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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这个我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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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林轩坐了下来,点了一杯卡布基诺,有些好奇问道。

    顾瑜虽然有赵思甜这么个会来事儿的好姐妹,但她平日里十分乖巧,为人和善低调。

    上次她去参加高俊的天豪娱乐城开幕,也是因为有林轩的陪伴,她才能放松一下,否则被顾漫知道了,肯定又会说她一顿。

    顾漫在南城打拼这么多年,自然知道人心险恶,社会污浊,她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亲妹妹迷失在物质之中,所以才会这么严格。

    和赵思甜、高俊、黄超这些富二代们比起来,顾瑜简直纯洁得就像一朵白莲花。

    所以林轩才会好奇,关于这件事,顾瑜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是曾婷姐告诉我的,昨天酒会,她在酒会上碰见了那个女孩子,那女孩子喝了点酒,自己说出来的……”顾瑜鼓着小脸,显然也是很不爽。

    谁被人这样在背后摆一道,恐怕都会不爽,就算是心地善良的顾瑜也一样。

    这事明明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甚至她也是受害者。

    却被别有用心之人倒打一耙,她反倒成了始作俑者,还要写检讨,否则就要记过。

    虽然这事情说起来只是女生之间的斗气,就算顾瑜不写这份检讨,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但对一向优秀,档案上没有任何污点的顾瑜来说,这显然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

    “原来是她。”林轩点了点头。

    那个叫曾婷的女人他也见过,看上去比顾瑜、赵思甜二女成熟多了,说话做事也十分稳重。

    当然,比起顾漫,却是拍马不及了。

    曾婷若是一颗半熟的苹果,那顾漫便是熟透的葡萄了,二人之间,没有什么可比性。

    “这事我拿手,包在我身上!”

    林轩一拍胸脯,打包票道:“以前我在军队里的时候,写检讨简直是家常便饭,堆起来恐怕都有一本新华字典这么厚了!”

    他初入军营时,性子还没有收起来,确实犯了很多错,以至于写检讨成了家常便饭。

    顾老爷子更是三天两头往军营里跑,就是为了治他。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林轩才习惯了军旅生涯,可以说,要他写别的东西他不在行,但要写检讨,他简直是行家中的行家!

    林轩接过顾瑜递过来的纸笔,想也没想,直接下笔。

    两个苍劲有力的楷书,写出“检讨”二字。

    真不错,功力未减当年啊!

    林轩自我欣赏了一番,一边点着头,一边奋笔疾书。

    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大几千字的检讨,整整两页A4纸,字迹工整干净,内容条理清晰。

    啧啧啧,这一篇检讨,内容深刻,反思到位,保证能把年级主任看哭!

    林轩一边想着,一边写上了顾瑜的名字,很是意犹未尽的停了笔。

    “先生,您的咖啡已经热好了。”

    服务员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走来,打断了林轩的思路,他这才抬起头来,一看,原本坐在对面的顾瑜,早已经不见了。

    “额,坐我对面的女孩子呢?”林轩一愣,左右看了看。

    “她刚刚离开了,说是还要回去上课,让我们帮您把咖啡热了一下,等您写完材料就端上来……您应该写完了吧?”

    服务员眨了眨眼睛,别人男男女女都是在咖啡厅谈情说爱,这俩家伙倒好,跑到咖啡厅来写作业来了。

    “算了,不喝了,买单。”

    “那位美女已经付过钱了,先生。”

    林轩无奈的耸了耸肩,拿起检讨站起了身。

    顾瑜下午还有课,他索性就帮她直接把检讨给交到年级主任手上好了,自己也得看看这多年没写的检讨书,到底有没有当年的功力!

    当年我的检讨,可是连首长看了都沉默,指导员看了都流泪的!

    林轩很是臭屁的把额头上的头发往后脑上抹去。

    当初林轩一份检讨写完交上去,全营的人就被罚多跑了十公里负重。

    几次下来,指导员看到林轩的检讨,腿肚子就发抖。

    营长更是一边踢他,一边跑,全营的人惨嚎不已,一个二个追着林轩像仇人一样。

    林轩轻车熟路的来到江南学院的校区之中,问过两个路过的美女大学生,很快就得知了年级主任所在的办公室。

    办公室位于教学楼的顶层,既然是年级主任,大小也算个官,顶层独门独户的办公室,门上便挂了一块年级主任的牌子。

    林轩来到办公室门口,正要敲门,却发现防盗门半开虚掩着。

    他探头一看,里面一个人影都没有。

    只有一副古香古色的笔架,悬着粗细不一的毛笔,随着空调吹出来的气流,缓缓的荡来荡去。

    林轩一眼看出,这几支毛笔,都是上好的狼毫。心中不禁点头,这年级主任还挺有风雅的,居然还会用毛笔?

    办公桌上被收拾干净,铺开一张与桌面差不多大小的画纸,一旁的砚台之中摆着墨水颜料,文房四宝,一应俱全。

    桌面上,一副水墨国画摆在案上。

    林轩走进一看,脸上的好奇顿时转变成失望的神色。

    本以为这年级主任能有点艺术品位,没想到也是附庸风雅之徒,这画要是被大山里的老家伙们看见,只怕杀人的心都有。

    水墨画的内容不但庸俗,而且普通。

    一副百花争艳图,一朵朵花却有些无精打采,只有其形,却没有神韵。“真难为这主任了,这几朵花怕是得花了好几年时间,照着清代著名画师马逸的《国色天香图》临摹。只得其形,不得其神,这家伙只知道名家作画神形兼备,就想要模仿

    抄袭,却不知道,只有自身去观察感受,才会看到真实。”

    林轩摇头晃脑,很是不满。

    他的评价,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这画要是给大山里那群老怪物看,恐怕觉得这东西拿来擦屁股都嫌弃。

    “看样子构图时间不短了,从远到近,景色深浅都有讲究,可惜就是这画工,啧啧,辣眼睛……”林轩又是很不客气的评了一句。

    落款处一两点早已干涸的墨水,也说明主人提笔不决,还未给这画作取名。

    “说起来,我也好久没动过笔了……”

    林轩技痒,兴致大起,尤其是看着一张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摆在自己的面前,简直浑身难受。

    就好像一个游戏高手,看见一个小菜鸟在自己面前打游戏一样,恨不得一把将其踹开,自己来亲手操作。

    “算了,帮人帮到底,送佛送上西。”

    林轩脑海里的念头,一直挥之不去,左右看了看,确定周围没人后,他立刻在那楠木太师椅上坐了下来。

    “唉,可惜了一套好文房四宝,这一套加起来,少说也得好几万吧。”

    林轩一边磨墨,一边感叹。

    很快,他下笔如风,水墨在画纸上四处绽开,这里一点,那里一团,霎时间,花团锦簇。

    原本只是十分庸俗的临摹之作,竟意外的多了几分生气。

    但林轩还没停手,反而取了一支最细小的毛笔,沾染了金黄色水墨,在图的最中间花簇之中,画了一朵亭亭玉立的绽开菊花。

    笔锋一手,林轩突然拿起一旁的保温水杯,用最粗的那毛笔蘸了水,对着画纸狠狠一甩。

    顿时,水晕化开,立刻将画面沾染了一层深秋的萧瑟感。

    而原本作为主体的牡丹,也因着水晕化开,居然呈现出一副凋零姿态。

    唯有菊花傲立,向阳绽放!

    “这样也就马马虎虎看得过去了吧。”

    林轩落款也不含糊,大手一挥,行云流水的写下了七字霸气草书:我花开后百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