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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破虏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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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过山风还是刀疤,他们万万没想到,包间靠窗的右上角,有一个不起眼的黑点,那是绢纸糊过的痕迹。

    如果拨开绢纸,你会发现一个拇指大的小洞。

    其实,这是一根铜管,赵家会制作但技术粗糙产量有限,每一个地方的房间都自己设计然后暗自安装的。

    在燕赵风味,都有一个很特别的房间,就是掌柜也不允许走进去。

    这房间很小,四周是布匹,隔音良好。

    二百匹马,赵云!

    听到这消息,房间里有四个人,两个正在睡觉,另外两个面面相觑。

    “三天前,汝南那边飞鸽传信,三公子已经出发。”说话的肤色很黑,手指在桌子上无意识地敲着,发出笃笃笃的声音。

    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他的右手小指头齐根而断。

    “不用讨论了!”另外一个其他地方都长得好,就是鼻头发红,天生的酒糟鼻:“我们必须去迎头赶上。”

    “平哥,别和我争!”黑脸青年站起来:“我自幼骑术比你好,现在,我马上就走。”

    他从床底下找出自己的铠甲,三两下穿好,挺像个军队小头领,其实本身也是有常山郡的什长身份。

    “那好!”酒糟鼻起身送行:“破虏,保重!”

    赵破虏是赵孟他们在贺兰山逃脱后的归途中收留的孤儿,父母家人被匈奴人杀害糟蹋。

    要不是因为年龄太小,估计他也活不到赵氏残余商队经过的时候。

    应该说,他的年龄比三公子还小一岁多。

    年龄渐长,知道了自己的经历,改名为赵破虏。

    有一次,他偷偷跑出去,经中山入草原杀胡人。

    因为年龄太小,尽管学的赵家导引术,还是力有不逮,一天和大队胡人遭遇,交战中削掉了小指头。

    好在赵忠家的马队刚好路过,鲜卑人对大内宦官头子也不敢过分得罪,小伙子安然回来。

    怕他执念太深,一不小心又跑去找胡人报仇,后来被二叔赵仲安排到这里来磨练性格。

    酒店后院的马厩里,有不下十匹马,比官方的驿站都要威风。

    赵破虏牵住自己的马,随手拂掉它身上的草。

    斗大的雨点打在马厩上啪啪作响,他叹了口气,翻身上马,从酒店后门出去。

    从颍川出发的时候,一路上餐风露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般都是晴天。

    想不到自汝南开始,天气就不怎么好,要不是因为这些年的干旱,梅雨会肆虐得更加厉害,这样的天气就不适合在外面露宿了。

    伏牛山区,山高林密,因为是豫州和荆州的交通要道,时不时能遇到来来往往的商队。

    大部队出行,就是在两千年后的工业社会,遇到下雨天气都没什么好办法。

    这个年代又没有军用帐篷什么的,路上行军好遭罪。

    赵云甚至在设想,有一天带着十万八万军队,那时候该怎么办。

    不说其他的,光是用水这一项,就够让人头疼。

    好在伏牛山区水资源丰富,到处都能见到山溪水潺潺。

    这里是一个山间的小村庄,在粮食和肉干的攻势下,村子里能住人的地方,都匀给了赵云一行,不像前晚在山洞里休息。

    随着修炼导引术的加深,睡觉好像越来越少。

    特别是左慈传授的那套,回到汝南那晚就开始修炼,一个观想就是一晚上。

    第二天早上要不是赵龙前来敲门,赵云都不知道原来已经是一夜过去。

    所以这两天,他还是只修炼家传的导引术,免得误事。

    不到卯时,赵云就醒了,他是被两个人的窃窃私语给惊动的。

    想不到耳力这么恐怖,他们说到了什么过山风、官军之内,有些模糊不清,应该在讨论自己一行吧。

    索性不再睡觉,家传导引术渐入佳境,修炼之时,经常能感觉到四周的灵气汩汩进入体内不断循环。

    咦!好像山区的灵气比外界更多啊,功力自觉又涨了一分。

    结束修炼,快到辰时,村子里到处是在喂马刷马的赵家部曲。

    这个房子是村子里最好的,赵云带着赵满、徐庶住了进来。

    陈到和赵龙一见如故,白天黑夜都在一起。

    当然,并不是两人在性取向上有什么问题,只不过惺惺相惜,两个武力值差不多的人有共同话题。

    赵满以前是文休,经过赵云传授,修炼起简易的赵氏导引术,也许是刚开始的缘故吧,显得特别积极。

    此时,他正坐在堂屋里,双眼微闭,五心向天,认真修习。

    赵云没有惊动他,轻手轻脚走出去。

    十三和十六两人在屋外的私檐下歇息,已经起来了,在不停打着呵欠。

    “三公子!”两人赶紧打招呼。

    “没休息好吧?”赵云微笑着点点头:“要是不出所料,今天傍晚我们就能走出山区,到达舞阴,在那里痛快睡一觉。”

    两人没有说话,点点头,徐庶和赵满不约而同出来了。

    大家就在屋边的山泉里舀水洗漱,房东一家五口住在偏房里,也被吵醒。

    “朱大爷,给您添麻烦了!”赵云用水在脸上使劲抹了几下,也不擦去水珠,笑盈盈地打招呼。

    “不麻烦不麻烦!”六十多岁的朱大爷头发花白,当门牙掉了,说话漏气。

    他的官话说得不好,但是很健谈。

    “子龙,昨晚你在陈到那边去的时候。”赵满用賨布擦了擦脸:“朱大爷给我们讲了好多事情。”

    他大发感慨:“难怪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诚不我欺也!”

    “你每年在蜀郡和汝南来回两趟,都白走了?”赵云翻了个白眼。

    “那不一样!”赵满摇摇头:“每次都是大商队,闷在车厢里,有时候不到未时也就开始住店歇息。”

    “朱大爷说,当年光武爷的老家就在前面的南阳郡。你说他老人家咋就那么厉害,带着**千人就敢和百万大军拼命?”

    “你说的是昆阳之战吧?”赵云略有深意地看了看朱大爷,想不到他竟然对这段史实熟悉。

    说来奇怪,这个年代学习的东西,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论语尚书孟子易经之类。

    没有历史课本,对本朝的历史年轻人不甚了了。

    “朱大爷年轻时也走南闯北吧?”赵云抬手阻止了赵满的答话。

    因为从半夜开始,好像这老人就在和他儿子说悄悄话,貌似对自己这行人讨论着什么。

    “没有没有!”朱大爷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就是个地道的农民。”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也对,从前面不远走出去的皇帝,本地人肯定比较了解。

    朱大爷神色有些慌张,伛偻着身子开始收拾院子。

    由于是在山区,害怕野兽来侵袭,院子外的田地里,扎了一圈篱笆,都是各种各样带刺的植物。

    院子本身的造价,估计比木房都要高不少,是用泥土和石块垒起来的,有一丈多高。

    夏天是植物繁茂的季节,院子里湿润泥地上是一抹绿色,土地看上去有些湿滑。

    只见老人手脚麻利地把不知名的野草一根根扯起来,在手里抖了抖土,搭在长了木耳的干树上。

    “大爷,我突然想起个问题来。”赵满有些诧异于族弟的动作,见没有后续,又打开了话匣子。

    “公子你说!”也是那家伙显摆,老人已经知道他是汝南太守的小儿子。

    “我们所在的山区叫伏牛山,”赵满眼睛迷惘地看着四周绿色的山峦:“你知道这名字是怎么来的吗?”

    “这个啊,说来话长!”老汉的清理工作也差不多了,站在那里驼着背开始讲述。

    赵云在一旁听得只想笑,他只明白大致意思,方言和汝南话很接近。

    千古一帝,那时确实有不少人造反,不过原因肯定不是老头说的那样。

    统治集团想要统一全国,老百姓在前朝贵族的鼓动下才有勇气造反。

    再说秦朝严苛的制度,他在位的时候谁敢反?也就死了以后才有的大泽乡起义。

    天气很阴,道路湿滑,山路虽然很宽,大家也不敢走多快,怕一不小心把马腿给摔断那就麻烦了。

    中午一过,竟然下起雨来,一开始就是狂风暴雨。

    好在大家都备了斗笠蓑衣,纷纷穿上,队伍显得十分沉闷。

    眼看天上的乌云一直不散,大家伙心里头都想着今晚可能到不了舞阴,要在山里找几个大点的山洞过夜。

    却说赵破虏骑着马从东门呼啸而过,沿着管道进入伏牛山。

    舞阴县城本身就依山而建,已经是伏牛山系的边缘地带,原本就是用来防备山中盗匪。

    雨越来越大,狂风夹着雨点,没有铠甲覆盖的地方,雨水浸入粗布衣服,身上有些冷意。

    过山风,他在暗中见过好几次,这人贪图美食,经常出山跑到燕赵风味来吃饭。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要不然自己等人也不会得知与自家三公子不利的消息。

    过山风抄小路回的山寨,估计也在淋雨,哪有大雨天出来打劫的?赵破虏心里不由一丝庆幸。

    糟糕,官道比较宽,能容纳两头马车并行,可全部是用青石板铺砌的。

    这在晴天好说,雨天就不敢打马狂奔。

    赵家骑士对自己的坐骑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平时生怕磕着碰着。

    没办法,他只好放慢速度,让自己的噬虏在路边上走,有不少杂草,战马打滑受伤的几率也就少了很多。

    伏牛山山高林密,但山风可以沿着管道一直吹,从没想过能遇到这样倒霉的时节,风夹雨水,让人眼睛都睁不开。

    他觉得身上发愣,牙齿都不由自主上下打架。

    起先走得很匆忙,忘了带斗笠蓑衣,这时想起来真要命。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赵破虏的眼睛全神贯注,盯着路边,时不时有些树枝挡道,不得不让噬虏往中间走一些,以免碰着。

    他心如刀割,听到马儿打着象鼻,貌似已经受伤了。

    “噬虏乖啊!”赵破虏趴下来,在它耳边轻声安慰:“这件事过后,就让你好好歇息养伤。”

    末了,又给它说了好多话,让它安心。

    “嘶······”噬虏突然发出凄厉的叫声,摔在地上,赵破虏也被抛了出去。

    他都被撞得头昏眼花,噬虏挣扎起来,嘶嘶叫着来到他身边,舌头在他脸上不停舔着。

    “兄弟,你还活着!”赵破虏挣扎着爬起来,呵呵大笑,笑声在渐小的风雨中犹如狼嚎。

    看着噬虏的样子,眼泪不由自主流了出来。

    它跟着自己的时候,那年自己是七岁。

    十岁那年,就是带着噬虏孤身潜入大漠。

    第一次遇到的是两个胡人,其中一个被自己猝不及防捅死了,另一个胡人拿着一把残破地马刀砍了过来。

    是噬虏机警一跳,竟然张大嘴巴咬了那人手臂一口。

    从没想过马儿会摇人,惊喜的赵破虏看到满脸狰狞的胡人痛得丢下马刀,顺势把自己的长剑捅进他的心脏。

    “从今天起你就叫噬虏!”他稚嫩的声音在草原上回荡。

    怎么会?在草原上我们平安回来了,一个小山沟里你却受了伤!

    赵破虏万分懊悔,使劲捶打自己的胸膛。

    刚才貌似自己在和它说话的时候,轻轻拍了一下,结果噬虏也就习惯性加速了。

    “我该死,我真该死!”身上的铠甲此刻成了累赘,赵破虏撕扯着脱了下来,牵着噬虏到了一个僻静的背风处。

    上面有一块突起的大石头,刚好能容纳破虏。

    他四周去扯了不少嫩草嫩枝叶,放在地上。

    在一块小石头上把马缰牢牢栓住。

    “噬虏乖啊,我先去给三公子报信,回头再来找你!”

    赵破虏说着,头也不回,跌跌撞撞跑回大路。

    这下不用说了,撒丫子就跑。

    赵家部曲的耐力,是每天跑十里路锻炼出来的。

    刚才在安置噬虏的过程中,好像费了很大的力气,此刻有些力不从心。

    赵破虏咬紧牙关,低头往前跑。

    良久,他听见前面有马儿的铃铛声。

    没错!赵家部曲每次出去,头马都挂着一个铃铛。

    平时觉得扰人耳朵的声音,此刻听起来是那么悦耳。

    赵破虏大喜,奋起余劲往前飞奔。

    终于,他见到了头马,那是龙队的首领赵龙大哥。

    一见面,他就上气不接下气喊道:“禀告三公子,前面鸡公峡,土匪,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