正低声哭泣,而现场的成年人们——从工作人员到顾客,被吓懵了也好,胆怯懦弱也好,竟是无一人挺身而出。
被刺穿咽喉的男孩儿终于不动了,男子扯出一记狰狞的笑,旋即以极快的速度,抓住离自己最近的小孩。
小孩惊惧的哭声仿佛溃逃的号角,佘群第一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的逃命者。
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
男子怪笑着将手中的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的头颅与冷硬的地面相撞,发出渗人的闷响……
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丨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
一切已经晚了。
男子杀红了眼,擒住又一名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像披着人皮的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的獠牙。
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
?
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了在公丨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一年的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
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丨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一线,和无数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
“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的金字招牌。
特别行动队的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的人有更形象的解释——炼狱。
明恕在“炼狱”锉碎了一身骨,重塑了一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一周假期。
此时,他正睡饱了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
这位刑侦局一等一的高手今年28岁,1米85的个头与深邃立体的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的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一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的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的一个。
书瀚咖啡馆出事时,明恕刚将一件短款薄皮衣套在身上,正站在穿衣镜前左右打量,还未来得及付款,就听下方传来惊叫。
一群保安匆忙从男装店外的走廊上跑过,他随手拦住一人,厉声问道:“怎么回事?”
那保安一看就是新手,大约从未处理过突发情况,面如土色,又惊又怕,话都说不利索,“有,有人在下,下面杀,杀小孩!”
明恕长眉一拧,瞬间变了脸色。
他是那种极具攻击性的长相,直鼻深目弓形唇,既美且俊,眼含笑意的时候显得散漫随和,一旦冷厉起来就极为慑人。
保安冷汗直下,牙齿不停打颤,“就,就在下面那个店!”
明恕目光往下方一扫,见越来越多的人聚拢在楼下,当机立断将保安推开,两条长腿快速交叠,跑至楼梯处飞身一跃,避开拥挤的人群,直接往楼下跳去。
书瀚咖啡馆如一枚台风眼,维持着令人窒息的平静。男子劫持了一名六岁女孩,而不久前逆行而入的灰衣女人正在与他谈判。
人们已经报警,但不管是最近的江栈路派出所的片警,还是北城分局的特警,都不可能立即赶到。
男子的匕首戳在女孩脖子上,撕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线,与他仅有三步之遥的灰衣女人面容沉肃,声音却带着不明显的颤抖,“你放开她,我跟她换,我来当你的人质。”
男子挥舞着匕首,鼻孔喷出浊气,神情极不正常,自言自语道:“我已经杀人了!多杀一个少杀一个都一样!你给我让开!”
“你把她给我。”女人深吸一口气,修剪精致的指尖缓缓伸向男子。
警车已经开到近处,警笛刺激着男子的神经。只见他的五官越来越扭曲,渐渐不像一张人脸。他狂乱地嚎叫起来,那匕首眼看着就要刺入女孩的气管。
书瀚咖啡馆一共有两个通道,一为正门,供顾客进出,一为偏门,专供员工进出。明恕分开人群,绕至员工通道,亮出证件,悄无声息地潜入店中。
这时,女孩已经害怕得哭不出声,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掉。而与男子对峙的灰衣女人似乎也找不到破局的办法。
“他们都是垃圾!都是怪物!都该死!”男子吱吱哇哇乱叫着,“我提醒过他们!他们根本不听!他们不是人!我这是为民除害!”
女人摇头,“他们只是不懂事,如果你也有孩子……”
“放屁!”男子粗暴地打断,语无伦次,“他们是怪物!是恶魔!他们犯了错,难道不应该被惩罚?”
匕首在女孩脖颈上拉出又一道血线,女人十指紧缩,明白不能再等,立即上身前倾,朝男子猛地扎去!
男子睚眦欲裂,禁锢着女孩的手竟有一瞬松动。
千钧一发,女人撞入男子怀中,硬是将呆愣的女孩推了出去。
男子暴怒,扼住女人雪白的脖颈,口喷恶气,“你他妈找死!你救了魔鬼!你也是魔鬼!我杀了你!”
女人竭力显得从容,“我说过,我换她。”
因为视角受限,店外的绝大多数人看不到这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一幕,只瞧见脖子上围着一圈血痕的女孩跌跌撞撞跑出来,仿佛一下刻,那悬在项上的人头就要掉落下来。
只有已经经由员工通道进入店内的明恕目睹到一这情形。他身形如风似电,以书架与沙发作为伪装,迅速转移到男子视线的死角。
男子似是察觉到了异常,掐着女人脖颈的手更加用力。
几近凝固的空气中,似乎飘出几声骨骼错位的声响。
明恕不再等待,从书架处掠至男子身后,在男子转身之前,一记凌厉的手刀已经悍然劈下!
“呜——呜——呜——”
警笛长鸣,北城分局特警突入书瀚咖啡馆时,明恕正将手腕、手肘全部脱臼的男子从满地鲜血中提起来。
“明哥?”打头的特警剃着贴头皮的寸发,意识到擒住暴徒的人是谁之后,眼神顿变,“你怎么在这儿?你回来了?”
“马上拉警戒带,疏散群众。”明恕没接茬,虽然身上还穿着相当骚包的短款薄皮衣,神情举止却比赶来的所有特警都更加专业。
他的视线在已经遇害的两名小孩身上短暂一驻,本就黑沉的眸忽然更暗。
?
北城分局,审讯室。
单向玻璃墙内,犯罪嫌疑人鲁昆戴着手铐,一张脸惨白如纸,双手正在不受控制地颤抖。他的对面坐着三名刑警,一人记录,另外两人负责审问。
明恕抱臂站在玻璃墙外,已经脱下那件标牌都未拆去的薄皮衣,双眉紧拧,默不作声地看着鲁昆。
这名在众目睽睽下残忍杀害儿童的凶手眼神死寂,作案时瞳中的疯与狠已经不见。他微垂着头,不敢看刑警,肩背与手臂俱在发抖,上半张脸被阴影遮住,整个人显得懦弱又阴沉。
“他们不该吵闹……”鲁昆嗓音喑哑,“我提醒过他们,一共九次,是他们不听……”
“所以你就杀了他们?”说话的刑警语气明显带着怒火。
“不然我能怎样呢?我没有别的去处,是我先到的,我付了钱!为什么他们犯了错,却仍然能够心安理得地坐在那里?而我反倒该离开?”鲁昆将头埋得更低,双手先是抱住头,继而将十指插丨入油腻的发间。那颗因为角度问题而显得奇大的头颅频繁地摇着,抖落几缕带着皮屑的头发,“他们不听,他们的父母不作为!消费区门口就写着‘请勿喧哗’,他们没一个做到!”
停顿数秒,鲁昆突然抬头,眼中红血丝翻滚,像是浸满了愧恨。
须臾,他抖得更加厉害,声泪俱下,推翻了此前的话,“我错了,我不该杀人!那两个小孩能救活吗?我……我只是一时冲动,我不是故意的!人都有冲动犯糊涂的时候对不对?我不是凶手!我不是!”
明恕吁出一口气,注意到不远处的房门从里边打开,便转过身去。
最先出来的是一名女刑警,紧接着那名见义勇为的灰衣女人也走了出来。
例行笔录已经做完,女人名叫喻采心,32岁,是一家猎头公司的合伙人,事发前正在书瀚咖啡馆等待候选人。谁知候选人未到,却目击了鲁昆频繁起身提醒小孩及家长勿吵闹,并最终发狂杀人的全过程。
与在咖啡馆时相比,喻采心精神萎靡了一大截——这是在极度紧张的情绪过去之后的正常反应。
明恕站在原地,与她短暂对视,然后低头致意,以示感激与尊敬。
难以想象,在警察赶到之前,身穿修身职业套裙与高跟鞋的喻采心,居然是唯一一名阻止鲁昆行凶的人。
她值得一名精英刑警的致意。
喻采心先是一愣,而后遗憾地摇了摇头,声音温柔,神情悲戚,“小孩是无辜的。抱歉,我的反应还是慢了。”
女刑警陪同喻采心离开,明恕靠在走廊的墙上,手指揉捏着眉心。
北城区是整个冬邺市经济最发达、治安最稳定的地方,出现刑事案件的频率较低,不想这一出,就出了个性质与影响都极其恶劣的。
当时鲁昆身处人流密集的闹市区,已经杀害两名小孩,又挟持着一名女性,特警最可能采取的做法就是将其当场击毙。
鲁昆作案的视频已经在网上流出,恐慌在有小孩的家庭中迅速扩散。
不过,此案社会影响虽然恶劣,案情本身却并不复杂。鲁昆属于典型的激丨情作案,杀死一名男童后受极端心理影响,开始无差别杀人。
合作单位的心理专家已经赶到,即将对鲁昆进行初步精神鉴定。明恕逐字逐句阅读鲁昆的口供,漂亮的唇线绷直,侧面看上去锋利而缺乏情感。
鲁昆的个人信息一目了然——冬邺市褚山镇人,35岁,毕业于一所不上不下的大学,四个月前是水利公司的河流监控程序员,因工作上的失误被解雇,如今处于失业状态,未婚,有房无车,最近两个月时常出现在书瀚咖啡馆,借阅的几乎全是犯罪类小说。
北城分局刑侦支队的副队长王豪快步走来,身后跟着三名刑警。
明恕抬眼,正对上对方怒气冲冲的目光。
明恕侧身让出一条道,却将人拦了一下,“这案子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王豪浓眉重眼,五官是刑警常见的粗犷,语气不善道:“这案子还没有移交给你们重案组。”
这话的意思再清楚不过——这里是北城分局的地盘,怎么处理犯不着向你这市局重案组的小头子交待。
明恕睨了王豪两秒,倒也没有动怒。
刚从公丨安大学毕业那一年,他在北城分局待过,与王豪闹过一些不愉快。这些年他扎在重案组里,视野愈宽,眼界愈高,早忘了过去的摩擦,懒得再计较,王豪却分明不肯忘。
正在这时,手机响铃,明恕拿起一看,攻击感十足的眉眼顷刻多出一分不应出现在他脸上的温柔。
“如果我没有记错,明队这是才从首都回来吧?”王豪索性将话说明白:“这案子目前由我负责,今后上面如果有别的指示,明队再管不迟。”
明恕并不坚持,王豪以为他要接电话,却见他直接挂断,将手机重新放入裤兜。
与王豪擦肩而过时,明恕拍了拍对方的肩,语不重心不长,却带着难以忽视的威势——
“你们出警不够迅速,新人临场反应不够成熟,如果这次的凶手不是激丨情作案,而是早有预谋,后果将比现在更加严重。”
?
突发事件是假期的宿敌,明恕刚走出分局的大楼,就见夜色中一身材颀长的男子扬起右手。
他脚步微顿,右手草草一捋额发,向那人走去。
车从北城分局驶离,汇入主干道之后,随着车流驰向市局所在的方向。
“你的假期算是提前结束了。”陆雁舟握着方向盘,手背显出有力的青色经络,“回去报到吧。”
明恕手肘搭在车窗上,街头巷尾的霓虹将他纯黑的眸子映成闪烁的琥珀色,“怎么是你过来?”
“我还不能过来了?”陆雁舟偏头斜了他一眼,“我正巧在这边办事,捎你一程,省得你们组的兄弟跑个来回。”
“一年不见,更周到体贴了。”明恕从车斗里翻出一瓶饮料,毫不客气,仰头就灌下大半,“要不下次轮岗,你来我队上?”
“想得美。”陆雁舟笑笑,将车停在斑马线外,“我这级别的还能轮岗?我那儿好几个资质不错的新人,你真需要人就自个儿来挑。”
陆雁舟是市局特警总队的骨干,压根不归刑侦局管,但与明恕同龄同届,向来交好,前些年重案组缺少能打的外勤,明恕几次三番想把人挖过来,陆雁舟都不肯点头。
用陆雁舟的话来说,那就是——“我吃不了你们重案组的苦”。
路上有些堵,明恕抄手打瞌睡,陆雁舟突然道:“对了,你见过你们那新来的领导没?”
明恕半睁开眼,眼中暗光浮动,一纵即逝,声音含着几分懒劲,“萧遇安?”
第一章?? 猎魔(01)
周日,城市中心人潮汹涌。地段最佳的M.E.S商场里,每一家店铺都挤满了趁着周末出来闲逛的男女,就连位于商场一角,平时冷清萧条的书瀚咖啡馆也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书瀚咖啡馆既卖书,又卖咖啡与茶,是一家打文化牌与情怀牌的连锁型饮品店,数年前进入冬邺市,已经在写字楼、居民楼周边陆陆续续开了十来直营家,书没卖出去多少,全靠售价高昂的饮品维持运营。
在书瀚,最便宜的咖啡一杯也得卖五十元,早几个月推出的节气饮品更是高达七十元。顾客买上一杯即可带书去消费区闲坐,从一早开门待到夜里打烊也没人来催。
冬邺市将咖啡卖到六七十的饮品店实在不多见,书瀚相对较高的个人消费赶走了部分潜在顾客,而满店的图书又吸引着喜欢阅读的客人。因此与别的咖啡店相比,书瀚的消费区格外宁静,人们即便要交谈,也会下意识压低音量。
不过这只是工作日的情况。
一旦到了处处人满为患的周末,书瀚也势必接待管不住嘴的客人。
M.E.S商场负一楼有一个大型儿童室内游乐区,书瀚咖啡馆正好是离这个游乐区最近的饮品店。
年轻的父母们更倾向于带玩累的孩子来书瀚喝一杯奶昔、吃一碟甜点,顺带在书架上挑几本少儿读物。
宁静的消费区有了小孩,顷刻间成为喧闹的“重灾区”。
佘群准备今年考研,在书瀚办了张会员卡,早早前来占据最佳位置,学习资料铺了满满一桌,前几个小时还能专注于温习,可自打几名聒噪的小孩冲入店中,他便再也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习题上。
小孩们求知欲强,一边翻书一边高声询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佘群思路被打断,屡次回头以满含怨气的眼神瞪视那些旁若无人肆意喧哗的父子母子,却又无计可施——他没有胆量走过去,提醒对方这里不能喧哗。而更令他头痛的是,问“什么为什么”的小孩恰恰是书店里最“安静”的一类。
更可怕的是那些尖叫着跑来打去和嚎啕大哭的“小疯子”。
佘群烦躁抓头,感到自己快被这些“小疯子”给逼疯了。
他从厚厚一叠资料中抬起眼,观察和自己一样被打搅的顾客,发现大家都面有难色,皱眉的皱眉,咬牙的咬牙,其中一名男子更是频繁地挺直腰背,并粗重叹息。
这男子他挺眼熟,三十多岁的年纪,与他一样办了会员卡,时常坐在他的东北角,每次点一杯薄荷茶,抱一撂书,一看就是整整一天。
半个月前他一时好奇,趁男子离店解手时偷偷看了看对方桌上的书,发现全是悬疑恐怖类小说。
作为一个惜时如金的备考生,他实在不明白,这寡言少语的男子为何能花这么多的时间看“闲书”。
男子身高1米7左右,三角眼,颧骨突出,架一副黑框眼镜,长袖T恤搭洗得发旧的牛仔裤,走路总是低着头,有些驼背,大约是个失败的社会人,说不定是因为丢了工作,才来书瀚消磨光阴。
如此一想,佘群不由得“啧”了一声。
他这个年龄的青年,尚未经历过工作上的失败,对学业、事业皆抱有无限的热情,平素最瞧不起的,便是自甘堕落暮气沉沉的社会人。
不多时,男子回到消费区,佘群连忙将拿在手中的书放回去。男人显然注意到了他的举动,却并未流露出该有的疑惑与不满。两人擦肩而过时,眼神短暂交汇,佘群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焦虑、低落、平庸。
没用的男人——彼时佘群如此想。
不过此时此刻,竟是这平庸的男子站起身来,挺胸抬头向吧台走去,要求工作人员提醒带小孩的顾客注意音量。
佘群颇感意外,支着下巴目送男子回到座位。
很快,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笑容可掬地将“不要打搅他人阅读”的告示牌指给年轻父母们看,消费区因此安静了下来。
佘群松一口气,暗道这“废物中年人”也不是全无用处。
然而好景不长,安静仅维持了短短五分钟,小孩们又哭的哭,闹的闹,家长们似乎也束手无策。
佘群将笔“啪”一声拍在桌上,忍无可忍,在手机上与好友吐槽:操丨他娘的!书店这种地方就不该放小孩子进来!又不是麦当劳,又不是肯德基!他们看什么书?看得懂吗?我今天的题又没刷完!
男子再一次站起,这次不是去吧台,而是直接去了吵闹传来的方向。
佘群听见男子以艰涩生硬的语调说:“麻烦你们照看好小孩,他们实在是太吵了!”
家长们小声道歉,假模假样教训自家不懂事的小孩。
男子换来的宁静持续了两分钟,消费区又一次炸锅。部分家长象征性地对大叫的小孩做出“嘘”的手势,更多的则根本不管,甚至用平板电脑播放着动画片。
佘群已经被吵到麻木,索性给自己放个假,戴上耳机和好友“开黑”,余光扫见男子起码提醒了家长们五次。
“靠,真有毅力啊!”他语气中不乏讥讽,又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思。
“你要不就回来吧,周末去什么书店。”好友说:“咱图店安静?”
“太安静了也不成,我需要适当的白噪音。”
“小孩儿的声音那叫‘黑噪音’了吧?啧啧,跟小孩儿和家长讲道理的都是傻缺。谁他妈听啊?真有素质的家长,被提醒个一两次就把小孩带走了,现在还待在那儿折腾的,多半脑子里就没长素质这根筋!”
几局下来,佘群抹了把脸,明白今儿当真是废了,正准备收拾收拾回学校,去图书馆将就一下,忽见闹得最厉害的那一桌有了新的动向——穿藏青色长裙的女人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包纸巾,似乎是要去卫生间,一个猴儿一样的男孩紧紧抱住她的腿,嗓子都嚎哑了,还舍不得闭上嘴。
“妈妈!你去哪儿?别走哇!陪我看动画片!”
女人安抚了半天,“猴儿”也不肯松手,反倒跟发了“人来疯”似的,嚷得越发带劲。女人也火了,说了两三句重话,直接将“猴儿”扔在原地,径直向书店外的卫生间走去。
大约平时被宠惯了,“猴儿”呆了几秒,突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引得消费区所有人都向他看去。
佘群下意识看向数次起身的男子,毫无征兆地感到一股杀气。
在他的认知里,那男子别说杀气,连怨气都不该有。
他几乎认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而这时,男子桌上堆着的书,放在最上面的一本正好写着一排大字——他们都该死!
佘群一咽唾沫,瞳光微微收缩。视线里,男子脸色阴鸷,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里摸出一件物事捏在手中,如前几次一样,缓缓走到“猴儿”跟前。
除了佘群,无人察觉到危险。而佘群已经怔立在自己的座位边,心脏狂跳,呆若木鸡。
“猴儿”仍旧在大喊大叫,甚至对男子咧了个鬼脸,声音如同小怪物:“我就是要闹!我就是要吵!我妈妈给我买了水,我——”
后面的话,随着男子右手往前一捅的动作戛然而止。
当男子将手中的匕首插丨入男孩儿的喉咙时,消费区静如坟墓,所有人都呆立着,像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血从男孩儿颈部动脉处汩汩涌出,血腥味从稀薄变得浓烈,如一根根尖锐的针,刺入人们麻木的神经。
直到这时,才有人惊声尖叫——
“啊!杀人了!”
人群以男子为中心,如潮水般向四周褪去。男子“嚯”一下将匕首从男孩儿脖颈拔出,男孩儿像一截被蛀空的枯木,徒然栽倒在地,四肢猛烈抽搐,喉咙发出干涩而可怖的呼吸声。
佘群瞳孔几乎压到最紧,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男子,嘴唇不自觉地颤动,一道道血液直冲脑门。
男子眼中的平庸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疯狂与残忍,似乎还迸裂出数道血光。那滴着鲜血的匕首尖直指人群,一时间,恐惧令空气凝固,如巨石一般挤压在目击者心口。数名父母不在场的小孩正低声哭泣,而现场的成年人们——从工作人员到顾客,被吓懵了也好,胆怯懦弱也好,竟是无一人挺身而出。
被刺穿咽喉的男孩儿终于不动了,男子扯出一记狰狞的笑,旋即以极快的速度,抓住离自己最近的小孩。
小孩惊惧的哭声仿佛溃逃的号角,佘群第一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的逃命者。
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
男子怪笑着将手中的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的头颅与冷硬的地面相撞,发出渗人的闷响……
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丨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
一切已经晚了。
男子杀红了眼,擒住又一名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像披着人皮的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的獠牙。
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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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了在公丨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一年的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
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丨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一线,和无数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
“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的金字招牌。
特别行动队的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的人有更形象的解释——炼狱。
明恕在“炼狱”锉碎了一身骨,重塑了一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一周假期。
此时,他正睡饱了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
这位刑侦局一等一的高手今年28岁,1米85的个头与深邃立体的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的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一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的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的一个。
书瀚咖啡馆出事时,明恕刚将一件短款薄皮衣套在身上,正站在穿衣镜前左右打量,还未来得及付款,就听下方传来惊叫。
一群保安匆忙从男装店外的走廊上跑过,他随手拦住一人,厉声问道:“怎么回事?”
那保安一看就是新手,大约从未处理过突发情况,面如土色,又惊又怕,话都说不利索,“有,有人在下,下面杀,杀小孩!”
明恕长眉一拧,瞬间变了脸色。
他是那种极具攻击性的长相,直鼻深目弓形唇,既美且俊,眼含笑意的时候显得散漫随和,一旦冷厉起来就极为慑人。
保安冷汗直下,牙齿不停打颤,“就,就在下面那个店!”
明恕目光往下方一扫,见越来越多的人聚拢在楼下,当机立断将保安推开,两条长腿快速交叠,跑至楼梯处飞身一跃,避开拥挤的人群,直接往楼下跳去。
书瀚咖啡馆如一枚台风眼,维持着令人窒息的平静。男子劫持了一名六岁女孩,而不久前逆行而入的灰衣女人正在与他谈判。
人们已经报警,但不管是最近的江栈路派出所的片警,还是北城分局的特警,都不可能立即赶到。
男子的匕首戳在女孩脖子上,撕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线,与他仅有三步之遥的灰衣女人面容沉肃,声音却带着不明显的颤抖,“你放开她,我跟她换,我来当你的人质。”
男子挥舞着匕首,鼻孔喷出浊气,神情极不正常,自言自语道:“我已经杀人了!多杀一个少杀一个都一样!你给我让开!”
“你把她给我。”女人深吸一口气,修剪精致的指尖缓缓伸向男子。
警车已经开到近处,警笛刺激着男子的神经。只见他的五官越来越扭曲,渐渐不像一张人脸。他狂乱地嚎叫起来,那匕首眼看着就要刺入女孩的气管。
书瀚咖啡馆一共有两个通道,一为正门,供顾客进出,一为偏门,专供员工进出。明恕分开人群,绕至员工通道,亮出证件,悄无声息地潜入店中。
这时,女孩已经害怕得哭不出声,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掉。而与男子对峙的灰衣女人似乎也找不到破局的办法。
“他们都是垃圾!都是怪物!都该死!”男子吱吱哇哇乱叫着,“我提醒过他们!他们根本不听!他们不是人!我这是为民除害!”
女人摇头,“他们只是不懂事,如果你也有孩子……”
“放屁!”男子粗暴地打断,语无伦次,“他们是怪物!是恶魔!他们犯了错,难道不应该被惩罚?”
匕首在女孩脖颈上拉出又一道血线,女人十指紧缩,明白不能再等,立即上身前倾,朝男子猛地扎去!
男子睚眦欲裂,禁锢着女孩的手竟有一瞬松动。
千钧一发,女人撞入男子怀中,硬是将呆愣的女孩推了出去。
男子暴怒,扼住女人雪白的脖颈,口喷恶气,“你他妈找死!你救了魔鬼!你也是魔鬼!我杀了你!”
女人竭力显得从容,“我说过,我换她。”
因为视角受限,店外的绝大多数人看不到这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一幕,只瞧见脖子上围着一圈血痕的女孩跌跌撞撞跑出来,仿佛一下刻,那悬在项上的人头就要掉落下来。
只有已经经由员工通道进入店内的明恕目睹到一这情形。他身形如风似电,以书架与沙发作为伪装,迅速转移到男子视线的死角。
男子似是察觉到了异常,掐着女人脖颈的手更加用力。
几近凝固的空气中,似乎飘出几声骨骼错位的声响。
明恕不再等待,从书架处掠至男子身后,在男子转身之前,一记凌厉的手刀已经悍然劈下!
“呜——呜——呜——”
警笛长鸣,北城分局特警突入书瀚咖啡馆时,明恕正将手腕、手肘全部脱臼的男子从满地鲜血中提起来。
“明哥?”打头的特警剃着贴头皮的寸发,意识到擒住暴徒的人是谁之后,眼神顿变,“你怎么在这儿?你回来了?”
“马上拉警戒带,疏散群众。”明恕没接茬,虽然身上还穿着相当骚包的短款薄皮衣,神情举止却比赶来的所有特警都更加专业。
他的视线在已经遇害的两名小孩身上短暂一驻,本就黑沉的眸忽然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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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分局,审讯室。
单向玻璃墙内,犯罪嫌疑人鲁昆戴着手铐,一张脸惨白如纸,双手正在不受控制地颤抖。他的对面坐着三名刑警,一人记录,另外两人负责审问。
明恕抱臂站在玻璃墙外,已经脱下那件标牌都未拆去的薄皮衣,双眉紧拧,默不作声地看着鲁昆。
这名在众目睽睽下残忍杀害儿童的凶手眼神死寂,作案时瞳中的疯与狠已经不见。他微垂着头,不敢看刑警,肩背与手臂俱在发抖,上半张脸被阴影遮住,整个人显得懦弱又阴沉。
“他们不该吵闹……”鲁昆嗓音喑哑,“我提醒过他们,一共九次,是他们不听……”
“所以你就杀了他们?”说话的刑警语气明显带着怒火。
“不然我能怎样呢?我没有别的去处,是我先到的,我付了钱!为什么他们犯了错,却仍然能够心安理得地坐在那里?而我反倒该离开?”鲁昆将头埋得更低,双手先是抱住头,继而将十指插丨入油腻的发间。那颗因为角度问题而显得奇大的头颅频繁地摇着,抖落几缕带着皮屑的头发,“他们不听,他们的父母不作为!消费区门口就写着‘请勿喧哗’,他们没一个做到!”
停顿数秒,鲁昆突然抬头,眼中红血丝翻滚,像是浸满了愧恨。
须臾,他抖得更加厉害,声泪俱下,推翻了此前的话,“我错了,我不该杀人!那两个小孩能救活吗?我……我只是一时冲动,我不是故意的!人都有冲动犯糊涂的时候对不对?我不是凶手!我不是!”
明恕吁出一口气,注意到不远处的房门从里边打开,便转过身去。
最先出来的是一名女刑警,紧接着那名见义勇为的灰衣女人也走了出来。
例行笔录已经做完,女人名叫喻采心,32岁,是一家猎头公司的合伙人,事发前正在书瀚咖啡馆等待候选人。谁知候选人未到,却目击了鲁昆频繁起身提醒小孩及家长勿吵闹,并最终发狂杀人的全过程。
与在咖啡馆时相比,喻采心精神萎靡了一大截——这是在极度紧张的情绪过去之后的正常反应。
明恕站在原地,与她短暂对视,然后低头致意,以示感激与尊敬。
难以想象,在警察赶到之前,身穿修身职业套裙与高跟鞋的喻采心,居然是唯一一名阻止鲁昆行凶的人。
她值得一名精英刑警的致意。
喻采心先是一愣,而后遗憾地摇了摇头,声音温柔,神情悲戚,“小孩是无辜的。抱歉,我的反应还是慢了。”
女刑警陪同喻采心离开,明恕靠在走廊的墙上,手指揉捏着眉心。
北城区是整个冬邺市经济最发达、治安最稳定的地方,出现刑事案件的频率较低,不想这一出,就出了个性质与影响都极其恶劣的。
当时鲁昆身处人流密集的闹市区,已经杀害两名小孩,又挟持着一名女性,特警最可能采取的做法就是将其当场击毙。
鲁昆作案的视频已经在网上流出,恐慌在有小孩的家庭中迅速扩散。
不过,此案社会影响虽然恶劣,案情本身却并不复杂。鲁昆属于典型的激丨情作案,杀死一名男童后受极端心理影响,开始无差别杀人。
合作单位的心理专家已经赶到,即将对鲁昆进行初步精神鉴定。明恕逐字逐句阅读鲁昆的口供,漂亮的唇线绷直,侧面看上去锋利而缺乏情感。
鲁昆的个人信息一目了然——冬邺市褚山镇人,35岁,毕业于一所不上不下的大学,四个月前是水利公司的河流监控程序员,因工作上的失误被解雇,如今处于失业状态,未婚,有房无车,最近两个月时常出现在书瀚咖啡馆,借阅的几乎全是犯罪类小说。
北城分局刑侦支队的副队长王豪快步走来,身后跟着三名刑警。
明恕抬眼,正对上对方怒气冲冲的目光。
明恕侧身让出一条道,却将人拦了一下,“这案子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王豪浓眉重眼,五官是刑警常见的粗犷,语气不善道:“这案子还没有移交给你们重案组。”
这话的意思再清楚不过——这里是北城分局的地盘,怎么处理犯不着向你这市局重案组的小头子交待。
明恕睨了王豪两秒,倒也没有动怒。
刚从公丨安大学毕业那一年,他在北城分局待过,与王豪闹过一些不愉快。这些年他扎在重案组里,视野愈宽,眼界愈高,早忘了过去的摩擦,懒得再计较,王豪却分明不肯忘。
正在这时,手机响铃,明恕拿起一看,攻击感十足的眉眼顷刻多出一分不应出现在他脸上的温柔。
“如果我没有记错,明队这是才从首都回来吧?”王豪索性将话说明白:“这案子目前由我负责,今后上面如果有别的指示,明队再管不迟。”
明恕并不坚持,王豪以为他要接电话,却见他直接挂断,将手机重新放入裤兜。
与王豪擦肩而过时,明恕拍了拍对方的肩,语不重心不长,却带着难以忽视的威势——
“你们出警不够迅速,新人临场反应不够成熟,如果这次的凶手不是激丨情作案,而是早有预谋,后果将比现在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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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是假期的宿敌,明恕刚走出分局的大楼,就见夜色中一身材颀长的男子扬起右手。
他脚步微顿,右手草草一捋额发,向那人走去。
车从北城分局驶离,汇入主干道之后,随着车流驰向市局所在的方向。
“你的假期算是提前结束了。”陆雁舟握着方向盘,手背显出有力的青色经络,“回去报到吧。”
明恕手肘搭在车窗上,街头巷尾的霓虹将他纯黑的眸子映成闪烁的琥珀色,“怎么是你过来?”
“我还不能过来了?”陆雁舟偏头斜了他一眼,“我正巧在这边办事,捎你一程,省得你们组的兄弟跑个来回。”
“一年不见,更周到体贴了。”明恕从车斗里翻出一瓶饮料,毫不客气,仰头就灌下大半,“要不下次轮岗,你来我队上?”
“想得美。”陆雁舟笑笑,将车停在斑马线外,“我这级别的还能轮岗?我那儿好几个资质不错的新人,你真需要人就自个儿来挑。”
陆雁舟是市局特警总队的骨干,压根不归刑侦局管,但与明恕同龄同届,向来交好,前些年重案组缺少能打的外勤,明恕几次三番想把人挖过来,陆雁舟都不肯点头。
用陆雁舟的话来说,那就是——“我吃不了你们重案组的苦”。
路上有些堵,明恕抄手打瞌睡,陆雁舟突然道:“对了,你见过你们那新来的领导没?”
明恕半睁开眼,眼中暗光浮动,一纵即逝,声音含着几分懒劲,“萧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