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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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款解决,王为很开心。
所以,这个周六王所过得相当惬意。
当然,王所的惬意相对于唐依依的开心来说,又什么都不算了。
这个周六,唐依依无比开心,因为王为陪了她一天。
是真正的,完整的一天。
早上九点半,王为就开着摩托车到了她家门口,接到精心打扮的唐依依,还是一身黑,不是那种时尚成熟的黑,而是青春飞扬的黑。
这是个很严峻的考验。
“好看吗?”
明明见到了王为眼里闪耀的神彩,唐依依还是原地转了个圈子,小短裙飞舞起来,带着期盼的神色望着王为。
“好看。”
王为立即点头。
唐依依嫣然一笑,上前挽住了他的胳膊,动作亲切自然。
任谁见了,都要将他俩当成热恋中的小情侣。
这一幕,都被楼上窗帘后的田美玉尽收眼底,嘴角浮起一丝满意的笑容。
对这个“未来的女婿”,田美玉是真的很满意,不仅仅在于王为的职业不错,前程似锦,对唐依依又特别宠溺,关键还是田美玉第一次见到唐威对一个年轻人那么欣赏。
在田美玉看来,这是很了不得的。
唐威的眼界相当高。
一起吃早餐,然后逛公园。
虽然是周六,上午逛公园的人也还是不多,要吃过中饭之后,大伙才会陆陆续续出来享受难得的“浮生半日闲”。
公园里显得很安静。
冬日的太阳暖洋洋的,两人坐在长条椅上,唐依依从随身的小背包里拿出相册,一页页地翻开来,和王为一起欣赏。
整个相册里只有他俩的照片,有单人照,也有双人照,都是上次去省城一起拍的。
唐依依一张张地指着那些照片,和王为笑语晏晏。
王为本来是没有这种耐心的,但看着唐依依这么高兴,也不好扫她的兴,微笑相陪,不过看着看着,王为也觉得挺有趣的,不由得真的很投入地和她一起欣赏,只觉得心中十分的平安喜乐。
看完照片,唐依依掏出相机,两人就满公园的转,到处照相。
唐依依的相机是东瀛进口的,带有延迟自拍的功能,可以不用求人就拍许多合影。
其中不少合影,在别人看来,尺度相当大。十个人看了,有九个人会认定他们是恋人,并且是热恋,剩下那一个是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
唐依依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她只在乎王为。
王为小心地呵护着她,也非常享受两人在一起的感觉,很美妙,很欢乐。
或许,这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缘分,在另一个时空,阴差阳错了。
王为有时也禁不住这么想。
中午就随便在公园里吃了点,反正公园里各种小吃店小饭馆不少,如果不讲究卫生条件的话,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合年轻人的口味。
吃完中饭,一起踩着脚踏小船在人工湖中转悠了个把小时。
回到岸上,唐依依就嚷嚷着好累。
两人躺在草皮上,唐依依枕着他的胳膊,本来还在撒娇,不一刻就酣然入梦,随着唐依依均匀的呼吸不住起伏,浑身都麻酥酥的。被温暖的太阳晒着,王为只觉得身体浑身燥热起来。
无奈之下,王警官只好曲起腿,将外衣罩在身上,免得出乖露丑。
饶是如此,王为还是忍不住微微侧过身子,轻轻吻了吻唐依依幽香的黑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自嘲还是享受的微笑。
小丫头到底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有多诱人。
这是要把他当柳下惠么?
不过这种情形并未持续多久,当王为惊觉自己也将昏昏入睡的时候,立马就结束了这种状态。
他可不能睡着。
带着枪呢!
作为刑警,王为习惯随身带枪,更何况还有青龙那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高悬在头顶,更不敢自动解除武装。
这要是大白天在公园里睡觉,被人把枪偷走,那可要闹大笑话。
把依依叫醒,小丫头睡眼惺忪的,一起逛街。
果然立马就神情振奋起来。
除了白大队那种极个别的奇葩,就没有女孩子不爱逛街的。
唐依依是个小富婆,闹着一定要给王为买衣服。
在小姑娘眼里,王为的衣服实在太老气了,完全不像是个年轻人,倒和那些中年大叔很相近。
做刑警的人,并不是经常穿警服的,相反,穿便装的时候更多。
有人给自己买衣服,王为通常是不拒绝的,相反还有点“受宠若惊”,在另一个时空,除了老妈会给自己买衣服,还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只是,唐依依给选的几套衣服,实在有点过不去王为的审美观。
也太奇装异服了。
哪怕是出去办案,外调,也不能穿成这样啊。
穿成这样,就算你亮出警官证,也没人信。
谁见过穿皮衣带铜环铜扣饰物,灯笼裤上还绣俩大虎头的刑警?
然而,最终王所居然还是选了这套“虎头服”。
理由很简单,穿成这样比较方便进出歌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毒案件,多半发生在类似的场合,王所也需要一套合适的“行头”。
这套衣服一穿上,唐依依就拍着手嘻嘻地笑个不停。
“太像了……”
“像什么?”
“像我们学校外边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唐依依抿着嘴,满脸都是戏谑和好玩之意。
“好,就是它。今晚上就穿着这套陪你们去K歌。”
王为毫不在意,上下打量着自己的新装,居然还挺满意的。
正宗古惑仔!
穿成这样去酒吧,说不定就有人找自己兜售违禁药品,连线人费都省了。
“真的?那太好了……”
唐依依双眼亮晶晶的,忽然就搂住他,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随即就垂下头,咬着嘴唇,小脸红彤彤的,如同染了一层丹砂。
王为就笑着搂过她的肩膀,轻轻抱了抱。
王所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对唐依依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在他的心里,显然并不排斥和唐依依更进一步。当然,前提是唐依依还要再大点。
哪怕再大一岁也好。
不然,王所会觉得自己太过“禽兽”。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饭点。晚饭自然不要再回公园去吃,而是去了麦当劳餐厅。
和全国各地的情况一下,麦当劳的生意相当火爆,毕竟所谓抵制“洋垃圾”是在零零年之后,整个九十年代,麦当劳肯德基都是高大上的代名词,甚至都登上过央视春晚的文艺节目。
尤其受年轻人的欢迎。
至于说道“垃圾食品”,在王所心目中是没有这种概念的,作为刑警,常年饥一顿饱一顿,有什么资格挑剔食物?
到了饭点,能按时吃顿饭就不错了。
还不一定保证是热乎的。
一起吃饭的有七八个,都是年轻人,其中大部分是学生,唐依依的同学。
他们聚在这里,本来就是为一个叫欣然的同学庆祝十七岁生日。
据唐依依说,欣然是她在五中最好的朋友,家里条件很不错,父母都是国家干部,人长得漂亮,在班上还是很傲气的。也只有同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好看的唐依依,才能和她“地位”相当。
欣然也是有男朋友的。
她男朋友不是学生,是社会人,年纪也大两三岁,二十岁左右吧。
大家都说欣然长得很漂亮,唐依依都这么说,但在王为眼里,单论漂亮,欣然可远远不如唐依依。
当然了,每个人的眼光都不相同。
情人眼里还出西施呢!
另外几个,也都是欣然的朋友,两个是同班同学。
都是男女成双结对来的。
欣然同班同学,包括唐依依在内,四个都是女孩子,只有一个女孩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另一个的男朋友则是高二年级的学长。
见唐依依居然也带了男朋友来,而且一看就是社会上的人,每个人都很意外。
唐依依在班上,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里有钱,人漂亮,性格还好,不知被多少男同学暗恋,只不过唐依依从来都不给任何男同学哪怕一丁点的机会,甚至连误会都没有过。
谁能想到,她不但有男朋友,并且还有点痞里痞气。
这大铜环铜扣的“虎头装”,社会上都很少有人穿,古惑仔吧这是?
而欣然的男朋友水哥,望向王为的目光中带着很明显的戒备和敌意。
戒备,王为能够理解,却不知道敌意从何而来。
不过,王所自然也不会在意。 笑话,谁都有这个资格让王二哥在意的?
赞助款解决,王为很开心。
所以,这个周六王所过得相当惬意。
当然,王所的惬意相对于唐依依的开心来说,又什么都不算了。
这个周六,唐依依无比开心,因为王为陪了她一天。
是真正的,完整的一天。
早上九点半,王为就开着摩托车到了她家门口,接到精心打扮的唐依依,还是一身黑,不是那种时尚成熟的黑,而是青春飞扬的黑。
这是个很严峻的考验。
“好看吗?”
明明见到了王为眼里闪耀的神彩,唐依依还是原地转了个圈子,小短裙飞舞起来,带着期盼的神色望着王为。
“好看。”
王为立即点头。
唐依依嫣然一笑,上前挽住了他的胳膊,动作亲切自然。
任谁见了,都要将他俩当成热恋中的小情侣。
这一幕,都被楼上窗帘后的田美玉尽收眼底,嘴角浮起一丝满意的笑容。
对这个“未来的女婿”,田美玉是真的很满意,不仅仅在于王为的职业不错,前程似锦,对唐依依又特别宠溺,关键还是田美玉第一次见到唐威对一个年轻人那么欣赏。
在田美玉看来,这是很了不得的。
唐威的眼界相当高。
一起吃早餐,然后逛公园。
虽然是周六,上午逛公园的人也还是不多,要吃过中饭之后,大伙才会陆陆续续出来享受难得的“浮生半日闲”。
公园里显得很安静。
冬日的太阳暖洋洋的,两人坐在长条椅上,唐依依从随身的小背包里拿出相册,一页页地翻开来,和王为一起欣赏。
整个相册里只有他俩的照片,有单人照,也有双人照,都是上次去省城一起拍的。
唐依依一张张地指着那些照片,和王为笑语晏晏。
王为本来是没有这种耐心的,但看着唐依依这么高兴,也不好扫她的兴,微笑相陪,不过看着看着,王为也觉得挺有趣的,不由得真的很投入地和她一起欣赏,只觉得心中十分的平安喜乐。
看完照片,唐依依掏出相机,两人就满公园的转,到处照相。
唐依依的相机是东瀛进口的,带有延迟自拍的功能,可以不用求人就拍许多合影。
其中不少合影,在别人看来,尺度相当大。十个人看了,有九个人会认定他们是恋人,并且是热恋,剩下那一个是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
唐依依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她只在乎王为。
王为小心地呵护着她,也非常享受两人在一起的感觉,很美妙,很欢乐。
或许,这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缘分,在另一个时空,阴差阳错了。
王为有时也禁不住这么想。
中午就随便在公园里吃了点,反正公园里各种小吃店小饭馆不少,如果不讲究卫生条件的话,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合年轻人的口味。
吃完中饭,一起踩着脚踏小船在人工湖中转悠了个把小时。
回到岸上,唐依依就嚷嚷着好累。
两人躺在草皮上,唐依依枕着他的胳膊,本来还在撒娇,不一刻就酣然入梦,随着唐依依均匀的呼吸不住起伏,浑身都麻酥酥的。被温暖的太阳晒着,王为只觉得身体浑身燥热起来。
无奈之下,王警官只好曲起腿,将外衣罩在身上,免得出乖露丑。
饶是如此,王为还是忍不住微微侧过身子,轻轻吻了吻唐依依幽香的黑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自嘲还是享受的微笑。
小丫头到底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有多诱人。
这是要把他当柳下惠么?
不过这种情形并未持续多久,当王为惊觉自己也将昏昏入睡的时候,立马就结束了这种状态。
他可不能睡着。
带着枪呢!
作为刑警,王为习惯随身带枪,更何况还有青龙那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高悬在头顶,更不敢自动解除武装。
这要是大白天在公园里睡觉,被人把枪偷走,那可要闹大笑话。
把依依叫醒,小丫头睡眼惺忪的,一起逛街。
果然立马就神情振奋起来。
除了白大队那种极个别的奇葩,就没有女孩子不爱逛街的。
唐依依是个小富婆,闹着一定要给王为买衣服。
在小姑娘眼里,王为的衣服实在太老气了,完全不像是个年轻人,倒和那些中年大叔很相近。
做刑警的人,并不是经常穿警服的,相反,穿便装的时候更多。
有人给自己买衣服,王为通常是不拒绝的,相反还有点“受宠若惊”,在另一个时空,除了老妈会给自己买衣服,还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只是,唐依依给选的几套衣服,实在有点过不去王为的审美观。
也太奇装异服了。
哪怕是出去办案,外调,也不能穿成这样啊。
穿成这样,就算你亮出警官证,也没人信。
谁见过穿皮衣带铜环铜扣饰物,灯笼裤上还绣俩大虎头的刑警?
然而,最终王所居然还是选了这套“虎头服”。
理由很简单,穿成这样比较方便进出歌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毒案件,多半发生在类似的场合,王所也需要一套合适的“行头”。
这套衣服一穿上,唐依依就拍着手嘻嘻地笑个不停。
“太像了……”
“像什么?”
“像我们学校外边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唐依依抿着嘴,满脸都是戏谑和好玩之意。
“好,就是它。今晚上就穿着这套陪你们去K歌。”
王为毫不在意,上下打量着自己的新装,居然还挺满意的。
正宗古惑仔!
穿成这样去酒吧,说不定就有人找自己兜售违禁药品,连线人费都省了。
“真的?那太好了……”
唐依依双眼亮晶晶的,忽然就搂住他,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随即就垂下头,咬着嘴唇,小脸红彤彤的,如同染了一层丹砂。
王为就笑着搂过她的肩膀,轻轻抱了抱。
王所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对唐依依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在他的心里,显然并不排斥和唐依依更进一步。当然,前提是唐依依还要再大点。
哪怕再大一岁也好。
不然,王所会觉得自己太过“禽兽”。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饭点。晚饭自然不要再回公园去吃,而是去了麦当劳餐厅。
和全国各地的情况一下,麦当劳的生意相当火爆,毕竟所谓抵制“洋垃圾”是在零零年之后,整个九十年代,麦当劳肯德基都是高大上的代名词,甚至都登上过央视春晚的文艺节目。
尤其受年轻人的欢迎。
至于说道“垃圾食品”,在王所心目中是没有这种概念的,作为刑警,常年饥一顿饱一顿,有什么资格挑剔食物?
到了饭点,能按时吃顿饭就不错了。
还不一定保证是热乎的。
一起吃饭的有七八个,都是年轻人,其中大部分是学生,唐依依的同学。
他们聚在这里,本来就是为一个叫欣然的同学庆祝十七岁生日。
据唐依依说,欣然是她在五中最好的朋友,家里条件很不错,父母都是国家干部,人长得漂亮,在班上还是很傲气的。也只有同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好看的唐依依,才能和她“地位”相当。
欣然也是有男朋友的。
她男朋友不是学生,是社会人,年纪也大两三岁,二十岁左右吧。
大家都说欣然长得很漂亮,唐依依都这么说,但在王为眼里,单论漂亮,欣然可远远不如唐依依。
当然了,每个人的眼光都不相同。
情人眼里还出西施呢!
另外几个,也都是欣然的朋友,两个是同班同学。
都是男女成双结对来的。
欣然同班同学,包括唐依依在内,四个都是女孩子,只有一个女孩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另一个的男朋友则是高二年级的学长。
见唐依依居然也带了男朋友来,而且一看就是社会上的人,每个人都很意外。
唐依依在班上,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里有钱,人漂亮,性格还好,不知被多少男同学暗恋,只不过唐依依从来都不给任何男同学哪怕一丁点的机会,甚至连误会都没有过。
谁能想到,她不但有男朋友,并且还有点痞里痞气。
这大铜环铜扣的“虎头装”,社会上都很少有人穿,古惑仔吧这是?
而欣然的男朋友水哥,望向王为的目光中带着很明显的戒备和敌意。
戒备,王为能够理解,却不知道敌意从何而来。
不过,王所自然也不会在意。 笑话,谁都有这个资格让王二哥在意的?