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114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出了空间, 她带了砍刀去竹林里砍竹子做箩筐篮子,可以装空间里头的各种食物。
沈子夏已经想好了,空间里头的田地要好好利用,多种点东西,让整个储藏室藏满粮食,不管是花生还是番薯,或者是黄豆绿豆, 晒好可以磨粉的玉米。
经过新房的位置,沈贤国和沈贤业正在忙碌, 小小的房子初具模型,虽然还没盖顶, 但是已经能看到这房子的精心打造。
远处的沈贤国看见她, 忙喊她, “夏夏, 你这事要去哪里?”
“爸, 我去山里砍些竹子,做篮子。”
“做篮子?咱们家篮子不够吗?”
沈贤国说着, 从高处上跳下来, 看她手里提着的刀, 接了过来,“走, 爸爸带你去砍。”
沈子夏摇头, “不用了, 爸, 我就是自己瞎玩呢,你去忙吧!”
“也行吧,有事记得叫我。”
“好。”
等到了竹林里,沈子夏哼哧哼哧的砍竹子。
养了大半年的身体,现在她已经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就上一次病了一次,也没什么大问题。
竹子都是用的西南竹,这种竹子容易剖篾编织。
将尾部的竹尾砍掉,沈子夏带着几条竹子往家里走。
不远处,有不少红红的小果子,沈子夏又被吸引了去,结果发现是不能吃的。
正准备往回走,她又发现了不远处一株五指毛桃,这下,又走不动了。
五指毛桃算是一种中药,也是一种食材,能煲汤。
这年头五指毛桃还有不少,所以在山里能见到,不过大多数五指毛桃都不算很大,这株却不小。
沈子夏连忙走过去。
五指毛桃上还结了不少果子,她先是把带小刺的果子摘下来,撒到附近的地块,方便它们生长。
可还没等她准备上手挖根,不远处一阵窸窣声传来。
沈子夏一愣,生怕遇到了野兽,整个人立在那里不敢乱动。
现在的山头是有不少野猪獐鹿什么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后山总能传来獐鹿像羊那样的咩咩叫。
野猪更多了,经常去田里刨番薯,村里人还打过野猪,几百斤重的野猪,黑色的毛发,看着特别凶。
一般人见了野猪不敢去和它对抗,别看长的不算太高,攻击力却很像,直接拱过来,人根本无法抗旱。
所以一般人发现野猪都不敢惊动,要找多几个人一起,才敢打野猪。
沈子夏立在那,浑身因为紧张害怕而出了一身冷汗。
她的腿都已经开始在打哆嗦,有些后悔自己跑出来,要是遇到兔子鸟还好,遇到野猪她却怕了,如果是蛇,她还觉得有机会跑的过。
脑袋里乱哄哄,沈子夏脚步也不动了,直接僵在那里。
“文华哥,你就真不理我了是吗?”
正紧张着,一道声音突然传来。
沈子夏一愣,浑身的紧张却在瞬间放松下来。
不过她依旧没动,只听树丛的另一头传来声音。
“小陶,这事情你别说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以后咱们还是朋友,以后别再说这事就行了。”
“文华哥,可我还是喜欢你怎么办?”
“小陶,你别这样……”
听到这里,刚才的紧张已经消失的差不多,沈子夏伸出脑袋,正好能看到背对着她的一个白衬衫背影,背影的前面,一个人紧紧的抱着他。
而白衬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刘文华,芳芳姐喜欢的那个知青,而那个抱着他的人,却是之前遇上的女知青。
“文华哥,我喜欢你,从你来农场哪天,我就喜欢上你了,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小陶,你别这样,你先松开。”
“文华哥,你不松,我哪点不如那个乡巴佬了?我现在是黑了些,不如她白,可那也是在这里工作晒黑的,等我回家,我就能白回来,到时候我会比她还要漂亮,文华哥,我家里情况比她家好多了,她家就一乡巴佬。”
刘文华没想到陶灵会和沈芳这么比较,并且一口一个乡巴佬的称呼沈芳,让他十分不舒服,推着她的力道重了些。
“小陶,你别这样。”
他力气有些大,陶灵也没想他会用力推开,整个人踉跄往后退了两步。
心里委屈,陶灵眼眶蓄着眼泪,“文华哥……”
“陶灵,我和你是不可能的,我有喜欢的人了。”
“不就是那个沈芳吗?我哪里比不上她了?”
“人没有比的上比不上的,我喜欢的是她就是她,这谁也改变不了,比她好的人多了去了,我总不能都喜欢。”
“可你别忘了,你是来扶持工作的知青,以后你还要回城里去的,难道你想一辈子留在这穷乡里头,当一个农民吗?你不要你爸妈了吗?”
说到这个,刘文华刚才还坚持的脸色,却微微有些动摇。
的确,养育了自己十多年,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父母兄弟,就这么离开了,一辈子不回去,那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他心里无时无刻的记挂着城里的父母,担心着体弱的母亲。
可是,他是来扶持的知青,不是说回去就能回去的,他有心回去也未必能回去。
对未来,他现在还一头雾水,不知道政策什么时候会变,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想到这里,他心里就难受。
陶灵看他这样,轻声问道:“文华哥,你有没有想过回家?回到城里,过回我们自己的生活?”
刘文华一愣,眼底里有过一丝盼望,可很快,他又笑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咱们农场的知青,能回去的有几个?”
一般回去的知青,要么家里有强大的背景,要么是在城里家里的孩子有什么问题,剩下一个孩子要接回家。
可不管是哪种回去,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简直比打仗时候还要漫长等待。
刘文华来农场也有四年了,基本在这里的知青都在附近找了媳妇丈夫,过上了日子。
他们也想过回到城里,去和家里人一起活
可是,大多数人,过了大半辈子也没能回去。
陶灵抹了眼泪,“文华哥,我知道,你肯定也想回家的对不对?”
刘文华没说话。
沈子夏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能想象到刘文华心里的挣扎。
换做如果是她,十多岁就被派发到乡下扶持乡村工作,接下来的日子,再也不能回家,就算真能回家一趟,也是需要各种程序才能见家里的父母一面。
再说了,乡下总比城里来的落后,城里发达,有更多的发展机遇,生活的也更加好,谁会愿意放弃好的生活在乡村里吃苦受累?
从她了解的近代历史,就这两年,会有一次知青大反潮,许多知青要求回家,上千万的知青开始回城。在这期间,为了回到
有家才有根,心才能安定。
所以即便来这个世界那么久了,她心里依旧会惴惴不安,有时候会盼望回到原来的世界,有时候又会想得到这边家人给予的关心和温暖。
不过她这种情况毕竟特殊,知青上山下乡扶持乡村工作,即便以他们现在的了解,至少在他们的有生之年里,还是能回一下家的,可她的情况,却也许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陶灵是看出了刘文华这点,所以想要游说他。
“文华哥,上次我妈打电话来说,我爸爸工作调动,已经调到更好的地方工作了,他们在给我争取回城的名额,我过阵子应该就能回家,再也不用来这里受苦。文华哥,如果你想回家的话,我让我爸给你也弄一个名额,咱们一起回家吧,你说好吗?”
陶灵的话不用往下说,刘文华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陶灵想让他跟她在一起。
没有人会随便给你弄一个回城名额,毕竟这不是件小事情。
他想回城,回到家里,那里再怎么不好,日子也不会比农场艰苦,他能去找一份工作。
可是,他也想要芳芳,他想把芳芳一起带走。
但是,别说带芳芳走,就是他自己回去,都未必能成。
看他犹豫了,陶灵脸上的笑容很快凝固下来。
不过紧接着她又笑道:“文华哥,你想想你爸爸妈妈,他们现在家里只有你弟弟妹妹在家,他们都还笑,连照顾他们都不会,我听说你妈妈身体还不好,文华哥,你难道就不想回去吗?”
“想。”刘文华哑着声音说道。
陶灵笑了起来,她觉得自己有希望了。
可下一秒,刘文华却说道:“可我不可能让你帮我回去,要回也是我自己的事情。”
陶灵的脸色瞬间一滞,愤怒道,“你……你这是冥顽不灵,你以为回城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
“就是不容易,所以我才更不能让你帮我。小陶,你为了我好,我知道,不过我是男人,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承担,不需要你帮忙,咱们农场有几个女知青家里比较困难,你如果能帮,帮帮他们也好。”
“你……刘文华,说到底,你还是为了那个叫沈芳的女人吗?我是你爸妈,真是寒心,你为了一个乡巴佬,连家都不要了,他们在城里多希望盼着你回去你知道吗?”
“小陶,你不用说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可以处理,至于回城的事,我先恭喜你能早日回家。”
陶灵气的狠了,直接伸手,朝着刘文华打了过来,“你真是疯了。”随后陶灵直接哭着跑了。
刘文华捂着脸颊,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一巴掌陶灵花了不小的力气,沈子夏隔着那么远,都能听到那清脆的巴掌声,都替刘文华疼了。
要是她,早就躲了,就这么傻乎乎给人揍了一巴掌,想想也憋屈。
不过刘文华算好样的,居然能忍耐住陶灵给的诱.惑,要知道,能回城回家,是所有知青的梦想,有些人为了回家,宁愿抛弃儿女,回到城里,享受好的生活。
这里头的诱惑有多大,沈子夏清楚,她想,如果是自己遇到这种,也未必能够像刘文华那样,坚持住自己的心。
沈子夏没让刘文华发现自己,等他走了沈子夏才敢从草丛里赚出来。
害怕附近有野兽,她连忙砍了根树枝,削尖了,和砍刀一起帮忙挖五指毛桃的根。
还没挖完,沈贤国扛着锄头来找她,父女俩齐心协力才把这伸到地里深处的五指毛桃根给挖了出来。
经过凡婶家的时候,沈子夏看到了从镇上回家的沈芳。
沈芳也看见他们,高兴的挥手打着招呼。
“大国伯,夏夏。”
沈贤国上前,“芳芳回来了?又给你妈妈带什么好东西了?”
凡婶出来,笑道:“能有什么好东西,自己养的起自己不让我们操心就谢天谢地了,还给我买东西呢。”
芳芳努着嘴,“妈,瞧你说的,我不是给你做了件衣服吗?老师家剩下的碎布做的,前头用的还是最好的的确良布呢。”
“瞧把你得瑟的,一年到头就这么一件衣服,还是夏天的衣服,还好意思说哩。”
凡婶嘴上嫌弃,但是脸上笑容满满,努力互相拌着嘴,感情看的出来是很好的。
沈子夏站边上负责笑,负责观察沈芳。
不得不说,撇去沈芳和陶灵两人的出身差别,沈芳不知道比陶灵好看多少,脾气又得好多少,刘文华喜欢芳芳姐不喜欢陶灵也是有原因的。
陶灵就是个大小姐脾气,自以为天下都她妈,都得哄着她,相比较,芳芳姐更温柔。
沈子夏的打量,让沈芳忍不住看了过来。
可能在外见的人多,沈芳的性子开朗大方,直接笑问着沈子夏,“夏夏一直盯着我看做什么呀?我脸上有花不成?”
“嘿嘿,我是看芳芳姐越来越好看了,羡慕呢,想多看几眼。”
“小家伙,嘴巴真甜,姐高兴,给你和春子几个带了点麦芽糖,来,过来拿。”
沈贤国连忙说道:“芳芳你太客气了,这几个孩子吃什么糖了。”
沈芳把麦芽糖拿了出来,递给沈子夏,嘴上笑道:“大国伯,我给他们吃糖是有原因的,想让他们以后嘴巴甜点,说多点夸我的话呢。”
沈贤国被她逗笑了,凡婶嫌弃着她,“你这孩子也不害臊。”
“害臊什么,老师说了,人就应该多些赞美,这样心情才会好,人才能长寿。”
“歪理。”
沈贤国和沈子夏没有久呆,说了两句,这才往回家赶。
沈芳给的麦芽糖并不少,敲城一快快的白色麦芽糖,每一颗都在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沈子夏嘴馋,从布包里头拿了一块出来尝,味道好的不得了。
她也给沈贤国递过去一块,却被沈贤国拒绝了。
“不用不用,你自己吃吧!留给你姐姐和妹妹吃。”
沈子夏不乐意,“爸,没事,你也尝尝,很好吃的,这里还有很多呢。”
沈贤国拗不过她,只能张口吃上一块,一边吃一边乐呵,“味道还真的挺不错的。”
“是吧,是吧,我就说很好吃的。”
“下次爸出门的时候也给你们带。”
“好。”
出了空间, 她带了砍刀去竹林里砍竹子做箩筐篮子,可以装空间里头的各种食物。
沈子夏已经想好了,空间里头的田地要好好利用,多种点东西,让整个储藏室藏满粮食,不管是花生还是番薯,或者是黄豆绿豆, 晒好可以磨粉的玉米。
经过新房的位置,沈贤国和沈贤业正在忙碌, 小小的房子初具模型,虽然还没盖顶, 但是已经能看到这房子的精心打造。
远处的沈贤国看见她, 忙喊她, “夏夏, 你这事要去哪里?”
“爸, 我去山里砍些竹子,做篮子。”
“做篮子?咱们家篮子不够吗?”
沈贤国说着, 从高处上跳下来, 看她手里提着的刀, 接了过来,“走, 爸爸带你去砍。”
沈子夏摇头, “不用了, 爸, 我就是自己瞎玩呢,你去忙吧!”
“也行吧,有事记得叫我。”
“好。”
等到了竹林里,沈子夏哼哧哼哧的砍竹子。
养了大半年的身体,现在她已经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就上一次病了一次,也没什么大问题。
竹子都是用的西南竹,这种竹子容易剖篾编织。
将尾部的竹尾砍掉,沈子夏带着几条竹子往家里走。
不远处,有不少红红的小果子,沈子夏又被吸引了去,结果发现是不能吃的。
正准备往回走,她又发现了不远处一株五指毛桃,这下,又走不动了。
五指毛桃算是一种中药,也是一种食材,能煲汤。
这年头五指毛桃还有不少,所以在山里能见到,不过大多数五指毛桃都不算很大,这株却不小。
沈子夏连忙走过去。
五指毛桃上还结了不少果子,她先是把带小刺的果子摘下来,撒到附近的地块,方便它们生长。
可还没等她准备上手挖根,不远处一阵窸窣声传来。
沈子夏一愣,生怕遇到了野兽,整个人立在那里不敢乱动。
现在的山头是有不少野猪獐鹿什么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后山总能传来獐鹿像羊那样的咩咩叫。
野猪更多了,经常去田里刨番薯,村里人还打过野猪,几百斤重的野猪,黑色的毛发,看着特别凶。
一般人见了野猪不敢去和它对抗,别看长的不算太高,攻击力却很像,直接拱过来,人根本无法抗旱。
所以一般人发现野猪都不敢惊动,要找多几个人一起,才敢打野猪。
沈子夏立在那,浑身因为紧张害怕而出了一身冷汗。
她的腿都已经开始在打哆嗦,有些后悔自己跑出来,要是遇到兔子鸟还好,遇到野猪她却怕了,如果是蛇,她还觉得有机会跑的过。
脑袋里乱哄哄,沈子夏脚步也不动了,直接僵在那里。
“文华哥,你就真不理我了是吗?”
正紧张着,一道声音突然传来。
沈子夏一愣,浑身的紧张却在瞬间放松下来。
不过她依旧没动,只听树丛的另一头传来声音。
“小陶,这事情你别说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以后咱们还是朋友,以后别再说这事就行了。”
“文华哥,可我还是喜欢你怎么办?”
“小陶,你别这样……”
听到这里,刚才的紧张已经消失的差不多,沈子夏伸出脑袋,正好能看到背对着她的一个白衬衫背影,背影的前面,一个人紧紧的抱着他。
而白衬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刘文华,芳芳姐喜欢的那个知青,而那个抱着他的人,却是之前遇上的女知青。
“文华哥,我喜欢你,从你来农场哪天,我就喜欢上你了,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小陶,你别这样,你先松开。”
“文华哥,你不松,我哪点不如那个乡巴佬了?我现在是黑了些,不如她白,可那也是在这里工作晒黑的,等我回家,我就能白回来,到时候我会比她还要漂亮,文华哥,我家里情况比她家好多了,她家就一乡巴佬。”
刘文华没想到陶灵会和沈芳这么比较,并且一口一个乡巴佬的称呼沈芳,让他十分不舒服,推着她的力道重了些。
“小陶,你别这样。”
他力气有些大,陶灵也没想他会用力推开,整个人踉跄往后退了两步。
心里委屈,陶灵眼眶蓄着眼泪,“文华哥……”
“陶灵,我和你是不可能的,我有喜欢的人了。”
“不就是那个沈芳吗?我哪里比不上她了?”
“人没有比的上比不上的,我喜欢的是她就是她,这谁也改变不了,比她好的人多了去了,我总不能都喜欢。”
“可你别忘了,你是来扶持工作的知青,以后你还要回城里去的,难道你想一辈子留在这穷乡里头,当一个农民吗?你不要你爸妈了吗?”
说到这个,刘文华刚才还坚持的脸色,却微微有些动摇。
的确,养育了自己十多年,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父母兄弟,就这么离开了,一辈子不回去,那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他心里无时无刻的记挂着城里的父母,担心着体弱的母亲。
可是,他是来扶持的知青,不是说回去就能回去的,他有心回去也未必能回去。
对未来,他现在还一头雾水,不知道政策什么时候会变,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想到这里,他心里就难受。
陶灵看他这样,轻声问道:“文华哥,你有没有想过回家?回到城里,过回我们自己的生活?”
刘文华一愣,眼底里有过一丝盼望,可很快,他又笑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咱们农场的知青,能回去的有几个?”
一般回去的知青,要么家里有强大的背景,要么是在城里家里的孩子有什么问题,剩下一个孩子要接回家。
可不管是哪种回去,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简直比打仗时候还要漫长等待。
刘文华来农场也有四年了,基本在这里的知青都在附近找了媳妇丈夫,过上了日子。
他们也想过回到城里,去和家里人一起活
可是,大多数人,过了大半辈子也没能回去。
陶灵抹了眼泪,“文华哥,我知道,你肯定也想回家的对不对?”
刘文华没说话。
沈子夏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能想象到刘文华心里的挣扎。
换做如果是她,十多岁就被派发到乡下扶持乡村工作,接下来的日子,再也不能回家,就算真能回家一趟,也是需要各种程序才能见家里的父母一面。
再说了,乡下总比城里来的落后,城里发达,有更多的发展机遇,生活的也更加好,谁会愿意放弃好的生活在乡村里吃苦受累?
从她了解的近代历史,就这两年,会有一次知青大反潮,许多知青要求回家,上千万的知青开始回城。在这期间,为了回到
有家才有根,心才能安定。
所以即便来这个世界那么久了,她心里依旧会惴惴不安,有时候会盼望回到原来的世界,有时候又会想得到这边家人给予的关心和温暖。
不过她这种情况毕竟特殊,知青上山下乡扶持乡村工作,即便以他们现在的了解,至少在他们的有生之年里,还是能回一下家的,可她的情况,却也许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陶灵是看出了刘文华这点,所以想要游说他。
“文华哥,上次我妈打电话来说,我爸爸工作调动,已经调到更好的地方工作了,他们在给我争取回城的名额,我过阵子应该就能回家,再也不用来这里受苦。文华哥,如果你想回家的话,我让我爸给你也弄一个名额,咱们一起回家吧,你说好吗?”
陶灵的话不用往下说,刘文华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陶灵想让他跟她在一起。
没有人会随便给你弄一个回城名额,毕竟这不是件小事情。
他想回城,回到家里,那里再怎么不好,日子也不会比农场艰苦,他能去找一份工作。
可是,他也想要芳芳,他想把芳芳一起带走。
但是,别说带芳芳走,就是他自己回去,都未必能成。
看他犹豫了,陶灵脸上的笑容很快凝固下来。
不过紧接着她又笑道:“文华哥,你想想你爸爸妈妈,他们现在家里只有你弟弟妹妹在家,他们都还笑,连照顾他们都不会,我听说你妈妈身体还不好,文华哥,你难道就不想回去吗?”
“想。”刘文华哑着声音说道。
陶灵笑了起来,她觉得自己有希望了。
可下一秒,刘文华却说道:“可我不可能让你帮我回去,要回也是我自己的事情。”
陶灵的脸色瞬间一滞,愤怒道,“你……你这是冥顽不灵,你以为回城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
“就是不容易,所以我才更不能让你帮我。小陶,你为了我好,我知道,不过我是男人,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承担,不需要你帮忙,咱们农场有几个女知青家里比较困难,你如果能帮,帮帮他们也好。”
“你……刘文华,说到底,你还是为了那个叫沈芳的女人吗?我是你爸妈,真是寒心,你为了一个乡巴佬,连家都不要了,他们在城里多希望盼着你回去你知道吗?”
“小陶,你不用说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可以处理,至于回城的事,我先恭喜你能早日回家。”
陶灵气的狠了,直接伸手,朝着刘文华打了过来,“你真是疯了。”随后陶灵直接哭着跑了。
刘文华捂着脸颊,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一巴掌陶灵花了不小的力气,沈子夏隔着那么远,都能听到那清脆的巴掌声,都替刘文华疼了。
要是她,早就躲了,就这么傻乎乎给人揍了一巴掌,想想也憋屈。
不过刘文华算好样的,居然能忍耐住陶灵给的诱.惑,要知道,能回城回家,是所有知青的梦想,有些人为了回家,宁愿抛弃儿女,回到城里,享受好的生活。
这里头的诱惑有多大,沈子夏清楚,她想,如果是自己遇到这种,也未必能够像刘文华那样,坚持住自己的心。
沈子夏没让刘文华发现自己,等他走了沈子夏才敢从草丛里赚出来。
害怕附近有野兽,她连忙砍了根树枝,削尖了,和砍刀一起帮忙挖五指毛桃的根。
还没挖完,沈贤国扛着锄头来找她,父女俩齐心协力才把这伸到地里深处的五指毛桃根给挖了出来。
经过凡婶家的时候,沈子夏看到了从镇上回家的沈芳。
沈芳也看见他们,高兴的挥手打着招呼。
“大国伯,夏夏。”
沈贤国上前,“芳芳回来了?又给你妈妈带什么好东西了?”
凡婶出来,笑道:“能有什么好东西,自己养的起自己不让我们操心就谢天谢地了,还给我买东西呢。”
芳芳努着嘴,“妈,瞧你说的,我不是给你做了件衣服吗?老师家剩下的碎布做的,前头用的还是最好的的确良布呢。”
“瞧把你得瑟的,一年到头就这么一件衣服,还是夏天的衣服,还好意思说哩。”
凡婶嘴上嫌弃,但是脸上笑容满满,努力互相拌着嘴,感情看的出来是很好的。
沈子夏站边上负责笑,负责观察沈芳。
不得不说,撇去沈芳和陶灵两人的出身差别,沈芳不知道比陶灵好看多少,脾气又得好多少,刘文华喜欢芳芳姐不喜欢陶灵也是有原因的。
陶灵就是个大小姐脾气,自以为天下都她妈,都得哄着她,相比较,芳芳姐更温柔。
沈子夏的打量,让沈芳忍不住看了过来。
可能在外见的人多,沈芳的性子开朗大方,直接笑问着沈子夏,“夏夏一直盯着我看做什么呀?我脸上有花不成?”
“嘿嘿,我是看芳芳姐越来越好看了,羡慕呢,想多看几眼。”
“小家伙,嘴巴真甜,姐高兴,给你和春子几个带了点麦芽糖,来,过来拿。”
沈贤国连忙说道:“芳芳你太客气了,这几个孩子吃什么糖了。”
沈芳把麦芽糖拿了出来,递给沈子夏,嘴上笑道:“大国伯,我给他们吃糖是有原因的,想让他们以后嘴巴甜点,说多点夸我的话呢。”
沈贤国被她逗笑了,凡婶嫌弃着她,“你这孩子也不害臊。”
“害臊什么,老师说了,人就应该多些赞美,这样心情才会好,人才能长寿。”
“歪理。”
沈贤国和沈子夏没有久呆,说了两句,这才往回家赶。
沈芳给的麦芽糖并不少,敲城一快快的白色麦芽糖,每一颗都在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沈子夏嘴馋,从布包里头拿了一块出来尝,味道好的不得了。
她也给沈贤国递过去一块,却被沈贤国拒绝了。
“不用不用,你自己吃吧!留给你姐姐和妹妹吃。”
沈子夏不乐意,“爸,没事,你也尝尝,很好吃的,这里还有很多呢。”
沈贤国拗不过她,只能张口吃上一块,一边吃一边乐呵,“味道还真的挺不错的。”
“是吧,是吧,我就说很好吃的。”
“下次爸出门的时候也给你们带。”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